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政府采購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承包范圍:二、合同工期開工日期:20 年 月 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發出開工通知書為準)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三、質量標準合格。四、合同價款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和解釋順序如下:(一)本合同
2、協議書;(二)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三)競爭性談判文件、中標通知書和競標文件;(四)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五)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六)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七、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八、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九、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專
3、用條款十、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一)甲方權利和義務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時間:提供施工所需的紅線內場地,并在計算工期前將施工現場各種障礙物清除;其他料場、辦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決。2、將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計算工期前負責公共道路的暢通。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資料的提供時間:計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等資料。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計算工期前辦妥相關開工手續。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提供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
4、,按施工圖由發包人、承包人、監理現場書面交驗,交驗后,承包人應妥善保護場內水準點與控制點,任意破壞或遺失應由承包人負責恢復的費用。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現場另行確定。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護工作。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協商處理。(二)乙方權利和義務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約定。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進場后一周內提供材料計劃,每月15日、30日前分別向發包人和監理方提供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已完工程
5、量報表(含工程變更及簽證預算)、甲供材料清單、乙購材料清單、材料進場計劃、勞動力及用款計劃等資料,分項的施工組織設計開工前向發包人提供。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向發包方和監理方分別提供不少于 平方米的辦公及生活用房。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按有關規定辦理上述手續,費用由 負責。施工中建筑垃圾需運出施工現場外時,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城管部門指定地點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的成品保護由承包人負責,費用由承包
6、人負責;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做好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和觀測工作,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財產和人身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8、施工現場清潔衛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員進入工地后必須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規范施工。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另訂協議。十一、工程驗收(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報告十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面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二)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有與合同規定不符的,應在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意見,不簽發驗收單,并同時將該書面意見提交至市
7、采購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意見后,應在 天內予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采購中心。十二、履約保證金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繳納的競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甲方委托市招管辦代為保管)。十三、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一)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施工期間的各類建材市場的風險和政策性調整等風險及圖紙深化設計已包括在競標報價中,合同結算時不作調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調整,工程結算按原投標綜合單價計算,工程量按實際發生計取;競標文件規定的獨立費、暫定價不下浮,工程結算時以實際發生額計入。(二)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工程量完成%時,付合同總價款的%;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總價款的%,同時退還合
8、同履約保證金;審計決算完畢后,付至審計決算價的95%;工程正常使用一年后,經甲方確認無質量問題的,七個工作日內付清工程余款。十四、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為 年。十五、違約責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內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遲交付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1-3支付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延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強制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2、乙方的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的,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進行返工,并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工作延誤,甲方有權要求其強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額賠償
9、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4、甲方不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等),并相應順延工期。5、本項目不得轉讓分包,如有發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約保證金外,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清理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十六、本合同一切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無相關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十七、合同生效與終止(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采購中心審核后實施,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不能超出談判文件和競標文件的實
10、質性內容。(二)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寫,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市政府采購中心、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各一份。 通用條款十九、詞語涵義(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二)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三)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四)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
11、式支付的合同價款。(五)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六)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七)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十)施工場地(或稱工地):經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十一)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
12、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二十、質量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其它現行標準、規范及省、市有關規定。二十一、安全施工(一)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由乙方統一協調管理,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費用包含在競標報價中。 (二)乙方負責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及財物安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三)乙方應合理
13、安全使用水、電設施,否則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四)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二十二、檢查和返工(一)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二)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二十三、
14、竣工驗收(一)工程竣工驗收按照乙方自評、甲方驗收的流程進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過自檢認為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按國家和宿遷市關于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竣工驗收報告等滿足竣工驗收的資料。甲方收到上述資料后在約定時間七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面的驗收,如乙方提供的驗收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條件不具備,則驗收期順延,責任由乙方承擔。(二)甲方組織驗收后三日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如果初次驗收未通過,乙方應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見并承擔整改費用,完成后再次申報。(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報告十日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七天內不予批準
15、,也不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工程結算手續。二十四、付款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后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二十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
16、到災害結束。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一)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二)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三)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四)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二十六、專利權承包人方應保障發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關的或準備采用的承包人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等侵犯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它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索賠和訴訟,并保證發包人免于承擔與此有關的賠償費、訴訟費和其它開支,但由于執行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而侵犯上述權利的情況除外。二十七、履約保證金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繳納的競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
17、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結束后,乙方憑中標服務費收據復印件、保證金收據、單位銀行賬號(加蓋公章)到市招管辦財務室辦理履約保證金退付手續。二十八、工程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進行保修。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二十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
18、賠:(一)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二)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三)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給予批準,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10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準。三十、合同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提交調解和仲裁。三十一、適用法律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甲方: (蓋章) 地址: 法定(授權)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地址: 法定(授權)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集中采購機構 (蓋章): 責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