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20000210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二)(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名稱: xx管線綜合規劃 工程地點: xx省xxxx xx管線綜合規劃設計合同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xx管線綜合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 xxxx,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第二條 設計依據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1、設計應符合xx分區規劃(2010-20
2、20年)要求。2、設計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xx省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道路及其它相關專業的現行技術規范以及要求。3、設計應考慮到委托方的要求。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3.1 合同書3.2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項目名稱:xx管線綜合規劃 設計階段:規劃設計 設計內容:合理確定給水、雨水、污水、燃氣、電力、熱力、電信(含弱電網絡)的管線的位置及高程,尤其是各交叉路口等細部設計。 第五條
3、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合同簽訂10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涇河新各規劃相關資料。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向發包人提供規劃文本、圖紙各六套及電子版兩份刻錄光盤,并根據發包人要求合同簽訂后40天內提交。超過份數,發包人另付加曬費。第七條 費用本工程設計費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頒布實施的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中的相應規定為基礎計算。第八條 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后七個工作日內付30%,即萬元(大寫:人民幣元整)。2.專項規劃編制完成上報之前支付總額的40%,即萬元(大寫:人民幣元整)。3.通過評審,提交規劃設計最終成果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總額的30%,即元(大寫:人民幣
4、陸仟元整)。4.發包人付款前,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供等額稅務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拒付設計費。第九條 雙方責任9.1 發包人責任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9.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
5、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計算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設計費的全部支付。9.1.4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支付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9.1.5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
6、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9.2 設計人責任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20 年。9.2.3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0%。9.2.4
7、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的千分之二。延誤超過30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設計人按合同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9.2.5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評審,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審查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9.2.6 在合同履行期間,設計人員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并按合同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第十條 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
8、責任。第二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一) 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二) 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第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12.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12.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六份,發包人四份,設計人二份。12.4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5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蓋章) (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