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登記編號技 術 服 務 合 同 書含技術培訓、技術中介(試 用)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甲方)服 務 方: (乙方)簽訂地點: 省 市(縣)簽訂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監制填 寫 說 明一、 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的位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確定)二、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
2、訂 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三、 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四、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術服務特征、標的范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
3、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的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五、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六、 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合同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七、 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八、 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依據中華人民
4、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輸氣管道工程物探”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 / 計劃),為明確雙方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一、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應當填寫培訓內容、要求、計劃和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的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1. 服務內容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輸氣管道工程勘察”項目店子隧道和西橫嶺隧道的工程物探工作,隧道總長度約4km。2. 工作任務就以上兩個隧道開展高密度電法勘察和淺層反射地震勘探,對甲方要求的部分鉆孔做單孔聲波波速測井。3. 技術要求1) 綜合物探(包括聲波測井)須探明測線下方斷層構造、破碎帶、覆蓋層及下
5、伏各風化層的界面產狀、埋深等空間關系,并根據單孔聲波測井,提供各風化層的平均波速值,凡寬度大于50cm的斷層均須探明。2) 經雙方協商,原則上,沿隧道長度方向布置縱測線1條,在隧道進出口和中部地質情況可能復雜的地段布置合理數量的橫測線。測井任務聽從甲方安排,測點距0.2m。3) 到現場后,乙方應盡快組織進行野外采集參數試驗,確定合理的野外數據采集方案。原則上,淺層反射地震勘探主要采集參數:錘擊激發,5次以上垂直迭加,48道接收,道距4m,炮距4m,覆蓋次數為12次以上,記錄長度500ms以上,采樣間隔0.2ms;高密度電法勘探主要采集參數:電極60個,電極點距35m;波速測井主要采集參數:單孔
6、法聲波測井,發射頻率20kHz以上,井中接收點距0.20.5m。4) 按照有關規范要求提供工程物探綜合成果圖、解譯成果圖及文字報告與電子光盤。文字報告需詳細說明工作原理、工作方法、工作布置及結論。文字成果8套,電子光盤2套。4. 工期野外工作時間為 年6月25日至7月15日, 年7月25日前提交初步成果報告,8月5日前提交最終成果報告。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1.甲方職責1) 向乙方提供有關工程勘察資料、施工平面圖以及地形圖,解譯過程中,甲方積極配合,并負責提供鉆探及區域地質資料。2) 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協調和安全工作。3) 按階段進度向乙方支付合同經費。2.乙方職責1) 按期進場、按時提交成果報
7、告,提交成果報告文字版8套,電子版2套。2) 按照淺層地震勘察技術規范(DZ/0107-1997)、電阻率測深法技術規程(DZ/T0072-93)、石油物探測量規程(SY/T171-2003)、輸油氣管道巖土工程勘察規程(SY/T0053-2004)、綜合物化探作業HSE管理規定(Q/CNPC-BGP.G0222-2002)等有關標準進行施工,提交技術成果符合國家有關規定。3) 查清勘探范圍內斷層寬度大于等于50cm的斷層、破碎帶或軟弱夾層。如果由于工作質量原因有較大斷層和連通的溶洞沒查清,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出現巖土工程地質條件與客觀實際不符或洞內大量涌水而造成業主向甲方索賠,乙方應承擔相應部
8、分的責任與經濟賠償。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1、履行期限: 年6月20 日2010年6月19日。2、履行地點: (資料處理及成果解釋)。3、履行方式:乙方為主,甲方配合。四、驗收標準和方式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 工程物探 行業 技術 標準,采用 甲方組織專家 方式驗收,由 甲方 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 合同履行期限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1. 本工程收費實行費用包干,包括物探野外布線、采集費、資料處理、解譯及人員工資、技術等一切費用,全部費用以人民幣計算并支付。2. 勘探費用單價:按實際測線長度計
9、算,淺層反射地震 元/km,高密度電法 元/Km,單孔法聲波測井按實測深度計算, 元/m。3. 乙方人員進場并開始施工后,甲方立即預付叁萬元工程款給乙方。4.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終成果資料(包括電子版、紙質版)后,一周內付給乙方實際工程款總額的70%。5. 余款待本物探工程結束后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由乙方開具發票,若無發票則扣除稅金。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按技術合同
10、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三 條約定, 乙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合同總金額的10%。(二)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三、五 條約定, 甲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合同總金額的10%。 (三)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合同當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 進行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節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二) 種方式解決。(一)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 司法程序解決。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
11、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2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委 托 方 (甲 方)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聯 系 人 (簽章) 住 所(通信地址) 電 話 電 掛開 戶 銀 行帳 號郵政編碼服 務 方 (乙 方)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聯 系 人 (簽章)住 所(通信地址) 電 話電 掛開 戶 銀 行 帳 號郵政編碼 中 介 方單 位 全 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委托代理人 (簽章)聯 系 人 (簽章)住 所(通信地址) 電 話 電掛 開 戶 銀 行帳 號 郵政編碼 印 花 稅 票 粘 帖 處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