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編號: 安 徽 省小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包方(建設單位): 承包方(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簽訂日期: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建筑安裝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守。第一條 工程概況一、 工程名稱: 售樓部土建工程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范圍和內容:(詳見附表一) 圖紙內容中的土建部分 工程總造價: 四、 質量等級: 合格 五、 開工日期:全部工程自 2012 年 4 月 3 日開工,至2012 年 4 月 28 日竣工驗
2、收。第二條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2 項方式承包。1、 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2、 包工包料3、 按實結算。4、 其他。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第三條 價款支付與結算 一、開工前,發包方應按(90)建經字第442號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關于頒發安徽省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按建安工作量的 / %預付工程備料款;二、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工程工資及費用總金額 / %預付;三、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驗收時按決算總價一次性支付;四、由于工程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價款按變更協
3、議簽證手續,其中增減費用,于竣工時結算;五、決算依據: 根據2000年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合肥地區綜合價目表相應子目按實結算,按三類工程取費,材差按合肥市當月市場信息價調差 六、價款支付:工程竣工后,經雙方決算后,按價及時支付工程款。第四條 工程變更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時,應由建設單位報原設計單位簽發變更通知(文字、圖),雙方簽證協議后通知有關單位,方可變更,變更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第五條 工程驗收一、 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二、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
4、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三、 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方可使用。第六條 保修條件及期限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建筑工程保修辦法執行。第七條 雙方責任甲方:一、工程開工前,應交給乙方施工圖紙 1份,地質勘察報告 / /份,并組織原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二、做好施工區域內“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三、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應辦的手
5、續;四、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設備;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運至現場,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協議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 / 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并順延工期。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詳見附表二)。乙方:一、 根據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設工程、文件、圖紙、資料和有關規定等,及時編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二、 負責施工現場布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三、 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
6、平面布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月份作業施工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提供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配件、設備的供應計劃。四、 嚴格按照施工圖和技術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并交付驗收;五、 按照國家建委(82)建發施字50號關于頒發編制基本建設工程竣工圖的幾項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及時編制竣工圖交給甲方,竣工資料一式叁份;六、 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現場。第八條 違約責任乙方的責任:一、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二、 工程不能
7、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甲方的責任:一、 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二、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構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三、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四、 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5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五、 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規定的延付金
8、額每日萬分之 / 償付乙方賠償金。第九條 獎罰規定一、 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付給甲方違約金。二、 由于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采取措施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 獎勵。特殊要求的要單獨付包干措施費 / 元;三、 本工程質量的獎罰幅度,質量評定合格不獎不罰,優良工程按工程造價 / %獎勵。不符合標準的按工程造價的 / %罰款。四、 在建設中以提交設計施工圖開始,甲乙雙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同意采納后,從節約投資金額中提取 / %獎勵建議方;五、 各種應付款項,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
9、,如逾期不付除償付銀行利息外,責任方每天按未付款總額萬分之 / 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六、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組織驗收,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另訂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無故不按時參加驗收,所造成的管理費用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另每天按 / 元付給乙方預期違約金。如按乙方通知驗收日期甲方組織驗收時,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規定全部內容按上述同樣標準付甲方違約金。七、 其他獎罰,甲乙雙方另行補充。第十條 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按有關對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
10、關費用。乙方應文明施工,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順利進行。第十一條 附則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筑設計變更文件、洽商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二、甲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三、 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四、 本合同須經當地建筑管理部門、經辦銀行審查簽章;由建筑物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生效;五、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合肥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六、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壹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各有關部門備案。發包方(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表人:居民身份證號碼:住所:開戶銀行:賬號:電話:年 月 日承包方(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表人:居民身份證號碼:住所:開戶銀行:賬號:電話: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