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 合同協議書格式本協議由 (以下簡稱“雇主”)與 (下簡稱“承包人”)于2004年 月 日商定并簽署。鑒于雇主擬修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建筑工程 合同段工程,并通過 月 日的中標通知書接受了承包人以人民幣 元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修補缺陷所做的投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中所用術語的含義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相應術語的含義相同。2.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來看待:(a)合同協議書及附件(b)中標通知書(c)投標書及投標書附錄(d)承包人投標時所作的申明、承諾、澄清及答復資料等(e)合同專用條款(f)合同通用條款(g)技術規范(h)圖紙(i)經雙方確認的標價的工程量清單(j
2、)補充資料表(k)資格審查表(l)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在招標過程中形成的補遺書或澄清答疑資料,應和其補遺或澄清的相應文件共同閱讀和理解,并以補遺書或澄清答疑資料為準;3.上述文件應認為互為補充和解釋的,但如有含義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述丈件次序在前者為準。4.考慮到雇主將按下列規定付款給承包人,承包人在此與雇主立約,保證全面按合同規定承包本合同的施工,完工和修補缺陷。5.考慮到承包人將進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修補缺陷,雇主在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時間付款給承包人。本合同協議書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并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協議書雙方各執正本1份,副本4份。承包人:(蓋公章) 雇
3、主:(蓋公章)承包人代表:(簽字) 雇主代表:(簽字)姓名: 姓名:地址: 地址: 證人:(蓋公章) 證人代表:B. 項目經理委任書格式致:(雇主全稱)(承包人全稱)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代表本單位委任(職務、姓名)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建筑工程 合同段的項目經理。凡本合同執行中的有關技術、工程進度、現場管理、質量檢驗、計量與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單位全面負責。承包人:(全稱) (蓋章)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簽字) 年 月 日抄送:(監理工程師)c. 工程保修合同格式工程名稱:雇主:承包人:本工程在下述保修期限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人應按國家和北京市關于建設工
4、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費負責保修。在保修期間如因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問題給雇主的裝修造成損失,承包人負責承擔所有賠償責任。一.保修期限:自根據工程合同條款第10條的工程移交證書的頒發日期起計算。1.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如未有特別說明,年數則為60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10年;3.土建裝修工程為2年,外墻裝修為10年;4.建筑物的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5.建筑物的空調及供熱系統為2個采暖及供冷期;6.窗及幕墻工程為10年。二.保修項目內容和范圍:1.屋面滲漏水;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漏氣;3.樓內地坪空鼓
5、、開裂、起砂、面磚松動;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滲漏水;5.內墻及頂棚抹灰、膩子、涂料等空鼓、開裂、脫皮等;6.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或滲漏水;7.外墻保溫裂縫、破損、脫落、滲漏等;8.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9.室內上下水、供熱及空調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冷氣不凍,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墮落;10.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范和設計要求;11.因承包人造成的其它質量問題。三.保修責任:承包人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之日起,必須在一天內到達現場與雇主委托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承包人責任的,承包人應立即無條件地組織人員維修;如承
6、包人未能按期到達現場,雇主應再次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自接到再次通知后一日內仍不能到達,雇主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四.保修工程通知方式:若發生保修工程項目需要維修時,則由雇主負責通知承包人到場,可用電話或書面的方式通知。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將指定的保修聯系人和專用聯系電話,書面提供一份給雇主。若聯系人或聯系電話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雇主。五.雇主之權益轉讓:本合同雇主權益可由雇主自由轉讓。六.爭議:雇主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以仲裁方式解決。七.合同生效與終止: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2
7、.本合同應在第一條所述之保修期限屆滿或承包人已完成修補后(以較后者為準)終止。八.合同份數: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雇主和承包人分別保存。2.本合同副本4份,由雇主和承包人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雇主:(蓋公章) 承包人:(蓋公章)法人代表或受權人簽署: 法人代表或受權人簽署:日期: 日期:D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工程項目名稱:工程項目地址:建設單位(雇主):施工單位(承包人):為加強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承發包雙方的各項活動,防止發生各種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保護國家、集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廉政建設責任
8、制規定,特訂立本廉政責任書。第一條 雇主和承包人的責任(一)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項目招標投標、工程建設、施工安裝和市場活動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三)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施工安裝的規章制度。(四)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提醒對方,情節嚴重的,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司法等有關機關舉報。第二條 雇主的責任雇主的領導和從事該建設工程項目的工作
9、人員,在工程建設的事前、事中、事后應遵守以下規定:(一)不準向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二)不準在承包人和相關單位報銷任何應由雇主或個人支付的費用。(三)不準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為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準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承包人和相關單位的宴請和健身、娛樂等活動。(五)不準向承包人介紹或為配偶、子女、親屬參與同雇主項目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關單位推薦分包單位和要求承包人購買項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以外的材料
10、、設備等。第三條 承包人的責任應與雇主保持正常的業務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開展業務工作,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尤其是有關建筑施工安裝的強制性標準和規范,并遵守以下規定:(一)不準以任何理由向雇主、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索要、接受或贈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二)不準以任何理由為雇主和相關單位報銷應由對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三)不準接受或暗示為雇主、相關單位或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準以任何理由為雇主、相關單位或個人組織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第四條 違約責任(一)雇主工
11、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二條責任行為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承包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二)承包人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三條責任行為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雇主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第五條 本責任書作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條 本責任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時止。第七條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由雇主和承包人各執一份,送交雇主和承包人的監督單位各一份。雇主單位:(蓋章)承包人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電話:電話:年月日年月日雇主監督單位(蓋章)承包人監督單位(蓋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