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編號:_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 甲方:_乙方:_簽訂日期:_年_月_日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按照中華
2、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條 分包工程概況1、部分工程施工名稱:_;2、工程地點:_;3、工程內容:_;(注:內容描述應當詳細、準確)4、分包工程范圍:_。(注:分包項目的邊界條件描述應當準確清晰)第二條 工程期限1、開工日期:_年_月_日;2、竣工日期:_年_月_日;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3、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天。第三條 承包方式、單價、預計總價1、承包方式:一般項目_,主體項目_,總價與單價為固定不調價,2、單價及預計總價:單價_元;總價_元。3、單價組成:包括人工費、部分材料費(按材料供應條款
4、)、部分機械使用費(按設備供應條款)、管理費、施工利潤、各種雜稅費(不含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以及為完成施工所必須的生活與生產、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輔助設施費。其中材料費的組成為_,部分機械使用費的組成_。第四條 工程結算和支付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價為_元人民幣(大寫: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干價。1、本合同簽訂后_日內,甲方支付_元工程款;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元工程款;3、本合同工程質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畢:驗收鑒定、移交簽證起至質量保證期滿,經業主驗收合格,業主支付給甲方工程質保金后_天內甲方向乙
5、方支付。第五條 施工材料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甲方提供的主材1、材料名稱:2、規格與型號:3、預算價格:4、供貨地點:第六條 甲方職責1、甲方應負責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現場施工協調和組織策劃及工程竣工驗收。2、甲
6、方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套和轉發設計、監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對施工進行技術指導(含技術交底)。3、甲方按主合同的總體進度計劃及監理批復的施工進度,負責審核并批準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施工資源配置方案等。4、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全過程進行監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責任),若工程進度出現滯后、工程質量出現嚴重問題、施工安全出現嚴重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規定整改期限內仍達不到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程項目范圍或解除本合同,其間發生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5、甲方負責施工生產、生活設施場地的統一規劃,滿足乙方施工需求。6、甲方統一負責向監理、業主報送工程結算
7、報表、施工計劃和其他相關工程資料(含竣工報告),并向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工程結算和價款支付。7、甲方督促乙方購買高危作業人員的人身傷害險、全員工傷險、特殊設備財產險和必要的第三者責任險。8、甲方督促乙方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做好隊伍和營區的治安防范。9、其他應由甲方履行的職責。第七條 違約責任、爭議、仲裁、罰則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1、因主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甲方終止主合同,本合同的履行也自然終止。此終止甲方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
8、乙方,并以業主對甲方的結算為基礎,按乙方完成工程量占甲方完成工程量比值同比例對乙方進行結算。同時退還乙方所提交的剩余的履約保證金。2、合同糾紛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再執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意見分歧,雙方可在以下a、b、二種解決條款中,根據分包情況任選一種條款進行約定。a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b不能協商解決,應提交甲方總部所在地仲裁委員會即丹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報業主、監理審核同意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價款結清后自然失效。第十條 本合同是否需要地方公證機關公證,雙方協商確定。(如需要的話)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正本_份,雙方各執_份;副本_份,雙方各執_份。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