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 表3施工質量動態管理監督抽查標準記分表(施工單位)-1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項目建造師: 序號抽查項目文件規定抽查記分整改要求施工單位項目建造師責令/暫停1自查自糾情況地基處理、機械成樁、人工挖孔樁、地下室;主體結構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基坑支護(含土方開挖);模板及支架安裝;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使用工程;腳手架工程;鋼結構安裝;網架或索膜結構安裝;預應力工程張拉過程;地下暗挖、頂管、水下作業工程。1、未按規定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的;記5分2、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活動記錄無簽字、蓋章的;記5分3、施工現場存在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安全隱患,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未發現或未按規定進行
2、記錄的;記5分4、本單位自查自糾提出的問題未及時落實整改的;記5分2責任人到位履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責任人無故不在施工現場(1)事前通知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監管部門到施工現場檢查,但檢查時責任人不在施工現場的;記5分。(2)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監管部門隨機抽查施工現場時,建造師無法在檢查時段內到場,施工項目管理機構(即項目部)又無法當場提供經項目總監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批準的書面請假材料的;記5分。責任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1)經總監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確認,建造師未獲請假批準連續5天以上不在施工現場的;記20分。(2)事前通知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
3、監管部門到施工現場檢查,但檢查時責任人不在施工現場,此情形90天內達3次的;記20分。(3)經調查取證,責任人大部分時間不在施工現場而由他人代行崗位職責的;記20分。項目建造師(簽字): 日期: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 施工質量動態管理監督抽查標準記分表(施工單位)-2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項目建造師: 3地基與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施工“建造師未能有效組織施工”并做好相關記錄(1)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問題較多,施工管理人員不到位或分工不明確;每次給建造師記5分。(2)工程質量問題較多,涉及結構安全的施工技術資料缺失或不真實;每次給建造師記5分。4重要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分部
4、或子分部工程驗收)(1)地基與基礎和主體結構分部工程;(2)樁基、地基處理、混凝土結構、勁鋼(管)混凝土結構、網架、索膜、幕墻等子分部工程。左列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驗收時,建造師未到場參加或未按規定簽字的,每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驗收記一次,每次給建造師記5分;5工程實體質量(1)工程實體質量存在結構安全隱患,樓層、施工段或操作面必須局部停工方能落實整改的 ,責令局部停工整改,給建造師記10分;逾期未整改的,加記10分。(分別給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建造師記分)(2)工程實體質量存在嚴重結構安全隱患,必須全面停工整改方能保證生產安全的,責令全面停工整改,給建造師記20分;逾期未整改的,各加記
5、20分。(分別給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建造師記分)6其他(1)責任人向監管人員送紅包、有價證券的,給相關責任人記20分;(2)施工項目管理機構有關人員向監理人員發放固定補貼或送紅包、有價證券的,給建造師記20分;7合計各項抽查記分匯總(監督交底 結構驗收 竣工驗收 監督抽查)項目建造師(簽字): 日期: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 附件2 表1工程安全施工動態管理監督抽查記分表(施工單位)-3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項目建造師: 序號抽查項目文件規定抽查記分整改要求施工單位項目建造師責令/暫停1自查自糾情況地基處理、機械成樁、人工挖孔樁、地下室;主體結構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基坑支護(含
6、土方開挖);模板及支架安裝;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使用工程;腳手架工程;鋼結構安裝;網架或索膜結構安裝;預應力工程張拉過程;地下暗挖、頂管、水下作業工程。1、未按規定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的;記5分2、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活動記錄無簽字、蓋章的;記5分3、施工現場存在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安全隱患,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未發現或未按規定進行記錄的;記5分4、本單位自查自糾提出的問題未及時落實整改的;記5分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深基坑、高邊坡、模板、腳手架、卸(轉)料平臺、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含塔吊、施工升降機)、大型裝配(吊裝)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爆破工程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1、建造
7、師未到現場組織施工并做好相關記錄的,每次給建造師記10分;*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問題較多,經檢查建造師工作日記和施工單位相關記錄,無建造師到施工現場施工記載的。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時,建造師未到場參加或未按規定簽字的,每次給建造師記5分;3、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依照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件規定),建造師未到場參加或未按規定簽字的,每次給建造師記10分;4、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依照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件規定),建造師未到現場組織施工并做好相關記錄的,每次給建造師記20分3安全設施、措施存在較大隱患(1)外腳手架、滿
8、堂操作架、模板支架、卸料平臺支架、運輸通道支架等架體承載力、剛度、穩定性差,實體存在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安全隱患;責令停止使用整改,給建造師記5分;逾期未整改的,加記5分。(分別給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建造師記分)(2)建筑起重機械安全裝置缺失、基礎變形、連接不牢靠、附著不可靠,施工電梯導軌架或塔吊塔身承載力、剛度、穩定性差,實體出現異常情況;實體存在可能發生傾覆、倒塌、墜落、吊臂折斷等安全事故的隱患。4合計各項抽查記分匯總(監督交底 結構驗收 竣工驗收 監督抽查)項目建造師(簽字): 日期: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 表4 施工質量動態管理監督抽查標準記分表(監理單位)-1工程名稱:
9、 監理單位: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序號抽查項目文件規定抽查記分整改要求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責令/暫停1自查自糾情況地基處理、機械成樁、人工挖孔樁、地下室;主體結構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基坑支護(含土方開挖);模板及支架安裝;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使用工程;腳手架工程;鋼結構安裝;網架或索膜結構安裝;預應力工程張拉過程;地下暗挖、頂管、水下作業工程。1、未按規定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的;記5分2、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活動記錄無簽字、蓋章的;記5分3、施工現場存在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安全隱患,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未發現或未按規定進行記錄的;記5分4、本單位自查自糾提出的問題未及時落實整改的;
10、記5分2責任人到位履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責任人無故不在施工現場(1)事前通知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監管部門到施工現場檢查,但檢查時責任人不在施工現場的;記5分。(2)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監管部門隨機抽查施工現場時,總監無法在檢查時段內到場,監理項目管理機構(即監理部)又無法當場提供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批準的書面請假材料的;記5分。責任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1)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確認,總監未獲請假批準連續5天以上不在施工現場的;記20分。(2)事前通知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監管部門到施工現場檢查,但檢查時責任人不在施工現場,此情形90天內達3次的;記2
11、0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日期: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 施工質量動態管理監督抽查標準記分表(監理單位)-2工程名稱: 監理單位: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3)經調查取證,責任人大部分時間不在施工現場而由他人代行崗位職責的;記20分。3地基與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施工“總監未能有效組織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并做好相關記錄(1)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問題較多,監理人員不到位或分工不明確;每次給總監記5分。(2)工程質量問題較多,涉及結構安全的監理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資料缺失或不真實;每次給總監記5分。(3)監理單位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和建筑構配件按照合格簽字的;每次給總監記5分。
12、4重要分部分項工程驗收(1)地基與基礎和主體結構分部工程;(2)樁基、地基處理、混凝土結構、勁鋼(管)混凝土結構、網架、索膜、幕墻等子分部工程。(1)總監理工程師應當組織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總監未到場組織或未按規定簽字的,每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驗收記一次,每次給總監記5分。(2)監理單位應參加應當參加由使用單位組織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的驗收(3)其他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或規范性文件規定監理單位應參加驗收的分部分項工程。5工程實體質量(1)監理單位未及時發現或已發現但未采取局部停工措施制止違規施工、督促整改的,給總監記10分;施工單位逾期未整改,監理單位未向項目監管部門報告又未采取措施督促
13、落實的,給總監加記10分。(2)工程實體質量存在嚴重結構安全隱患,必須全面停工整改方能保證生產安全的,責令全面停工整改,給總監記20分;逾期未整改的,各加記20分。6其他(1)責任人向監管人員送紅包、有價證券的,給相關責任人記20分;(2)項目總監收受施工單位補貼或紅包、有價證券的,記20分。7合計各項抽查記分匯總(監督交底 結構驗收 竣工驗收 監督抽查)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日期: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 表2工程安全施工動態管理監督抽查記分表(監理單位)-3工程名稱: 監理單位: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序號抽查項目文件規定抽查記分整改要求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責令/暫停1自查自糾
14、情況地基處理、機械成樁、人工挖孔樁、地下室;主體結構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基坑支護(含土方開挖);模板及支架安裝;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使用工程;腳手架工程;鋼結構安裝;網架或索膜結構安裝;預應力工程張拉過程;地下暗挖、頂管、水下作業工程。1、未按規定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的;記5分2、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活動記錄無簽字蓋章的;記5分3、施工現場存在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安全隱患,項目管理機構自查自糾未發現或未按規定進行記錄的;記5分4、本單位自查自糾提出的問題未及時落實整改的;記5分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含塔吊、施工升降機)、大型裝配
15、(吊裝)工程、地下暗挖工程、腳手架(含料臺)、拆除、爆破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1、總監未組織旁站、巡視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的每次給總監記10分。*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問題較多,經檢查監理單位相關記錄,無監理人員到施工現場旁站、巡視檢查記載的。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時,總監未參加或未安排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以及未按規定簽字的,每次給總監記5分;3、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依照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件規定),總監未參加或未安排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以及未按規定簽字的,每次給總監記10分。4、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依照建設
16、部建質200987號文件規定),總監未組織旁站、巡視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的,每次給總監記20分。3安全設施、措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1)外腳手架、滿堂操作架、模板支架、卸料平臺支架、運輸通道支架等架體承載力、剛度、穩定性差,實體存在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安全隱患;監理單位未及時發現或已發現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違規使用、督促整改的,給總監記5分;施工單位逾期未整改,監理單位未向項目監管部門報告又未采取措施督促落實的,給總監加記5分。(2)建筑起重機械安全裝置缺失、基礎變形、連接不牢靠、附著不可靠,施工電梯導軌架或塔吊塔身承載力、剛度、穩定性差,實體出現異常情況;實體存在可能發生傾覆、倒塌、墜落、吊臂折斷等安全事故的隱患。4合計各項抽查記分匯總(監督交底 結構驗收 竣工驗收 監督抽查)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日期: 檢查人(簽字): 檢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