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地裝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監理措施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控制目標和依據 1.1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控制目標: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障施工現場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建設事業發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做到安全施工,確保質量,經濟合理。 1.2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的控制依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11-24頒布、2004-02-01施行)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01-62-
2、2002 2002-6-13頒 布、2002-09-01施行) 2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的控制流程 (見下圖) 同意是承包單位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監理部審查在施工過程中依照執行,監理實施監控,并進行日常檢查定期進行安全文明聯合檢查在監理月報及監理工作報告中反映安全文明施工信息滿足工程安全施工要求,繼續施工發生安全事故或重大隱患下達停工令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承包單位提交安全事故分析報告參與事故調查檢查處理、整改情況提交專題安全事故分析報告承包單位進行整改監理檢查整改結果修改是否有安全隱患不同意必要時發出復工令 3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控制重點結合本工程的工程內容和特點,在監理過程中對施工現場應重點
3、控制以下幾個方面:3.1 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應包括:防火、防塵、防爆、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溜車、防高空墜落、防寒、防暑、防疫、防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3.2 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安全防護設施、電動工具安全使用。 4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4.1 預控 項目監理部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 建議業主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明確安全施工條款,以免引發問題出現, 對業主造成損失。 督察施工單位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并切實搞好自控,安全人員必須到位,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運作情況,加強日常安全檢查。 執行持證上崗制度,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應有相應的技術職務和有效合格的崗位操作證。 項目監
4、理部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監里臺帳制度,及時整理、歸納有關情況,準確反映現場安全情況。 4.2 過程控制 將日常巡回檢查與集中檢查、現場檢查與資料檢查相結合,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安全隱患。 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如果執行不力或不及時,則在24小時內發出書面通知。對嚴重的安全隱患,則要求行使安全否決權,下達停工令限期整改,不滿足安全規定不準復工。 定期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4.3 事后控制 對在安全檢查及數據分析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在發出監理通知要求責任人限期整改后,及時進行跟蹤驗證,確保糾正和預防措施得到落實。 對安全事故堅持“四個不放過”。 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報告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后,立即用最快的傳遞手段,將事故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初步原因等情況報業主和公司。 事故處理:監理部積極參與搶救傷員、排除險情、防止事故蔓延、作好標識,保護好現場。 事故調查:組織或參與有關方組成的調查組開展調查。 4.3.3.4 調查報告:將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損失責任、處理意見、糾正和預防措施撰寫成調查報告,并經簽字后報有關部門。 4.3.4 事故發生后,監理部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作好臺帳記錄,并發監理通知要求總承包單位及各分包單位及時總結,并提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