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業公司土建、井下機電安裝工程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煤業公司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建設工程安全,根據安全生產辦法、山西省煤礦建設安全規定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施工單位,指從集團公司外部招投標引進的從事井巷、土建、井下機電安裝工程的施工單位。第二章 責任劃分第三條 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加強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施工企業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企業主要負
2、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施工安全負責。第四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必須在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合同中約定的安全責任劃分條款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第五條 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劃分:(一)安監處職責1、負責公司范圍內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2、負責制定與完善公司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3、負責集團公司范圍內施工單位安全培訓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3、負責制定與完善施工單位人員安全培訓管理規定。(二)生產技術科職責1、負責公司范圍內施工單位井巷工程生產技術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2、負責重點井巷工程
3、考核工作。3、負責制定與完成施工單位生產技術管理規定。4、負責公司范圍內外委井巷工程質量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5、負責制定與完善外委井巷工程質量管理規定。(三)基建科職責1、負責公司范圍內施工單位土建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2、負責重點土建工程考核工作。3、負責制定與完成施工單位施工技術管理規定。4、負責公司范圍內外委土建工程質量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5、負責制定與完善外委土建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四)“一通三防”科1、負責公司范圍內施工單位“一通三防”管理的督促工作。2、負責制定與完善施工單位“一通三防”管理規定。(五)機電設備科職責1、負責公司范圍內施工單位機電設
4、備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2、負責制定與完善施工單位機電管理規定。(六)地測科職責1、負責公司范圍內施工單位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2、負責制定與完善施工單位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規定。(七)監理公司職責1、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受委托的工程實施監理。(八)綜合辦職責1、負責公司施工單位定編、定員、用工備案等勞動用工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2、負責成本工程的驗收考核。3、負責制定與完善施工單位勞動用工管理規定。(九)經營管理部職責1、負責施工單位資質的監督、檢查、指導及投標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工作。2、負責制定與完善施工單位招投標過程中安全管理規定。(十
5、)其它有關部門按業務職責,做好業務對口保安工作第三章 準入管理第六條 資質準入管理。施工單位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具有與建設工程規模相適應的施工資質、井巷采掘施工許可范圍的安全許可證。必須具備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第七條 使用準入管理。集團公司集中招標、委托招標之外建設單位自主招標的,招標前建設單位必須以文件形式向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經分管部門及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單位引入招標。第八條 備案管理。中標后、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持山西省煤炭工業局基本建設局辦理的備案手續,在集團公司安監局、生產部門進行審核備案。第九條 開工安全準入管理。單位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集團公司生產部組
6、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第十條 勞動用工管理。招投標引入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本行業施工經驗的成建制隊伍,按規定實現定編、定員管理,人員結構、數量配備齊全。開工前施工單位要將勞動用工情況(花名、用工形式、勞動合同、勞動保險、人員培訓等信息)報建設單位勞資部門審核備案(工期在一年以上外委單位要在建設單位上級勞資部門備案)。人員增減變化要到勞資部門辦理變更手續。第十一條 建立項目部管理機制。項目部設置經理1人,安全、生產、機電、通風、技術副經理各1人,相互不得兼職。副經理以上人員必須有所屬注冊公司的委任證明,項目經理必須有建造師技術職稱。第四章 技術管理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必須
7、按規定建立健全技術管理體系。配齊專職的具有相應技術職稱和三年以上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第十三條 招投標過程中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必須履行商務技術談判程序,進行技術交底。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設備、采用落后的工藝施工。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批之后方可執行。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制作業規程,并需建設單位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會審同意。施工前,由施工單位按規定對員工進行作業規程的貫徹學習,施工人員考試合格后方可施工作業。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按規定提供施工所需材料的合格證、試驗報告、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要求,收集地測等各類基礎技術
8、資料,建立技術檔案。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必須納入建設單位的管理。 1、掘進巷道開口前,外委單位必須提出書面開口申請,編制開口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由建設單位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工。 2、巷道貫通時,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編制貫通安全組織措施,建設單位通風部門負責編制貫通通風系統調整專項安全措施,施工隊負責編制貫通施工安全措施,雙方的貫通措施須由建設單位總工程師組織會審。 3、存在水害威脅的作業區域要制定探防水方案措施,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問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按規定配備測量儀器和探放水設備。 4、必須按規定配齊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各種技
9、術裝備。 第五章 安全技術培訓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單位的實際建立安全培訓機構,并配備相應的師資。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實行雙證(建筑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上崗作業證)制度:(一)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等,負責工程項目管理人員,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現場施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由省煤炭行政部門協助有關單位組織培訓、考核、取得建筑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其他人員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培訓并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二) 施工單位內部的區(科)隊長,工程技術管理干部,培訓機構領導和專兼職教學人員,安全檢查員、班組長
10、、由各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并考核發證。、(三)新上崗工人,臨時工、農民工,一般工種由各單位培訓考核,由本單位安監部門發證。(四)特殊工種必須由經各基建單位有關業務部門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再由相應的安監部門組織安全技術培訓并簽發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持雙證上崗。其中包括爆破工、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含司機、指揮、司索人員)、機動車輛(指廠區內)駕駛員、金屬焊接工、登高作業人員(指2米以上作業的架子工、拆裝工)、鍋爐司爐作業人員、壓力容器操作工、通風安全計量員、測風員、測塵員、瓦檢工、絞車司機、通風機司機、信號工等。(五)建筑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
11、期為三年,期滿后要重新考核延期。考核合格證書的考核條件、考核程序、考核內容和監督管理等按照山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六)施工培訓管理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安全培訓檔案,并監督檢查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上崗的執行情況。(七)重傷以上和二類以上傷亡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不能勝任安全技術工作的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由施工單位安監部門吊銷其有關安全考核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第二十一條 對從事井下工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時間,規定如下:(一)施工單位負責人,主管安全、施工、機電、基建的行政副職,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安監站長等,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二)正副區(科)長、隊長、班組長、
12、礦山救護和安全檢查專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1.5個月。(三) 采掘、通風、防塵、爆破、采區機電維修、瓦斯檢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運輸各類司機、信號工等技術工種,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四) 新進施工單位的井下工人培訓時間不少于2個月(包括至少20小時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新工人培訓合格并考試合格后,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工作4個月后,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對技術更新涉及的有關人員以及調換礦井、工種的人員,都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第二十二條 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 管理人員、工人都必須學習安全施工(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有關的安全
13、規定等。(二) 管理人員必須學習安全技術理論知識,了解礦井災害發生規律、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三)工人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了解有關的事故發生預兆,學習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學習并掌握本工種的操作規程及有關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第六章 現場管理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質量自檢保證體系,嚴把質量關,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承包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要為員工配備統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第二十五條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班組“四位一體”開工準入,班組長、區隊長資格準入等,與公司同步推進,同步實施。 嚴格執行“崗位就近管理,班組全程管理,安全程序化
14、管理”,加強“班組、崗位、工藝、工序”管理,堅決杜絕“三違作業”。第二十六條 完善安全基礎設施,嚴格按照崗位標準、技術標準和工作標準組織施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周自檢自評工作,夯實安全基礎工程。第二十七條 認真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按照“想長遠,看當前,干眼下”工作方法,超前預測年度、月度、每周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制定安全措施,嚴格整改落實。第二十八條 加強“一通三防”管理。管好用好作業區域通風設施,加強瓦斯監控和瓦斯檢測,切實做到微風無風不作業,瓦斯超限不作業,粉塵超標不作業。第二十九條 加強頂板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設計組織施工,錨桿、錨索等支護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前探支護、特殊支護
15、必須保證安全可靠,礦壓觀測必須做到監測有效。第二十八條 加強機電管理。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提升設備、皮帶運輸保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機電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標準規定。第三十條 加強防治水管理。掌握可靠的防治水基礎資料,摸清施工區域水患情況,按規定安裝防排水設備、管路,嚴格執行探放水安全措施。第三十一條 加強火工品管理。嚴格儲存、發放、運輸、使用、清退等環節管理,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第三十二條 加強領導干部帶班管理。施工現場班班必須有施工單位跟班領導帶班作業,監督檢查作業現場的作業條件和安全環境,干部必須與員工同下同上。第三十三條 加強
16、現場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必須按規定配齊瓦檢員、安監員,實行“雙崗”管理,履行好各自安全檢查職責。第三十四條 加強應急管理,針對現場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好防范的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教育員工熟知應對各類不同災害的處置方法和避災路線,做好應急演練工作。第七章 考核第三十五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所有施工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必須達到一級標準,由安監處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驗收,對不達標的施工單位停產整頓,并罰款5萬元。第三十六條 由安監處牽頭組織進行安全風險抵押考核,季考核,季兌現。(一)施工單位以項目部為單位,每季度向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10萬元。(二)外委施工項目
17、部季度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沉淀全部季度安全風險抵押金。1、發生死亡事故的;2、造成礦井停產8小時或生產盤區停產24小時或采掘工作面停產120小時以上事故的;3、給建設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的。(三)季度內發生重傷事故的,每起沉淀季度安全風險抵押金20%。(四)發生下情形之一的,每次沉淀季度安全風險抵押金10%。并嚴格執行問責制。1、未編制作業規程組織施工的;2、瓦斯超限、無風微風作業的;3、掘進40米未按規定形成獨立通風系統的;4、探放水安全措施現場落實不到位的;5、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第三十六條 重點工程由生產技術科牽頭組織,逐月進行考核,對當月未完成考核計劃的,對施工單位罰款3萬元。年度累計保質保量完成考核計劃的,可返還所有扣罰。第三十七條 對一年內累計出現兩次較大工程質量問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治理或連續三個月完不成考核計劃的施工單位,公司可建議辭退。第三十八條 施工單位不得隨意增加、掛靠、轉包,一經發現立即清退,不予結算工程款。第八章 附則第四十條 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承包合同條款相悖之處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承包合同條款執行。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XX煤業有限公司。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