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房租賃合同甲方(出租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乙方(承租人):xx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租賃房屋狀況1.1房屋名稱:(“房屋”)。1.2房屋所有權證名稱及編號:。租賃房屋權屬證明見本合同附件一。1.3房屋坐落:。1.4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1.5房屋使用性質或用途:通訊機房。1.6房屋結構、樓面荷載、房屋配套設施、乙方固定車位及員工車位等情況(詳見附件二)。第二條租賃期2.1租賃期為,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2.2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
2、乙方有權優先續租房屋。乙方續租時,應在租賃期屆滿前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乙方通知后的個月內給予乙方明確答復。第三條租金及支付3.1租金:租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1)元/平方米/天;(2)元/月(旬、季、年);(3)其它:租金額總計為元(大寫元)。3.2免租期:甲方給予乙方個月的免費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起租日起計算,作為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和配備必要設施的時間。3.3租金從免租期滿后開始計算,支付方式及交納期限為:每支付一次。每最后一個工作日或以前,根據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書,乙方將相應的租金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甲方應在收到租金時向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3.4租金包括
3、乙方因使用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該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取暖費、空調費、燃氣費以及公共設施維護費、維修基金等物業管理費用。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產生的任何其他費用。并且,甲方應負責提供附件三“物業管理協議”中所述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3.5甲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開戶行:銀行地址:戶名:賬號:第四條對房屋的裝修4.1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4.2乙方可以自行裝修,也可委托甲方裝修。如乙方委托甲方裝修,甲、乙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的日內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3乙方對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等添附歸乙方所有,租賃期屆滿后,乙方有權處置該等添附物,包括但不
4、限于拆除、變賣或無償贈送甲方。4.4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等添附時,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并應遵守國家有關建筑、消防、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約束性規定。4.5房屋消防責任約定:第五條房屋的交接5.1甲方應于起租日前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將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對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驗收后,在交接單上簽字,以示交接完畢。5.2租賃期屆滿后不續租的,甲方將提供日寬限期(自租賃期屆滿之日起算)供乙方搬遷物品與設備。5.3乙方的用水、用電及電話等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補充協議中或第六條規定的“管理維修公約”中約定。第六條
5、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與維護6.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附件五,“公約”)。若公約與本合同正文存在沖突,應以本合同正文為準。有關公用部位、公用設備和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相鄰租戶間的協調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統一負責。6.2甲方應當在租賃期內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的自然損耗及時進行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甲方接到乙方維修通知日內履行維修義務的,否則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因此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6.3房屋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及養護等事項由甲方負責。6.4對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損耗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損壞,乙方有義務
6、維修和恢復。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7.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時及履行過程中對房屋擁有持續、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權,無任何第三方對房屋主張權利。7.2甲方承諾,本合同簽訂時,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況。租賃期內,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則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如因此影響或可能影響乙方對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并應退回乙方已預繳的相應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7.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裝修標準交付房屋。7.4甲方承諾和保證房屋的水、電、氣等公用事業的正常供應及通訊設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熱力、空調等系統、防火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和正常運行,并負責上述設施
7、的維修保養。7.5甲方將定期檢查及維修房屋的整體結構、墻壁、屋頂、衛生間、電梯等公共區域和設施,確保該等公共區域和設施可供正常使用。如有故障,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派人修復(應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負責者除外)。如上述責任屬物業管理部門責任,甲方應盡力要求該部門履行責任。如果該等故障影響到乙方對房屋的正常使用,且這種影響持續日或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7.6甲方應保證滿足乙方所租用房屋的業務需要,在電力使用、管道施工、線纜引接以及設備擴容等方面盡可能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實現條件和必要技術支撐。7.7甲方為乙方提供通信設備進出入機房的條件,為線纜出入局提供相對獨立的上下通道,為乙方因工作需要進出入人
8、員提供便利條件。7.8甲方為乙方提供至少KVA、KVA電力供應保障,甲方確保用電安全。在容量不能滿足乙方需求的情況下,甲方應盡快對電力設施進行擴容,以滿足乙方的需求,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7.9甲方在低壓配電室提供經雙路倒換的A三相交流空氣開關端子個(如不具備,乙方負責安裝,甲方配合)供乙方使用。7.10甲方為乙方提供本樓宇的綜合接地系統的接地點處供乙方使用。7.11由低壓配電室的A空氣開關的市電引接端子至甲方租用場地的走線路由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材料購買及工程實施。7.12甲方在乙方租用場地外墻提供臺空調外機的安裝位置,并提供排水渠道。7.13甲方應保證房屋有良好的接地和防雷措施,有完備的消防
9、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通信中斷、設施損壞、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甲方負賠償責任。7.14乙方需要在樓頂增加其它通信設施時,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提供裝機位置等條件,并在施工方面給予積極配合。具體事宜另行協商,但增加的樓頂設施不得超出樓體負荷能力。7.15租賃期內出現征地、拆遷事件或其它政府行為的,雙方應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甲方并應提前告知乙方,維護乙方作為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7.16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房屋的正常使用,并確保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用于通訊機房已得到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同意或相關部門的批準,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7.17甲方自行負擔因出租房屋而產
10、生的所有稅費。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8.1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房屋。8.2如果乙方不當使用公共區域或損壞公共設施,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時改正或進行相關維修。8.3應按時交納房屋租金。第九條合同主體的變更9.1租賃期內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在租賃期內,甲方如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事前告知乙方有關所有權轉移情況,并應明確告知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方房屋的租賃、本合同的簽訂及其內容等事項。房屋所有權轉移后,房屋的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本合同項下甲方的權利,承擔本合同項下甲方承擔的義務。9.2租賃期內,如果乙方組織機構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重組、分立、
11、合并等),則乙方權利義務繼受主體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租賃房屋。9.3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分租、轉租或轉借房屋給其任何下屬單位(子公司、分公司等)或其他關聯公司,并督促該等公司將房屋用于本合同約定的用途。雙方一致確認,上述分租、轉租或轉借行為并不影響本合同效力,甲方和乙方仍應依據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十條合同解除、終止10.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2)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并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12、:(1)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日以上交付房屋的。(2)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條件的。(3)未事先通報乙方而在房屋內作業,從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應由甲方修復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甲方未及時進行修復,從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5)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10.3盡管對合同的解除有上述規定,乙方在租賃期內仍有權在提前日通知甲方后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后,除結清已實際租用期間的房屋租金外,無需再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義務且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已收取的超過乙方實際租用期間的房屋租金部分,應當在合同解除后日內返還。第十一條違約責任11.1甲方有下列
13、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條件提供房屋,每遲延一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2)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賠償。(3)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二規定的條件。(4)未事先通知乙方而在房屋內作業,影響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5)按照本合同約定,應由甲方修復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甲方未及時進行修復,從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6)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11.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并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三十日內未能作出補救的,構成違約:(1)損壞房屋及各類配套設施或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造成甲方經濟損
14、失的。(2)未按期交納租金的。(3)本合同終止后未按照本合同規定將房屋交還甲方的。(4)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11.3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事實發生后,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是否已實際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第十二條不可抗力12.1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十五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13.1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
15、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種爭議解決方式:(1)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四條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對本合同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甲方和乙方簽字蓋章后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14.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方與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采用信函方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
16、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14.5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14.6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伙、代理等關系。14.7本合同替代此前雙方所有關于本合同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協議、合同。14.8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若附件與本合同正文存在不一致之處,則以本合同正文為準。14.9補充條款:經友好協商,對本合同條款補充如下: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年月日乙方:xx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