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外供水管網工程施工合同室外供水管網工程施工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給水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xxF-1地塊庭院管網給水工程 工程地點: 二、供水施工方案1、供水管網施工,共需敷設100(球墨管)1198米。150(球墨管)988米。三、質量標準工程量標準: 合格 四、1、安裝埋地計費總表共 只,消防栓 組,二級計量 組,戶表 戶。2、庭院供水管道施工,需管道施工工程費¥元整) 上述二項工程款合計元整)由發包方支付。(工程監理費、消防表、二級計量表、地表等費用不含在
2、內)五、工程款支付1、小區供水管道在合同簽訂后工程開工前預付管道施工費%,計 元的備料款,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及時配合承包人做好竣工結算工作,并在通水前付清剩余款項。六、發包人工作1、發包人需提供具有設計資質單位設計的室內外供水設施施工圖約或經承包人設計部門審核、設計、認可的施工設計圖。2、對前期現場勘查提出要整改的事項,發包人應該水表出戶現場勘查報告表內相關內容進行整改。3、施工現場必須具備開開條件時,承包人才能進行施工。4、發包人需無償提供承包人堆放管材、工具的安全場所(工具房)和施工必須的用電。5、發包人必須做好與承包人施工現場的配合工作,負責施工現場居民及其他單位的協調工作。如因配合、
3、協調不力造成的誤工,由發包人簽證承擔誤工費。6、如因發包人工作不到位使工期推遲,工期相應順延。七、承包人工作1、承包人施工隊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按施工規范要求安裝,埋地供水管道施工完畢后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如遇供水管道接口處和其他客觀因素暫無法回填時應設安全警告標志。八、合同工期:開工計劃日期: 年 月 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計劃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計劃日期總工作日歷天數 天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計費水表以內的供水設施由發包人負責進行管理維修;計費水表以外供水管損壞由承包維修,牽涉道路、綠化破復,發包人應予以配合。十、保修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將該工程的全部資料收集、整理、編號存檔、組織供水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移交給供水公司維修。十一、發包人現場負責人: 電話號碼: 承包人現場負責人: 電話號碼: 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辦理補充協議本合同壹式肆份,發包人叁份,承包人壹份。發包人: 承包人: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 號: 賬 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