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第一節、協議書發包人(全 稱): 承包人(全 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施工總承包工程地點: 市工程內容:發包人最終提供或明確給承包人的圖紙范圍內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等全部內容的施工總承包。具體施工范圍及節點情況如下:(一)土建部分:1、土方開挖,基礎及地下室施工。2、主體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3、二次結構砌筑及內外
2、墻抹灰工程。4、室外工程(不含園林綠化工程)。5、外墻裝飾工程。6、門窗工程7、屋面工程。8、室內樓面、屋面、地下室防水工程。9、欄桿扶手制作安裝(樓梯、陽臺、露臺、護窗及室外坡道等)。10、配合安裝工程首次收口、封堵,管槽分部、箱體及開關盒周邊收口處理(僅限于墻體抹灰前)。電梯安裝工程中的土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洞口預留、構件預埋、洞口封堵、基座澆筑等內容。(二)安裝部分:1、10KV變電所低壓配電柜饋出線至各樓層配電箱、小區分片室外配電箱、分戶箱之間的電纜電線敷設、橋架、分戶箱安裝及室內預埋管線;防雷、接地系統安裝調試;公共區域照明系統。消防系統管線預留預埋。2、配合智能弱電系統預埋、進出箱
3、體導管預埋。3、給排水部分:3.1、室內室外給排水管的安裝、線管的預埋。3.2、與太陽能施工單位的節點為:承包單位負責熱水干管及附屬保溫措施的施工,按圖示管路負責施工水表及入戶管路的安裝,并負責由水表至各戶內潔具配水點的管道的安裝和質量要求。主管施工沿水表井預留出屋面0.3米,并負責其施工的熱水管路及設備的壓力試驗,在各方確認相關壓力強度試驗后,移交太陽能安裝單位,由太陽能單位負責從預留長度接至太陽能供熱設備。3.3、與室外給排水管網施工的單位的工作面界定:總包機電安裝給排水管預留接口長度距離外墻皮直線長度不少于1.5米。3.4、配合消防系統水、電、風管線預留預埋。三、合同工期1、開工日期:具
4、體以甲方現場項目部或其委托的監理公司的書面開工令或進場通知為準。2、竣工日期:指承包人承包的工程最終通過(發包人、承包人、設計方、勘察方和監理方)五方竣工驗收簽章之日。3、總工期 日歷天內完成。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執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現行的質量驗收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五、合同價款金額(小寫)¥: (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本合同專用條款4、招標文件及其附件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條款(GF-1999-0201)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8、工程量清單及施工
5、圖紙9、工程報價單10、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書面協議11、總承包管理方案及施工現場管理方案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上述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相說明,當合同文件中出現不一致時,上面的順序就是合同的解釋順序。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日期: 2014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
6、效。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 話: 電 話:第二節、通用合同條款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三節、專用合同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按協議書第六條的順序執行。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使用 漢 語。3.2適用法律和法規適用法律、法規的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云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國家及云南
7、省、德宏州、 市頒布的現行法律、法規和條例。3.3 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云南省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統一規程(DBJ53/T-23-2008)、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02)、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外墻飾面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JGJ126-2
8、000)、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03)、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標準(JGJ/T27-2001)、鋼筋錐螺紋接頭技術規程(JGJ109-9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2000)、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JGJ98-2000)、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云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等國家及云南省現行標準、規范。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無。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如有發生,按國家、地方或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執
9、行。4、圖紙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提供施工圖肆套(發包人有權分區分批提供)。如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的,承包人應于收到圖紙3天內向發包人提交補充圖紙及資料所需的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發包人在承包人提出的時間列表后向承包人提供補充圖紙及資料的種類及最后期限。否則承包人無權就工程圖紙提出任何異議。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以書面形式及早向發包人進行提示。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2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總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工程質量、進度
10、、施工安全等施工階段全過程監理,詳見監理合同及實施細則。開工前提供一份監理合同復印件給承包人。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按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行使職權;工程變更、工期順延、工程計量、工程經濟簽證、工程款支付的決定均應通過發包人簽字并加蓋相應印章同意才能執行。5.3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項目經理職權:在發包人授權范圍內,負責本項目的全過程的建設管理聯系、溝通、協調工作。承包人應遵循發包人現場工程師對合同有關的任何事項發出的指示。他們的指示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發包人項目章后方始生效。但因客觀原因,工程師需要以口頭形式發出這類指示,承包人也應同樣遵照執行。工程師應在該口
11、頭指示發出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此類口頭指示,承包人超過3個工作日未回復視為認可該通知事項。7、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即為承包人駐工地總代表,并必須為承包人經合法備案人員。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項目經理簽字或加蓋承包人公章后遞交發包人;承包人必須按投標文件所列名單派出項目部主要工作人員,項目部的主要工作人員必須是與承包人簽定勞動合同的正式人員,相關資料須簽訂合同前提交發包人審批同意;在未得到發包人認可的前提下,不允許承包人更換項目部主要工作人員。承包人必須按本合同組織施工,承包項目部管理人員在所轄工
12、程或分項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發包人有權隨時要求承包人更換不合格的項目經理及其它管理人員。從開工之日起到竣工結束,項目經理每天必須保證8小時以上在現場組織施工。離開現場超過24小時,必須征得發包人同意。8、發包人工作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已確認現場已具備施工條件,施工區域內道路修筑、硬化及維護由承包人自行解決。費用均已含在合同價款中。(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發包人僅供應水源及電源于現場踏勘時發包人指的范圍內,
13、承包人需負責安裝獨立水表、電表及場地內自備水電管線接駁使用。施工產生的水電費由承包人承擔。施工現場臨時電訊由承包人自行解決。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承包人已確認現場已開通并滿足施工要求。同時承包人不應以施工區域外道路問題就工期及價款向發包人提出任何主張。承包人應遵守當地交通管理部門限制通行的有關規定,并做好道路清潔工作。(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開工前發包人提供。(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開工前辦理完畢。由發包人所需辦理的證件,由承包人協助發包人完成的,如承包人影響發包人辦證進度,相關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
14、點交驗要求: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三天在現場實際交驗,并做好記錄。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圖紙交接后1周內。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相關保護工作由承包人負責,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實體檢測:檢測合格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檢測不合格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及損失。第三方沉降觀測:承包人負責配合進行觀測點的埋設,費用不計,委托第三方觀測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現場的場地和使用范圍由發包人確定。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雙方另行約定。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
15、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根據工程實際進度由承包人提前30天將深化設計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確認后執行(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開工后每月的25日提供下月的施工進度計劃。發包人、監理單位認為必要的專項進度計劃、周進度計劃、季度進度計劃;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節點提交形象進度報告。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對工程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外來人員禁入及施工現場按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自費提供和維護所有燈光、護板、柵欄、警告信號和警衛,以便對工程進行保護或為公眾提供安全和方便。非
16、夜間照明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對上述安全保護工作承擔完全責任和費用。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提供發包人及監理公司現場辦公場所2間面積不小于40平方米。(5)需承包人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管理手續: 承包人負責辦理以上手續及政府要求的其他內容,配合發包人辦理環衛、消防手續,根據政府的相關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費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應按施工成品保護的要求對施工部分進行保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其它施工單位的成品、半成品損壞,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如承包人與其它施工單位因成品保護發生爭執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并影響工程
17、進度時,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作為協調者進行裁定,并且承諾以發包人裁定的結果為準。 (7)施工場地周圍及道路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保護,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地下管線、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損壞,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承包人應保證施工場地材料擺放整齊,承包人負責施工場地、道路、建筑垃圾等的清潔清運,工地現場垃圾做到每日清運并承擔費用,確保施工現場衛生整潔,交工前做到工完場地清。 施工過程及交工前現場應符合文明施工相關規定,要求達到當地文明工地標準。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
18、工作:(9.1)施工現場使用的所有臨時水、電費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擔,由發包人統一負責代繳,發包人每月水、電繳費通知單自發出三日內,承包人必須書面簽認回復,否則視為認可。各施工單位管理的水電表計量匯總與市政總水電表計量數字不符時,以市政水、電總表為準。(根據實際情況,發包人有權對水電費用繳納情況進行協調和管理)。施工用水、電費用包括計量費、基本費及損耗等。 (9.2)承包人對所有分包人(包括發包人直接分包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統一管理,對其完成的項目進行成品保護、看管,直至移交發包人 。(9.3)承包人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包勞務的應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再施工,且須將勞務分包給具備
19、國家規定資質的勞務分包公司,嚴格禁止使用無資質分包單位,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擔,若不可避免的使發包人牽入其中,承包人應賠償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承包人應按時足額支付勞務工資,因承包人拖欠勞務工資而造成群體性示威、游行等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將工程款先予支付給農民工,承包人無權提出任何異議。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9.4)承包人應按照實際需要并必須經發包人批準后搭建生活區,并不得對工程建設構成影響。承包人應保持生活區的搭建安全和居住安全,無論什么原因造成人員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承包人生活區及水電等配套設施及費用
20、,由承包人自行承擔。(9.5)承包人除項目經理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外,承包人應另指派一名公司高層(副總經理級別及以上,具體人員為: ,聯系方式: )人員專職負責本項目的各項進程,并與發包人建立長期聯系渠道,達到溝通便利的要求。(9.6)承包人承包的所有工程項目除按期完成驗收外,承包人同意對已售房以購房客戶驗收接房后三個月內無異議為最終交驗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六個月后承包人可把剩余未售房移交發包人,由發包人自行驗收。但承包人在保修期內仍需按合同承擔保修責任。(9.7)承包方應當保守知悉的發包方的商業秘密,除發包方許可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發包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發包方有權
21、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施工圖下發后承包人應在10日內向發包人及監理報送詳細可實施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包括甲分包項目進場計劃)。監理、發包人審核通過后,即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并可進行實施;若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必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修改完畢。經審核通過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作為確定承包人節點工期及竣工日期的依據。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收到上述資料后五天內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在任何時候,如果發包人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展與發包人已經同意的施
22、工進度計劃不符時,根據發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應重新編制一份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審核,并說明為保證工程按期完工而對施工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但這種修改并不影響或減輕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應在承包范圍內負責對分包施工計劃的匯總協調,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協調不力,對工期造成影響,由承包人負責,工期不予順延。13、工期延誤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工期順延的情況,需提前三天或發生后三天內向發包方提出書面申請,待發包方書面同意后方為有效。其他任何情況,工期不予順延。13.2施工過程中的工期延誤:承包人工期延誤:承包人應承擔因此造成發包人的一切經濟損失,且
23、每延期一天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款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的,除要求承包人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發包人有權選擇繼續要求承包人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由甲方或第三方完成工程,承包人不得提出異議。發包人選擇終止合同的,承包人應該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建筑施工圖紙和全部相關資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等于收到解約合同的通知5日內撤出施工現場,未完成部分的工程款從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承包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在進度計劃中明確的各節點項目的完成時間,如果承包人延誤工期,工程不能按時完成,未達到任何一個工程控制時間節點目標的要求,除特別說明外每拖延一天支
24、付違約金壹萬元。四、質量與檢驗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對工程施工中鋼筋、商品砼、磚砌體、粉刷、地坪找平以及按有關規定需要進行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的項目組織單項目驗收及材料報驗等工作,并有詳細記錄及報告。未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工程師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覆蓋。 (1)當任何部分的隱蔽工程已經具備檢驗條件時,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工程師應參加對該部分工程的檢查和檢驗,并且不得無故拖延。隱蔽工程驗收由承包人組織。 (2)中間驗收:由承包人組織并完成,承包人不得因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為由而要求增加工期。中間驗收
25、發生質量不合格情況,承包方應無償返工,賠償因此造成發包人的一切經濟損失。2、工程試車試車費用的承擔:承包范圍內,由承包人負責安排并承擔相關費用。五、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安全管理條例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如因承包人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承包人負責,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并執行“通用條款”第20、21、22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02號文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本項目的相關管理規定和辦法。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安全施工的相關規定組織施工,如發現無安全防護違章作業,每人次罰款1萬元,承包人完全承擔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本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
26、相應的執業資格證,并確實做到持證上崗,以備隨時查驗。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管理等除滿足國家及當地相關部門要求外,尚應服從項目建設方的統一管理,達不到建設方管理要求的將按建設方的規定進行相應金額的處罰。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2 方式確定。(1)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2) 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計價依據:云建標2003668號文云南省2003版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定額計價”模式計價,具體計價依據包括云南省建設工程價計價規則、云南
27、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云南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云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云南省建設工程措施項目計價辦法、云南省施工機械臺班費用計價辦法、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云建標2005第660號)、云南省建設廳關于將意外傷害保險、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列入建安工程造價的通知(云建標2005661號)、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文)、云建標2008201號文、云建標2011454號文等政府發布的現行相關配套文件。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紀要; 主要材料價格由承包人報發包人批價認定;涉及交房標準的材料、產品或設備由承包人報發包人統一確定品牌、廠家、樣式、
28、型號、規格,其價格由發包人批價認定。除主要材料外的所有輔材、周轉材料按定額基價計算,不再調整。(2)具體的計價方式補充如下:人工綜合工日單價:按云建標2011452號文執行,若合同履行期間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再次下達相關調價文件,一律不予調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簽證記工和零星用工均按70元/工日(含管理費、利潤、稅金)計,結算時不作調整。總包配合及管理費的計取:若發包人將總包范圍內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則按分包工程合同總價的 %計取。其余不在總包范圍內的工程:供電、供水、有線電視、寬帶固話、智能監控、中水、煤氣、景觀等承包人不再收取總包配合及管理費,但承包人必須進行積極的配合。總包配合及管理費在結算
29、時支付給總承包人。施工用水電費和調用材料費由承包人與分包方自行協商解決。夜間施工、趕工措施費;現場二次搬運;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鋼筋串換測量放線;冬雨季施工增加;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不計。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機械設備,以發包人及監理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方案為準,發包人不承擔承包人由于任何原因超常規使用機械設備造成的費用。材料價格的確定及計算方法:A、鋼材(不得低于昆鋼生產的同類產品質量和標準的廠家):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市場價計取,第一批材料進場前28天由承包人編制整個項目的材料采購計劃,報發包人及監理審批后,該采購計劃即作為確定鋼材價格的依據,計算公式:(i=開工主體斷水)當月材料計劃采購用
30、量當月材料批價材料總用量(分規格),加權平均后的單價即是結算的材料綜合價,工程量依據圖紙及相關資料進行計算。材料采購計劃必須與施工總進度計劃相對應,若施工總進度計劃發生調整時,材料采購計劃相應調整,并重新報發包人及監理審批。B、商品砼: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市場價計取,計算方法:以經審批后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及材料采購計劃為依據,確定不同標號的商品砼使用周期,對應此周期內的同期材料批價進行平均確定材料單價,工程量依據圖紙及相關資料進行計算。C、涉及到品牌、型號、樣式選擇的材料或設備,必須由發包人確定品牌及價格:如防水材料、水電管材、開關、插座、強弱電箱等。D、其余主要材料(砌體、砂、碎石、水泥等):以
31、經審批后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及材料采購計劃為依據,確定使用周期,對應施工周期內的市場價進行平均確定材料單價,工程量依據圖紙及相關資料進行計算。市場價由承包方報發包方審核確定價格。若施工過程中有合同外增加項目,則按本合同計價的相應條款執行。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設計變更;經發包人、監理書面簽認的技術措施及方案、工程簽證以及雙方認可的與結算有關的書面報告等均作為造價調整的依據,但簽署意見的人員必須是經公司授權的代理人,否則視為無效;該合同承包范圍以外由發包人書面通知并確認由承包人負責施工的項目。 若二期施工,承包人按月進度70%支付工程款,則在結算時二期工程下浮 %24、工程預付款
32、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無預付款。25、工程量的確認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由承包人當月25日前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審核的工程量報表一式四份,監理工程師在接到報告后2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完畢后報發包人審核,此文件將作為支付形象進度工程款的依據之一。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1、分期施工,該期所有棟號封頂之日起30日內支付經審核的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款;2、主體結構封頂后,發包人按月進度支付工程款,每月25日承包人按照進度提交發包人工程進度報表,下月20日支付至審定額的 70 %。3、全部工程完工后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審定總價款的80%;
33、4、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竣工資料完備歸檔(結算資料須滿足甲方要求)后,乙方申請結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完整的結算資料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結算完畢后甲方付至結算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兩年后退回3%,五年后退回2%。5、工程款付款條件:(1)當期工程質量應符合質量標準(設計、規范要求);(2)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形象部位;(3)內業資料同步;(4)試驗(復試)報告證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滿足合同要求(未達到規范時間要求的報告除外);(5)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6)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國家規范、當地法規、合同文件的要求。(7)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合法的建筑安裝業發票。如未能達到以上要求,工程
34、款停止支付,直至整改至符合以上要求。6、承包人要確保專款專用,確保發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全部用于本工程,如果因承包人將工程款挪用在它處而導致本項目工期的延誤,則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7、如果承包人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勞務分包工資,承包人應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若承包人未按規定支付分包工資的,經工程師書面通知后7天內未改正或采取有效補救措施,發包人可實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向承包人支付當期應付的款項;(2)在合同履行相應時期的工程價款范圍內,直接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3)在發包人下期支付的,應扣除已由發包人直接支付的款項,因上述工作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
35、應賠償損失。8、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不包括追加合同價款。追加合同價款最終與工程結算余額一并支付。9、發包人代承包人繳納的政府行政費用,賃實際繳費單據在發包人繳費后的任一次工程進度款中扣回;施工用水用電費在當月進度款中按實際用量扣回。七、材料設備供應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承包人負責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材料及設備的采購、驗收、運輸、使用和保管。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根據設計和有關標準及發包人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 28.2材料設備范圍及品牌:鋼材為昆鋼,水泥必須為大廠水泥,混凝土為當地混凝土協會認可企業。28.3發包人工程師及監理有權在承包人采購的
36、材料設備進場后對其進行檢驗、檢測。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品牌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監理及發包人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8.4材料設備使用或安裝后發現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時,仍由承包人進行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8.5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發包人要求的品種和等級。同時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材質鑒定單據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備案證(備案證在進場使用后提供),凡因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產品或材料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產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負責。28.6隨時按發包人
37、要求,在制造、加工、準備地點、現場或在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進行檢查。28.7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在用于工程之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的材料樣品,以供檢驗。28.8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必須向發包人代表提交國家權威部門所確認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和材料復檢(見證抽檢)證明。28.9用于本工程的各種材料、設備等檢驗結果應以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的現場隨機抽樣檢驗結果為最終依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28.10清除不合格的材料或永久設備28.11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有權隨時發出以下指示:1)在指示中規定的時間內,將不符合設計要求、規范規定的材料或永久設備從現場搬走
38、。2)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永久設備取代原來的材料或永久設備。3)盡管先前已進行了檢驗,但發包人發現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與審批的材料不一致的,承包人均要無條件進行更換、拆除并重新施工。八、工程變更經發包人提出的變更,以發包人、設計方、監理方書面變更通知為準;承包人提出的變更須經監理方、設計方審核,發包人批準的書面通知為準。現場簽證必須以發包人規定的表格及流程完成審批后方才有效。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執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現行的質量驗收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日內按當地檔案館要求提供
39、經監理驗收合格的竣工資料叁套(原件貳套)及竣工圖叁套,并無償配合竣工資料的歸檔及驗收。(1)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后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2)發包人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28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工程驗收。(3)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的所有竣工資料(含圖紙、圖片等),應先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查確認,并配合完成消防等專項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才受理。(4)承包人負責竣工圖的編制(包括重新出圖),編制費用承包人承擔。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1)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發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由監理組織相關人員驗收;(2)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應在三天內向監理
40、提出書面驗收通知,監理方接到通知后應在合理的時間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33、竣工結算(1)本合同范圍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根據本合同要求將完整竣工結算資料(含電子版,計量和計價軟件必須采用廣聯達專業軟件)一式兩份報送監理單位審核,監理單位收到并確認竣工結算資料完整有效后30天內完成初審,并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發包人匯報,發包人收到初審報告后于60天內完成該工程的最終結算審定。必須承包人相應配合,否則時間順延。(2)報審的結算工程量審減額度不能超過5%。如超出5%,則承包人必須承擔報送金額總造價0.3的審計費用。此費用從最終的工程結算金額中扣除。(3)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所提供的簽
41、證單、材料批價表,均需使用發包人提供的表格,所報表格必須清晰、完整并于規定時間內報送。審批手續完整齊全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竣工驗收后補辦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簽證一律視為無效,不予認可。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確定;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無。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承包方應無
42、償返工,賠償因此造成發包人的一切經濟損失。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延誤工期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款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的或返工超過兩次(含兩次)的,除要求承包人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發包人有權選擇繼續要求承包人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由甲方或第三方完成工程,承包人不得提出異議。發包人選擇終止合同的,承包人應該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建筑施工圖紙和全部相關資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等于收到解約合同的通知5日內撤出施工現場,未完成部分的工程款從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承包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1)無
43、故提出解除合同或提前終止合同的,或怠于履行本合同義務,給發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2)無正當理由未按工程開工時間開工,工期不予順延;(3)承包方不認真履行合同,無故拖延工期,忽視工程質量,不守信譽,發包方有權責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承包方如有以上違約行為,應同時承擔合同總造價10%的違約金,如造成發包人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的,承包人并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4)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本工程規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的,在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違反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的,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不服從監理單位的現場監理要求,在進度管理方面違反有關規定的,承包人承擔違
44、約責任;承包人應履行從工程開工到移交物業全部工程的總承包管理,不履行職責,造成現場管理混亂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自行更換項目經理、生產副經理、技術副經理、安裝副經理(應符合資格預審文件中的相關要求)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的按照10000元/人/次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自行調整其他管理人員影響工程進度或質量的,按2000元/人/次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如果確因承包人部分管理人員因自身原因不稱職或其他客觀原因影響,承包人確需調整管理人員時,應根據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的建議進行調整,調整次數僅限一次。若調整后,在現場的施工進度及管理工作仍無法確實有效的實施,發包人有權要求承
45、包人指派一名有經驗的公司副總駐現場管理,若承包人仍未能改善。發包人有權提出解除施工合同,并由承包人負責相關經濟損失和其他后果。合同簽訂生效后,承包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承包方須無條件向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0%違約金,且已完成的工程發包方將不予結算。同時承包人須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等于收到發包人發出的撤場通知5日內撤出施工現場,否則,發包方可以(但不必對任何損失或破壞負責)代為遷離和出售承包方任何機械設備和物品,并將出售所得抵扣發包人的損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執行本合同37.1條約定的方式解決,無論任何原因承包人不得采用圍攻、封賭、爬塔吊等過激方式,如出現上述情況,發包人向承包人
46、處以50萬元/次的罰金,無論爭議是否解決。37爭議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采取第(2)種方式解決:(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2)向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8、工程分包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要求:本工程中的專業分包工程必須經發包人和監理單位準許和確認。承包人必須以自有施工隊伍施工,不得把所承包的工程進行掛靠或聯營等任何形式的分包,一經發現即終止本合同,并按所完成工程造價的1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并于發現后3天內,承包人無條件撤離施工場地,因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負全責。承包人作為總承包方的總包配合
47、管理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內容: 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所有工程指令,由總承包方負責發送并督促所有分包商貫徹執行。總承包方負責對分包單位在其承包范圍內的道路運輸、場地使用、樓面占用、垂直運輸設備和腳手架的使用、大型設備吊運等配合工作進行安排和總協調。 總承包方需對工程整體進度負責,熟悉各分包工程的具體要求,總承包方須要求各分包商提供專業承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與進度計劃(若各分包商不提供,總承包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并進行審核,對施工工序中有交叉的地方進行協調和調整。 向發包人分包的單位提供相應的進場條件(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場地、材料臨時堆放場地以及進入這些場地的通道和入口等),分包單位進場施工
48、前14天內,總承包方需把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提交發包人、監理進行審核,進度計劃經過確認后不得隨意更改。同時總承包方應對各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控、管理,并對各分包商完成的工作作出真實評價。總承包方對發包人指定分包單位、發包人直接分包單位的工作評價將作為發包人支付分包單位工程款的依據之一。經發包人和監理的統籌安排,在不影響總承包方施工的前提下,發包人直接分包的分包單位可以無償使用總承包方設置于現場已有的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如塔吊、井吊、電梯等)或腳手架等設施,但分包單位必須聽從總承包方的管理和安排,否則,發生損壞和安全事故概由使用方承擔。地面或樓面的水平運輸由各分包商
49、自行解決。總承包方應服從發包人和監理的合理安排,及時完成腳手架、安全防護設施或井架等現場所有設施的搭設、移動、修補、拆除等工作。 總承包方應服從發包人和監理的合理安排,及時完成腳手架、安全防護設施或井架等現場所有設施的搭設、移動、修補、拆除等工作。總承包方負責向各分包單位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點,統一由總承包方進行搭接和管理,水、電費由各分包單位按表計量,參照云南省同期價格信息水電費單價向總承包方付費。總承包方負責向各分包單位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點,統一由總承包方進行搭接和管理,水、電費由各分包單位按表計量,參照云南省同期價格信息水電費單價向總承包方付費。總承包方對地上(下)管線、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50、負有保護責任。總承包方與直接分包方的工序交接由監理、發包人驗收確認后,辦理書面交接手續。根據總進度計劃,總承包方為各直接分包單位的穿插施工提供必須的作業面、技術條件,各直接分包單位必須按總承包方總進度計劃要求的工期完工。總承包方應按施工圖、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及發包人和監理的要求,及時正確地完成全部分包工程的預留預埋(包括各類開關底盒、插座底盒、配電箱、弱電箱、消火栓箱等箱體、電梯顯示按鈕、線管、孔洞、打洞、開槽等),保證預埋管線的暢通,并配合分包單位對已完成安裝的門、窗框、管槽、箱、盒、管洞等進行抹灰收口。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因分包方自身質量檢查不嚴格、不到位等問題造成的返工需總承包方進行二
51、次及以上的配合時,責任及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總承包方負責對發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相關工程資料進行檢查、驗收、收集、整理、歸檔,并有權要求分包單位的工程竣工資料達到城建檔案歸檔的要求。發包人直接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發包人負責收集,并保證按時提交總承包方,達到城建檔案歸檔的要求,最后由總承包方負責整理匯編。聲像檔案資料由發包人委托第三方完成,費用由總承包方承擔。39、不可抗力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按“通用條款”第39條的規定執行。40、保險40.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發包人投保內容: 無。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按有關規定辦理。承包人投保內容: 承包人按有關規定辦理。4
52、1、擔保41.1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無。(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于合同簽訂時,向發包人支付履約保證金500萬元,其中一期工程主體結構封頂之后退回200萬元,二期工程主體結構封頂之后退回200萬元,工程全部完工后退回100萬元。(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 無。46、合同份數46.1雙方約定合同份數:共4份,其中發包人2份,承包人2份。 47、補充條款47.1 本工程分期施工,若承包人在一期施工過程中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滿足發包人要求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人應在收到發包人解除通知后7日內撤出現場。對
53、已完工程按合同約定原則進行結算后支付。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在承包范圍內且由承包人負
54、責施工的全部項目,由承包人在保修期內負責保修。二、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5 年;3裝修工程為 2 年;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 年;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 個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2 年;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其他項目的免費保修期均為2年;三、質量保修責任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保修期間承包人應在接到通知24小時內進行處理,承包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承包
55、人同意由發包人自行處理,但按維修費的雙倍收取承包人費用,從保修款中扣除。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保修。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五、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詳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補充約定。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第 34 頁 共 3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