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號: 文化產業園聯合建設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乙方(聯建人):證件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郵政編碼:鑒于:1、為了加快城市副中心的建設,根據 產業發展規劃需要,甲方與乙方聯合開發 文化產業園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本項目位于北京 ,由甲方負責本項目及相關設施的一切建設事宜。2、乙方自愿出資參與本項目的聯合建設,與甲方成為本項目聯合建設者;甲方同意本項目建成后,將一定面積的房屋分配給乙方使用,作為對乙方聯合建設的回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具體協議并共同遵守:第一條合作方式1.1 甲方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建設事宜,并負責本項目的統一運營管理。甲方
2、有權針對本項目建設規劃及設計等方案進行合理調整,乙方須予以認可。1.2 乙方不參與本項目的實際建設及經營,也不享有甲方經營分紅等權利,但負責投入聯建投資款,本項目建成后乙方分得一定面積的房屋使用權。乙方無權對本項目的建設及經營提出任何異議,但甲方書面認可的除外。第二條投資款項2.1 乙方聯建投資款計價方式及價款:可分得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聯建投資款;聯建投資款總計(大寫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2.2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上述聯建投資款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第三條分配房屋3.1本項目總體規劃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科研辦公文化創意工作室。本項
3、目建成后,乙方分配所得房屋為: 東柳村南口 文化產業園 室之房屋。 3.2本項目建筑層數地上7層,局部6層,地下二層。3.3本房屋屬框架結構,層高約3.2米。第四條房屋交付 4.1本房屋交付時間為2017年10月01日,具體交房時間如有調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若乙方未于甲方書面通知的交付日辦理本房屋交付手續,即視為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了交付本房屋的義務;自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入住之日起計收物業費及其他相關費用。4.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乙雙方原因致使甲方延期交房的,甲方交房時間相應順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第五條使用期限5.1 所獲得本項目土地使用期限截止日期為2067年9月30日,因此
4、乙方使用該房屋的期限為自交付日起至2067年9月 30日止,到期后應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5.2如該房屋使用期間內,房屋產權性質發生變更,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但需補交政府機構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公共維修基金及辦理產權證等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5.3若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納入拆遷范圍,或因社會公共福利、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該房屋產生的所有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乙方投資聯建款金額不予退還。第六條公共配套甲方承諾與本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約定達到使用條件:6.1上水、下水:本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6.2 電 、燃氣:本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6.
5、3 電梯:本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6.4公共道路:本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第七條權利歸屬7.1乙方享有本協議約定的甲方分配給乙方的房屋使用權;7.2甲方享有本項目的樓宇層面、樓宇外墻、停車場、地下空間、商業配套、會所、道路、綠地、公共使用部分及配套部分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等。 7.3乙方應按房屋法定用途使用該房屋,不得私搭亂建。第八條物業管理8.1乙方同意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物業部門”)由甲方選聘,乙方接受并配合甲方委托的物業部門的服務和管理。8.2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人民幣3.5元/月/建筑平方米。乙方應于甲方書面通知的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業部門辦理本房屋的交
6、接手續并同意按照物業部門規定的標準和方式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服務費、停車費、水費、電費及其他費用等,具體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內容,詳見本房屋交付時物業部門提供的 項目物業服務合同、 項目臨時管理規定等規定。第九條 使用限制9.1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本房屋的結構、外觀和用途。9.2乙方若對本房屋進行任何的裝修工程,不得擅自改變本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外觀、承重結構和用途。如乙方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造成后果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9.3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可以轉讓本合同的權利義務;但要經甲方書面同意,才能將本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并協助第三方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相關部門辦理相應的變
7、更或過戶手續,乙方首次備案變更時需向甲方交納轉讓變更管理費用人民幣叁仟元整。屆時如產生交易稅費,由乙方承擔。但該房屋交付前,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權利義務。第十條違約責任10.1乙方逾期支付聯建投資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時間支付聯建投資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0.1.1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10.1.2逾期超過15日之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聯建投資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書面同意,合
8、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應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10.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約定情況外,甲方確認確屬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本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下述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0.2.1逾期不超過90日,自本合同規定甲方應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投入聯建投資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10.2.2逾期超過90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自甲乙雙方簽署解除協議之日起30日內退還乙方已投入聯建投資款,自本合同規定甲方應交付期限次日起至甲方收到
9、乙方解除合同書面申請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投入聯建投資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甲方應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投入聯建投資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0.2.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物業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委托的物業部門支付違約金;逾期十五日的,甲方委托的物業部門有權停止提供物業服務;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2.4甲方保證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產生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第十一條不可抗力11.5由于地震、暴
10、風雨、洪水、火災及其他自然活動,流行病、戰爭、暴亂等不可抗力因素行為,造成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或造成本房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壞、損毀,致使其不適宜使用或占有,本合同自動終止且甲方不對乙方承擔責任;乙方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不得向甲方主張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或索賠。第十二條通知送達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乙方應保證提供文首列明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真實有效并可送達,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送達。第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內容,并且
11、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用口頭及書面協議。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責任的條款,雙方均予以了充分關注并表示認可。甲乙雙方同意以簽署本合同的方式確認本條前述內容。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并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各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友好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五條合同文本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雙橋附件一1 一次性付款: (一)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聯建投資款計:(小寫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金額): 元整。2 分期付款方式:(一)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聯建投資款計:(小寫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金額): 元整。 (二)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聯建投資款計:(小寫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金額): 元整。(以下無正文)本人簽名: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