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橋建設項目 工程施工日志本日志編號:施工單位名稱: 項目經理:施工工程地點: 記錄負責人:施工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程: 年 月 日歸檔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單位工程施工日志的規定第一條:為了系統地掌握單位工程自準備開工日起至竣工交驗日止的全部施工動態,以督促檢查工作,總結經驗為日后參考。特規定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員,必須遵照本規定記載單位工程施工日志并簽名。第二條:單位工程施工日志,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或損壞,竣工繳還公司存檔。第三條:項目經理應負責督促檢查單位工程日志記錄正確,及時填寫。第四條:混凝土工程,樁基工程除應單獨做砼澆注記錄表,另行存檔,其主要項目應摘要記錄在日記中
2、,土質鉆探或荷重試驗及高層建筑沉降變形觀測等,可根據建設單位需要另作記錄,另行存檔。第五條:單位工程施工日記記錄內容為:1 、單位工程開工前的準備情況,存在的問題如何解決,摘要記錄。2、部分工程和主要分項工程開工、竣工及中途停工日期,注明停工日期,處理辦法及結果。3、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完工數量與出勤人數(各工種班組人數)。4、單位工程項目經理收到施工圖紙技術文件及其他有關施工指示文件之日起。5、每日氣象記錄,如風向、雨,溫度情況。6、計劃變更事項、日期,負責提出者的姓名。7、因工程質量不合設計要求和其他施工錯誤而引起返工數量、日期,原因等事項。8、工傷事故、機械故障及其他意外事件,發生的原因和
3、處理經過。9、勞動調度,主要技術措施,施工布置及其執行結果。10、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日期,并注明其書面文件。11、基礎地下水位,地質情況。地下水及工程用水化學分析記錄文件編號,及其主要結果。12、主要材料,構件及機具收到日期和數量,送驗者、送驗日期和試驗結果。13、其他必須記載的事故。14、工程變更設計的分部分項名稱、來文單位及提供施工技術資料日期日期星期平均氣溫氣 象施工.裝 訂 線.部位出勤人數上午下午當 日 施 工 內 容操 作 負 責 人設計變更文號通知單位技術交底接受交底 人(簽字)隱蔽工程驗收部位砼、砂漿試塊制作材料進場、送檢情況質 量安 全其 它工 長記錄員本表由施工單位留存,標準有要求分項的應將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