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工程名稱: xx大橋大修工程 工程地點: xx大橋段(含地面輔道)第一部分 協議書委托人(全稱): xx市路政局 監理人(全稱): xxxx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1. 工程名稱: xx大橋大修工程 ;2. 工程地點: xx大橋段(含地面輔道) ;3. 工程規模:總體方案大橋上層拓寬為雙6機動車專用道、下層原鐵路通道改建為人非通行道。 橋梁工程主橋:采用體外預應力的加固方案,以現有兩片主桁為主要受力結構,上層通
2、過撐桿外挑加寬橋面。下層非機動車道上方設置木質“吊頂”,兼作鋼結構檢修通道。上層引橋:采用“上、下部結構均連接”的設計方案。上部結構保留全部5片T梁,兩側各增加3片T梁的拼寬方案,新老橋梁采用濕接縫連接成整體;下部結構在框架墩的兩側分別增設樁基礎、承臺、立樁及蓋梁,蓋梁與老橋蓋梁、承臺與老橋承臺均采用濕接縫連接。下層引橋保留基礎及上部結構T梁,對橋墩采用“頂升法”降低其高度,以便適應下層非機動車道的縱坡。南北兩岸下層引橋均設置人行樓梯和無障礙電梯1臺,以便于下層人行道來往人群到達地面。橋面鋪裝:主橋上層橋面采用鋼-混凝土組合橋面板,30cm雙層改性SMA-13改性瀝青混凝土鋪裝。主橋下層非機動
3、車橋面采用3cmSMA-13(SBS改性)瀝青混凝土+3cm澆筑式混凝土;主橋下層人行橋面采用木質橋面板。上層引橋保留原機動車道橋面板,兩側新增瀝青混凝土橋面板,使橋寬達到24.5m。老橋面鋪裝層銑刨后,新老橋面一同攤鋪5cmSMA-13(SBS改性)瀝青混凝土。下層引橋橋面鋪裝與主橋一致。 道路工程引橋段輔路設置非混行車行道(以慢車道上下橋通道口為界)和人行道。上層橋梁引橋落地后并入車亭公路,下層橋梁引橋落地后接入兩側地面村道,通過村道連接主線引橋下輔路。引橋段輔路輔道路面采用4cmAC-13細粒式瀝青混凝土+7cmAC-20中粒式瀝青混凝土。 附屬工程橋梁裂縫、漏筋、鋼桁梁桿件變形等病害處
4、置;排水系統、管線電氣、安全設施、助航標志和防撞設施等方面需要進行更新改造;新老鋼結構涂裝翻新、完善防拋網、伸縮縫更換、輔道綠化變遷;輔道采用LED投光燈作為景觀照明。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萬元。二、詞語限定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協議書;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5. 通用條件;6. 附錄,即: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
5、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四、總監理工程師五、簽約酬金簽約酬金(大寫): )。包括:1. 監理酬金: 。2. 相關服務酬金: 。其中:(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六、期限1. 監理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始,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2. 相關服務期限:(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6、 日止。七、雙方承諾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2.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訂立1. 訂立時間: 2016 年 11 月 日。2. 訂立地點: xx市路政局 。3.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三 份。委托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
7、條件1. 定義與解釋1.1 定義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六、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
8、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理工程師。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
9、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
10、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1.2 解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1)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4)通用條件;(5)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雙方簽訂的補充協
11、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2. 監理人的義務2.1 監理的范圍和工作內容2.1.1 監理范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理規劃,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托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并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3)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5)
12、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13)審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委托人審核、批準;(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
13、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委托人;(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并報委托人。2.1.3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2.2 監理
14、與相關服務依據2.2.1 監理依據包括:(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2.3 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
15、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項目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并通知委托人。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1)嚴重過失行為的;(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2.3.5 委托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2.4 履行職責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范圍內,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16、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托人、承包人協商解決。2.4.2 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范圍內,處理委托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范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批準。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應在發出指令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2.5 提交報告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
17、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托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2.6 文件資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文件歸檔。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設備屬于委托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委托人,并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義務3.1 告知委托人應在委托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項目監理機構的權限。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18、。3.2 提供資料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3.3 提供工作條件委托人應為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3.3.1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設備,供監理人無償使用。3.3.2 委托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系,為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系。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7天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3.5 委托人意見
19、或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范圍內,委托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3.6 答復委托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3.7 支付委托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酬金。4. 違約責任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4.1.2 監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賠不成立時,
20、監理人應賠償委托人由此發生的費用。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4.2.1 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4.2.2 委托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 除外責任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5. 支付5.1 支付貨幣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
21、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5.2 支付申請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5.3 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
22、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變更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于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6.2.4合同簽
23、訂后,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范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6.3 暫停與解除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
24、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托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
25、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托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
26、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托人發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后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托人應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復,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6.4 終止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
27、部工作;(2)委托人與監理人結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 爭議解決7.1協商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7.2調解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7.3仲裁或訴訟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8. 其他8.1 外出考察費用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支付。8.2 檢測費用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設備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8.3 咨詢費用經委托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
28、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8.4 獎勵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 守法誠信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8.6 保密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8.7 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8.8 著作權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監理人可單獨
29、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1. 定義與解釋1.2 解釋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本監理合同; 本合同專用條件及附加協議條款; 本合同標準條件; 監理招標文件; 監理投標書、承諾書(如果有)及中標通知書;2. 監理人義務2.1 監理的范圍和內容施工至質保階段項目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監理以及合格項目數量審核簽證
30、,協助委托人對項目投資進行控制。監理人應對承包商的全部項目行為進行監管、檢查、控制和協調。監理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質量、進度及投資控制監理(1) 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參加設計交底會議、審查認可承包人的各項施工準備工作,簽發開工預付款支付證書,協助委托人下達開工通知書。(2)督促檢查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與實施。 (3)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含安全技術措施、應急救援搶險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臨時交通組織方案及施工環境保護措施),參與制定和審核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圖出圖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并督促檢查其實施。(4) 審核
31、分包項目和分包商資質等證明文件。(5) 參加施工圖會審,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對施工圖設計提出合理建議。(6) 組織召開現場的施工例會,根據工程需要主持召開專題工地會議,并做好會議紀要。(7) 必須對有關的更改設計、施工技術措施等內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進行核定,并將審核意見報委托人備案。(8) 根據合同要求和工程進展情況,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編制分階段的監理細則和月度工作計劃,組織編寫監理月報。(9) 審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劃分;依據設計要求和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跟蹤復核、驗收承包人的全部施工測量工作。監理人員應按委托方的要求采用自備的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進行現場復核、測試,且所用的計量
32、器具必須經計量檢測單位檢驗,并在有效期內使用,并保留所有測量原始數據。(10)詳細地收集并記錄每天的施工情況,包括地表及保護建筑物的沉降情況,及時分析監測單位的信息資料,提出合理的施工措施。(11)審核承包人位提供的材料、構配件和設計的數量和質量。(12)審查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的質量,審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進行獨立平行檢驗和試驗。原材料和半成品抽檢率不得低于規定的承包人自檢數的15。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3)監督施工單位位嚴格按現行規范、規程、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控制項目質量。
33、在關鍵的施工工序上必須進行旁站監理。(14)抽查項目施工質量,對隱蔽項目進行復驗簽證;簽證已完合格的工程量;參與項目質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處理,檢查計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帳物卡。(15)對施工單位每月18日上報的形象進度工程量進行及時審核,對所審核的形象進度工程量嚴格把關,避免出現漏報、錯報、虛報。(16)對承包人完成并已合格的工程量簽證,對已完成且未達到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簽證。對發生的質量缺陷、質量隱患和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或督促承包人按規定報告有關部門,同時對承包人未達到合格的項目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17)重大設計變更所發生的合格工程量認真審核,并在簽證中特別批準,以便委托人及時掌
34、握。(18)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計劃;分階段協調施工進度計劃,及時提出調整意見,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工程實際進展情況作好完善的記錄和必要的簽證,必要時采用用計算機進行進度計劃值與實際值的比較,每月、季提交各種進度控制報告。(19)及時分析并發現影響進度的隱患,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若發現項目脫期,應分析原因,并督促和協調承包人調整施工計劃,保證合同工期的實現。(20)對承包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控制。(21) 審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請,對已完工程按合同約定的方法進行計量,根據核算承包人對工程量清單的復核結果,簽發中期
35、支付證書;(22) 受理合同其他事項的有關事宜,按合同約定審核、評估和處理工程變更、工程延期、費用索賠、價格調整、保險、違約、爭端等合同事項; (23) 簽發單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暫停令和復工令;(24) 協助委托人審查交工驗收申請,評定工程質量;組織編制工程監理竣工文件,并督促審查施工單位及時整理合同文件和本合同委托人所規定的有關施工技術檔案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歸檔要求。(25)檢查項目狀況,參與鑒定質量責任。編寫監理工作報告,并提交發包人;(26) 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合同工程交工驗收。對項目的施工質量提出質量評估報告,對安全、檔案資料、文明施工提出評估意見,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按建設工程竣工
36、驗收備案制執行。簽認交工結賬證書和最后支付證書。(27)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內,檢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實施;巡視檢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復發生的工程缺陷,調查、確認缺陷責任及修復費用; (28) 督促承包人回訪,維修項目出現的缺陷。(29)參與質保期內出現的項目質量問題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質量保證期結束,經檢查符合條件時,簽發合同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30)按遠程監控系統管理辦法及時完成施工信息的輸入上傳。(31) 項目結束后,提交 2 套工程監理竣工資料及電子檔案1套。(32)檢查、指導、督促承包人竣工檔案的編制進度、質量,并在竣工后3個月通過檔案驗收。2、安全監理(
37、1)建立安全監理管理體系,明確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實施。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393號和滬建建管2003170號文的要求。(2) 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進行檢查審核,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對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制定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檢查、審核和督促承包人落實安全保證體系,并對其具體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理。協助委托人組織工地安全檢查和制訂項目委托人的應急措施;在施工過程中承擔安全監理的職責。 (3)督促承包人依照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標準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督促協調施工單位從管理著手,全面地在施工中執行各種規范,對可以發生的事故,采取預防措施,實施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38、。分析不同的施工階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理。(4)及時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作業,及時發現各種隱患、督促其整改。對其重大隱患和問題有權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有關安全監理措施具體參照:滬建建管【2003】第170號關于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措施意見通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實施。(5)督促并指導承包人建立完整的安全臺帳,并定期進行檢查。(6)督促承包人落實安全交底制度。項目施工前,必須對項目參與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學習國務院、市、市建交委、路政局頒發的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條例”和“安全
39、生產”操作規程,并對安全交底進行書面記錄。在施工過程中,應根據現場人員的變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況的變化等實際情況,督促承包人對施工參與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交底,進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控制。(7)及時發現并制止承包人的各種違章作業,督促其整改。對重大安全問題有權責令承包人停工整改。(8)檢查并審核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數量、性能、檢修證,以及特種工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消除安全隱患。(9)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承包人的安全用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10)每月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動用明火、防護設施、施工機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設置、設備安裝、防火、防事故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等情況進
40、行一次綜合性的檢查,并每月書面形式向委托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專題報告,重大信息及時匯報。(11)檢查主要施工機械質量鑒定證書和安全鑒定證書,督促承包人對主要施工機械進行定期的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用電,機械設備,臨邊防護、消防等安全。(12)主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并編寫會議紀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施工例會,檢查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補充完善安全措施。(13)執行國家、地方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并督促承包人執行。(14)協助處理安全事故;(15)遵守國家、地方有關職業
41、安全健康的法律和法規,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總監理工程師通過監理管理信息平臺,按照管理部門規定的內容,定期向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送施工現場監理情況的報告。3、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監理(1) 督促承包人履行安全、文明施工保障義務,檢查并協助承包人辦理各類政府主管部門許可證及申報。(2) 督促并檢查承包人按規定作好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之間分隔、路攔的設置。促承包人組織工地衛生及文明施工檢查。(3) 檢查并審核承包人對公用管線的保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4) 檢查并督促承包人保持施工沿線單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暢通、整潔,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規定設置交通標志牌,夜間設示警燈,防止事故發生。
42、(5) 檢查本工地的排水設施,督促封堵排水管道的申報手續,以及檢查督促對公用管線的保護措施和其他應急設施(包括防汛防臺措施)的落實。(6)檢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規定進行各類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齊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7) 檢查并督促承包人采取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粉塵飛揚的施工措施,減少施工對市容環境和綠化的污染。(8) 檢查并督促承包人嚴格控制施工噪聲。為監控施工現場的噪聲,監理單位應配置噪聲測試儀器。每月測試二次,并將測試數據列入監理月報中。(9) 檢查并督促承包人按規定落實 “五小”設施,建立各項管理制度,落實衛生包干責任制,搞好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并嚴格
43、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條款執行。(10) 督促承包人協調處理工地的各種糾紛。督促承包人組織落實工地的保衛及產品保護工作。(11) 項目竣工后,檢查并督促承包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現場的清場工作。(12)督促承包人落實防臺、防汛、防澇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減少大氣污染的措施等。 (13)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甲方匯報。(14)加強文明施工的檢查,每月組織文明施工例會,并編寫會議紀要。(15)檢查督促承包人嚴格執行施工承包合同附件中所規定的“項目過程中環境的目標及要求”及職業安全生產健康要求。如督促執行不力造成有關政府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的,對
44、監理公司每次處以500050000元罰款。4、投資控制監理1)協助委托人進行設計、施工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審批現場工程簽證,并對現場工程簽證數量進行審核,對工程的修改、變更以及返工等情況作好完善的記錄和必要的簽證;2) 每月進行投資計劃值與實際值的比較,并提供相應報表;3) 參與工程付款審核和其它付款申請單的審核;4) 參與審核及處理各項施工索賠中與資金有關的事宜。5、合同管理1)協助委托人處理有關索賠事宜,并處理合同糾紛;2)進行施工合同的跟蹤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種報告。6、信息管理1)進行各種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檔;定期提供各類工程項目管理報表;2)建立工地例會制度,并做好會議記錄
45、;督促各承包人整理工程技術資料。7、其他(1)監督承建單位對已實施完成的項目及時進行回訪,并及時處理建設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2)保修期內適時解決監理事宜;(3)根據建設方提出的工程項目建設內容,提供施工中的監理咨詢;(4)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工作的監理。(5)監理人必須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綜合試驗檢測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試驗檢測。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2.2.1 監理依據包括 (但不限于)一、 政策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4) “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
46、2007670號)”(5)xx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11號)、xx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xx市物價局關于實施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若干意見“滬建交聯2007802號”等(6)關于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的通知滬建建(2000)第0870號(7)執行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8)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9) 關于發布xx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強制性條文的通知,滬建建(2000)第0754號(10)xx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辦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70號(11)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關于xx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
47、行辦法實施細則(12)xx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13).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14)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93)(15)xx市工程設備監理管理辦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83號(16)xx市路政局公路檔案管理辦法(17)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G G10-2006)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一般技術要求(1) 執行的技術標準與要求:見施工圖紙技術要求部分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xx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強制性條文。(3) 依法成立的本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附件。(4) 依法成立的本項目施工承包合同。(5) 經審
48、批同意的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實施規劃)(6) 本項目施工設計圖紙、項目建設計劃及其它文件。(7) 委托人認可的監理實施大綱。(8) 本招標文件及所列的技術要求。(9)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10) 建設部令第61號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90號“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決定”等。(11)國家、地方及市建委頒發的工程建設的法令、法規、政策和規定。(12)必須執行國家及地方頒發的最新的強制性條文標準、規范、竣工備案規定。本項目中出了符合上述列出的規范標準、規范等,還應符合上述未列出的相應的國家、xx市規范、標準、規程。(如果有涉
49、及到的工程內容發生時)如上述標規范、標準、規程如有矛盾,以標準高的為準。2.3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監理人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的承諾和項目的實際情況組織完善的監理機構,并委派有相應資質及資歷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現場監理不得隨意更換,監理人未經委托人許可擅自更換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及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委托人有權終止監理合同。2.4 履行職責對監理人的授權范圍: 按監理服務內容范圍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內和(或)金額/ 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發布變更通知。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嚴重違反工程施工及
50、管理的各項技術規定和項目管理權,經通報委托人,并經委托人同意2.5 提交報告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1)合同簽定后1周內監理人應提交監理規劃2份,經委托人批準后3周內提交監理細則2份.(2)每月25日監理人應提交本月監理月報2份,月報中應對本月項目實施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整改內容和下月項目安排情況及監理目標進行說明。(3)對現場項目實施過程中突發的質量、安全或其他方面重要事件應及時向委托方書面專項報告并提出書面處理預案。(4)每次項目例會或專題會議后及時整理會議記錄,經各參與方確認后形成會議紀要一式2份交委托方。(5)項
51、目實施監理過程中其他應向委托方提交的報告與資料。(6)監理人應將上述報告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各類監理意見書、整改通知書、監理日記等資料歸檔備查,妥善保管。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監理人在項目監理期間涉及的辦公用房、通訊設施、交通、監理人員工地住房、試驗檢測測量儀器設備等由監理人自行負責,費用已包含在監理投標總價中,不再調整。附錄B中由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屬于: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天內移交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3. 委托人義務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為: 。3.6 答復委托人同意在 10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
52、面答復。增加3.8:外部條件包括:委托人提供監理人與其他組織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需要的信息。4. 違約責任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5.支付5.1 支付貨幣幣種為: 人民幣,比例為:100%,匯率為: 。5.2 支付酬金(監理費用)本項目任何(不可抗力以外)因工期影響或設計變更,監理費用都不再調整。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首付
53、款本合同簽訂后15天內30%第二次付款項目進度達60%10%第三次付款項目進度達80%且各項內容考核合格30%第四次付款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且各項內容考核合格20%最后付款項目質保期滿、通過審計且竣工資料與監理資料提交、各項內容考核合格10%考核方法見監理單位考核管理辦法。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條件: 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6.2 變更6.2.1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附加工作
54、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6.2.3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6.2.5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7. 爭議解決7.1 調解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7.2 仲裁或訴訟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2 種方式:(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8. 其他8.1
55、 檢測費用委托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后 /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8.2 咨詢費用委托人應在咨詢工作完成后 / 天內支付咨詢費用。8.3 獎勵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獎勵金額的比率為 / %。8.4 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5 著作權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 。9. 補充條款附錄A 合同附件一 監理單位考核管理辦法為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項目管理中的作用,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文明
56、施工等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管理辦法。一、建設監理費中的60%按協議約定根據項目進度進行支付,建設監理費中的40%作為考核費在項目進行過程中,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支付。二、考核依據:國家、地方有關對建設監理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合同文件、建設單位有關的管理規定和辦法。三、考核內容:監理單位行為及其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職責的落實情況。四、考核標準:見附件2“監理單位工程管理情況檢查表”。五、考核形式:考核以檢查為主,結合日常管理和工作實績。本考核的牽頭部門為養護處(建設處),參加考核的部門包括計劃財務處或其它有關部門。六、對監理單位承接的項目在實施期間由建設單位組織不定期檢查,根據檢查
57、結果結合補充協議中的支付條款支付考核費。七、本考核管理辦法僅限監理人在“ xx大橋大修 項目施工監理”過程中運用和執行。八、考核費支付原則:本項目考核費為人民幣 0 元,根據考核結果分期支付。1、支付辦法:第一期 工程量完成80%后,該期考核費支付(占全部考核費的50%)人民幣為 元;第二期 項目竣工驗收結束后,該期考核費支付(占全部考核費的35%)為人民幣 元; 第三期 質保期滿、通過審計且竣工資料與監理資料提交后,該期考核費支付(占全部考核費的15%)為人民幣 元。2、考核辦法:(1)考核費支付前的檢查分數為85分(含85分)以上,兌現該期的全額考核費;(2)考核費支付前的檢查分數為85分
58、以下,考核費為零。同時有條件地取消該單位承接我公司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監理任務的資格,并向有關管理部門通報情況。合同附件二 監理單位項目管理情況檢查表工程名稱 施工進度監理單位名稱序號檢查內容計分方法檢查情況得分1項目投資、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5)未分別建立相對應的組織體系;無相對應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未落實相對應的責任制;未建立管理臺帳每缺1項扣1分;未按職責或超越職責履行發現1位扣1分;扣完為止;有制度未運行扣5分;2項目總監及現場主要質量、安全監理人員資格、專業人員配備、到位率等與標書、項目性質等相符情況,人員分工、進場計劃及調整手續(15)總監除離開
59、企業等“不可抗力”外不得變動,確需變動須辦理手續,無手續扣5分,變動后總監資歷或資格等降低扣15分,總監不到位取消監理合同,總監到位不符標書承諾扣15分,總監無公司任命扣5分;人員分工、專業配置不符要求發現1位扣5分;安全監理人員配置不符要求或不到位扣10分;無人員分工、無進場計劃缺1項扣5分;人員變動與標書相比超過10%每超一個百分點扣1分,考勤須注明全勤或半勤,未注明扣5分,考勤須現場甲方項目經理確認,無確認扣5分,考勤做假扣15分;扣完為止;3實施依據及監測設備(5)現場合同文件(含招、投標文件),國家、地方有關質量、安全、環境的法律、法規(如279號令、安全生產法、393號令、滬建建管
60、2003第170號文、備案文件等)強制性標準,缺一子項扣1分,某一子項中缺一項扣0.1分;標書承諾而現場正在實施項目所需的重要監測設備缺,缺一項扣2分,一般監測設備缺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4監理規劃(含關鍵部位策劃、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專業監理細則(含安全、投資、進度)編制與項目進度相符,并及時交底(5)無規劃扣5分,規劃中無關鍵部位策劃或投資、進度控制扣2分,無施工方案相對應的細則缺一項扣1分,根據規范內容缺一項扣1分,無交底(含表式)記錄缺一項扣2分,程序不符要求發現一項扣1分,規劃或細則無針對性扣2分;扣完為止;5檢查施工單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審核施組或方案(含
61、安全、投資、進度),勘察設計交底,開工審核,審核分包單位資質(5)無檢查或審核、須有方案而無方案未指出扣5分,開工審核不符規范扣1分,體系檢查存在不足未發現(如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組等)扣1分,無勘察或設計交底發現一項扣2分,交底記錄無四方確認扣0.5分,施組明顯不符要求未能識別(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費用落實等)發現一處扣1分,施組程序(如深基坑須評審等)不符要求未能識別發現一處扣1分,施組審核提出意見未及時閉合扣1分;分包審核缺1項扣1分,分包審核資質等不符要求發現一項扣0.5分,內容不全(無分包合同)、填寫不規范(無分包工程量)、簽約主體不合法等發現一項扣0.5分;建設單位審核監理單位上報預
62、算,核減率超5,扣2分,預算進度不滿足建設方要求,扣2分,扣完為止;6審查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的使用,實施見證取樣制度,對用于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審查(5)無審查扣5分,原材料審核不符見證取樣程序發現一處扣2分,見證取樣不符規范要求發現一處扣0.5分;扣完為止; 7按照旁站、巡視、平行檢驗進行質量控制,在關鍵和重要施工過程中,總監及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否在施工現場實施質量、安全監理,履行質量、安全責任(10)無旁站記錄扣2分,無巡視記錄扣2分,未實施獨立的平行檢測扣2分,平行檢測報告不及時收集扣2分,平行檢測頻率不符合合同約定扣1分,平行檢測缺一項扣1分,無平行檢測匯總清單扣0.5分;扣完為
63、止;對工程量審核與實不符扣10分,情況嚴重者可實行否定權。8及時組織隱蔽工程驗收檢查,對項目投資、進度進行控制,未經簽字,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及時簽認合格工程量,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質量、安全問題,及時簽發通知單,并及時復查閉環(5)未及時組織隱蔽項目驗收或未及時簽認合格工程量扣5分,對施工現場無安全檢查和記錄或發現質量、安全問題未及時簽發通知單扣5分,無進度控制扣5分,項目進度未按計劃節點完成扣5分,合同范圍外新增工程量未正確審核扣5分,未及時復查閉環扣1分,簽證人員不具備對應的簽證資格發現一位扣1分,隱蔽檢查填寫不正確或漏項發現一項扣1分,該發通知單未發發現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64、9施工現場進場設備審核(5)無審核扣5分;進場特種設備審核不符要求發現一項扣2分,一般設備審核不符要求發現一項扣1分;扣完為止;10監理周報(含安全、投資、進度)、監理日記(含安全)(5)無周報或日記扣5分;根據規范及業主交底要求內容不全缺一項扣1分,報送不及時扣1分,問題無結果扣1分,無環境監測報告扣1分,環境監測不符要求扣0.5分;日記填寫簡單扣2分;驗工月報及當月簽證核減率超5扣2分,未及時上報扣2分,扣完為止;11質量保證資料審查情況(5)無審查扣5分;資料存在問題未發現,一處不符扣0.5分;扣完為止;12對施工單位的測量(包括沉降觀測等)進行全數復核(5)無測量復核扣5分,未全數獨立
65、、平行復核扣3;未按規范要求制定測量復核計劃扣1分,測量復核無原始記錄或程序不符要求發現一項扣0.5分,測量復核人員無證上崗發現一位扣1分;扣完為止;13項目例會制度(含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會議紀要完整性(5)無項目質量、安全等例會制度扣5分,例會中提出問題未閉合發現一處扣0.5分,扣完為止;14發現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設備及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及時進行上報處理(5)發現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設備扣5分,發生質量問題或事故、安全險肇事故或事故未及按程序時進行上報處理加倍扣10分;使用禁止或淘汰的材料、構配件或設備扣3分; 15按建設項目備案制進行關鍵工序、關鍵部位中間節點驗收、預驗收
66、和竣工驗收,做好質量等級的評定工作,決算檔案資料及監理評估報告情況(5)關鍵工序、關鍵部位中間節點等驗收工作事先未履行職責或總監等主要人員不到位發生一次扣5分;關鍵工序、關鍵部位中間節點驗收、預驗收和竣工驗收的評估報告不符要求發生一次扣2分;竣工驗收時決算及檔案資料仍不符要求加倍扣20分;16其它質量、安全行為(10)項目實施期間每發生一起被政府職能部門的通報批評扣10分;施工現場每發生一起事故或管線事故根據情節扣520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可以實行否決權;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未實現扣5分。17檢查結論及處理意見:檢查人(簽名)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注:本行為檢查表僅限監理人在“ 工程施工監理”過程
67、中運用和執行。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A-1 勘察階段: 。A-2 設計階段: 。A-3 保修階段: 。A-4 其他(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3. 其他人員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1. 辦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試驗用房4. 樣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B-3 委托人提供的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注1. 工程立項文件 1合同簽定后15天內復印件2. 工程勘察文件 合同簽定后15天內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2合同簽定后15天
68、內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1合同簽定后15天內復印件5. 施工許可文件 1合同簽定后15天內復印件6. 其他文件 1合同簽定后15天內招標文件及中標單位投標文件B-4 委托人提供的設備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1. 通訊設備2. 辦公設備3. 交通工具4. 檢測和試驗設備附錄C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協議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xx市路政局監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xxxx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進一步明確參與工程各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和權利,特制定本協議。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xx大橋大修工程2.工程地址:x
69、x大橋段(含地面輔道)3.計劃工期:2017年4月1日2019年9月30日4.建設單位委派 同志全面負責各方安全工作的開展;監理單位由 同志負責具體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并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監督;二、 安全監理依據監理單位依據有關現行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關于印發關于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滬建建管2003第170號)開展安全監理工作。今后若有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應按文件要求執行。三、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1.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察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
70、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相關移交、交底工作進行前應通知乙方派人參加;2.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3.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4.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5.建設單位在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按有關要求提供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報送主管部門備案;6.審閱監理單位報送的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監理方案和針對高危作業編制的安全監理實
71、施細則,并在施工進行前將審閱意見反饋給乙方;7.定期主持由乙方召集的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審核乙方上報的安全監理月報表;8.在施工過程中,督促監理單位按安全監理方案、實施細則開展安全監理工作;9.會同乙方審核施工單位的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安全事故發生時監督預案的實施和總承包單位的事故上報工作;10.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要求。四. 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1. 監理企業行政負責人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并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確定具體安全監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監理業務教育培訓,考試合
72、格,持證上崗;2. 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計劃、安全技術措施、高危作業安全施工及應急搶險方案;3.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檢查各分包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4. 在施工開始前,向甲方報送安全監理方案以及針對高危作業而編制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5.協助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協議書;6.審查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單位資質;7.審查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爆破工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督促施工企業雇傭具備安全生產基礎知識的一線操作人員。8.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全交底工作。9.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
73、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規施工作業。10.對施工過程中的高危作業等進行巡視檢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承包單位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意見;情況嚴重的,由總監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安全監督部門報告。11.督促施工承包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12.復核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安全保護紀錄及相關維修資料及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未經安全監理人員簽署認可的不準投入使用。13.安全監理人員應對高危作業的關鍵工序實施現場跟班監督檢查。14.安全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
7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總監應定期審閱并簽署意見。15.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安全監理月報表,對當月施工現場的施工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管部門。16.安全監理資料必須真實、完整。17.在安全事故發生后積極協助建設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對事故采取的搶險、處理工作。在認定非監理方責任后參與事故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18.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要求。五經雙方協商,安全監理酬金: 萬元(大寫 )付款方式: 七、 本協議同該項目監理委托合同同時生效、終止。八、 對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因工作疏忽造成損失,監理單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承擔監理責任。若有爭議
75、,可參照該項目監理委托合同中有關條款處置。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十、 補充事宜: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安全責任人: 安全責任人:簽訂日期 年 月 日附錄D工程監理廉政責任書工程項目名稱:xx大橋大修工程工程項目地址:xx大橋段(含地面輔道)建設單位(甲方):xx市路政局監理單位(乙方):xxxx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為加強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規范工程建設監理委托與被委托雙方的各項活動,防止發生各種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保護國家、集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特訂立本廉政責任書。 第一條
76、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項目招標投標、工程建設、工程監理和市場活動的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建設監理的規章制度。 (四)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提醒對方,情節嚴重的,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司法等有關機關舉報。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的領導和從事該建設工程項目的工作人員在工程建設的事前、事中、
77、事后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準向乙方和相關單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 (二)不準在乙方和相關單位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不準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關單位為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準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乙方和相關單位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五)不準向乙方和相關單位介紹或為配偶、子女、親屬參與同甲方工程項目合同有關的監理分包項目等活動。不準向乙方和相關單位介紹或為配偶、子女、親屬參與同項目工程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關單位
78、推薦分包單位和要求購買與項目工程合同規定以外的材料、設備等。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應與甲方和相關單位保持正常的業務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開展業務工作,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尤其是有關勘察設計、建筑施工安裝的強制性標準和規范,以及監理法規,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并遵守以下規定:(一)不準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索要、接受或贈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二)不準以任何理由為甲方和相關單位報銷應由對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三)不準接受或暗示為甲方、相關單位或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準違反合同約定而使用
79、甲方、相關單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五)不準以任何理由為甲方、相關單位或個人組織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第四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二條責任行為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二)乙方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三條責任行為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第五條 本責任書作為工程監理合同的附件,與工程監
80、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條 本責任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時止。第七條 本責任書一式十份,送交雙方的監督單位各一份。委托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監督單位(蓋章): 監理人(乙方)監督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錄E項目總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承諾書本人作為 xxxx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現場項目總監,為確保市政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避免、預防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有效保護環境及周邊管線安全,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建成,本人鄭重向
81、甲方承諾,在執行監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1、 嚴格按照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合同所委托的內容(含施工過程中甲方制定的各類文件)實施監理,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日常監理檢查。2、 在所監理的工程項目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監理規范(GB50319-2000)和xx市建設工程咨詢行業標準項目監理機構工作評價標準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守則,控制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范自身的監理行為。3、 按工程監理合同及其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理責任協議書配置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并符合建設部和甲方對人員資質及配置要求,不擅自調動(
82、變更)現場安全監理人員,落實安全監理人員崗位職責。4、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實施細則或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同時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和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并按甲方文件要求編制本監理組的緊急救援預案,預案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5、 按規定審查總承包、各分包單位的資質,包括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三類人員”證書,檢查總承包、各分包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質、持證上崗、證件有效,并與投標文件相一致,以及“三類人員”變更、工作
83、單位調動后的申報和變更手續;審核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檢查持證上崗情況,并在過程中進行監理。6、 嚴格按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甲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甲方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7、 本監理組承諾,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甲方各項管理要求實施監理,并對所監理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承擔監理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監督施
84、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支撐等安全設施及其驗收手續。() 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實施情況。() 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審核施工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和在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 按甲方文件要求做好、做全安全監理資料,建立健全安全監理管理臺帳。() 對施工現場臨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電氣防火措施、冬季、雨季、高溫、防汛防臺等季節性施工做好監理方案。() 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監理,監督現場總平面布置、辦公、宿舍、食堂、道路、衛生設施、排水、渣土處置、揚塵、噪音、防火、消防措施等是否符合強制標準要求。以上是本人承諾,在監理工程項目中認真履行,如有違反,愿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 日期:年月日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