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件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2014年08月 日鑒證編碼鑒證日期工程地點所在地址 合同主題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第一部分 協 議 書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 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自籌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1、本工程承包范圍:按照設計施工圖紙及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的所有工序、工作內容。具體范圍包括:自動噴淋、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
2、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消防電話系統、消防水箱、干粉滅火器、七氟丙烷滅火裝置或S型氣溶膠滅火裝置、通風系統等。從市政預留接水口后施工圖紙上除樓梯間應急照明疏散標志系統外的所有工作內容(含建筑物室外消防環網及消防栓的安裝),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工作內容:(1)消防弱電、廣播系統:火災探測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消防報警系統、消防廣播系統、聯動控制系統及其他消防弱電系統;圖紙范圍內的線纜、設備供應、安裝、調試。消防專業工程中的非暗埋管、橋架的采購及安裝。消防泵及風機等消防設備電源線自配電箱出線下端頭至用電設備的配管及電線、電纜安裝含在包干總價內。(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各建筑內及地下室自動噴淋系統,包括穿各
3、層樓板預留預埋各型套管及地下室水泵房。圖紙范圍內的管道系統、設備系統、系統附屬件等的供應、安裝、調試、沖洗、試壓。(3)消防供水、消火栓系統:各建筑內及地下室消火栓系統,包括穿各層樓板預留預埋各型套管及地下室水泵房。圖紙范圍內的管道系統、設備系統、系統附屬件等的供應、安裝、調試、沖洗、試壓。(4)圖示范圍內的防排煙、正壓送風系統、排風系統。(5)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等消防系統設備及附屬件的供應、安裝、調試。(6)干粉滅火器、七氟丙烷滅火裝置或S型氣溶膠滅火裝置等。(7)包括火災報警、消防水系統與控制室、水泵房系統連接安裝,保證所有管道和線路連接通暢,形成完整的消防系統。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包安全、包驗收合格(含安全保險費、資料歸檔及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費)。第三條 合同工期1、日期: 年 月 日(實際開工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延后,乙方必須辦理實際開工時間的簽證,否則以本時間為準)2、 日期: 年 月 日3、 工期總天數: 天4、 工期延遲懲罰辦法:甲方與乙方約定對工期延遲進行處罰。乙方如果未按照合同工期要求,每推遲一天完工,將給予每天乙方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罰款,逐日累計,多超多罰,在工程辦理結算時兌現。工期延遲時間由監理公司會同甲方負責人共同進行認定。遇非正常情況造成停工,乙方必須書面提出申請并經監理公司會同甲方負責人共同進行認定方予認可,簽證程序按甲方要求執行。第四條 質
5、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按現行國家有關標準及規范要求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驗收適用標準、規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消火栓系統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噴淋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05); 防排煙系統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2002);消防電氣相關的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02);還有: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81-2006)第五條 合同價款合同價格形式:1、暫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人工費固定綜合單價(含安裝人工費、利潤及綜合管理費)。待設計施工圖到位材料工程
6、量核算并且核對完成及材料雙方詢價確定后,換算成以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的固定綜合單價進行包干(另簽補充協議)。工程固定綜合單價費用包括:工程直接費(直接工程費、組織措施費、人材機價差費、人工材料風險費)、間接費(企業管理費、勞動保險費、規費)、利潤、安全文明專項費、施工水電費、報建費、各類材料、實體質量的檢驗、檢測費、施工措施費、冬雨天及高溫天氣措施費、檔案編制費、及辦理施工許可證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在內(不含稅金)。本合同補充協議簽訂后,不因國家政策性調整文件而調整本合同的造價。2.建筑面積計算方式:0.000以上住宅、高層、洋房按銷售產權面積計算;地下室、商業除贈送面積不計算外,其余按建筑面積計算。
7、(不計算建筑面積范圍約定為:飄窗、躍層悶頂及悶頂超過2.2米部分、小高層(洋房)負一樓地下室夾層(設備轉換空間處)的贈送面積、中庭入戶大廳10.5米超高按一層計算,高層第一層樓架空部分不計算面積,車庫內一樓洋房贈送面積,商業贈送面積)。因國家政策計算建筑面積規則與本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方式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方式為準。第六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本合同補充條款;2.本合同專用條款;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投標承諾函;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6.招標文件(包括補充文件、答疑文件);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8.圖紙;9.工程量清
8、單;10.工程報價或預算書;11.其他合同附件、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第七條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第八條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第九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第十條 合同雙方確認,本協議書及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合同文件組成部分中和各項約定都是通過招投標過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與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條款,如果存在任何此類不一致的條款,也不是合同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對合同雙方
9、不構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約束力。第十一條 在本協議書及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之外,合同雙方不存在且也不會簽訂任何背離本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簽訂背離本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或合同,也不是合同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對合同雙方不構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約束力。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副本各貳份,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各壹份。合同附件:(1)、合同附件一 工程合同工期約定計劃節點控制表 (2)、合同附件二 工程招標文件(3)、合同附件三 施工圖紙(4)、乙方資質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10、此頁無正文)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行: 開戶行:賬 號: 賬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見GF-1999-0201略)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本合同補充條款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中標通知書、投標承諾函投標文件及其附件招標文件(包括補充文件、答疑文件)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或預算書其他合同附件、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11、、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無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執行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法律、法規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執行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標準、規范及發包人約定的企業標準化管理中相關文件及條款。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無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按照地方的標準、規范,地方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按發包人約定的企業標準化管理中相關文件及條款執行。4、圖紙: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在工程開工前15天提供施工圖紙2套4.2發包人對圖紙保密要求:乙方應對圖紙妥善保管,未征得甲方同
12、意乙方不得將圖紙外傳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1、工程師5、工程師5.2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全權委托監理工程師對該工程的開工、停工、復工令的下達、設計變更和技術簽證、竣工結算的審核、監督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及隱蔽工程的驗收等工作。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凡涉及圖紙變更、工程量增減的項目須通知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進行驗收,并按發包人要求程序執行認定。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甲方代表 職權:監督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及隱蔽工程的驗收等工作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無 7、項目經理姓
13、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在開工前7天完成。(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在開工前5天將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現場500米以內。(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已具備施工條件。(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在開工前7天完成。(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在開工前7天完成。(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在開工前7天由雙方及監理公司現場交接,并形成書面的文件。(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乙方收到施工設
14、計圖紙后15天內向甲方提交施工圖閱圖記錄,甲方在收到閱圖記錄后三日內組織有關單位及部門人員進行工程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如發生,乙方負責進行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協助。(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如有需要雙方另行協商。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雙方另行協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承包人應在開工前7天之內做好專項施工組織方案及總體施工計劃,項目所需材料、設備用量報審表、月度材料計劃并在每月25日前
15、做好工程進度計劃報表送監理單位。(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及夜間施工照明的工作,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搭建臨時辦公用房(必須采用活動板房)、公共衛生間。管理人員和工人臨時宿舍、食堂等設施由承包人在本工程場地外安排解決。項目一切所需的臨時設施費包含在本工程的總造價內。承包人須按審批后的施工組織方案搭建臨時辦公用房等設施。(4)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由承包人負責相關的手續辦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并配合完成報建的手續辦理。(5)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在竣工驗收之前
16、,承包人負責成品的保護工作,其費用由承包人負責,竣工驗收之后,由發包人負責。(6)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費用。(7)施工現場清潔衛生的要求: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治安等管理規定,如在工程施工期間,因違反了上述規定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停工、罰款以及其他處罰,承包人自行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8)承包人必須保證不拖欠民工工資,并嚴禁民工鬧事。(9)承包人的其他行為約定:(9.1)按甲方簽審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會審交底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內容,結合有關規范
17、和標準組織施工。(9.2)、接受甲方代表和甲方委派的設計及施工監理代表的監督和管理,并服從甲方對工進度計劃的安排與施工協調。(9.3)、嚴格按照重慶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和標準精心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場地的整潔、清潔;確保現場施工人員及第三者的安全;承擔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9.4)、負責臨時設施的搭建和費用,承擔并按時繳納施工及生活用水、電費用。(9.5)、組織參加工程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辦理竣工資料的移交,編制工程結算。(9.6)、在施工中、施工資料必須與實際同步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城建檔案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包括所有施工管
18、網的竣工資料(測量成果,隱蔽資料)。(9.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不合理或需要優化的地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建議,以確保施工效果。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時間: 開工前7日提供。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收到后7日內。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應按分項工程排出有關進度計劃,對交叉作業和流水施工作出網絡安排和詳細說明。 13、工期延誤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1)、不可抗力;(2)、重大設計變更經發包人同意;(3)、因設計有重大變更而造成整個項目停工;(4)、不可抗力: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者
19、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臺風、地震等;5、若因連續停水、停電超過48小時且已影響到關鍵線路節點工期的。上述情況結束兩天內 ,承包人將延誤的工期書面報監理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代表核實簽認并加蓋發包人公章后,方能作為工期順延的依據。若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期順延期書面報告,超出的工期不予順延。 四、質量與驗收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政府質檢部門約定的驗收部位。 18、工程試車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五、安全施工:詳見補充條款。六、合同價款與支付:詳見補充條款。1、合同價款及調整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1) 方式確定。
20、(1) 采用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該工程的一切材料、人工、機械費用及其他費用為固定綜合單價包干,其他價格均不隨國家、地方的政策以及市場行情的變動而調整。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費用已經計入包干價綜合單價之內。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若市場價格產生增減變動均不調整。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不適用。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不適用。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它調整因素: 詳見補充條款。 24、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不預付。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不適用。 25
21、、工程量確認25.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合格工程量報告的時間:乙方每月25日向發包人提交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四份,由監理和發包人審核,作為支付進度款的依據。乙方延遲提供工程量報表,則當月工程進度款延期一月支付。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詳見補充條款。 七、材料設備供應1、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1.1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執行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執行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執行通用條款
22、的相應條款。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執行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執行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執行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1.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不適用。 2、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八、工程變更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1乙方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乙方需提供經審核驗收的竣工資料肆套;施工中如無設計變更,施工后由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交甲方;施工中只有少量設計變更,乙方在施工圖變更位置注明,并連同經甲方同意的變更簽證,于竣工后交甲方。施工中因原設計施工圖發生較大設計變更時,由乙方根據原
23、設計施工圖和設計變更簽證資料重新繪制竣工圖交甲方。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不適用。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適用。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適用。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不適用。 35.2本合同中關于乙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工期要求,每推遲一天完工,將處乙方每天100
24、0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罰款,逐日累計,多超多罰,在工程辦理結算時兌現。工期延遲時間由監理公司會同甲方負責人共同進行認定。遇非正常情況造成停工,乙方必須書面提出申請并經監理工程師會同甲方負責人共同進行認定方予認可,簽證程序按甲方要求執行。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乙方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要求承包人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包人承擔,情節嚴重時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工程承包合同,并另選擇施工隊伍,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結算。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見補充條款37、爭議37.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1)提交 /
25、 仲裁委員會仲裁;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嚴禁分包和轉包。 分包施工單位為: 無 39.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執行通用條款39條的相應條款。 40、保險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不適用 (2)承包人投保內容:承包人必須為施工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
26、失。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不適用 。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為 萬元人民幣,全部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發包人將乙方的履約擔保本金全部返還,不計算利息。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不適用 46、合同份數46.1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合同正本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甲方一份、乙方執一份。 46.2合同簽訂之后,乙方須在3日之內去發包方工程部、監理公司項目部報到。47、補充條款: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本補充條款作為 “ 工程”協議書、通用條款
27、、專用條款的補充條款。一、工程質量: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有關國家現行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質量標準為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施工實體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標準規定要求。1材料的質量保證:本工程所有的品牌為: ,必須按照發包人指定的樣品采購。必須配有符合國家檢驗要求的合格證,所有工程材料進場后必須經過發包人、監理驗收合格并會簽后方可施工使用。沒有合格證的材料和設備,發包人有權阻止施工,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2、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完成了隱蔽工程必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通知發包人和設計人員進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并簽字記錄且施工單位的資料必須與實體施工同步后,方可進行下一道施工
28、工序隱蔽;隱蔽工程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整改重新驗收,直到驗收合格為止;若隱瞞隱蔽工程的驗收工序進行施工,構成施工質量隱患事實,必須勒令停工追查責任,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擔。3、 材料驗收(1)用于本工程的材料的品質,在使用前必須得到發包人認可;在定購大批材料時,承包人要提供樣本發包人認可后方購買;(2)承包人須在工地保存發包人認可的樣本樣品,作為以后驗收貨物和工程的標準;(3)發包人對任何樣本之認可,并不會減輕或解除承包人按合同須履行之責任;(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在運抵現場后24小時內,必須報請發包人驗收,并進行辦理有關驗收手續;未經驗收或驗收不符合格的材料,嚴禁投入使用,承包人
29、限期運出施工場地并承擔費用;(5)施工中發包人發現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與合同規定標準不符時,承包人應無條件重新采購,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二、工程工期1.乙方必須按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合同工期完成。(1)按設計圖說和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的全部工作內容完成。(1)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2、工程交工:乙方應按約定的合同竣工時間,完成工程施工和驗收,無條件交付給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提供合格的竣工資料并交付甲方后,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結算程序辦理工程價款結算。3、工期延誤的辦理:因不可抗力因素執行本合同通用條款;一般設計變更只能作為辦理調整
30、工程結算價款的依據,不作為乙方要求甲方延長工程合同工期的條件,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工期延長的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其余執行本工程補充條款。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應按現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福建現行有關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福建省現場文明施工標準,創建規范的施工現場。1、安全文明施工除按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的要求執行外,乙方還必須接受的監督管理。甲方特別強調以下幾點:1.1、如果施工期間乙方違反市府發文明施工條款,被市、區有關執法部門查處,其經濟處罰費用和其他后果由乙方承擔。1.2、安全要求:必須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承包人應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問題負總責。乙方對施工現場人員及周邊建
31、筑物安全負完全責任。施工期間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四、工程結算價款計算及結算辦法(一)工程結算的其它約定1、結算工程計量(1)以 “施工圖會審紀要”和“施工圖及圖說”、及經甲方審核確認的“單位工程竣工圖及圖說”、有效的結算簽證資料(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變更單、現場收方簽證單、零星用工或費用簽證單)為結算計量編制依據。(2)施工用水電與費用結算:(2.1)本工程安裝的水電計量總表和分表均由甲方負責管理和按月抄表計量,并由甲方統一按規定向水電管理部門代繳相應水電費用,在工程結算時扣除。(2.2)本項目施工水電分表與總表的量差,由各分表按分表用量的多少進行分攤(原則上按多用多攤
32、、少用少攤的辦法計算)。2、工程結算辦理(1)在工程預驗收合格且乙方已將工程和竣工資料移交甲方。(2)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有效結算資料的核對清理并提交一套完整資料后(以雙方核對完畢簽字確認時間為準)2個月內送交竣工結算書。 (3)甲方在收到經核對完畢的有效結算資料之日起60個日歷天內完成審查,乙方主動配合(因乙方未能及時配合,造成結算審核時間延誤時,甲方按延誤時間的2倍時間延緩辦理,并延付工程款,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二)工程結算款的支付1、本工程無預付款。2、按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造價的80%支付;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承包總價的85%;工程結算完成、提交竣工資料后付至本工程總結算款
33、95%;本工程總結算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后不計息一次性付清。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兩年整,保修責任按國家現行規范執行。(三)、經濟文件的管理 由乙方負責本工程經濟資料的搜集、整理、編著和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一套本工程的投標書作為合同附件。五、工程變更1、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引起的工程量變更,據實調整,進入竣工結算。2、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不納入進度款的支付(重大設計變更除外)。3、乙方提出變更設計: 必須征得甲方及設計單位同意。4、乙方提出變更設計屬于合理化建議(可降低工程造價或提高工程質量的建議),使甲方受益,甲方酌情給予乙方獎勵。5、設計變更,是指因工程需要而
34、對施工圖中標注不明確,錯誤、遺漏的工程內容(如長度、寬度、標高),所作的修改和更正。重大設計變更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過甲方批準后,方可作為延長工期的依據,但是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工期延長的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其他的按技術核定處理,本工程的技術核定不涉及工程款的調整。變更流程具體如下:(1)必須是發包人認可的設計變更才能實施;變更流程具體如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建設單位同意變更(總工、分管老總、董事長)設計單位出變更圖紙或者變更通知單建設單位總工、總經理審核(簽字認可)施工單位施工。(注:如若施工方未按此流程,結算時建設方將不辦理變更增加,補辦認可資料無效)(2)建設單位下發的各類變更有違反強制條文
35、的務必經過總經理會簽認可!否則所有返工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3)所有合同外變更增加項目施工單位務必組織實施,方案、增量及費用在實施前辦理會簽,以免影響整體進展。(注:如若施工方未按此流程,結算時建設方將不辦理變更增加。)6、工程量現場簽證: 因甲方及設計原因導致返工和增加工程量的簽證,應在發生后當日開始辦理,20天內辦理完畢,否則不予認可。六、違約處罰1.合同:1.1、甲方或乙方未經對方同意,單方面撤銷或終止合同、合同專用條款及合同補充條款執行即違約,違約方應承擔本工程合同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2.質量:2.1、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如乙方報驗后,經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甲方
36、或質監站復查,發現還有分項、分部工程未能達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有關的施工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每發生一次處乙方違約金5000元,甲方按每期簽發的違約處罰通知單,從支付給乙方的同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2.2、乙方在施工中不按現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施工操作規程施工,經甲方或監理單位發現,除乙方應立即糾正整改外,每發生一次乙方承擔5000元違約金,甲方按每期簽發的違約處罰通知單,從支付給乙方的同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2.3、如果職能(如質檢站)部門在施工質量例行檢查過程中,檢查出有施工質量問題或被人檢舉而被相關主管部門確認查處,要求停工整改或被處以行政罰款,產生的后果甲方不但要求由乙方承
37、擔,另外每發生一次,甲方還要對乙方處以1萬元以上的罰款。如果連續發生二次以上因為施工質量被職能要求停工整改的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施工合同,乙方在接到要求退場通知書后,7天內無條件退場,已經完成的合格部分的產值按50%計算,且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三個月后方可開始支付。2.4、如果本工程被職能部門(質監站或安監站)檢查,因本工程質量、安全、文明不合格被罰款,要求停工整改,累計滿三次(含三次)以上,則乙方必須在7天內無條件自動退場。已經完成的合格工程內容按合同約定計價辦法計算,在此基礎上結算總價按50%支付給乙方,余款作為違約金補償給甲方。3安全文明施工:3.1、經市或區級安檢站依照建筑施工安全
38、檢查標準檢查, 有提出要求停工整改的,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違約金2000元,并在支付給乙方的同期工程進度款時扣除。3.2、甲方和監理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標準中規定對乙方現場進行每月檢查,有提出要求馬上停工整改的,除乙方必須立即停工整改外,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違約金1000元。如果被職能部門停工整改累計有二次以上,在辦理結算時,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費甲方不結算給乙方,并處以乙方結算總價1%的處罰。3.3、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并處以乙方2000元/次的罰款。3.4、拖欠民工工資、民工鬧事、民工投訴等,每發生一次,
39、處乙方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處乙方5000元罰款。4.協調配合及人員配備:4.1、乙方應主動配合施工總承包、發包人及監理履行職責,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服從施工總承包、甲方及監理的監督、協調管理,監理和發包人對乙方進行違約處罰,違約罰金為200元到1000元,并在支付同期工程進度款時扣除,嚴重不合作的個人或單位,發包人將責令其無條件退出施工現場或中止施工合同,所有經濟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負責,發包人按己完合格工程量的70%計算工程價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后三個月予以辦理工程結算并支付余款。4.2、乙方項目部人員配備及要求: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質檢員、專職安全員及技術工人,否則處以10
40、00元/人的罰款。4.3、乙方未按月向相關部門繳納施工水電費用,甲方在支付同期工程進度款時予以扣除。4.4、乙方有對甲方直接發包工程的成品或半成品進行保護的義務,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發包工程的成品或半成品被污染或損壞,乙方承擔清除被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修復及更換的責任和費用。5、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5.1、在發包人的前期工作已做好,具備開工條件,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在接到監理公司(發包人)正式開工通知7個日歷天內無法開工,發包人有權單方面取消已簽訂的合同,另外發包給其他施工隊伍,并且該工程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5.2、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未經報驗認可擅自施工的項目不予認可其工程量
41、,且每次給予人民幣壹萬元的罰款,從工程款中予以扣除。5.3、承包單位所進材料、設備、品牌、規格、型號與施工設計圖、施工合同、招標文件不符必須無條件返工或更換,因此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5.4、施工過程中,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他方的損失,概由承包人負責。5.5、承包人承諾合同簽訂后不能進行工程轉包,否則視為違約;承包人在施工過程由于自身的原因,施工進度滯后達不到合同工期要求也視為違約。出現以上任何一種違約情況,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工程承包合同,并另選擇施工隊伍,對已施工的工程量,發包人按承包人已實際完成工作量的50%結算,承包人無條件按發包人指定的時間退出施工現場。5.6、發包人繼續
42、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按50的費用支付給承包人。 七、合同解除1、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進場施工作業,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還承包人交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并承擔發包人遭受的一切間接損失。2. 承包人合同簽訂后不能進行工程轉包,否則視為違約;承包人在施工過程由于自身的原因,施工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或施工進度滯后達不到合同工期要求也視為違約。出現以上任何一種違約情況,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工程承包合同,并另選擇施工隊伍,對已施工的工程量,發包人按承包人已實際完成工作量的50%結算,承包人無條件按發包人指定的時間退出施工現場。并承擔發包人遭受的
43、一切經濟損失。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須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現場的人員、材料、機械、設備及臨時設施全部撤離及拆除;如承包人不能及時拆除或清理,發包人有權派人強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費用和責任均由承包人負責。5、由于承包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的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于解除合同所導致發包人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賠償(承包人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發包人有權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八、其他1、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協商不能一致時,雙方均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甲、乙雙
44、方法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名加蓋公章后生效,至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后,除有關質保條款仍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以下無正文)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電 話: 電 話: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就 工程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質
45、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自動噴淋、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消防電話系統、消防水箱、干粉滅火器、七氟丙烷滅火裝置或S型氣溶膠滅火裝置、通風系統等凡屬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內容均屬保修范圍 。二、質量保修期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為 伍 年;3
46、裝修工程為 貳 年;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貳 年;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貳 個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貳 年;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消防安裝工程屬于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保修期為貳年。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三、缺陷責任期工程缺陷責任期為 24 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包人應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四、質量保修責任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
47、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五、保修費用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1、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承包人質量保修金內扣除。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火災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此頁無正文)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