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峰農民還建社區二期五區B51、2號樓、配套1、地下室工程施工現場消防應急預案 編制人: 審核人: 審批人: 編制單位:XX有限公司編制日期:年6月1日目 錄一、工程概況3二、編制依據3三、指導思想和法律依據3四、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4五、成立應急小組,落實職能組職責5六、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6七、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步驟6九、救災、救護人員的培訓和演練8十、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8十一、消防安全制度8一、工程概況九峰農民還建社區二期五區B5(1#、2#樓、配套1、地下室、總圖及零星)工程總建筑面積為:51356.71,1#、2#住宅樓框剪33層,配套1框架4層,地下室為框剪負一層
2、;1#、2#樓主樓采用平板式筏板基礎,配套1、地下室采用獨基加防水板基礎;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基礎設計等級1#、2#樓為甲級,配套1、地下室為丙級;建筑抗震設防為丙類;地震基本烈度為6度;場地類別為類場地。建設單位:投資有限公司設計單位:計有限公司地勘單位:研究院監理單位: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XX有限公司二、編制依據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3、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5、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三、指導思想
3、和法律依據指導思想: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應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地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不僅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而且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為預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強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方針,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學習消防安全原理及滅火基礎知識及救援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4、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法規定:“消防安全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
5、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演練。”四、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于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及時教育和組織職工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必要時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
6、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2、迅速控制事態,并對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及時有效進行救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應盡快組織義務消防安全隊與救援人員一起及時控制事故繼續擴展。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事故和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
7、生后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五、成立應急小組,落實職能組職責九峰農民還建社區二期五區B5工程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安全隊。(一)、組長及小組成員、職能組:組長:于鐵柱副組長:李文斌成員:史高峰、趙翔、李建文、劉祥福、王有銘、張思慧、樊代坤、余延林、江在福、方坤、羅榮、范向陽、劉濤、樂其春等。職能組:聯絡組、搶險組、疏散組、救護組、保衛組、調查組、后勤組、義務消防安全隊等。(二)、領導小組職責:工地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
8、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公司及當地消防安全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平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工地,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消防安全緊急事故時,在應急小組長未到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職能組職責:1聯絡組:其任務是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及當事人的親人等。2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并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刻通知聯絡組撥打政府主管部門電話求救。3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4救護組:其任務是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送醫院
9、急救。5、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工程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不遭破壞。 6、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調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7、后勤組: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8、義務消防安全隊:發生消防安全時,應按預案演練方法,積極參加撲救工作人員名單及分工應掛在項目部辦公室墻上。(三)、應急小組地點和電話有關單位部門聯系方式:地點:工地辦公室。電話:1599應急小組長電話:13急救電話-120 火警-119 公安-110附近醫院的地點及聯系電話醫院名稱地址醫院電話湖北省中醫院武漢市武昌區珞瑜東路856號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
10、武漢市洪山區武珞路627號六、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救護物資種類、數量:救護物資有水泥、黃沙、石灰、麻袋、鐵絲等。數量充足。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倉庫內備有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電筒等。統一存放在倉庫,倉庫保管員24小時值班。消防安全器材:滅火器(20個),設置現場應急照明燈,設置消防砂池。急救物品:配備急救藥箱、口罩、擔架及各類外傷救護用品。其它必備的物資供應渠道:保持物資供應渠道(電話聯系),隨時確保供應。急救車輛:項目部自備小車,或報120急救車救助。七、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步驟1、立即報警。當接到發生消防安全信息時,應確定消防安全的類型和大
11、小,并立即報告防火指揮系統,防火指揮系統啟動緊急預案。指揮小組要迅速報“119”火警電話,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便于及時撲救處置消防安全事故。2、組織撲救消防安全。當施工現場發生消防安全時,應急準備與響應指揮部除及時報警,并要立即組織基地或施工現場義務消防安全隊員和職工進行撲救消防安全,義務消防安全隊員選擇相應器材進行撲救。撲救消防安全時要按照“先控制,后滅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派人切斷電源,接通消防安全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消防安全危險源和重點物資,充分利用項目中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進行滅火。A、滅火組:在消防安全初期階段使用滅火器、室內消火栓進行消防安全撲
12、救。B、疏散組:根據情況確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揮撤離,并維持秩序和清點人數。C、救護組:根據傷員情況確定急救措施,并協助專業醫務人員進行傷員救護。D、保衛組:做好現場保護工作,設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險。3、人員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也是最徹底的應急響應。在現場平面布置圖上繪制疏散通道,一旦發生消防安全等事故,人員可按圖示疏散撤離到安全地帶。4、協助公安消防安全隊滅火:聯絡組撥打119、120求救,并派人到路口接應。當專業消防安全隊到達消防安全現場后。消防安全應急小組成員要簡要向消防安全隊負責人說明消防安全情況,并全力協助消防安全隊員滅火,聽從專業消防安全隊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5、
13、現場保護。當消防安全發生時和撲滅后,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事故原因和對責任人調查。同時應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時清理,將消防安全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以及其它有效措施,使消防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降到最低限度。6、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程序規定,消防安全發生情況報告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事故后分析原因,編寫調查報告,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價并改善預案。消防安全發生情況報告應急準備與響應指揮小組要及時上報公司。八、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 消防安全案例實際告訴我們,消防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主要措施
14、是:1、落實專人對消防安全器材的管理與維修,對消防安全水泵安排專人管理,場地內消防安全通道保持暢通。2、施工現場禁止吸游煙,建立吸煙休息室。動用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手續,做到不清理場地不燒,不經審批不燒,無人看護不燒。安全用電,禁止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禁止燒電爐、電飯煲、煤氣灶及大功率電器。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與各作業班組、分包單位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書,把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地分解到每個班組、個人,落實人人關注消防安全安全責任心。4、規范木工車間、鋼筋車間、材料倉庫、危險品倉庫、食堂等場所的搭設,落實防火責任人。九、救災、救護人員的培訓和演練1、救助知識培訓
15、:定時組織員工培訓有關安全、抗災救助知識,有條件時邀請有關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好消防安全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倉庫保管員定時對配置的各類器材維修保護,加強管理。搶險器材平時不得挪作他用,對各類防災器具應落實專人保管。3、每半年對義務消防安全隊員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知識、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4、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了解防火、自救常識。十、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消防安全事故后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
16、則查處事故,編寫調查報告,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審并改進預案。針對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消防安全應急預案文件體系,加強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管理。十一、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季度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及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及工人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及工人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
17、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工地現場通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18、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
19、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
20、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消防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
21、、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
22、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
23、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
24、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5、。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
26、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
27、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
28、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附件:現場消防應急預案組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