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勘察報告審查合同項 目 名 稱:xxxx縣東路跨xx大橋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巖土勘察報告審查 項目建設地點: x 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勘察報告審查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縣東路跨xx大橋施工圖勘察設計文件審查,根據公平、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 訂本合同。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34號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1.2 xx省建設廳陜建發2004178號文關于實施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的通知。1.3 xx省物價局關于我省建筑工
2、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陜價行函200719號)。1.4市城鄉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圖審查監督檢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發201065號)。1.5政府有關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及附件1.6本工程批準文件及施工圖設計文件。第二條 審查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工程類別工程等級投資額(萬元)勘察設計費用(萬元)縣東路跨xx大橋施工圖設計及勘察報告審查市政一級第三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及支付方式:3.1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合同額為3.2 本合同簽訂后十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總額10,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勘察報告經審查合格后,乙方提交xx省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后三十日內,甲
3、方支付乙方至審查費總額的90,余10%待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付清。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4.1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4.1.1工程項目立項、規劃和初步設計等審批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審畢原件退回)。4.1.2 勘察、設計單位向甲方提供的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和加蓋了公章的復印件(資質證書副本審畢退回),勘察、設計人員名單各兩份(按規定表格)。4.1.3 施工圖設計文件分專業裝訂1套。4.1.4 有關專業計算書2套(審畢退回1套)。4.1.5 乙方認為需要補充提供的其他資料。4.2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條4.1條,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提交齊全、真實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變更設計)材料。4.3
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施工圖審查費用。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5.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主要內容:5.1.1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主要內容5.1.1.1報送的審查資料是否齊全完整,是否符合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內容,設計單位是否越出資質范圍,外省設計單位承接西安地區工程是否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施工圖是否按規定加蓋了設計單位出圖專用印章和注冊執業人員執業印章,有關責任人簽字是否符合規定;5.1.1.2建筑及水、暖、電等專業設計是否合理安全,是否符合有關強制性標準和規范;5.1.1.3 結構體系和結構方案是否正確,結構計算內容是否齊全,計算方法
5、、計算程序、設計參數的選用是否恰當,計算結果是否準確可信,構造措施是否滿足規范要求;5.1.1.4 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5.1.1.5是否符合抗震、消防、節能、環保、衛生、人防、防雷電、無障礙設計等有關強制性標準和規范,是否損害公眾利益;5.1.1.6 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滿足規定的深度要求。5.1.2 勘察文件審查的主要內容5.1.2.1報送的審查資料是否齊全完整,是否符合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內容,勘察單位是否越出資質范圍,外省勘察單位承接西安地區工程是否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勘察文件是否加蓋勘察單位專用印章和注冊執業人員執業印章,有關責任人簽字是否
6、符合規定;5.1.2.2 工程勘察是否按照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合理布置探點,其數量、深度、測試項目是否滿足規定要求,數據采集是否全面,勘察結論、基礎選型意見是否正確合理;5.1.2.3 是否損害公眾利益;5.1.2.4 勘察文件是否滿足規定的深度要求。5.1.3乙方應無償提供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的審查報告。5.1.4乙方因為審查中的錯漏等原因或施工圖經審查合格后,仍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問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乙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5.1.5乙方應對審查完成的施工圖勘察設計文件(8套)蓋審查專用章。5.2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所提供齊全完備的審查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重大及技術復雜項目的審查時間相應延長)。第六條 其他: 6.1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咨詢、審查、監理等服務,雙方另行協商訂立合同。6.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6.3如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解決。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6.5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