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稱: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承包內容:合同類別:簽訂地點:合同編號:簽訂日期:年月日.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為了明確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 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承包內容、承包方式1、工程承包范圍: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年月版的施工圖紙及要求完成土方回填、壓實、攤平等工程施工。2、工程承包內容
2、:包括但不限于土源采購、機械、設備及人員進退場,土方機械開挖與回填,汽車運土、卸土及土方分層填筑、攤平、壓實、整形及相關必要的臨時排水等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臺班費用和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金額。3、工程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方式承包施工。第三條 工程承包價款及計量方式1、合同價格:本合同不含稅固定包干單價元/m3。本合同結算包干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和技術質量、安全等要求實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遣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利潤、管理費、施工風險費、辦理各種證件的費用和所有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
3、2、工程造價:工程量暫定為立方米,不含稅工程造價暫定為:元(大寫:暫定人民幣),增值稅%,含稅工程造價暫定為:元(大寫:暫定人民幣)。3、工程量計量:按現場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按實計算,土方回填前甲乙雙方應辦理現場原始實際標高簽證,回填至甲方確定的設計標高后雙方辦理完工標高簽證,這兩個原始記錄將做為甲方支付工程款給乙方的依據。回填施工后若未達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按實量給予扣減,超過標高的甲方不予補差,乙方可在天內將超過標高部分土方運出場外,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4、合同附件:附件一:工程質量評價意見書附件二:土方回填前自然地貌標高現場測量記錄附件三:土方回填后現場高程測量數據附件四:土方回填后
4、現場坐標測量數據第四條 工程款支付辦法1、本項目無預付款,工程款按工程進度支付,每期完成工程量時,雙方按實簽證確認,經甲方驗收審批、核算后,按現場實測工程量的80%付工程進度款。2、本項目土方回填全部完成驗收后7 個工作日內,乙方將有關土方回填施工資料、現場及結算書送甲方審核。工程結算書自甲方接收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手續,結算手續經雙方確認后一個月內結清。3、履約保證金在該專項通過驗收后一個月內免息退還。4、乙方必須編制員工工資表,在甲方有關人員的監督下,向工人發放工資。工人工資表原件一份上交項目部財務室。5、發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時承包人需開具正規合法建安工程發票。第五條 施工技術及
5、質量要求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2、工程質量要求:2.1、每層壓實后,應按規范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干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后,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基底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范的規定。2.2、回填的土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范的規定。2.3、回填土必須按規定分層夯壓密實。取樣測定壓實后的干土質量密度,其合格率不應小于 90%;不合格的干土質量密度的最低值與設計值的差,不應大于 0.08g/cm3,且不應集中。環刀取樣的方法及數量應符合規定。2.4、回填土料含水率必須適當控制,工地簡單檢驗,一般以手抓成團、落地開花為宜。杜絕含水量過大的腐植土、淤泥質土、泥炭土、雜填土作回填土料。2.5、
6、填方區如有地表水時,應設排水明溝將水排走,適當降低地下水水位標高(填土基地下 0.5m)。.2.6、回填土方必須分層碾壓,每層土層厚度須小于0.3m,最終填土密實度不小于90%。回填施工中應按所使用的土料、結合壓實機械性能,通過試驗確定含水量控制范圍、每層鋪土厚度、壓實遍數、機械行駛速度、嚴格進行水平分層回填,使施工能達到合同密實度的要求。2.7、雨天嚴禁土方回填施工,并應做好工作面上的保護工作。3、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執行現行建筑施工規范、標準、規程,服從甲方項目管理人員的指揮及安排。每夯實層工序施工完成后,應先自檢符合質量要求后,方可進入下一層施工。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程
7、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等級標準。4、乙方施工過程中,未能達到上述要求及現行檢評標準合格,一切返工的工料費用及造成工期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第六條 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2、乙方應確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達到以下安全目標: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生主要設備、重大施工機械損壞事故;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發生壓力容器爆炸事故;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事故;不發生大面積傳染病和集體事故中毒。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安
8、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4、甲乙雙方的有關人員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9、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履行簽字手續,交底材料歸檔備查。每周項目召開安全例會制并作好記錄。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專職人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在限期內整改,過期不整改者,將按每次2000 元罰款。.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甲方應督促乙方施工現場人員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如乙方違者按每人次 50 元罰款。8、乙方人員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設施設備、工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
10、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9、乙方應嚴格按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如乙方野蠻、擅自施工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10、特種作業必須執行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后持證上崗。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11、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1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
11、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負責,甲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按程序逐級上報。17、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員和現場工人名單和相關證件,包括作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有關證件,人員確定后人員應相對穩定,凡需變動,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變動。18、凡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由責任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責任。19、乙方應保持施工臨建設施完整、環境清潔;生產臨建整潔、布置整齊,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規定到位。20、乙方應自費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排除雨水或污水,并應將任何承包商的設備和多余材料儲存并
12、作出妥善安排,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廢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21、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的環境衛生標準要求。一方面現場不積水,保持排水暢通;另一方面要防止塵土飛揚,定期灑水,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為施工現場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第七條 工期及進度1、合同約定總工期:日歷天,以發包人最終確認的為準,應滿足發包方施工進度要.求,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承包人應完成全部工程并經發包人、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否則視乙方未按時完成合同規定工期。2、若乙方在規定的開工日期后 7 天內仍然不開工的,甲方可理解為乙方放棄本工程。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將本工程重新發包,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3
13、、施工過程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制定詳細的機械設備投入及工作計劃;合同工期計劃與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4、承包人須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全部工程合格并將工程移交發包人。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后,在兩天內無條件撤出全部施工機械設備、人員和其它設施。否則承包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5、如因發包人、不可抗力(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原因不能施工的,則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后工期順延。第八條 雙方責任1、發包人責任:(1)開工前提供給承包人基礎平面及剖面圖一套(滿足施工與結算需要)。(2)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
14、織驗收。協助承包人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指定好開挖、回填的位置、數量及時間要求,按設計要求監督回填施工。如因發包人原因(政府原因除外)造成承包人無法施工,連續延誤超過叁日,自第肆日起每日每臺挖掘機補助 800 元(捌佰元)誤工費,每日每臺運輸車輛補助500元(伍佰元)誤工費(機械的類型、數量以發包人、監理單位共同書面確認的為準)。(3)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承包人責任:(1)按照發包人提供的基礎平面圖,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確定編制土方回填專項施工方案,并報送發包人、監理。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監理審定的土方回填專項施工方案嚴格依照施工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在土方回填過程中對建筑物成
15、品的保護,不得對建筑物造成任何破壞,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2)若發生質量問題返工清運,由此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擔。(3)嚴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負責夜間土方回填基坑周邊的照明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接受發包人、監理單位的檢查和監督,對發包人、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及時糾正。如果接到發包人、監理單位的通知而未執行的,因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承包人承擔。.(4)負責辦理土方運輸相關手續及與市政、執法等部門的協調,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負責清運過程中所經道路衛生的清理,若因垃圾灑落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土方開挖及清運過程中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鄰里糾紛的均由承包人承擔一切
16、經濟和法律責任。(5)承包人應隨時注意地下所有隱蔽物,如水、電、氣等情況,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周邊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線等周圍環境損壞的均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與法律責任。(6)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負責為發包人協調關于土方回填方面的當地各方面的關系,否則因此而導致的停工及工期拖延等后果由承包人負責。(7)承包人項目經理必須常駐現場,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8)本次土方回填分多次進行,承包人應嚴格按照發包人的要求進行開挖,由此發生的一切配合及施工費用(含機械多次進退場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9)因本工程場地原因需承包人在回填工期及回填范圍內隨時服從發包人調度
17、與指揮。(10)承包人應按期發放農民工工資,并確保發到每位農民工,若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時,發包人從應付承包人工程進度款中代為扣除,承包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此事件造成承包人被罰及新聞曝光通報批評時,發包人再按所罰金額給予同等金額加罰。(11)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嚴禁使用童工,若發現使用童工每人次處以3000 元(叁仟元)扣款。(12)承包人承擔施工噪聲、擾民所發生的一切費用。(13)承包人應積極配合其它施工單位施工,不應收取任何配合費用.(14)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工地大門處設有洗車臺時,乙方負責自卸車的沖洗工作,如未沖洗上路造成的罰款,乙方承擔。工地出入口的衛生清掃,在土方挖運期間
18、,乙方全面負責清掃、灑水工作。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 7 日內,乙方應支付人民幣 20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并繳交甲方財務部;若乙方未能按期繳交甲方,簽訂合同無效。乙方并應承擔締約過錯責任,按本合同總價的 5%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第十條 違約責任1、承包人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施工。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擅自將工程.轉、分包,發包人經查核屬實,發包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另外組織施工隊伍,且發包人不予支付承包人合同價款,承包人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利主張,自行撤離施工現場并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履約保證金歸發包人所有,不予退還承包人。其所造成發包人經濟損失均由承包人賠償。2、承包
19、人未按合同規定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和提交竣工驗收,發包人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合同。發包人決定解除合同的不予支付承包人合同價款并另外組織施工隊伍,承包人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利主張,自行撤離施工現場并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承包人仍應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賠償金給發包人。發包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內容仍然生效,承包人每延誤壹天工期支付叁萬元的違約賠償金給發包人。如發包人要求工期提前,每提前壹天工期獎勵壹萬元給承包人。3、承包人擅自變更經發包人評審確定的回填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發包人在責令改正無效的情況下不予支付合同價款。發包人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合同。發包人決定解除合同,承包人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利主
20、張,自行撤離施工現場并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承包人仍應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賠償金給發包人。4、工程質量不合格且在2 日內無法進行整改,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價款和辦理合同結算。承包人放棄合同內容的權利主張,自行撤離施工現場并不得破壞已完工工程。5、承包人違反國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承包人應主動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承擔所有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6、承包人項目經理未常駐施工現場或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承包人同意承擔每次壹仟元的經濟處罰。7、承包商如果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按合同規定實現對工程建設的工期、質量、安全的有效控制,應按本合同條款
21、的規定向業主支付違約金。7.1、逾期完工違約金如果因承包商原因未能按“工程進度表”要求完成相應的工作,則每項每延誤一天承包商向業主支付 10 萬元逾期完工違約金。7.2、施工質量違約金如果因承包商原因工程未達到合同所規定的施工質量標準,承包商應按下述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工程質量未達到優良標準,承包商向業主支付50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7.3、安全保證違約金.如果承包商未能實現合同規定的安全目標,應按下述規定承擔違約責任:(1)發生人身群亡事故、特大事故或兩起以上相同性質的重大事故,承包商向業主支付違約金 50 萬元;(2)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事故,承包商向業主支付違約金30 萬元;(3)發生人
22、身重傷、一般事故,承包商向業主支付違約金10 萬元;(4)因發生安全事故,導致業主遭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罰時,由此引起的業主損失由承包商承擔。8、合同履行中,對乙方罰款的事項,應由甲方及監理雙方共同簽字的罰款通知書為準。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進行。該通知如以專人傳送,受送達人簽收即構成送達;如以傳真形式送達,則以傳真發出之日視為送達;如以郵寄形式送達,以郵件對方簽收或拒簽視為送達。若因地址、名稱有誤或有變更而未書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郵件注明不能送達原因的日期,視為送達。除非另行書面通知,雙方對通訊送達地址確認如下: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收件人:收件人:電
23、話:傳真:電話:傳真:第十二條其他1、如承包人施工進度緩慢,應無條件接受發包人支援機械、人工。機械、人工按合同包干結算單價的兩倍付給發包人。2、發包人指定為工作聯系人,承包人指定為工作聯系人。日常業務應通過雙方指定的聯系人進行聯絡。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如變更工作聯系人,需提前三日以書面通知對方。3、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和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外不得解除和無故變更,若因城市規劃等因素必須解除和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正式通知伍日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4、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之日本合同變更或解除。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
24、的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結算完畢,經雙方結算清一切手續后終止。7、本合同未詳盡約定的事項,可參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解決不了的,可向項目所在地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8、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承包人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工程質量評價意見書工程質量評價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評價時間評價內容:基坑土石方工程施工單位自評價:監理單位評價意見: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評價意見:工程部經理:工程總監: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最終評價意見:通過質量評價、同意按合同付款未通過質量評價、不同意按合同付款.總監理工程師:總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