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單位(業主、總包)評分表序號評分項目評分標準評分方法標準分扣減分實得分查評依據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扣5-10分查業主(總包)單位管理制度目錄、內容,并抽查相關記錄30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十七條,建筑法第三十六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第十八條,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2 未制定工程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辦法,每項扣2-5分3 承發包合同(安全協議)或責任書中未明確業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標和獎懲,缺1項扣2分4 未制定安全例會制度,扣1-3分5 未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每缺1次
2、扣2分6 未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制度,扣1-3分 7 第一負責人一年內未親自批閱上級安全生產重要文件或主持安委會會議,扣2-5分8 工程項目現場未建立安全監督網絡體系,扣2-3分2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扣3-5分30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建筑法第四十六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2 電力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取得有關資格,初次安全培訓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少于12學時,每人次扣1-3分3未對本單位新入場人員和進入新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考核不合格上崗,每人次扣1-2分4 未實施日常
3、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或實施記錄不齊全,扣2-5分5 未對違章者進行再教育和考試就上崗,發現一次扣2-5分6 業主單位未對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考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扣3-5分3安全檢查1 未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扣5-10分查業主(總包)單位檢查記錄、檔案文件25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四)、三十八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三條2 未按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1次扣3-5分3 無隱患整改反饋及復查記錄等閉環管理措施,缺1次扣3-5分4事故(或違章)的報告、調查、處理1 未按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扣20分查業主(總包)單位事故檔案、報表、安全簡報、安全工作記錄20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六)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一條,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六條,華北區域電力安全生產監管實施辦法第十四條2 未落實“四不放過”原則,扣3-5分3 發生過事故但未建立事故檔案,扣3-5分4 未對事故(或違章)按企業內部制度規定進行處理的,扣3-5分5安全技術資料交底1 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安全技術交底,應交底的資料記錄不齊全,或存在不規范的情況,扣2-5分查安全交底資料5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十七條6安全生產費用使用1 建設單位未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扣3-5分查閱建設、監理單位有關資料10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5、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2 未按計劃及時撥付安措補助費,扣3-5分評 定120監理單位評分表序號評分項目評分標準評分方法標準分扣減分實得分查評依據1人員和制度1 監理單位不具備監理資格資質或監理資質不合格,扣5-10分查監理單位工作記錄、審查記錄、制度文件20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十九條專業乙級資質的監理單位可承接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火電工程、330千伏以下輸變電工程,事務所資質的監理單位不得承接電力工程2 監理人員未持證上崗或無有效資格證,每人扣3-5分3 視項目情況,未配備安全監理工程師,扣2-3分4 未建立施工安全審查、備案制度,扣
6、2-5分5 未編制項目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或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未明確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扣3-5分2資格、方案審查1 未審查施工單位的人員資質和大、中型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扣4-10分查審查記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20監理人員資格審查中對由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頒發的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資格暫認定為無效2 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以及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特殊作業安全施工措施和作業指導書進行審查,存在一項扣2-3分3現場管理1 未對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進行有效監督,扣5-10分查施工現場、監理日志等資料
7、302 未對重大、危險、特殊作業實施旁站監理,每處扣2-5分3 在安全監理過程檢查出的問題要實施閉環管理,提出監理建議,督促整改落實,存在問題不合格的,扣2-5分4 未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扣2-5分評 定70 施工單位檢查評分表序號評分項目評分標準評分方法標準分扣減分實得分查評依據1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資格資質1企業不具有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扣總分40分查人員資格證及分包合同40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建筑法第二章第二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三十一條特殊工種人員為電工、電焊工、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
8、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2 發包單位對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查記錄不齊全,扣2-5分3 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每人扣2-5分4 發現特殊工種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扣3-5分5 未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明細,扣1-3分6分包合同中未明確安全方面權利、義務,未制定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的要求和規定,扣58分7 未建立特種設備臺帳,或臺帳不全、不規范,扣58分2安全生產管理1 項目部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扣5-10分查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網絡圖、安全管理人員名冊、資料等50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條、第
9、四十一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二十五、三十四條,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項目部超過300人,應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專職人員。管理臺帳應至少包括八類: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保證體系文件,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采購管理臺帳,分包安全管理,安全技術交底及動火審批,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檢驗記錄,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控制,安全教育和培訓記錄2 項目部未建立安全監督網絡,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扣3-5分3施工單位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未按要求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扣510分4 未按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網絡專業例會,每缺1次扣3分5 未建立健全安全管
10、理臺帳的,少一種扣2分6 未定期檢驗防護用品及工器具的,或發現安全防護用品及工器具不合格的,扣2-5分7未保管發放防護用品及工器具的,扣3-5分8未進行危險源識別、評價,扣5-10分9未對外包隊伍進行安全教育,扣3-5分3隱患排查治理1未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等排查事故隱患,或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不健全的,扣5-10分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相關記錄,結合現場檢查進行打分40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十、十二、十四、十五、十六條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2存在符合國家
11、規定的重大隱患,未向所在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告,扣5-10分3存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大隱患,未及時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扣10-15分4 存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大隱患,未組織制定治理方案,或方案內容缺項,扣5-10分5 事故隱患治理工作整改不及時,整改計劃落實不到位,酌情扣3-10分6未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記錄不齊全,扣1-3分7與設備發包、出租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扣2-5分8出租方(承租方)未按有關要求對出租設備進行安全檢驗的,扣25分4應急管理1 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未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扣8-1
12、2分抽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相關記錄,現場對工作人員進行隨機提問30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三十三條2預案存在不符合有關規定規范的內容,或缺少必要的專項預案,扣2-5分3預案未經審核、批準,扣1-4分4 施工單位未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扣1-4分5 未按要求配備救援器材、設備,缺1類扣2-4分6 未按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扣2-4分7 現場施工人員應急救援能力缺乏,扣1-2分5施工隊(班組)1無安全監督員,扣5-10分抽查1個施工隊202未組織安全檢查或記錄不全,每次扣3-5分3未開展安全日活動或活動記錄不全,每次扣1-3分
13、4未堅持班前會,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扣3-5分5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未定置擺放,扣1-3分評 定180工程現場檢查評分表序號評分項目評分標準評分方法標準分扣減分實得分查評依據1大型機械(含起重機、挖掘機、牽張機等機械)1大型機械未經有關部門檢驗,取得有關安全準用資質的,扣520分查安拆實施記錄,現場抽查大型機械20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二十五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十四、十七條,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2安拆由不具備相應資質的隊伍或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扣5-8分3 無安拆過程質量檢驗、整機
14、自檢報告書和負荷試驗記錄,每缺1項扣2-3分4 無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靈敏,無限位或限位不靈敏,轉動部分無防護裝置,鋼絲繩、滑輪、行走輪、吊鉤、制動器磨損超限,結構或機構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不利用,電氣線路凌亂、絕緣層嚴重老化、電纜破損,電氣保護和接地電阻不符合規定要求,梯子欄桿、檢修平臺不完善等現象,每處扣1-3分5 多臺機械交叉作業無安全措施,扣3-5分6 司機、指揮無證上崗,發現一人扣2-5分(不重復扣分)7 未做到專人專機,扣2分8 現場卷揚機等大型機械未貼檢驗合格證、或合格證過期,無操作規程等,每發現一處扣13分9 駕駛室未懸掛安全準用證、操作規程、潤滑圖表,每缺1項扣2分;無
15、運行交接班、日常維護保養記錄,扣1-2分2腳手架1 特殊腳手架未經過設計審核批準,扣5-10分現場檢查20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2 腳手架搭建后,未經驗收簽證或未掛牌就投入使用,每處扣3-5分3 腳手架材質不符合要求,扣5-10分4 腳手架搭設不合格、不規范,每處扣2-5分5作業面和斜道上的腳手板未滿鋪并固定,未及時更換損壞的腳手板,有探頭板,每處扣12分6 腳手架的密目網未封嚴、綁牢的,扣1-3分3臨時用電設施1 無施工用電管理制度,扣2-5分現場檢查20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2 未執行“三相五線”、“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16、和“一機,一閘,一保護,一箱”的,扣1-3分3 工地配電箱、開關箱無門的防護或未上鎖,配電箱、開關箱和電氣設備無專用保護零線,沒有防雨措施,無漏電保護器或保護器失靈,電焊機零線接線不規范,每發現一處扣1-2分4 配電線路出現老化或破損未包扎,電纜未使用五芯線、過道無保護,每項扣1-3分5 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專業要求的,扣1-3分6 刀閘損壞、缺蓋,接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3分4基坑1 基坑開挖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處扣1-2分現場檢查15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2 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2-4分3 在流砂坑、泥水坑開挖時未設置可靠擋土板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扣
17、3-5分4 機械設備施工與坑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措施的,扣3-5分5 無存取土措施,積土堆放不符合要求的,每處扣3-5分5模板1 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未制訂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專家論證或審查,扣2-5分第1項查有關資料,其余項現場檢查15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2 2m以上高處模板作業無可靠立足點的,每處扣1-5分3 模板支撐系統混凝土澆注期未設專人監測,扣1-5分4 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的,扣1-2分6特種設備(含電梯、壓力容器等設備)1 調試用壓力容器和管道未經檢驗檢測,扣4-7分查閱有關資料,現場檢查20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十五、三十二、三十九條,電力
18、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電監會關于上報假冒進口P91材質鋼管使用情況的函(安監函2008133號)2 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對鍋爐鋼管材質進行排查,扣2-4分3 火電廠鍋爐設備的安裝各工序,缺少必要的監理檢查,扣2-4分4 電梯司機無證上崗,扣2-4分5 電梯未定期進行潤滑、檢查、調整工作,扣1-2分6 卸料口無防護門或有門不使用的,扣4-6分7防火防爆1未制定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健全,未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扣3-5分現場檢查30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2施工現場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與器材,每處扣2-5分3 消防器材無定期檢查
19、與維護(無記錄),有過期或失效的,每處扣2分4 無消防通道或不滿足消防要求,扣5-10分5 在油庫、木工間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等重點場所未設置“嚴禁煙火”標志,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扣1-4分6 在危險、易燃易爆區域從事電、氣焊作業無防火措施,或措施不全,每處扣35分7禁火區內動火無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每起扣3-5分8 現場人員不會使用消防器材的,每人次扣1-3分9 施工現場隨意吸煙的,每發現1個煙頭扣2-5分8施工作業人員1 施工人員在作業中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每人次扣1-3分現場檢查10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2 施工現場發生違反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每人次
20、扣2-5分9文明施工1 工地四周無圍擋或圍墻高度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扣1-3分現場檢查30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二十八條,電監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學校及周邊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辦安全200862號)2 項目施工工地現場文明施工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扣1-4分3 施工工地未設專職門衛人員進行管理,無門衛管理制度,扣1-3分4 施工現場地面不堅實、平整、地面未做硬化處理的,扣1-3分5 施工場地無排水設施、排水不通暢的扣1-3分6 施工作業面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的,扣12分7 各種施工材料、構件、配件未分品種、規格
21、放置;未分類標識的發現一處扣13分8 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未分開設置,未保持安全距離,扣36分11安全防護設施1 高處作業工作面臨邊維護設施不齊全或設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2-6分;無法設置欄桿的(如鍋爐鋼梁、結構)未設置水平防護繩或高處作業下方未設置安全網的扣2-4分現場檢查702 危險區域未設安全圍欄等安全措施、并設置醒目安全警示標志的,扣1-4分3 基坑(深度超過2m)、溝道、坑洞、邊坡施工無臨邊防護設施或重要部位夜間無紅色警示燈的,扣1-4分4 2m及以上施工部位未設置上下通道和行走設施的,扣1-4分5 煙囪、水塔等高處作業面未設置防護設施,地面部位無防護隔離通道及警戒隔離區
22、的,扣2-5分6 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地面進出口無平臺防護隔離通道的、各層平臺的腳手板未鋪滿綁牢、周圍無防護欄、擋腳板,扣2-5分7 腳手架未設作業人員上下的斜步道或無人員上下的措施,作業面無防護欄桿和擋腳板,扣2-5分8作業現場照明不足的,扣2-5分9安裝高大起重設備的施工現場,緊鄰人員密集場所,未采取告知、警示等措施,扣2-5分10 施工可能損害和影響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架空線纜、設施及周邊環境,但未實施專項防護措施,扣2-5分11 現場施工大型機械及腳手架、臨時建筑未裝設避雷器或避雷器不合規范的,扣2-5分評 定250 注:1.任一小項內扣分累積到扣完為止,不再繼續。2. 為突出重點內容,本表將起重機械歸到大型機械項目評分,在特種設備項目中不再重復。3.如工程建設處于調試階段,以檢查資料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