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鐵路既有線增建第二線路基工程安全施工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既有線安全施工規定一、施工前準備 1、增建第二線路基應現場調查和搜集營業線的運營情況、路基狀況,以及為采取安全合理、施工方便的施工措施所需資料。2、營業線路基上的各種線路標志,在開工前應與行車組織單位商定移設位置,簽訂協議。3、營業線平交道口或立交涵因增建第二線路基而影響道口交通者,必須與地方政府及運營單位在工程開工前取得封閉或改建等措施的書面協議后執行。4、根據建設、運營、設計、施工四方共同商定的指導性施工組織,施工單位應按季度、按月向運營單
2、位辦理施工要點計劃和列車慢行計劃,經運營單位批準后執行。5、每個工點均應準備足夠的防護營業線材料,如荊條或梢徑2-6cm的小樹條扎成的捆把(長1-3m,用于遮護營業線軌道),準備一些用于抽換營業線軌道的軌料,如枕木、鋼軌及配件、道釘、工具,還應準備輕型平板車及單軌車。6、路基開工前應架設好與施工點兩端最近的營業線車站的專用聯系電話,并辦妥聯系協議。7、按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要求及運營單位商定事項,在施工地段設置作業標、鳴笛標、減速信號牌及停車信號牌。準備足夠的信號燈、信號旗、口笛、擴音喇叭、響墩等器材,并按規定設置經培訓合格的防護人員。8、選擇好車站內存放工程用料的地點。9、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學習
3、并熟悉鐵道部頒發的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等有關行車地段施工注意事項的規定。10、增建第二線施工嚴禁侵入營業線行車限界。必須侵入限界的各種臨時設施,侵入時必須繪制施工臨時行車限界斷面圖,報所在區段鐵路運輸企業審批。臨時行車限界批準后,施工單位應制作臨時限界檢查架,定期進行檢查。11、對于施工地段(包括營業線)影響施工的地下管線,除了收集各類資料外,還應在施工前進行現場調查,除了按檢查核實外,還應查看是否有新增各類管線,以免施工破壞,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二、施工過程1、路堤施工:在營業線一側填筑路基時,必須制定確保營業線安全、穩固的措施,臺階的大小、高度,應視地質情況、填土高度、填料質
4、量、密實度要求以及臨時行車時間與行車速度等因素來決定,一般應通過計算或試驗選用。若填土高度較大時,可采用草袋裝土碼砌邊坡或打擋土板等辦法,將第二線內側邊坡坡度放陡。當連續三根軌枕被挖空,必須用扣軌加固線路。軌下路基開挖后支護應緊跟,每次列車通過、放炮及下雨后均應檢查,當有開裂、變形應及時加強支護。2、路塹施工:土質路塹施工,要注意對營業線側溝的清理;做好截水溝,確保排水暢通。路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掏底開挖。棄土應及時清走,不得危及營業線行車安全;開挖時應定期對坡面、坡頂的穩定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路塹內高陡斜坡地段施工,應制定相應的技術安全措施。石質路塹開挖爆破應采用控制
5、爆破或膨脹無聲爆破法,以確保列車運行的安全。同時施工程序必須嚴格遵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封閉施工作業方案。封閉后立即爆破,并迅速排除障礙物。落入營業線路塹內石碴應派專人及時清理。發現有瞎炮、殘藥、雷管時,必須及時由爆破人員處理。路塹施工危及運輸安全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營業線施工應加強對路基下沉變形、原有路塹邊坡穩定性、山體滑動面的觀測,并做好觀測記錄。及時整治營業線路及病害,確保行車安全。 施工地段應設專人檢查、看守,如發現有坍塌或線路狀態有變動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必須在線路恢復到良好狀態時后,方可放行列車。營業線旁開挖擋護墻的基礎有礙路基穩定時,應采用挖馬口的方式,分段開挖,隨挖隨砌
6、,不得長距離開挖或長期不砌。有坍塌可能時,應及時支撐。高處施工時,應設防止土石滾落的防護措施,一旦有土石滾入營業線,應立即清除。汛期施工可能影響營業線路基穩定的工程,應避開雨季施工。確需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必須提出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報經鐵路運輸企業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現場材料、機具不得侵入鐵路限界。3、營業線沿線及接觸網、電力線附近作業鐵路沿線及接觸網、電力線附近作業時,人員、搬運材料及機械設備應確保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當距離不足時應辦理停電申請,在確認停電后方可作業。在帶電區域附近作業時,作業人員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應滿足下表規定,當小于規定值時應停電作業。在帶電區域附近作業時
7、的安全距離電壓等級(kv)安全距離(m)電壓等級(kv)安全距離(m)10071542020-35102203060-11015330404、在電力牽引區段接觸網未停電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施工人員應使用高壓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等耐高壓的絕緣用品。人身和攜帶物件,必須與接觸網設備的帶電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離,與回流線保持1m以上的距離;距接觸網帶電部分5m以內的電纜金屬結構均應接地。對全懸浮的光、電纜在距接觸網帶電部分5m內施工時,金屬部分應臨時接地,施工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撤除臨時接地。在電力牽引區段需要接觸網停電施工時,須提前向電力調度員提出申請,得到允許后,在確認停電并安設臨時接地線后
8、方可施工。施工結束,人員撤離安全地點后方可撤除臨時接地線,并通知電力調度員施工完畢。在裸露帶電設備周圍不得使用鋼卷尺和皮尺進行測量工作。在電力設備上作業時,工作電壓在220v及以上時,應切斷電源,工作電壓大于36v時,應使用帶絕緣柄的工具。5、施工防護凡影響行車施工的地點應設置防護標志。區間施工時,單線應在兩端車站、雙線應在來車方向的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工地防護員。施工單位派出的駐站聯絡員,應及時準確地將施工命令及列車運行情況通知工地防護員和施工負責人;,施工人員在接到停工命令后立即撤除妨礙行車的一切障礙,全部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待避。封閉點施工完畢后,施工負責人要對施工區段進行一次全
9、面的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施工中的料具是否撤離鐵路限界以外,懸掛安裝是否侵入限界,各種安裝是否牢固,確認線路達到正常運行條件,方可辦理開通手續。施工占用線路作業時,應根據線路速度等級,設置防護。三、路基爆破施工1、營業線路基爆破作業,必須符合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爆破安全規程 (GB6722-2003)等的規定。2、在區間需要封鎖線路進行爆破作業時,須按鐵道部頒布的現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中所規定的辦法施行;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工程數量、施工環境、爆破規模制定爆破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封鎖時間等,報運輸部門審批。3、為了防止爆破時石塊飛出,破壞通訊、電力、周圍民房、行車路線及附近橋涵等建筑物,在
10、爆破施工時不宜用揚棄爆破,應按松動爆破施工, 打眼裝藥嚴格按設計進行。4、若采用控制爆破,其炮眼的距離、深度、裝藥量,應根據施工能力、設備、勞動力配置情況確定一次爆破量,以保證在封鎖時間內完成,在營業線旁爆破施工前,未按規定辦好封鎖要點手續,不得擅自進行爆破施工。5、受爆破影響的既有設備,必須在開工前遷移或做好防護,并對爆破后棄碴有可能覆蓋線路的地段妥加保護。6、在運行繁忙的營業線附近爆破作業,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在已通電的電氣化區段嚴禁使用電雷管起爆。7、凡濃霧、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均不得進行露天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不宜在夜間進行,必須在夜間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和可靠的安全措施。8、嚴禁在列
11、車通過前先將炸藥裝好等待起爆。9、爆破前應設好施工防護,駐站聯絡員在每次爆破前2小時應向車站提出“申請施工爆破表”。10、駐站聯絡員在接到現場準備就緒的報告后,向車站值班員提出請求爆破時間,當接到封鎖命令后,雙方進行簽認,必須按調度命令進行施爆,嚴禁不請點施爆、追尾施爆。11、爆破后立即清理線路上的泥碴和邊坡上松動石塊,方可繼續施工,地質不良時,邊、仰坡應采取加固措施,確保行車安全,爆破人員應按規定對炮區進行全面檢查有無啞炮、危石以及軌距、限界、通訊、電力線路等有無損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2、經檢查確認線路符合放行列車條件,施工負責人通過駐站聯絡員向車站辦理開通手續,經車站值班員簽認銷點后開通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