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19990201)建 設 工 程 施 工 合 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以施工圖的承包范圍為準。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 施工圖的承包范圍為準。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以發包人批準的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 發包人批準的竣工時間為準
2、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80 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
3、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章之日 后生效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電 話: 電 話: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 號: 賬 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此部分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三部分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協議書,(2)本合同專用條款,(3)本合同通用條款,(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5)圖紙,(6)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4、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無約定 語言文字。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重慶市有關建筑工程的相關條例均適用于本合同。 3.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 建筑行業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建筑工程強制性條文”。 、圖紙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開工前2周內提供3套完整施工圖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約定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工程師5.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職務: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
5、使的職權: 5.2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職務: 職權: 協助監理工程師履行其職責,并對影響工程工期、工程造價的事項進行處理。 5.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項目經理姓名:職務: 、發包人工作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已具備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工程開工前1周接至各施工現場作業點處,滿足施工需要。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開通 (4)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本工程前期文件中所有證件和批件,完成時間應在工程開工前。
6、(5)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開工前雙方現場交驗。 (6)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三日內。 (7)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另行約定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另行約定 、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滿足工程工期需要。(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于每月25日前向發包人提供當月完成工程量進度報表和下月工程施工進度計劃。(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自行負責。(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提供。
7、(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按重慶市規定辦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由施工方提出保護方案,由施工方具體實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若發生,甲方負責提出方案,由乙方實施,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 承包人負責修建圍墻,施工期間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但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無約定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8、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收到甲方認可的施工圖后15日內。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收到后48小時內確認。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收到甲方認可的施工圖后10日內。 13、工期延誤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有缺陷造成的工期延誤 2、設計單位指令不及時造成的工期延誤。3、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現場指令不明確或延誤確定造成的工期延誤。4、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5、發包人供應材料不能按承包人的要求(包括供應時間和材料種類、品質等)造成的工期延誤。四、質量與驗收14、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4.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規定 15、工程試車及試驗檢測費用15.1費用
9、的承擔: 發包人承擔 五、安全施工施工中因施工單位自身責任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負責。其余責任由發包人承擔。六、合同價款與支付16、合同價款及調整16.1本合同價款采用 (2)可調價格合同 方式確定。(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無約定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無約定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無約定 (2)采用不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實行包干合同單價。 安全文明施工費按渝建發2010158 號規定計取。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無約定 16.2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執行16.1(2)條 17、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
10、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無預付工程款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無約定 18、工程量確認18.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提交已完工程量進度報表,發包人工程師代表應于收到后五日內確認,如逾期,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所報工程量進度。19、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按工程進度審核以支票形式分別予以支付。19.1 第一次付款:鋼結構龍骨材料全部進場后三日內,發包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30%。19.2 第二次付款:鋼結構龍骨全部制作安裝完畢,玻璃進場后三日內發包方再支付至合同總價的70%。19.3 第三次付款:合同范圍內
11、的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總價的80%,在工程完工單項幕墻工程驗收合格后,十日內辦理完工程結算,發包方累計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含進度款、代付款等),留工程結算造價的3%作為本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限屆滿后無息支付。 七、材料設備供應20、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材料周轉場地由甲方提供。20.1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按定額規定及解釋執行 2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1.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除發包人采購的材料以外的全部材料由承包人采購,執行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八、工程變更該項目的所有工程變更均由乙方負責實施,其結算辦法按本協議執行。九、竣工驗收與結算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向
12、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發包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若發包人逾期不能組織驗收,則視為工程已經發包人驗收通過。工程驗收通過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發包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審定完畢,否則視為結算完畢并獲確認,并支付至合同結算金額的97%,余3%質保金,質保期滿期后7日內一次性付清。22、竣工驗收2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竣工驗收前十五日內向發包方提供竣工圖肆套,監理單位、甲方代表應在10日內提出修改意見,否則視為認可。 22.2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 本工程無中間交工工程,工程全面竣工時間見本合同協議書的第三條內容。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23、違約23.1本合同中關
13、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包方從約定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其利率按月息7.5計算外,并賠償應付款總額的5%/天的違約金。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包方從約定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其利率為月息7.5,并賠償應付款總額的5%/天的違約金。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見相關條款。23.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協議執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
14、擔的違約責任: 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見相關條款。24、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十一、其他25、工程分包25.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承包人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內容,由承包人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實施。分包施工單位為: 具備資質的施工單位,發包人備案。 26、不可抗力26.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按通用條款執行。27、保險27.1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1)發包人投保內容: 辦理人員及財產的保險業務,并承擔相應費用和保險受益。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無約定 (2)承包人投保內容: 對參加本工程建設的施工管理人員及工人實行工傷保險。28、合同份數 28.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補充條款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