1、路基施工安全監理要點單位:_部門: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頁 共 10 頁路基施工安全監理要點1、爆破工程安全要求(1)大型爆破必須由具有相應爆破設計資質的企業進行設計,爆破施工必須由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擔,操作人員必須具有爆破作業上崗資格。(2)炮眼應嚴格按規定的藥量裝藥填塞,裝藥必須用木棒把炸藥輕輕壓入炮孔,嚴禁沖搗和使用金屬棒;填塞時應保持導火索、導爆索及電雷管腳線的完整。(3)在閃電鳴雷時,禁止裝藥、安裝電雷管和聯接電線等操作,應迅速將雷管的腳線和電線的主線兩端短路,所有工作人員應立即離開裝藥地點,隱藏于安全區。(4)擴大藥壺時,嚴禁采用先點燃導火索后將藥包拋入孔底的操作方法。多次擴壺
2、時,要留有炮眼冷卻時間,其間隔時間不少于15分鐘(使用硝化甘油炸藥時,不少于30分鐘)。(5)爆破前必須確定警戒范圍,在警戒范圍的邊界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警戒點,并派人警戒,警戒人員必須按規定的地點堅守崗位。(6)每次爆破,必須填寫爆破記錄,爆破時由專人清點爆炸數與裝炮數量,確認炮響完并過5分鐘后,方準爆破人員進入爆破作業點,發現盲炮后必須停止其附近的所有其他工作,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7)爆破后,必須確認已經解除警戒,作業面上的懸巖危石也經檢查處理后,清理石方人員方準進入現場。2、高填深挖路基及其防護工程(1)高邊坡開挖,必須完善坡頂臨時排水系統,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采取從上而下開挖,禁止采用挖
3、空底腳方法開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質巖石。作業期間必須設專職安全員對邊坡進行觀察,隨時觀察開挖土質的變化情況、上部塌方和物體墜落、高邊坡是否有滑動的可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安全措施。(2)機械開挖須設專人指揮,嚴禁人員進入機械旋轉范圍。多臺機械開挖,挖土間距必須大于10m以上。多臺階開挖須驗算邊坡穩定,確定挖土機械離臺階邊坡底腳安全距離。開挖工作須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3)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及范圍內的道路,必須設警告標志,作業時坡下嚴禁通行。(4)高填方路基填筑時,必須設專人指揮,機械與路基邊緣距離須不小于30cm,確保輪胎(履帶)壓在壓實的路基范圍內。(5)在施工中遇下列情
4、況之一時必須立即停工: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發生坍塌危險時:氣候突變,發生暴雨、水位暴漲或山洪泥石流暴發時:在爆破警戒區內發出爆破信號時: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時:工作面凈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施工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6)基坑(包括橋梁工程基坑)開挖,必須根據土質、水文和開挖深度等選擇安全的邊坡坡度或支撐防護。溝槽(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m時,其邊緣上面作業必須按高空作業要求進行安全防護并設置警告標志。開挖溝槽(基坑)位于現場通道或居民區附近時,須設置安全護欄。(7)基坑邊緣外圍有水時,必須完善臨時排水設施;在有地下水流的情況下進行挖基時,必須配足抽水機具,設置作業人員
5、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8)采用機械開挖基坑,坑內不得有人作業;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開挖基坑的人員不得在坑壁下休息。(9)邊坡防護作業,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腳手架必須進行強度、剛度及穩定性等方面的驗算;腳手架要鋪滿、綁牢,無探頭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的支撐上。腳手架要設置欄桿,確保操作人員安全通行;腳手架上料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條的距離不得大于0.3m;拆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置護欄或警示標志,必須從上而下地拆除。(10)護面墻砌筑時,墻下嚴禁站人。抬運石塊上架,跳板必須設防滑條。(11)砌筑作業時,嚴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須使用爬梯。
6、架上作業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重疊作業。不得采用從上而下自由滾落的方式運輸材料。(12)防護工程在基坑開挖和砌筑過程中,必須設置專人對邊坡進行觀察,隨時觀察土質變化情況及邊坡有無坍塌和滑動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第 4 頁 共 10 頁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一、一般安全規定:l、工程開工之前,施工單位要詳細核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地段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2、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及機械駕駛、爆破。瓦斯檢測等特殊工種人員,
7、應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3、施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4、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并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進入施工現場。5、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執行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使用。6、施工所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勞動保護用品、應定期進行專人檢查和必要的檢驗。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7、施工現場要設置必需的消防設備,施工人員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二、施工準備階段安全規定:1、施工現場選擇要有利于生產、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災的要求,具備文明生產、文明施工條件。2、施工現場
8、臨時設施應選在水文、地質良好的地段,備種運輸道路,生產、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倉庫,材料堆放及動力、通訊路線和其它臨時工程,按照有關安全規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圖。3、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標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4、生產、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須的安全凈距,一般情況活動板房為7m,鐵皮房為5m,臨時爐房、發電房、變電室、鐵工房、廚房等與其它房屋之間凈距不小于15m。5、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發電機房、變電所,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臨時小型油庫遠離生活區50m以外,外設圍欄,炸藥庫設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經當地管理部門認可。6、在林區進行施工測量時,要遵守護林防火規定
9、,嚴禁煙火。7、在高壓線附近工作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8、在陡坡及危險地段測量時應系好安全帶,穿軟底輕便鞋;在2m以上墩臺上測量作業,應按高處作業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員墜落。9、清場、砍樹要組織身體結實;有一定經驗的人員承擔。要明確分工,不準跨在樹干上斷樹筒,高邊坡清場作業應使用安全繩、安全帶。三、土石方開挖安全規定:l、施工之前先清除邊坡上方3至5米內的樹木、雜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機械進場道路;高邊坡危險地段要設防護欄,清除地表浮石。2、操作人員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人工與機械不準同時上下作業,人機配合施工應交錯進行。3、自上而下進行施工,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施
10、工按設計邊坡一次做合標準。4、高陡邊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員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繩,嚴禁上下雙重作業。5、坡面上操作人員要及時清除松動的土石,坡下棄土及滾石范圍內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時禁止通行。6、施工中山體發現滑動、崩坍跡象危及安全時,應暫停施工,撤出人員機具。7、機械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警告標志,設專人站在操作人員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揮。8、機械在邊坡邊溝作業時,應與邊緣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車輪壓在堅實的地面上。9、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應與機械交替作業,機上機下人員密切協作,當必須在機械作業范圍內同時進行輔助工作時,應停止機械運轉后,輔助人員方可進入。四、挖掘機作
11、業安全規定:l、發動機起動后,鏟斗內、臂桿、履帶和機棚上嚴禁站人。2、工作位置必須平坦穩固。工作前履帶應制動,輪胎式挖掘機應頂穩支腿,車身方向與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時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得過猛。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夾石塊的土方,應清除較大的石塊和雜物。上體挖成懸空狀態不能自然塌落時,須用人工處理,嚴禁用鏟斗將懸空土砸下。4、對吊桿頂端的滑輪和鋼絲繩進行保養、檢修拆換時,應將鏟斗和吊桿放落地面,再進行維修。5、嚴禁鏟斗從運土車駕駛室外頂上越過,向運土車輛卸土時,應降低鏟斗高度,防止偏載或砸壞車箱。鏟斗運行范圍內嚴禁站人。五、推土機作業安全規定:l、推土機下坡時,坡度不得大于300;在
12、橫坡上作業,橫坡度不得大于10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嚴禁空擋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2、在陡坡高坎上作業必須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邊緣。送土終了應先換成倒車檔后再提鏟倒車。3、在垂直邊坡的溝槽深度,對大型推土機不得超過2m;對小型推土機不得超過15m,推土機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機身的孤石或大上塊。4、多機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前后兩機相距不小于5m,左右相距離應大于15m,兩臺或兩臺上推土機并排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保持20至30cm間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后退應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5、推土機摘卸刀片時,必須考慮掛裝方便,摘刀片時,輔助人員應同司機密切配合,抽穿鋼繩時應
13、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繩孔窺視。六、裝載機作業安全規定:l、起走前應將鏟斗提升到離地面05m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或翻鏟斗;嚴禁用鏟斗載人。2、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運距不宜過大。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低位。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業,可將鏟臂置于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推進阻力過大時,可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4、向運輸車卸土應緩慢,鏟斗高度適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5、應經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現有非正常響聲立即停車排除故障,當發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使各轉向油缸能自由動作。七、壓路機作
14、業安全規定:1、先看清壓路機前后左右無障礙和人員后才能啟動。2、變換壓路機前進后退方向應待滾輪停止后進行,嚴禁利用換向離合器作制動用。3、壓路機靠近路堤邊緣作業時,應根據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離,碾壓傍山道路時,必須由里側向外側碾壓。上坡時變速應在制動后進行,下坡嚴禁脫檔滑行。4、兩臺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其前后間距不得小于30cm;在坡道上縱隊行駛時,其間距不得小于20m。5、振動壓路機還應遵守如下規定:起振和停振必須在壓路機行走時進行;在堅硬路面上行走,嚴禁振動。碾壓松軟路基,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1至2遍,然后再進行振動碾壓。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必須在離合器脫開后進行;在急轉彎時不得用快速檔;嚴禁在尚未起振情況下調節振動頻率。第 10 頁 共 1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