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塔作業施工方案 一、編制依據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范(DB33/1116-2015)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4、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5、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160-2016)6、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二、工程概況長峙島海棠園住宅項目位于舟山市長峙島CZ-b-13b地塊。東側為山體,南側為教育用地(浙江海洋大學),西側為海大南路,北側為在建住宅風華園小區。本工程總用地面積51779 m2,總建筑面積114841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積77607 m2 ,地下建筑面積37234m2。工程造價24200萬元
2、;本工程2017年11月2日開工,合同工期730天。建筑層數:(1#、2#樓)2棟為五層(多層,高17米);(3#-11#樓)11棟為七層(多層,高23米);(G1#-G7#樓)7棟為十一層(高層,高33米);(S2#、S3#樓)2棟為一層配套公建。 建筑結構形式:多層為框架剪力墻結構,高層為剪力墻結構。抗震設防類別:丙類。建筑結構安全等級:二級。抗震設防烈度:7度。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 建筑分類及耐火等級:高層住宅為二類二級;多層建筑耐火等級為二級;地下室部分耐火等級為一級。建設單位:舟山市明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杭州九米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勘察單位:浙江宏宇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3、監理單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恒尊集團有限公司三、塔吊簡況及布置本工程落地面積大,施工場地開闊。結合場地布置,施工現場共布置5臺塔吊,其中3臺(虎霸)QTZ80型塔吊(1#、6#、5#),塔臂長58m;1臺(虎霸)QTZ-63C型塔吊(2#),塔臂長55m,標準節為2.8m,和1臺(省建機)QTZ80(ZJ5710)型塔吊(3#),塔臂長57m,標準節為3m。(因北側建筑物影響,6#、5#塔吊拆卸一節塔臂,拆卸后臂長53m)塔吊布置原則:為防止在施工中多塔塔臂相互碰撞,在設置塔吊位置和安裝及使用過程中必須遵照以下原則執行,以保證塔吊作業安全。塔與塔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
4、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與兩側塔身之間至少有兩米的距離,處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塔吊中處于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少于一個標準節。根據現場各碰撞范圍內的塔吊高低錯開2個標準節;以后頂升時,始終保持各塔吊之間垂直距離,從而保證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防止了各塔吊在同一作業面上互相碰撞。塔吊位置:1#塔吊布置在2#樓北側;2#塔吊布置在8#樓南側;3#塔吊布置在9#樓北側;6#塔吊布置在G5#樓南側;5#塔吊布置在G7#樓南側。詳見塔吊平面布置圖塔吊安排一覽表編號塔吊型號吊臂有效長度臂端吊重覆蓋范圍1#QTZ80(H5810)581.0T1#樓、2#樓
5、、3#樓、4#樓2#QTZ-63C551.0T5#樓、6#樓、7#樓、8#樓3#QTZ80(ZJ5710))571.0T9#樓、10#樓、11#樓、G3#樓6#QTZ80(H5810)531.0TG1#樓、G2#樓、G5#樓、G6#樓5#QTZ80(H5810)531.0TG4#樓、G7#樓、12#樓、13#樓、四、塔吊安全運行崗位職責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對塔吊施工運行全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負責本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組織督促機電工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落實;領導定期對塔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2、技術負責對塔吊
6、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落實相關規范、標準和管理制度;塔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實施工作;領導、組織塔吊安全作業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培訓實施辦法,制定實施措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配合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對塔吊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檢查的組織、監督工作和安全隱患整改“三落實”的實施工作;發生傷亡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保護、職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實,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分析的具體組織工作。3、安全員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塔吊安全作業的管理與監督;宣傳貫徹相關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推動本組織保證體系的運行;對塔吊作業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與指導;及時發現題或失控部位,及時提出整改意
7、見,并跟蹤復查。4、塔司職責塔司應熟悉作業環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機的構造原理、正確的使用方法、保養、維修的基本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能熟練地進行操作使用。塔司應愛護機械,認真作好日常維護保養,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機的生產效能,延長使用壽命。塔司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拒絕執行違反操作規程的指揮,保護機上各種安全、檢測及報警裝置靈敏有效。塔司隨機進入施工現場后,應主動熟悉工程概況、工程環境及施工條件、服從指揮,遵守現場有關安全技術的各項規定,不擅離職守,不接待非機組人員登機,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在操作塔式起重機時,如突然發生機械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或進行搶救,并及時報上級
8、有關部門協助處理。6、信號司索工職責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相關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正確的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格的鋼絲繩;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能力。五、危險源與碰撞源的辨析與安全措施5.1危險源的識別及其分析序號危險源可導致危險的情形主要安全措施1多塔作業1、相鄰塔機起重臂處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1、塔機高度錯開2、實行塔機升節審批制度2、兩塔同時進入交叉區域
9、,起重臂與鋼絲繩或吊物相撞1、制定交叉區域作業規則;2、設置交叉區域回轉報警裝置;3、加強指揮,向作業人員安全交底3、作業過程中塔吊吊鉤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電,風力推動塔機向相鄰塔機旋轉相撞1、配備回轉剎車備用電源;2、備用限制回轉的木楔;3、實施突然停電應急措施;4、非工作狀況塔機鉤未停置在安全范圍,風力推動塔機起重臂與鋼絲繩相撞1、塔機吊鉤停置安全區域;2、向作業人員安全交底;3、監督檢查;2施工現場道路吊物在其上空運轉時,發生高空墜物1、吊物不超越圍墻,嚴禁墻外吊物2、設置小車幅度報警裝置;3臨時設施1、吊物在其上空運轉時,發生高空墜物1、搭設雙層硬質安全防護棚;2、吊運過程中,吊物避開
10、臨時設施;2、工作中突然停電,吊物撞擊臨建設施1、吊物向臨時設施方向運動時,限用高速或提前減速;2、執行突然停電應急措施;4在建建筑物1、起重臂高度低于建筑物時直接撞擊建筑物1、劃定工作區域,配備專人指揮;2、有計劃的安排進度,塔機始終高于鄰近建筑物5塔機頂升加節項升加節過程中發生大臂相互碰撞1、定專人審批各塔頂升加節2、建立頂升加節審批制度5.2碰撞源的識別及其分析塔吊編號碰撞源1碰撞源2碰撞源3碰撞源4碰撞源5危險狀態分析1#2#塔吊一、工作狀態:1、有可能人為造成誤操作、錯誤指揮等。2、限位失靈、回轉失效等故障均會出現塔吊碰撞。二、非工作狀況時:1、吊鉤停置不正確。2、工作時遇停電時,起
11、吊重物未放下,導致起吊重物或主鉤鋼絲繩與塔吊碰撞。3、遇到五級以上大風時,風力推動塔吊出現塔吊碰撞。2#1#塔吊3#塔吊3#2#塔吊6#塔吊5#塔吊6#3#塔吊5#3#塔吊六、多塔交叉作業安全技術措施6.1多塔作業防碰撞措施本工程內共有5臺塔吊,屬多塔交叉作業,為保證多塔交叉作業安全運行,擬采取以下措施來保證:1、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2、后塔讓先塔:在塔機起重臂作業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塔吊應避讓已在該區域作業的塔吊;3、動塔讓靜塔:在塔機起重臂作業交叉區域內運行時,需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的塔吊;4、輕車讓重車:兩塔或多塔同時運轉時,空載塔機
12、應主動避讓負載塔機;5、客塔讓主塔:進入相鄰的其它塔吊的主作業區時應主動避讓他方塔機,作業中,塔司、信號工應始終目視本塔吊鉤位置,運轉過程中注意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必要時信號工發出安全語言提示塔司,塔司應控制旋轉速度,低速運行。6、限位控制旋轉角度范圍,保證兩塔臂不交叉作業。7、在吊運材料時,小車回收到離司機室20米范圍內,否則嚴禁運轉。8、控制塔吊旋轉方向,禁止相鄰塔吊同時向同一方向吊運作業。9、塔吊在頂升過程中嚴禁回轉起重臂,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塔吊間及塔吊與建筑物之間發生碰撞。10、塔吊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超載使用,機械出現故障或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予以解決
13、。11、塔臂前端設置明顯標志,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塔與塔之間回轉方向必須錯開,嚴格控制樓和樓之間的操作高度和作業時間。12、從施工流水段上考慮兩塔作業時間盡量錯開,避免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兩塔同時使用時發生碰撞。13、塔吊在起吊過程中盡量使小車回位,當塔吊運轉到施工需要地點時,再將材料運到施工地點。14、塔吊同時作業必須照顧相鄰塔吊作業情況,其吊運方向、塔臂轉動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業半徑內的交叉作業,并由專業信號工設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轉動位置及角度,同時控制器具的水平吊運。15、禁止相鄰塔吊同時向同一方向吊運作業,嚴防吊運物體及吊繩相碰,確保交叉作業安全。16、塔吊頂升加節時應特別注意,由專
14、業人員進行指揮操作,項目安全員進行全程旁站,做好安全工作; 1#塔吊在升節時,2#塔吊不得進入和1#塔吊的交叉作業區域;2#塔吊在升節時,1#、3#塔吊不得進入和2#塔吊的交叉作業區域;3#塔吊在升節時,2#、6#、5#塔吊不得進入和3#塔吊的交叉作業區域;6#塔吊在升節時,3#塔吊不得進入和5#塔吊的交叉作業區域。5#塔吊在升節時,3#塔吊不得進入和5#塔吊的交叉作業區域。6.2防止停電的技術措施塔吊一旦臨時停電,可能會造成重物砸落的后果,為防止突然停電帶來的后果,將采取如下措施進行預防:1、每臺塔吊用電使用單獨回路,直接從配電房內單獨接線形成單獨回路,防止其與其他設備共用線路造成其他設備跳
15、閘而影響塔吊。2、塔吊使用回路的各種電線、漏保、開關等一律采用優等全新產品,防止其因為線路或設備老化而造成突然斷電。3、所有塔吊全部安裝臨時設備用電池,一旦停電塔吊可自行啟動臨時電源制動。七、塔吊安全運行管理措施7.1塔吊安全操作規定1、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鈴聲或報警。3、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倫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4、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電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專管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5、閉合主電源時
16、,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6、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都正常。7、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8、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9、應切實遵守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司機及信號指揮員應時刻注意周圍塔機的回轉狀態,防止吊物發生碰撞。10、當塔機停止作業時,塔機變幅小車必須移至起重臂臂根或吊鉤鉤在錨固點上,防止塔機隨風回轉,嚴重違反塔吊運行規程。11、施工現場加強對大風天氣監察及日常施工的安全監督工作。
17、12、在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編制塔機安裝方案時充分考慮多機作業的安全距離要求,使各塔機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同一施工場地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安全距離不小于2米。13、合理安排工程各棟號之間進度,保證回轉范圍發生干涉。14、塔機長時間暫停工作時釣鉤應起到最高處,變幅小車拉到最近塔身處并卸去釣鉤上的吊索吊具,起重臂可按風向任意360度回轉。7.2 塔吊“十不吊”準則1超負荷不吊2歪拉斜吊不吊3光線陰暗不吊4指揮信號不明不吊5捆綁不牢不穩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重物邊緣鋒利無保護措施不吊8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9重物超過人頭不吊10安全裝置不靈敏不吊八、
18、安全應急預案8.1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成立長峙島海棠園住宅項目塔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長:何軼 副組長:孫素文成員:張春宇 虞春雷 徐舟峰 卓文波 李龍明 徐武 樂斌斌8.2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如果塔吊在作業時相撞,造成塔吊倒塌、重物墜落等意外事故,在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應緊急采取如下措施:1、應盡量在短時間內切斷電源,以防電纜漏電造成事故的進一步擴大。2、如有人員傷亡,緊急采取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報警請求120急救中心救助。3、封鎖事故現場。4、如果由于塔吊的碰撞引發火災,應立即用干粉滅火器撲滅火災,如果火勢較大則搶險人員應穿上崗位配備的防火服,呼吸器到現場滅火,確保本身安全,如果
19、火勢太大,控制不了,應組織人員撤離,并聯絡消防部門對其控制。5、如果塔吊相撞,由于外界撞擊力造成塔身或塔臂變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上報廠家及有關部門(工程部、技術部、租賃站等)對其進行處理。6、組織事故調查小組,分析事故原因,研究處理方案,總結經驗教訓。九、應急設備、物資、藥品清單及存放地點項目應急設備、物資、藥品清單表序號(設備/物資/藥品)名稱存放地點數量備注1滅火器30只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2消防栓2只消防栓按要求安裝于施工現場3消防沙箱(包括消防桶、消防鏟)等6只1只消防沙箱配有5只消防桶,3把消防鏟4應急燈、手電筒門崗10盞5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電工工具工地倉庫36伏以下安全線路500米;燈具5套;電工工具5套;6警戒帶、安全繩工地倉庫警戒帶100米;安全繩100米;7擔架、氧氣袋工地醫務室擔架2架;氧氣袋2只;8毛巾工地醫務室20塊9體溫計工地醫務室3根10對講機、報警器門崗對講機10只、;報警器1只;11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工地倉庫安全帶12幅;安全帽20頂;安全網12絕緣鞋、絕緣手套等工地倉庫絕緣鞋10雙;絕緣手套10副;13喇叭門崗2只14醫藥箱一個及常用的救護藥品工地醫務室包括藥棉、紗布、繃帶、膠布、棉簽、創可貼、酒精等15工地常備一輛值班車停車場1輛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