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用電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簽訂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概況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4、 建設規模: 。5、 設計單位: 。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 。第三條 合同工期 日歷工期: 天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實際竣工應從開工之日算起 天內完工具備送電條件(如遇雨天、不可抗拒原因以及由于設計變更造成工期增加或發包方負責的土建工程
2、項目未能交付使用等原因工期則順延)。第四條 合同價款與承包方式1、合同金額:人民幣 (¥: )。2、承包方式: (1)總價承包:(2)單價承包:(3)安裝費承包:第五條 合同價款調整1、 施工圖總價承包方式:(1)由于設計變更修改簽證增加工程量進行合同總價調整。計算口徑(套用定額、計費標準等)按合同原概、預算計取標準。(2)發包方對供電局有關部門已審定的設計內容作出修改要求,需增加的設計部分進行合同總價調整。(3)工程量增減。若在三個工作日后發包方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發包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2、工程單價承包方式: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原概、預算計算口徑進行計列。3、安裝費承包方式:按200
3、2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及配套的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及有關文件計列。4、如發生以下情況,雙方協商解決:(1) 國家計劃重大調整。(2)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3) 其他約定事宜: 第六條 工程款的支付1、工程預付款發包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按合同總價的70%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即 萬元。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之日起3天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撥款,辦完工程移交結算手續之日起10天內付清工程款余額。3、 工程款支付方式:轉帳第七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標
4、準為依據,達到電力部頒的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的合格條件。并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監督與檢查。第八條 安全施工1、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要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規定所明確的組織、協調、監督責任,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發生。2、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電力行業安全作業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承擔因違反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責任。第九條 設計變更1、承包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定、建設工程施工技術有關管理的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改,應及時向發包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2、發包方對原
5、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承包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送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或重大設計變更應取得有關部門批準。3、設計變更內容:(1)工程量增減;(2)取消或增加某一項目;(3)桿塔及基礎形式變化;(4)線路長度增減等。4、由于發包方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第十條 竣工結算1、總價承包方式若無工程量增加按合同價結算。2、單價承包方式及安裝費承包按實際工程量及簽證單結算。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7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結算資料。發包方在接到結算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在結算資料審定之日起
6、10個工作內付清工程余款,若未在10個工作日內付清工程余款的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造價的3支付違約金。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1、發包方或承包方應根據設計和規范要求采購工程需要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且滿足xx局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具備投標資質合格供應商范圍。2、由承包方采購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發包方代表拒絕驗收,由承包方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物資,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能順延。3、由發包方采購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不滿足xx局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或不具備xxx投標資質合格供應商范圍,承包方可以拒絕安裝,由發包方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物資,并承擔由此
7、發生的費用,工期順延。如發包方不更換不符合要求的物資,承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二條 雙方責任發包方責任1、負責辦理該工程的申報手續、供電行政收費、有關城建開挖、恢復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2、經供電局有關部門會審同意的設計圖紙及施工方案如有變更,由發包方與供電局有關部門協商解決。3、施工期間,發包方應派工程負責人到現場以便聯系工作。工程范圍內的供電線路因工程施工需要,則要服從停送電的安排。4、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5、負責在承包方遞交工程聯系單或其它工程資料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會簽工作,超出以上時限的作甲方默認處理。6
8、、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停工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期、工程停建,由發包方負責。發包方補償承包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包方責任1、承包方要認真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的技術規定、建設工程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按照經供電局有關部門會審同意的方案施工,發現設計錯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改,應及時向發包方提出變更設計申請。2、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施工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驗收質量不合格者,其返工所需一切費用均由承包方負責。3、 負責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負責施工場地清潔。第十三條 工程保修1、保修期限:一年(由工程驗收合格送電試運行24小時后算起)。2、保修范圍:
9、承包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內容。第十四條 不可抗拒力參照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一條其他中第39款。第十五條 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組成應包括以下部分:1、本合同文本2、本合同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書或投標報價書3、本工程設計文件4、本工程施工方案(含施工計劃)5、本工程設備、主要材料采購清單6、施工委托書或中標通知書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及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經雙方協商不成,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第十七條 其他為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除上述條款外,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整個工程施工中,遇到的任何問題應互相協商解決,以便工程順利完成。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本合同自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收,結清工程余款保修期滿自然失效。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理人: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地 址: 地 址:電 話: 電 話:日 期: 日 期:本工程主要設備、材料采購清單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備注1變壓器S11-M-250kVA/10臺1甲方自購2絕緣導線JKLYJ-70米1200甲方自購3高壓電纜YJV22-8.7/15kV-3*95米40乙方自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