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廠生產排水(泥)處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安全監理的依據:1.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 已批準的監理規劃;3. 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 二、安全監理的具體工作:1. 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3.督促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4.審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5
2、.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7.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責令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8.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應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三、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程序:1.審查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營業執照;施工許可證;安全資質證書; 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國家及地方的相關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安全專業人員的配備等; 安全生
3、產責任制及管理體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及管理情況; 各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及安全條件。國家及地方的相關規定、條例; 2.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總包單位要統一管理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 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審批: 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寫; 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技術、質量、安全、工會、設備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會審; 安全技術措施應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報建設單位審批認可; 安全技術
4、措施變更或修改時,應按原程序由原編制審批人員批準 。 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礙物的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B 地下隱蔽物的保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C 相臨建筑物的保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D 場區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E 土方開挖時的施工組織及施工機械的安全生產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F 基坑的邊坡的穩定支護措施和計算書是否齊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腳手架: A 腳手架設計方案(圖)是否齊全完整可行; B 腳手架設計驗算書是否正確齊全完整; C 腳手架施工方案及驗收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D 腳
5、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E 腳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模板施工; A 模板結構設計計算書的荷載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實際,計算方法是否正確;B 模板設計應包過支撐系統自身及支撐模板的樓、地面承受能力的強度等; C 模板設計圖包過結構構件大樣及支撐系統體系,連接件等的設計是否安全合理,圖紙是否齊全;D 模板設計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高處作業: A 臨邊作業的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B 洞口作業的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C 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交叉作業: A 交叉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B 安全防護棚的設置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護棚的搭設方案是否完整齊全
6、。 塔式起重機: A 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是否能滿足使用安全和設計需要; B 起重機拆裝的安全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C 起重機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維修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D 起重機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計劃和班前檢查制度是否齊全; E 起重機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臨時用電:A 電源的進線、總配電箱的裝設位置和線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負荷計算是否正確完整;C 選擇的導線截面和電氣設備的類型規格是否正確; D 電氣平面圖、接線系統圖是否正確完整; E 施工用電是否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F 是否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是否滿足分級分段漏電保護; G 照明用電措施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安全文明管理:檢查
7、現場掛牌制度、封閉管理制度、現場圍擋措施、總平面布置、現場宿舍、生活設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傳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4.審核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專業管理人員資格;5.審核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6.審核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單位應提供安全設施的產地、廠址以及出廠合格證書7.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8.現場監督與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及時下達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 日常現場跟蹤監理,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監理人員對各工序安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現場檢查、驗證施工人員是否按
8、照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和操作規程操作施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監理通知,責令施工企業整改; 對主要結構、關鍵部位的安全狀況,除日常跟蹤檢查外,視施工情況,必要時可做抽檢和檢測工作; 每日將安全檢查情況記錄在監理日記; 及時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匯報施工現場安全情況,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匯報,并作好匯報記錄。9.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0. 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各類 法規、條例、規定;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要求。11.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類似事故及事故苗頭,應及時
9、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有關單位匯報.12. 作業區域施工采取安全條件檢查核準制度。四、如遇到下列情況,監理人員要向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匯報,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暫停施工令。1.施工中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符合要求時;2.對已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3.安全措施未經自檢而擅自使用時;4.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時;5.使用沒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時;6.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時;7.出現安全事故時。安 全 檢 查( 號)年 月 日 項目監理部檢查人員: 序號檢查項基本
10、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存在項 1機械設備(帶病運行)2機械設備保養3基坑開挖支護、放坡、堆放棄土4基坑周圍防護欄桿設置5基坑周圍堆放材料或停置機械6作業人員忽視警告標志或信號7夜間施工照明不足8腳手架鋪設有探頭板9腳手架搭設人員違章不系安全帶10使用不合格的架桿或扣件11三寶、四口的防護 12操作面未設置防護欄桿或擋腳板13腳手架荷載超過設計規定14腳手架未設置上下通道15不按規定拆除腳手架16拆除腳手架無人看管17三級配電、兩級保護18用電系統接零、接地未按規定設置19配電箱使用非標準產品20臨時用電線路老化21用電線路的絕緣、接頭序號檢查項基本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存在項22臨時用電線路超負荷運行23
11、電工違章作業或無證上崗24未按規定設置一機、一閘、一漏、一箱25開關、熔斷器容量26開關、熔斷器的安裝27配電箱內標識不清、未設專人負責28電箱安裝位置不當、周圍雜物多29電箱未設總分路隔離開關30電箱內線路混亂31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32電箱內有雜物、不清潔33電纜穿越物體的保護措施34電工不按規定程序送電35在潮濕場所未使用安全電壓36用電線路違章架設、支埋37照明、動力線路混用38用電線路電線破皮未作絕緣包扎39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伏及以下電源40高壓線路下堆放物品、施工41電焊機無漏電保護、防觸電裝置42操作人員未穿戴勞動防護用品43焊接作業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44電焊機防雨設置
12、45電焊機回路線使用其它材質代替46在潮濕場所焊接作業的防護47在水中進行焊接作業48在密閉場所施焊的排風措施49氧氣瓶、乙炔瓶間隔距離50焊割作業與木工、油漆交叉作業51施工垃圾堆放52廚師無證上崗53液化氣罐與火源的安全距離54餐具衛生55食品加工過程不衛生56紅案、白案、生、熟食品不分57防鼠、防蠅設施58油煙排放不暢59電器線路存在安全隱患60在建工程兼作住宿61施工區與辦公、生活區劃分不明顯62宿舍無消署和防蚊蟲叮咬措施63宿舍內衛生、生活用品放置64生活垃圾堆放65廁所內衛生66保健醫藥箱、急救器材67施工區、辦公、生活區的消防器材68設備證明(提升設備、挖掘機)69保安、護欄70現場排污71分包商安全意識及態度72分包商對安全事宜的反饋73噪音、粉塵控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對以上“不合格P”項進行整改,待自檢合格后報請監理部專業人員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