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廉政合同廉 政 合 同為加強 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項目法人 (以下簡稱甲方)與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特訂立如下合同。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水利部的有關規定。2、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 工程施工合同,自覺按合同辦事。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5、甲方或乙方發現對方在業務
2、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甲方或乙方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2、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或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其它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不得從事
3、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分包單位,不得要求乙方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第三條 乙方義務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請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4、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5、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監理規程辦事,不得為謀取私利向監理人員非法行賄,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同時必須對
4、監理單位和工程監理人員履行向甲方承諾的上述其他廉政義務。6、乙方如果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或工程監理人員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應向甲方組織或上級單位舉報。甲方和工程監理部門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或嚴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后續工程的優先邀請投標權。第四條 違約責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2、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的,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建議水利建設主管部門給予乙方二至五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第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止。第六條 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 址: 地 址: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