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維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招 標 人: 施工單位: 工程位置: 一、合同協議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 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維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1 工程名稱: 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維修工程施工合同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建設單位要求配合室內設備安裝基礎施工、洞口封堵、室外部分零星設備基礎、管道支架基礎及日常零星維修工程等 4 計劃工期開工日期: 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 年12月30日工期總日歷天數60天。5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
2、準:質量評定以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提供設計圖紙中設計質量評定規范和招標文件中施工及驗收規范為依據。乙方確保本工程質量合格。6計價方式與合同價格6.1 本合同采用計價方式為 以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鄂建文【2008】214號)標準規定進行計價,工程取費只計取直接費、規費和稅金。結算時工程量據實結算,主材單價參考當期或最近一期黃石市信息價。 6.2 合同總價: 萬元整,人民幣( 萬元),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而變更價款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7付款方式1) 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將每月已完零星工程匯總后,報建設單位及單項工程負責人審核確認工程量,經審計部門審
3、核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造價的95%,余5%作為工程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其中,每月單次支付工程款金額大于8萬元(含8萬元),支付方式為50%承兌,50%現匯;支付工程款金額小于8萬元,支付方式為現匯。8組成合同的文件8.1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文件;(2)合同協議書及其附件;(3)中標通知書;(4)技術條款;(5)通用條款; (6) 圖紙和建設單位確認的工程量;(7)投標書和招標文件;(8)雙方認可的其他合同文件。8.2 合同各組成文件能夠互相解釋,互為補充與說明。各組成文件之間出現不一致的,
4、按上述文件的排列順序進行解釋。如依照前述文件順序無法得出明確的解釋,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承包人同意由發包人進行合理的解釋。9發包人指定的發包人代表為沈璐;承包人指定的項目經理為 。10其他約定:施工用水電由甲方提供,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從乙方的當期進度款中扣回;水單價按2.00元/噸,電單價按1.50元/kwh;現場用水用電總量按甲方出具的收費單(全部費用)為準。11合同生效11.1 合同訂立時間: 年10月30日11.2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地址: 地址: 電話:電話: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稅號:稅號
5、:簽訂日期: 年10月30日簽訂日期: 年10月30日二、技術條款1.依據設計施工圖紙和技術文件要求,本工程項目的材料、設備、施工必須達到以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行業的一切有關法規、規范的要求,如下述標準及規范要求有出入則以較嚴格者為準。(1)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2)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3) 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4) 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 50328-2001)(5) 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等2.根據工程設計要求,該項工程下列項目材料、施工
6、除必須達到以上標準外,還需滿足下列標準要求:(列出特殊項目的施工工藝標準和要求)。三、通用條款第1條 一般規定1.1 定義與解釋 發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執行項目建設工程投資計劃的當事人,即業主。本合同中,發包人與甲方同義。 承包人,指被發包人接受,承包并實施本工程且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及其合法繼承人。本合同中,承包人與乙方同義。 合同工程,指本合同涵蓋的全部工程內容以及其合理延伸的部分所組成的安裝工程。如無特別說明,工程均指本合同工程。 完工,指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所有工作,使合同工程具備了進行驗收的條件。 合同總價,指本合同簽訂時,在合同協議書中載明的總金額。在按本合同約定計算違約金或其他
7、損失和費用時,以合同總價為計算基準。 不可抗力,指發生六級以上地震、臺風、戰爭、動亂、非發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爆炸、非發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火災,國家調整與本工程有關的重大政策等事件。 通知,指本合同載明的通知方式。被通知方住所地、電話、電子郵箱等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應當以書面方式告知通知方,否則通知方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產生的后果由被通知方自行承擔。 變更,指經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驗收,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安裝,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交驗收報告、驗收資料、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驗收。 工程接收,指工程和(或)單項工程通過驗收后,為使發包人的
8、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運行準備等,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天(日),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均指日歷天。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1.2 適用法律本合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需要明示的國家和地方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技術條款中約定。 1.3 標準、規范本工程適用標準、規范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未約定的,按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范執行。 各標準、規范之間如有差異,承包人應無條件執行較高或較嚴標準,發包人
9、無需為此支付任何額外的費用或延長承包人的工期。因法律變化、國家頒布新的強制性規范、標準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的風險因素,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可視情況予以合理補償。1.4 保密事項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確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保密信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5 廉潔合作承包人承諾,本合同價格是以在本合同簽署時行業內公認信息機構所認可或公布的價格為參考價格。承包人已了解發包人有關廉潔管理制度,保證
10、不得以商業賄賂(合同價格高于行業內一般參考價格20%以上的,可視為存在商業賄賂行為)來影響發包人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否則,一經查實,發包人除有權追回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外,承包人承諾支付合同總價30%作為賠償金,同時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1.6 特別約定任何一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條款,并完全注意到本合同中的任一義務以及違反本合同任一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歧義,并自愿簽署本合同。第2條 發包人2.1 發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關于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對承包人的采購、安裝施工等實施工作進行提議、修改和變更。 有
11、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以書面形式發出暫停通知。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但發包人代表無權修改合同。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其職責。 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的書面通知,須經發包人代表簽字方可生效。其中工程變更和簽證文件涉及到合同價款變更時,承包人應在須有發包人代表簽字并加蓋發包人公章后才能生效并進入結算程序。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2.3 人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 的, 人的名稱等在合同協議書中寫
12、明。 人按發包人委托 的范圍、內容、職權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 人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和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3條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完成二次設計、采購、安裝、調試、驗收、竣工等施工工作,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承包人應接受發包人和 人的指令,按照設計、施工圖紙、變更文件、圖紙會審紀要、施工組織設計及現行驗收規范等進行施工。承包人應遵守發包人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經發包人書面告知或承包人簽收的發包人的內部管理制度,構成承包人應履行的本
13、合同義務。 承包人在查閱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責任對圖紙、標準、規范或其他資料進行復核。如發現其中有任何缺陷,應在有關工程開工前10日內書面通知發包人,如承包人未及時發現上述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名稱、內容、報告期、提交時間和份數,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未約定的,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確定。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的要求,參加每周的工程例會,對上周工程計劃完成情況做出總結匯報、說明及補救措施;對本周工程計劃做出初步安排計劃,并根據工程例會要求,形成本周工作計劃; 承包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承包人的各項承諾、保證和
14、義務。3.2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的姓名在合同協議書中寫明,項目經理及其繼任者和承包人為履行本合同派出的其他管理人員均須經發包人事先確認,若有變更,需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 項目經理應常駐項目現場,且每周/月在現場時間不得少于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天數。承包人的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均須專職在崗,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承包人如需對人員安排、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進行任何變更,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人并經同意方可執行。否則,承包人每違約一項(或一人)/次,需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萬元。 項目經理為承包人的駐項目現場總代表,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
15、務,其對本合同有關事宜的行為和意思表示均代表承包人。除非另有說明,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項目經理簽字后遞交發包人方視為有效。除非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書面的特別指定,發包人的要求、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項目經理或承包人的其他人員簽字接收后均視為有效。 承包人指定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應符合法律規定的資質、必要的施工經歷以及發包人的要求,特種工藝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經發包人確認不具備法律規定資質或無法勝任本工程工作的承包方任何人員,一經發包人要求,即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否則每人次/天承包人應支付違約金5000元;同時,承包人應在該人員調離前24小時,調來經發包人批準的合格
16、的人員代替被調離的人員,并做好交接工作。項目經理、承包人委派的其他管理人員等在經發包人通知后必須參加并保持參加由 人召集的相關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3小時向發包人提出申請并在獲得發包人批準后方可缺席,否則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5000元/人次。3.3 安全保證 承包人全面負責其施工場地的安全管理, 保障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人員的安全。否則,由此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等責任,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其應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并代承包人支付,視為發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相等金額的合同價款。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整體接收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
17、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承包人有絕對的義務先行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處理。 承包人應與發包人簽署安全施工責任協議作為合同附件。3.4 文明施工 承包人以指定的紅線范圍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布置須考慮周全,并經發包方書面審核后方可實施; 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發包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承包人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等; 承包人全體現場施工人員應統一服裝,各工種之間安全帽應有區別,全部施工人員應佩帶工作牌; 在施工過程中對污染、毀損部分及時更換; 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及時整
18、理和清運機械、工具、材料、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安裝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垃圾必須通過專用通道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否則,承包人每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清理出工地;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并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聲、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在工地設立廣告。第4條 工程進度4.1 工程進度 承包人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的3天內或最遲在開工前7天內以書面方式向發包人提交工程進度計劃和施工組織計劃。承包人提交工程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合同協議書
19、中約定,未約定的,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確定。工程進度計劃應反映出各施工區段或各工序之間的搭接關系、施工期限和開、竣工日期,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節點進度。工程進度計劃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但發包人的批準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必須按既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項目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相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 人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且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必須保證連續施工且對本合同工程受到:1)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等因素;2)配合發包人其他工程所需的合理時間;3)政府發布的可能影響進
20、度的各種措施、規定或文件;4)其它可能影響進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無法實現連續施工應有所預計和準備,并在工程可能受到影響時應及時調整人工、機具和設備數量,以保證工程能按時完工。 承包人須在本合同約定的工期(及階段工期)內或發包人書面同意順延的日期內將本工程(及本工程內的階段工期工程)完工。4.2 工程進度調整 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有權根據項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工期目標和實際進度,適當調整本合同工程的各階段工期,承包人必須遵照執行。除非另有約定,發包人不因此調整本合同價款。 出現下列情況,承包人可向發包人提出工期延長申請:1)不可抗力;2)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進場;3)發包人另行
21、發包的工程工期延誤;4)發包人、設計單位對工程更改或變更對工期造成延誤;5)本合同約定的或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當日起2日內(持續發生的事件從第一日起2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逾期不提出順延工期的,視為放棄順延工期的權利。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只有當上述情況直接導致工程無法按時完工時,發包人才會考慮給予工期順延。 如果發包人認為合同工程或其部分項目與進度計劃不符,發包人或 人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加快進度或改變施工順序,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或 人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如果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采取
22、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致使工程進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承包人雖然采取了措施,但預計仍無法按期竣工,則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或將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承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一切費用,且不免除其根據本合同約定應負的任何義務和責任。第5條 延誤、停工5.1 誤期賠償本工程逾期完工(包括階段工期)的,承包人應每日按合同總價5計付逾期違約金給發包人。如承包人雖然某一階段工期工程逾期完工,但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達到整體工程完工,則發包人可將按本合同約定收取承包人的逾期違約金退還給承包人。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額。5.2 停工 發包人或
23、人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全部或局部暫停施工,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或 人的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因承包人未盡到照管、保護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承擔。 停工后的復工時間按發包人的書面要求執行。如僅因發包人原因而停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應補償承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但承包人不得以發包人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直接經濟損失或對直接經濟損失的核算不滿意為理由拒絕復工。承包人未按前述發包人要求執行的,視為違約,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直接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報給發包人審核,支付時間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工程質量、安
24、全或乙方其他責任等原因,發包人或 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或 人書面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并根據發包人或 人的處理意見進行整改。除非另有約定,工期不順延,承包人自行承擔整改的全部費用。 除發包人書面要求外,承包人同意不因任何原因停工、怠工(即使在發包人有逾期付款或者存在經濟糾紛的情形下)。否則,承包人每擅自停工或怠工一天,除工期不予順延外,還應向發包人支付1萬元或本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以較高者為準)的違約金。第6條 材料設備供應6.1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在合同協議書或合同技術條款中列出相應材料設備清單。對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經承包人接收后
25、,由承包人負責保管,相關保管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除非另有約定,發包人不另行支付。接收后的材料設備視為已合格,如發生丟失、盜失、毀損或安裝中出現質量問題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安裝費用結算方式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6.2 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承包人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標準規范、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以及投標文件的承諾,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承包人對材料質量負責。承包人應在材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雙方進行聯合驗收。 承包人供應的設備,應符合設計、標準規范、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以及投標文件的承諾,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或者是按照發包人指定的品牌、規
26、格采購。承包人對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應在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雙方進行聯合驗收。對承包人采購發包人指定的品牌或經雙方聯合驗收合格的,不排除承包人承擔的設備質量責任及由此導致的其他責任。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規范以及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總價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且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設計要求、標準規范以及本合同約定要求的材料設備,則應按發包人的指令負責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總價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7、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國家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范,造成承包人負責提供的材料設備,雖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但不符合新頒布的強制性標準時,由承包人負責重新訂貨,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承包人應負責其采購的所有材料設備的包裝、運輸、接收、裝卸、存儲和保護,并自行承擔因貨物運輸引起的法律責任。 在發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義務對全部材料設備進行保管、維護和保養,未經發包人書面批準不得將材料設備運出現場。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保管的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及發包人委托保管的材料設備),在竣工驗收后,剩余部分由承包人無償移交給發包人。 承包人對發包人供應的材料,應提前30日向發包人報送計劃,給予發包人合理的
28、采購時間,否則,由此導致全部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應合理節約的使用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如超過定額的材料利用率,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6.3 材料設備的檢驗 本工程一切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在用于本工程之前,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除合同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均應由承包人負責取樣并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材料設備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如發包人認為需要,可要求對材料設備進行再次檢測。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如再次檢測結果表明該材料設備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檢測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
29、則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均有權隨時進入施工現場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上述場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如發包人認為需要,向承包人提出進行工廠測試(FAT),承包人應當邀請發包人參檢,在進行相關加工制造階段的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參檢的內容、地點和時間。發包人或發包人委托的有資格的第三方在接到邀請后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參檢或不參檢。發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參檢,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對其采購的材料設備的質量責任。 承包人隨時接受質量監督部門、消防部門、環保部門、行業等專業檢查人員對本安裝工程過程的現場檢查,其費用由發
30、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此提供方便。第7條 施工7.1 發包人的義務 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并在接到施工組織設計后20日內提出建議和要求。發包人的建議和要求,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發包人未在20日內提出任何建議和要求的,承包人應按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除合同協議書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確定進場日期,保證承包人能夠按時進入現場開始準備工作。 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應將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等接至約定的節點位置。上述臨時使用的水、電等的類別、取費單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按實際計量結果收費,合同協議書中未約定的,以相關部門的收費標準為準。7.2 承包人的
31、義務 承包人除在施工開工15日前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外,還應隨施工進展,向發包人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對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承包人應自費修改完善。 承包人應保證其人力、機具、設備、設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轉材料及其它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安裝工程的需求。 承包人應在開工之日起至發包人接收安裝工程之日止,負責工程的照管、保護、維護和保安責任,保證工程除不可抗力外,不受到任何損失、損害。 承包人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后對現場施工環境的保護、保持,及時清理、分類堆放不同材料或廢棄物,并及時將殘余物、廢棄物、垃圾等運往發包人、或當地有關
32、部門指定的地點。承包人應將不再使用的機具、設備、設施和臨時工程等申報發包方同意后撤離現場,或運到發包人指定的場地。 承包人應配合、協調其他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承包人、其他安裝承包人等。當出現與其他承包人有交叉作業情況時,有義務及時向其他承包人書面通報承包人的作業面安全注意事項,如未及時通報或通報內容偏差造成其他承包方人身損害活或財產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7.3 施工技術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應符合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及質量標準,并按發包人要求提交施工技術方法和具體施工程序,并按該方法和程序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控制。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技術方法后的5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建議,但發包人的
33、任何此類確認或不確認,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7.4 質量與檢驗 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 人所進行的安全、質量的監督和檢查。承包人應為此類監督、檢查提供方便。因質檢發現質量缺陷時,發包人有權下達修復、暫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換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發包人委托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應遵守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有對其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圖紙交底、技術交底、操作規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質量標準交底,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7.5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需要質檢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內容在合
34、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協議書中未約定的,以相關法律、規范和行業標準和發包人的要求確定。 承包人對自檢合格的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應在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的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或) 人驗收。通知應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雙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覆蓋、進行緊后作業,編制并提交隱蔽工程、中間驗收竣工資料以及發包人或 人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 發包人和(或) 人在任何時間內,有權要求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承包人應按要求拆除覆蓋、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隱蔽工程經重新檢驗不合格時,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經檢驗合格時,
35、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竣工日期可相應順延。7.6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 承包人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相關作業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危險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規程交底、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書面告知其他承包人作業界面安全隱患、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說明,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按有關規定提供防止人身傷害的保護用具。 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并負責控制和處理現場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發生的傷害、賠償、罰款等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承包人及時或定期將施工現場殘留、廢棄的垃圾運到發包人或當地有關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防止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及對作業的影
36、響。因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當地行政部門的罰款、賠償等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設備保證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包人承擔由于自身的錯誤造成被媒體曝光、被行政管理部門處罰等造成的發包方損失。發包方有權根據實際損失程度,向承包方追索,工期不予順延。第8條 驗收8.1 發包人的義務 發包人對由承包人編制(或協助發包人編制)的驗收方案進行審查并批準,發包人的批準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在承包人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發包人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工程和(或)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進行驗收。8.2 承包人的義務 承包人應在驗收開始前,
37、完成相應分項工程以及合同工程的施工作業,并按合同約定及有關驗收規范完成對工程的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 承包人應在工程驗收開始前,根據7.5款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的質檢資料及其竣工資料。 承包人負責提供安裝施工全過程、設施詳細情況、所有操作和維護程序等書面文件,作為驗收依據。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提供關于工程詳細情況的工程施工說明書。工程施工說明書應包含以下內容:工程及其功能作用、性能、施工記錄、部分或單體驗收合格報告、檢測測試記錄、最后驗收的總體竣工圖、各子項竣工圖(各單元竣工圖、關鍵節點還應有詳細竣工圖)、設備清單及庫存備件登記表、安裝剩余材料登記表等。 承包人應
38、在達到驗收條件20日前,將整套驗收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在10日內對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意見,對驗收方案進行修正。驗收方案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由發包人組織實施驗收,承包人協助實施。發包人的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8.3 分項驗收 在施工過程中,對于分部、分項和隱蔽工程按本合同約定或驗收方案規定,應當進行分項驗收的,承包人應在某分項驗收開始36小時前,向發包人和(或) 人發出通知,通知應包括驗收的項目、內容、地點和驗收時間。發包人和(或) 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作出回復,驗收合格的,雙方應在分項驗收單記錄上簽字。驗收
39、不合格的,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或) 人指定的時間內修正,并通知發包人和(或) 人重新驗收。8.3.2 分項驗收完成后,由承包人整理驗收文件歸檔。 分項驗收涉及必須政府主管部門參與的,由發包人組織政府主管部門(如消防主管部門)、 人、承包人、設計單位等共同進行,承包人必須予以配合,并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驗收文件。 除非合同協議書另有約定,分項驗收未通過時,不得開展新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 如發包人要求,應進行性能檢驗,由發包人委托的有工程質檢資質的第三方承擔,出具檢驗報告。檢測項目、檢測手段按有關規范、合同技術條款約定進行,承包人應在場配合。8.3.6 性能確認由發包人審核檢驗報告、檢驗結論。8.
40、3.7 性能檢驗時,如發現不符合檢驗項目有不符合規范要求、或規范無要求時不符合設計要求、或不符合工藝特殊要求的,承包人應自費進行整改調整。經過調整仍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則性能驗收不通過,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8.4 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包括設計符合性確認、安裝確認和運行確認。 竣工驗收首先由發包人、 人對工程的設計符合性進行確認,對相關設計施工文件是否完備進行檢查,對工程外觀進行檢查。承包人的施工成果應符合設計和技術要求,如不符合設計要求,則應按發包人意見自費整改。 設計符合性經發包人、 人確認符合后,進行空態條件下的安裝確認,發包人對安裝的系統和設備進行外觀檢查。在系統和設備外觀檢查后,進行單機
41、(分系統)試運轉檢查,由發包人、 人確認運轉正常。如運轉不正常,則應由承包人自費整改。 安裝確認后,進行空態或靜態條件下的運行確認,進行帶冷(熱)電源的系統聯合試運轉,并不少于8小時。聯合試運轉的記錄由承包人的項目經理簽名,并向發包人提交調整測試報告,由發包人、 人對運行確認的結果進行確認。如運行不正常,則應由承包人自費整改。 竣工驗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寫竣工驗收單,向發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驗收報告。8.5 使用驗收8.5.1 如合同協議書約定或發包人要求進行使用驗收的,適用本8.6款約定。8.5.2 使用驗收由發包人制定驗收方案,承包人予以配合。8.5.3 在工藝全面運行,操作人員在場的動態條
42、件下,發包人組織相關單位進行使用驗收。8.5.4 使用驗收的驗收標準、檢測項目由雙方在合同協議書或合同技術條款中進行約定。如無約定的,則按相關規范,以滿足本工程目的為準。第9條 工程移交9.1 工程移交 按第8條約定驗收通過且經發包人確認7日內,承包人應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人。 在應當移交工程的10日內,承包人應對施工場地進行清理,直至 人、發包人檢驗合格為止。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同時,承包人需將生產區及生活區的臨建、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剩余材料全部撤出,除必要人員和收尾工程所需外。必要人員和收尾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以發包人認定為準。承包人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撤出的,按1萬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
43、金,同時賠償發包人因此所產生的其他損失。 承包人按上述約定完成移交前期工作,填寫工程移交申請書,經發包人檢查合格,頒發移交證書后,方視為移交完畢。9.2 移交工程的責任 自工程移交完畢之日起,發包人承擔其保安、照管責任,但不包括需由承包人完成的質量保修、缺陷修復等工程部位及其區域。 承包人未按約定提交工程移交申請的、或不符合工程移交條件的,發包人有權拒絕接收單項工程和(或)工程。第10條 質量保修10.1 質量保修責任書 雙方應按法律規定的保修內容、范圍、期限和責任,簽訂質量保修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責任書,發包人可不與承包人辦理竣工結算。10.2 質量
44、保修期 工程移交完畢之日,是承包人保修責任開始的日期,質保期1年。第11條 工程變更11.1 變更執行 發包人有權對設計、施工圖紙進行變更,承包人必須按變更文件進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變更文件應按發包人要求制作,經發包人認可且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對執行不合格的變更文件引起的損失與責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由發包人批準并發出的書面變更指令,屬于變更。承包人對自身的設計、采購、施工、驗收存在的缺陷,應自費修正、調整和完善,不屬于變更。 承包人可提請變更,向發包人和 單位提交變更計劃,承包人提出的任何變更均應經發包人書面批準。未經發包人書面指示或批準的,承包人不得對工程任何部分進行變更。對于承
45、包人擅自變更所產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發包人和設計單位,由發包人提供變更文件,承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予以實施。 承包人與設計單位、 單位、造價咨詢公司等一方或多方串通進行不必要的設計變更、工程量虛增、價格偏高等造成工程造價增加,每次應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賠償發包人全部損失。11.2 變更范圍 發包人有權因工程實際需要或設計單位指示,增加或取消部分工程或部分項目,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令執行。對于承包人執行增減工作,除按本合同約定增減相應變更部分的工程款外,發包人不因承包人增減工作而給予承包人任何額外補償。
46、 承包人接受發包人的書面趕工指示,以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方式加快設計、施工或其它任何部分的進度時,承包人為實施該趕工指令需對工程進度計劃進行調整,并對所增加的措施和資源提出估算,經發包人批準后,作為變更處理。當發包人未批準此項變更時,承包人仍須按合同約定的相關階段的進度計劃執行。11.3 變更價款確定 合同中已有相應人工、機具、工程量等單價(含取費)的,按合同中已有的相應人工、機具、工程量等單價(含取費)以及合同報價優惠費率確定變更價款。 合同中無相應人工、機具、工程量等單價(含取費)的,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確定變更價款。 合同中無相應人工、機具、工程量等單價(含取費),亦無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
47、的,雙方通過協商確定變更價款。如協商不成的,則按市場合理價格確定。11.4 變更管理 本工程所有涉及變更價款的書面文件,均應由發包人代表簽字并加蓋發包人公章,否則,發包人有權不予計取相關費用。 承包人填制的變更通知單和確認單都應使用發包人制定的標準表格且按該表格辦理相關的簽字蓋章。否則,發包人將認定其為無效變更文件,有權不予計取相關費用。 辦理結算前,承包人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手續完備的文件原件,包括變更通知單、確認單、費用報審文件、經審核的造價文件及發包人要求的其他文件等。發包人對手續不全或無效的變更文件,有權不予計取相關費用。 在發生本工程變更涉及合同價款變更的,承包人應在該變更情形發生后
48、7個工作日內,向承包人提交工程變更單,并要求發包人代表簽字并加蓋發包人公章,否則,視為該工程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變更,不予進入結算程序進行結算。第12條 付款12.1 預付款本工程無預付款12.2 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等,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 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應付的其它進度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12.3 按月工程進度付款 如本工程適用按月付款的,承包人應以合同協議書約定為基礎,按每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的合同金額,向發包人或 人提交付款申請。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請報告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時間等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未約定的,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確定。 如雙方約定了款按月工程進
49、度申請付款的方式時,則不能再約定按12.4.1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方式。12.4 按付款計劃表付款 如本工程適用按付款計劃表付款的,承包人應以合同協議書約定為基礎,按照合同協議書約定的付款期數、計劃每期達到的主要節點進度和(或)完成的主要計劃工程量等目標任務,以及每期付款金額,并依據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或 人提交當期付款申請報告。 如雙方約定了按款付款計劃表的方式申請付款時,不能再約定按12.3.1款按月工程進度付款申請的方式。 12.5 付款時間安排 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格式見附件)時,履約保函的提交應為發包人支付各項款項的前提條件;未約定履約保
50、函時,發包人按約定支付各項款項。 依據12.3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和付款時,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的每月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的28日內審查。 依據12.4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和付款時,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的每期付款申請報告之日起的28日內審查。12.6 付款管理 承包人不得以發包人未按期限付款為由,使用任何停工、怠工等方式向發包人追要付款,而應維持正常連續施工。 發包人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包括保修金)扣除或抵銷承包人按本合同應付給發包人的任何款項。 在每次付款日期前,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提供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不支付相應的款項或將相應款項的支付日期
51、順延。12.7 竣工結算 承包人應在工程驗收合格并移交完畢后30日內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應當符合發包人的結算管理規定,否則發包人有權拒收)。竣工結算資料的格式、內容和份數,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或由發包人書面指定。 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后的30日內,進行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由承包人自費進行修正,并提交最終的竣工結算報告和最終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竣工結算完整資料的60日內,完成復核并提交發包人選定的一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竣工結算審核,審計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在該審計機構出具報告書后,雙方核對完畢,
52、簽訂結算確認書。承包人上報的結算金額不得高出該審計機構最終審定的結算額的5%,否則,高于最終審定的結算額的5%的部分所導致增加的審計費由承包人支付。 承包人未按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按時結清,發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時,承包人應進行交付;發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時,承包人須承擔保管、維護和保養的費用和責任。第13條 保險13.1 投保方 承包人應辦理在施工現場承包人的人員、施工設施、設備的人員與財產保險,包括安裝工程項目第三者責任險等,并支付相應的費用。該等保險費用已含在本合同總價中。 承包人從保險人收到的理賠款項,應用于保單
53、約定的損失、損害、傷害的修復、購置、重建和賠償。 承包人應在投保項目及其投保期限內,向發包人提供保險單副本、保費支付單據復印件和保險單生效的證明。承包人未提交上述證明文件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投保,發包人可以自己名義投保相應保險,由此引起的費用及理賠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負責辦理施工現場發包人人員保險及安裝工程一切險。13.2 其它規定 保險事項的意外事件發生時,在場的各方均有責任努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損害的擴大。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員在內)所發生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補償費用等責任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須對其雇員的意外或傷亡負全責。發包人對承包人或其分包
54、單位的任何雇員的意外或傷亡,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賠償責任,承包人應保證發包人免除任何此類相關關的索賠、訴訟、費用支付。第14條 不可抗力14.1 不可抗力發生時的義務 覺察或發現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一方,有義務立即通知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工程現場照管的責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應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另一方全力協助并采取措施。 工程現場發生不可抗力時,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的48小時內,承包人、須向發包人通報受害和損失情況。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時,承包人每周應向發包人、報告受害情況。對報告周期另有約定時除外。14.2 不可抗力的后果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損失、損害、傷
55、害所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竣工日期,按如下約定處理:(1)受雇人員的傷害,分別按照各自的雇用合同關系負責處理;(2)承包人的機具、設備、財產和臨時工程的損失、損害,由承包人承擔;(3)承包人的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因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約定的保護義務導致的延續損失、損害,由遲延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及其損失。第15條 索賠15.1 發包人的索賠 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義務、承諾,或根據本合同約定承包人的施工質量不符合施工技術規程的要求,或使用的材料設備不符合合同規定等相關事項發生,承包人應承擔損失、損害賠償責任,但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責任時,
56、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承包人對有缺陷的產品進行修補;要求承包人對不能通過驗收的產品進行返工;要求承包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復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 當工期被延誤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進行索賠,要求由承包人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延期竣工違約金。15.2 承包人的索賠 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的條款約定、發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義務時,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承包人的索賠遵循如下程序進行:(1)承包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索賠事件的事由必須符合本合同的
57、約定。承包人未在前述7天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視為放棄此等索賠權利。(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7天內,向發包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索賠報告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承包人未在前述7天內遞交索賠報告的,視為放棄此等索賠權利。 在上述15.2.2款規定期限之外的任何時間,承包人無權再以任何方式提出任何索賠。第16條 違約責任16.1 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無合理理由而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或結算款時,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對所拖欠的工程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承包人利息作為違約金。 對發包人的其它違約情況,承包人損失
58、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本合同約定執行,未約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不管本合同其他條款如何規定,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的金額均不會大于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直接經濟損失。16.2 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當承包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的;2)工程質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3)未按照合同約定出具必須的報告、要求和建議的;4)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即進行工程轉包或分包的;5)承包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明顯表明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或以明顯不適當的方式履行合同的;6)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承諾、聲明或保證的;7)不按本合同
59、約定履行的其他情況的,承包人構成違約,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承包人發生上述16.2.1款規定的任何違約情形時,除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外,發包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如果承包人拒不糾正,限期內未糾正或糾正不符合合同約定,則承包人構成根本違約。 承包人構成根本違約的,發包人有權要求要求承包人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要求承包人承擔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承包人構成根本違約的,發包人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導致發包人對第三方違約而需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等全部損失。 對于承包人應支付的違
60、約金、賠償金、罰款、費用和發包人替承包人墊付的費用等,發包人均有權從其應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視為發包人已支付給承包人相應的款項。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不能減輕或免除合同中約定的由承包人繼續履行的其它責任和義務。第17條 合同解除17.1 解除情形 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解除協議時合同解除。 一方違約,守約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有權因自身原因、市場變化、工程停建或經設計修改后工程項目不存在等原因解除合同,發包人因此解除
61、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達后合同即行解除。如發包人需對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則僅以承包人因此實際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為限。17.2 解除處理 任何一方對合同解除有爭議的,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進行處理。如經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處理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調解、訴訟等方式)判定或認定,承包人不具備解除合同條件而擅自單方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并賠償發包人因其擅自解除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一方解除合同并不影響其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有權收回工程,承包人應予以配合。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內放棄對工地的控制、
62、撤離其人員和不再需要的裝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并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否則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按每天1萬元的標準另行支付延期違約金。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現場施工設施及僅本工程使用的專用工具設備如屬于承包人的,發包人有權折價收購。 合同解除后,在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完畢90日內,發包人就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工的合格工程進行結算,并在結算完成后7日內,向承包人支付該已完工合格工程價款,該價款是在扣除承包人應支付給發包人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發包人替承包人墊付的費用等款項后,發包人確認的合同解除之日以前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價款。第18條 爭議解決18.
63、1 解決方式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應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8.2 繼續履行義務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1)雙方協議停止施工;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4)發包人書面要求停止施工或解除合同的。第19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19.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19.2 后合同義務合同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1安全施工責任協議甲方: (發包人) 乙方: (承
64、包人) 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法的有關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4、施工前,乙方應組
65、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5、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負責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7、
6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監督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8、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施工單位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9、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前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期間
67、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1、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2、特種作業必須執行
68、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
69、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5、乙方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它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對甲方造成相關損失。 17、其他: 1)乙方負
70、責對自己施工的范圍開展安全管理,并有完整的安全管理體系。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有關安全管理資料應提供甲方備案,甲方負責檢查督促。 2)乙方使用勞動力必須符合地方規定,并提供加蓋乙方公章的施工人員名冊。人員有變動,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凡提供名冊外的人員發生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3)本協議自簽訂后生效,至合同項下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有效。如工期延長,本協議有效時間順延。 18、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各執貳份。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2質量保修協議甲方: (發包人) 乙方: (承包人)根據中華
71、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 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維修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本工程質量保修協議。1. 質量保修的范圍和內容1.1.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1.2. 凡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于乙方保修責任范圍;不屬于乙方保修責任范圍,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2. 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成整改意見并正式移交甲方,
72、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壹年。3. 質量保修責任3.1. 保修期的頭六個月內,乙方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后應在甲方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并在48小時內負責修好,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3.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發出的緊急事故搶修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并在48小時內修好。3.3. 乙方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維修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確定價格(含賠償費用)后委托他人代為維修,相關修復費用、賠償費用及甲方加收的管理費(
73、修復及賠償費的15)有權從甲方應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3.4. 每次維修完畢后,乙方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取得甲方(包括 )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在保修期內再次出現同樣問題的,仍然由乙方保修,同時該部位的保修期順延。3.5. 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3.6. 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組織驗收。4. 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質保金為合同最終結算價的5,壹年期滿(或上3.5款規定的保修期順延期),如
74、工程師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甲方于30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余保修款一次支付乙方(如保修款不足支付發生的維修費用,差額部分由乙方補足)。保修金結算后,乙方仍應繼續完成本協議第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5. 質量保修管理5.1. 乙方所承建的建設工程自移交甲方之日起開始履行保修職責,保修時間不少于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以及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5.2. 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包括:口頭、電話和書面通知,下同),應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趕到現場進行修繕。一般常規性工程質量問題24小時內趕到現場;緊急情況(例如:滲漏水、管道爆管
75、、堵塞冒水、門窗卡死無法開關、電器線路漏電、短路、打火、跳閘、突然停水停電等)小時內趕到現場。5.3. 乙方接到工程質量處理通知,應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以及保修工藝、方案等進行科學的論證,保修工藝和方案應得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 )認可;在甲方指定的開工時間和合理期工期內精心組織施工并最終對保修結果承擔全部責任。5.4. 乙方必須本著一勞永逸的解決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則,認真負責的從事每項保修任務。一般常規性工程質量問題,乙方保證一次性徹底解決,特殊情況(比如一時無法查清問題根源的墻面裂縫或滲漏水等)的工程質量問題,在經甲方同意后最多不超過二次保修。乙方保證同一部位重復出現同樣的
76、質量問題不超過二次。5.5. 乙方完成每項工程保修工作后必須請甲方簽字確認,沒有甲方的簽字則視為未履行保修職責。甲方的簽字確認只是證明乙方已對甲方通知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過處理,不承擔其他責任。5.6. 乙方在保修期間內出現過失行為,按工程保修人員過失行為處罰制度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5.7. 乙方人員在工程保修處理過程中有不負責任或推諉或維修不力的行為,或有拖延、不準時(常規質量問題超過24小時,緊急情況超過8小時),或有不履行對甲方的約定或承諾,或有使用不合格的保修材料、偷工減料的行為等,甲方有權委托他人代為處理,發生的費用和損害賠償由乙方承擔。5.8. 乙方未嚴格履
77、行上述各項職責,造成的所有后果和所發生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損失金額將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款中優先扣除,同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5.9. 維修期間由甲方委托成都遠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統一制作維修人員服裝(費用由維修施工單位承擔)。6. 其他6.1.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6.2. 本工程質量保修協議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由甲方、乙方雙方共同簽署,作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3廉潔合作協議甲方: (發包人) 乙方: (承包人)為加強工程項目
78、建設期間的廉潔合作,充分保證雙方利益,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協議并作為共同遵守的廉潔合作行為準則。1. 甲方責任1.1.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1.2. 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廉潔合作教育。1.3. 甲方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規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請,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實物、現金或禮券。1.4. 甲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商業受賄等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乙方單位領導。1.5. 甲方人員如違反廉潔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協議規定,甲方應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給予處理。1.6. 對于乙方舉報甲方人員違
79、反廉潔合作規定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進行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處理。1.7. 甲方人員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開展經營活動。特別禁止超越業務范圍和本職權限,從事投資業務。甲方人員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被授權人批準,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2. 乙方責任2.1. 乙方應保證乙方有關人員了解甲方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各項制度及本協議的規定,并遵照執行。2.2. 乙方不得宴請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2.3. 乙方單位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乙方
80、人員任何向甲方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甲方單位領導。2.4. 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乙方單位人員有義務就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單位領導舉報;如乙方向甲方人員商業行賄,或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承諾在合同總價的基礎上再讓利30%,并對本方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理。2.5. 如因乙方單位及人員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賄賂甲方人員,被檢查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 乙方:(公
81、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五、工程技術規范1.依據設計施工圖紙和技術文件要求,本工程項目的材料、設備、施工必須達到以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行業的一切有關法規、規范的要求,如下述標準及規范要求有出入則以較嚴格者為準。(6)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7)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8) 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9) 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 50328-2001)(10) 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等2.根據工程設計要求,該項工程下列項目材料、施工除必須達到以上標準外,還需滿足下列標準要求:(列出特殊項目的施工工藝標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