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理工程師用表( 編 號 B )目 錄 1、監理工程師用表說明 2、監理工程師通知(通用)B-1 3、合同外工程通知單B-2 4、計日工通知單B-3 5、設計變更通知B-4 6、移交證書B-5 7、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B-6 8、索賠審批書B-7 9、工程暫時停工指令B-8 10、復工指令 B-9 11、現場指令B-10 12、工地指示B-11 13、變更指令B-12 14、工程監理報告單B-13監理工程師用表說明1、B-1 監理工程師通知(通用) 本表適宜于沒有專用表格,而又必須以書面通知給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批準、指示和決定等。2、B-2 合同外工程通知單 由于工程實際情況需要或客觀情況的變
2、化而發生合同內不包含的工程,不管由誰提出,都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簽發,并通知承包人執行。3、B-3 計日工通知單 駐地監理工程師經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同意可以按合同通用條款中的52.4款,用本通知要求承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完成某工程,承包人應據此執行。4、B-4 設計變更通知如果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認為有必要對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數量進行任何變動,為此目的或出于他認為適當的其它理由,且一般設計變更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重大設計變更經省擴建辦批準,可按合同通用條款中的51.1款通知承包人執行,同時簽發正式變更指令。5、B-5 移交證書 本表用于證明全部工程或單位工程的交工,在批準承包人以A-25
3、交工報驗單報驗的工程后,根據合同條款的通用條款48.1款簽發本移交證書。6、B-6 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缺陷責任期滿,承包人以A-26缺陷責任工程報驗單報驗,經總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后簽發。7、B-7 索賠審批書 本審批書是對承包人以A-20索賠申報表申報的索賠項目的審核批準,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通用條款中的53.1、53.2、53.3、53.4、53.5款和承包人提出的索賠理由,詳細核實后,以本審批書批準索賠金額和工期。承包人以此作為申請付款的依據。8、B-8 工程暫時停工指令 依據合同通用條款40.1款由駐地監理工程師簽發本工程暫時停工指令,報備總監理工程師代表,重大工程暫時停工,應由總監理
4、工程師代表簽發。9、B-9 復工指令 當以B-8工程暫時停工指令停止施工的工程,其暫停因素已消除,駐地監理工程師在檢查證實后,報總監代表簽發。10、B-10 現場指令 本現場指令為專業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簽發的“應急”指令,它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或其授權的駐地監理工程師以B-11工地指示的確認。11、B-11 工地指示 一般情況由駐地監理工程師簽發,報備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其使用范圍是:a.對專業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發出的現場指令的確認;或b.按合同規定要求承包人必須履行的義務。12、B-12 變更指令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用以正式確認合同工程數量的調整和合同外工程、設計變更、工期的
5、變更等。13、B-13 工程監理報告單 每月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按月報告書的要求向駐地工程師提交一份監理報告,以便駐地監理工程師匯總,編寫合同監理組月報告書。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編號: )總監理工程師通知(通用) B11致(承包人) :理由:通知內容: 總監理工程師(或助理): 年 月 日注:本書面通知適用于沒有專用表格,而又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批準、指示和決定。一式四份,總監、總監代表、監理組、承包人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通知(通用) B12致(承包人) :理由:通知內容: 駐地監理工程師:
6、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注:本書面通知適用于沒有專用表格,而又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批準、指示和決定。一式三份,總監代表、監理組、承包人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合同外工程通知單 B2致(承包人) : 茲委托你進行下列不包括在合同內的額外工程,正式變更指令另行簽發。工程內容及細節:計價及付款方式: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承包人簽收: 承包人 : 年 月 日一式四份,總監、總監代表、監理組、承包人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計日工通知單
7、 B3致(承包人) : 現決定對下列工程項目內容用計日工來完成,請據此執行,特此通知。計日工作內容及要求:計價及付款方式: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承包人簽收: 承包人: 年 月 日一式四份,總監、總監代表、監理組、承包人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設計變更通知 B4致(承包人) :根據合同有關規定,現決定對 的設計進行變更,請按變更后的圖紙組織施工,正式變更令另發。變更項目內容及細節:變更后合同金額的增減估算:附:設計變更圖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承包人簽收: 承包人:
8、年 月 日一式五份,省擴建辦、總監、總監代表、監理組、承包人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移 交 證 書 B5致(承包人) :茲證明第 號交工報驗單所報 工程已按照合同和監理工程師的指示(該報驗單中注明的工程缺陷和未完工程除外)完成。因此從 年 月 日開始,該工程進入缺陷責任期。備注: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總監理工程師(或助理)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或助理): 年 月 日業主代表意見:業主代表: 年 月 日附注:本證書適用于全部工程或單位工程的交工。總監批準的交工之日就是“缺陷責任期”的
9、起算期。一式五份,業主、總監、總監代表、監理組、承包人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B6致(承包人) : 茲證明根據合同規定于 年 月 日完成了工程最終驗收(移交證書第 號)的 工程,已按照所有合同條款,變更指令及補充條款的要求完成了缺陷責任期的修補、養護工作。備注: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意見: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總監理工程師(或助理)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或助理): 年 月 日一式四份,承包人、監理組、總監代表、總監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索
10、 賠 審 批 書 B7致(承包人) : 根據你于 年 月 日以第 號索賠申報表提出的索賠項目,經核實,作以下批準:索賠項目:索賠接受與否工期:接受 部分接受 不接受 理由:金額:接受 部分接受 不接受 理由:批準索賠工期: 日歷天批準索賠金額: 元索賠金額和延期累計:本次索賠前索賠累計: 本次索賠 到本次累計金額(元)時間(天)+金額(元)時間(天)=金額(元)時間(天)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或助理): 年 月 日業主代表: 年 月 日一式四份,承包人、監理組、總監代表、總監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
11、位 編 號 工程暫時停工令 B8致(承包人) : 由于 的原因,根據合同有關條款,現通知你截止于 年 月 日 時起對 工程暫停施工,在沒有收到我或我的授權人簽發的復工指令之前不準復工。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承包人簽收: 承包人: 年 月 日一式三份,承包人、監理組、總監代表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復 工 指 令 B9致(承包人) : 鑒于第 號工程暫停指令所述工程的工程暫停因素已消除,請你于 年 月 日 時起對 工程恢復施工,根據造成工程暫停的原因和合同規定的責任: 1. 于此日起開始計算你的工期,直到
12、后面的暫停或竣工。2. 合同工期不變,由指令變更的工期延長除外。附:第 號復工申請。備注: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承包人簽收: 承包人: 年 月 日一式三份,承包人、監理組、總監代表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現 場 指 令 B10致(承包人或工地代理人) : 請你按下述指示內容立即執行: 專業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時 承包人或工地代理人簽收: 第 號現場指令于 年 月 日 時收到,我將根據指示內容執行。 承包人或工地代理人: 年 月 日 時一式二份,承包人、監理組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
13、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工 地 指 示 B11指示類別: 1. 對現場指令確認 2. 按合同要求承包商必須履行的義務致(承包人) : 茲確認由專業監理工程師于 年 月 日發出之第 號現場指令,請你按該指令執行。 根據合同第 條第 款的規定,請你按下述要求完成你必須履行的義務。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或其授權的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承包人簽收: 承包人: 年 月 日一式三份,承包人、監理組、總監代表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變 更 指 令 B12變更指令類別: 數量調整 合同外工程 修改設計變更范圍 延長時間致(承包人) :現決定對本
14、合同項目作如下變更調整,請遵照執行。項目號變更項目內容單位數量(增或減)單價(元)增加金額(元)減少金額(元)變更或合同外工程描述及說明: 合計合同金額的增減合同工期的增加原合同金額(元)原合同工期(日歷天)以往變更金額的累計總額(元)本變更令延長工期天數本變更令的變更金額(+、-)(元)迄今延長合同工期總天數現合同金額(元)現合同工期(日歷天)變更比率(現合同金額/原合同金額) 駐地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年 月 日 總監理工程師(或助理): 年 月 日一式四份,承包人、監理組、總監代表、總監各一份312國道滬寧段常州市擴建工程項目承包單位 合同號 監理單位 編 號 工程監理報告單 B13 專業監理工程師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