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供應合同發包方:地址:_委托代理人:_電話:_法定代表人:_電話:_承包人:委托代理人:_電話:_施工隊負責人:_電話:_依照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場所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工程概況1.1 工程地點:_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預算表。施工圖紙)。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詳見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1.4 工程期限_天,開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元(詳見預算報價單)。第二條 施工圖紙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種方式提供:(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第三條 發包人義務3.1 開工前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3.2 提
3、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3.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3.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場所,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3.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第四條 承包人義務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4.3 保護好原場所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第五條
4、 工程變更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飾裝修工程增減項目單)。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6.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第七條 工期延誤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7.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
5、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7.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7.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8.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第一次 開工前三日 支付 元第二次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 元(2)其他支付方式:_8.2 工程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
6、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后 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算工程尾款。8.3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8.4 本工程驗收合格后,保修期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月第九條 違約責任9.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9.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
7、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9.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元。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元。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一條 附則11.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11.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甲方: (以下稱甲方) 合同編號
8、: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履行地:長沙岳麓區為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交貨日期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元)總金額(元)到貨日期備注總金額大寫(含增值稅):整(¥)二、產品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要求,沒有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的,要符合通常標準或合同目的。三、產品包裝1.廠商原廠包裝,包裝具備確保貨物不損傷。因包裝不良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包裝費由乙方支付。2.隨貨應附有:送貨單及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四、產品運輸運輸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貨運公司承運。交貨地
9、點:甲方倉庫;運費由 方承擔。五、產品驗收按本合同規定驗收。賣方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說明書、交買方據以驗收。甲方驗收后,乙方確保所提供產品一年的保質期。六、結算付款甲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按照貨款總金額的 % 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第二批貨款應自乙方所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按照貨款總金額的 % 向乙方支付,剩余貨款應自乙方所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貨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七、違約責任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賣方包換、包退,并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乙方逾期交付產品,逾期1-3天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價款
10、的2 %作為違約金;逾期在4-7天內,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八、其他1.本合同經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傳真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以下稱甲方) 合同編號: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履行地:長沙岳麓區為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交貨日期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元)總金額(元)到貨日期備注
11、總金額大寫(含增值稅):整(¥)二、產品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要求,沒有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的,要符合通常標準或合同目的。三、產品包裝1.廠商原廠包裝,包裝具備確保貨物不損傷。因包裝不良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包裝費由乙方支付。2.隨貨應附有:送貨單及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四、產品運輸運輸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貨運公司承運。交貨地點:甲方倉庫;運費由 方承擔。五、產品驗收按本合同規定驗收。賣方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說明書、交買方據以驗收。甲方驗收后,乙方確保所提供產品一年的保質期。六、結算付款甲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按照貨款總金額的 % 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第二批貨款應自乙
12、方所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按照貨款總金額的 % 向乙方支付,剩余貨款應自乙方所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貨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七、違約責任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賣方包換、包退,并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乙方逾期交付產品,逾期1-3天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價款的2 %作為違約金;逾期在4-7天內,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八、其他1.本合同經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傳真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1.3 本合同一式_份,雙方各執_份,_部門_份。11.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_(簽字) 承包人:_(簽章)法定代理人:_ 法定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