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名稱:xxxxxx大道景觀綠化工程二零一四年 xxxxxx大道景觀綠化工程設計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和規章,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第一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1、項目名稱:xxxxxx大道景觀綠化工程2、項目規模:xx大道景觀綠化工程綠化面積約17050平方米。第二條 設計依據:1、發包人提交設計要求及基礎資料;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城市綠地設計規范GB 50420-2007;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 75-1997及國家、省市有關技術標準、
2、技術規范。第三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需要的地質資料圖及有關圖紙(包括電腦資料)及發包人的建設性意見等。第四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景觀設計方案8份,施工圖8套,電子版圖紙1份,并根據發包人要求時間遞交。第五條 設計費用及合同工期:1、本項目設計費用含稅包干單價為。2、設計周期:3個月3、結算金額大于人民幣(大寫)整時,不予結算。第六條 支付方式:本工程分3次付款:第一次付款為施工圖設計完成并經發包人審批后15日內,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的50%;第二次付款為施工招標完成后15日內,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的30%;第三次付款時間為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設
3、計結算辦理完畢后15日內,發包人支付至結算價款100%。第七條 雙方責任:1、發包人責任: 1.1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1.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約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書面同意,但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1.4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費用設計人自理。2、設計人責任: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
4、責。2.2設計人按照合同規定時間按時提交設計成果,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三,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2.3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果對不超出項目內容的部分做必要調整補充。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竣工驗收結束為止。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2.5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損失程度及責任向發包人進行賠償。2.6本工程項
5、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2.7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負責解決。第八條 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泄露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條 知識產權設計人完成本合同約定事項產生的知識產權及相關設計成果均歸發包人享有,但設計人有署名權。第十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西安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訂立日期:2014年07月17日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捌份,發包人肆份,設計人肆份。3、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簽字頁無正文)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開戶 銀行: 賬 號: 日 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