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1 專業工程概況及作業特征31.1 專業工程概況31.2作業特征31.3施工升降機基本構造及安全裝置42 編 制 依 據53、監理工作程序6.施工升降機監理工作程序63-2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流程圖84 施工升降機安裝作業控制要點及目標值94.1總目標值94.2具體目標值95 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051 審查安裝單位資質和作業人員資格105.2審批基礎施工、安裝等專項施工方案105.3施工升降機安裝監控11相關用表181 專業工程概
2、況及作業特征1.1 專業工程概況 1.2作業特征l 2.l該工程共安裝17臺施工升降機,其安裝、拆卸施工屬高危作業,稍有不慎,就容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故對該高危作業施工安全必須特別加強管理,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 予的監理責任,在安裝、拆卸關鍵環節施工作業時,應督促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總承包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標準、規程和施工方案,堅持旁站監理工作,認真做好監理記錄,確保萬無一失。(注:以下紅色字體根據實際安裝情況填寫)施工升降機選型根據施工需要,每單體配置一至兩臺升降機,升降機的相關型號與主要技術參數見下表:序號型號電機功率(kW)提升速度(km/h)額定載重量(kN)額定安裝載重量(kN)吊
3、籠內空尺寸(長寬高)(m)1SC200/200TD23113622000210003.21.52.52SC20020023113622000210003.21.52.53SC200/200S23113622000210003.21.52.5 本項目工程升降機安裝高度約47-68m,基礎選用混凝土承臺,基礎置于地下室頂板上,基礎負一層部位用鋼管滿堂紅腳手架頂架加固基礎設計及布置混凝土基礎承臺長4. 4m,寬3.8m,高0.3m,強度等級為C35配筋為雙層雙向A12200。承臺設置在強度C35、厚度為l80mrn的首層地下室頂板上,在負一層相應位置處采用A483.5的鋼管搭設滿堂紅頂架支承加固,鋼
4、管排架立桿縱向間距、橫向間距均按600mrn布置,在鋼管的上方采用鋼頂托上放80mm80mm木枋,使木枋與樓板緊密接觸,二層采用掃地桿、離地200mm,縱、橫水平桿步距按不大于1500mm設置,剪刀撐縱橫設置,且不少于兩道。l.2.4升降機安裝流程:基礎底籠、導軌架吊籠電氣系統(調試)導軌架加高 附墻架電纜系統。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升降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各個零部件的性能及操作技術;經常觀察吊 籠運行通道有無障礙物;升降機必須始終保持所有的零部件
5、齊全及完整;基礎不允許積 水;吊籠實時保持清潔:裝載在額定載重量范圍內;升降機在上班后停靠在地面站臺,將 極限開關鎖住,切斷電源;定期按要求進行檢查、保養及墜落試驗。1.3施工升降機基本構造及安全裝置 施工升降機主要由金屬結構、驅動機構、電氣控制系統和安全保護裝置等部分組成。金屬結構 金屬結構由吊籠、底籠、導軌架、對(配)重、天輪架及小起重機構、附墻架等組成。 (1)吊籠(梯籠):吊籠(梯籠)是施工升降機運載人和物料的構件,籠內有傳動機構、限速器及電氣箱等;外側附有駕駛室,設置了門保險開關與門聯鎖,只有當吊籠前后兩道門均關好后,梯籠才能運行。吊籠內空凈高度不得小于2m。對于SS型人貨兩用升降機
6、,提升吊籠的鋼絲繩不得少于兩根,且應是彼此獨立的。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12,直徑不得小于 9mm。 (2)底籠:底籠的底架是施工升降機與基礎連接部分,多用槽鋼焊接成平面框架,并用地腳螺栓與基礎相固結。底籠的底架上裝有導軌架的基礎節,吊籠不工作時停在其上。底籠四周有鋼板網護欄入口處有門,門的自動開啟裝置與梯籠門配合動作。在底籠的骨架上裝有四個緩沖彈簧,以在梯籠墜落時起緩沖作用。 (3)導軌架:導軌架是吊籠上下運動的導軌,為升降機的主體,能承受規定的各種載荷。導軌梁是由若干個具有互換性的標準節,經螺栓連接而成的多支點的空間桁架,用來傳遞和承受荷載。標準節的截面形狀有正方形、矩形和三角形,標準節
7、的長度與齒條的模數有關,一般每節為1. 5m。導軌架的主弦桿和腹桿多用鋼管制造,橫綴條則選用不等邊角鋼。 (4)對(配)重:對(配)重用以平衡吊籠的自重,可改善結構受力情況,從而提高電動機功率利用率和吊籠載重。 (5)天輪架及小起重機構:天輪架由導向滑輪和天輪架鋼結構組成,用來支承和導向配重的鋼絲繩。 (6)天輪:立柱頂的左前方和右后方安裝兩組定滑輪,分別支承兩對吊籠和對重,當單籠時只使用一組天輪。 (7)附墻架:立柱的穩定是靠與建筑結構進行附墻連接來實現的。附墻架用來使導軌架能可靠地支承在所施工的建筑物上。附墻架多由型鋼或鋼管焊成平面桁架。1. 3. 2驅動機構 施工升降機的驅動機構一般有齒
8、輪齒條式和卷揚機鋼絲繩式。1. 3.3電氣控制系統 施工升降機的每個吊籠都有一套電氣控制系統。施工升降機的電氣控制系統包括電源箱、電控箱、操作臺和安全保護系統等。 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 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裝置。 升降機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應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 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光亮的樓層編號標志燈。 安全保護裝置 (1)限速器: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機的主要安全裝置,它可以限制梯籠的運行速度,防 止墜落。 限速器的工作原理:當吊籠沿導軌架上、下移
9、動時,齒輪沿齒條隨動。當吊籠以額定 速度工作時,齒輪帶動傳動軸及其上的離心塊空轉。一旦驅動裝置的傳動件損壞,吊籠將失去控制并沿導軌架快速下滑(當有配重而且配重大于吊籠一側載荷時,吊籠在配重的作用下,快速上升).隨著吊籠的速度提高,限速器齒輪的轉速也相應增加。當轉速增加到限速器的動作轉速時,離心塊在離心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與制動輪的內表面上的凸齒相齒合,并推動制動輪轉動。制動輪尾部的螺桿使螺母沿著螺桿作軸向移動,進一步壓縮碟形彈簧組,逐漸增加制動輪與制動轂之間的制動力矩,直到將工作籠制動在導軌架上為止。在限速器左端的下表面上,裝有行程開關。當導板向右移動一定距離后,與行程開關觸頭接觸,并切斷驅動電動
10、機的電源。 限速器每動作一次后,必須進行復位,在調整限速器之前,必須確認傳動機構的電磁 制動作用可靠,方可進行。 (2)緩沖彈簧:在施工升降機的底架上有緩沖彈簧,以便當吊籠發生墜落事故時,減 輕吊籠的沖擊。 (3)上、下限位器:為防止吊籠上、下超過需停位置時,因司機誤操作和電氣故障等原因繼續上升或下降引發事故而設置。 (4)上、下極限限位器:上、下極限限位器是在上、下限位器一旦不起作用,吊籠繼續上行或下降到設計規定的最高極限或最低極限位置時能及時切斷電源,以保證吊籠安全。 (5)安全鉤:安全鉤是為防止吊籠到達預先設定位置,上限位器和下極限限位器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動作、吊籠繼續向上運行,將導致吊
11、籠沖擊導軌架頂部而發生傾翻墜落事故而設置的。安全鉤是安裝在吊籠上部的重要裝置,也是最后一道安全裝置,它能使吊籠上行到導軌架頂部的時候,安全鉤鉤住導軌架,保證吊籠不發生傾翻墜落事故。 (6)吊籠門、底籠門聯鎖裝置:施工升降機的吊籠門、底籠門均裝有電氣聯鎖開關,它們能有效地防止因吊籠或底籠門未關閉就啟動運行而造成人員墜落和物料滾落,只有當吊籠門和底籠門完全關閉時才能啟動運行。 (7)急停開關:當吊籠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各種原因的緊急情況時,司機應能及時按下急停開關,使吊籠立即停止,防止事故的發生。急停開關必須是非自行復位的電氣安全裝置。(8)樓層通道門:施工升降機與各樓層均搭設了運料和人員進出的通道,
12、在通道口與升降機結合部必須設置樓層通道門。此門在吊籠上下運行時處于常閉狀態,只有在吊籠停靠時才能由吊籠內的人打開。應做到樓層內的人員無法打開此門,以確保通道口處在封閉的條件下不出現危險的邊緣。(9)通信裝置:安裝一個閉路的雙向電氣通信裝置司機應能聽到或看到每一層的需求信號。(10)地面出入口防護棚:升降機在安裝完畢時,應及時搭設地面出入口的防護棚。防護棚搭設的材質要選用普通腳手架鋼管,防護棚長度不應小于5m,寬度應不小于升降機底籠最外部尺寸。其頂部材料可采用50mm厚的木板與兩層竹笆,上下竹笆間距應不小于600mm。2 編 制 依 據1)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主席令第9
13、1號);(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主席令第70號);(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003年國務院令第393號);(4)安全生產許可條例(2004年國務院令第397號);(5)省安全生產條例;(6)關于印發(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的通知(建質2003 82號);(7)關于印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質2008 75號);(8)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 76號);(9)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 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91號);(10)
14、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0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66號);(11)省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粵建管字2006 59號); (12)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實施細則)的 通知;(13)關于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穗建安監字20071號); (14)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0987號);(15)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16)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起重機械安裝和電梯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 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管的通知; (17)關于印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
15、 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18)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的其他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等。 2)標準規范(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2011)(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3)吊籠有垂直導向的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GB 26557);(4)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B 5082);(5)起重機鋼絲繩保養、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 (GB/T 5972);(6)建筑電氣工程施工驗收規范 (GB 30303):(7) 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操作規 程、標準等。3)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安
16、全專項施工方案。4)經審定的監理規劃、安全專項監理方案等。3、監理工作程序.施工升降機監理工作程序審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和資格、總包(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的合同,安全協議簽訂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土建單位基礎施工方案/安裝單位安裝(拆卸)方案/總包、安裝、使用單位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總監理工程師安裝告知安裝單位審查總包、監理單位1、審核施工升降機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2、審核安裝(拆卸)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3、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同意安裝告知?安裝(拆卸)旁站總包、使用、安裝、監理單位相關人員1、管理人員到位情況檢查;
17、2、操作特種人員資質核查;3、作業交底情況;4、安全防護措施情況;5、應急救援準備情況;6、其它設備安裝完畢、調試、自檢總包、使用、安裝單位報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總包、使用、安裝、檢測、監理等單位取得檢測報告、組織驗收總包、使用、安裝、監理等單位領取使用登記牌使用單位投入使用使用單位(總包、使用、安裝、監理等單位參與監督管理)加節安裝告知使用單位加節安裝總包/使用/安裝單位檢測不合格、整改總包/使用/安裝單位告知資料:1、經審批的含基礎設計的安裝方案;2、安裝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4、設備的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非標設備不要求);5、上次安裝的備案登記牌(外地進入
18、的設備可提供在當地監督機構辦理的備案資料,二類設備不要求);6、維修保養資料;7、擬安裝設備的工地已申報安全監督的證明資料;8、設備安裝工程合同(含安全責任的約定內容)1、總包、使用、安裝、監理單位相關人員到位情況(管理、技術、安全人員);2、現場施工條件情況(含基礎驗收);3、特種作業人員復查;4、作業交底情況;5、安全防護措施情況;6、應急救援準備情況;7、其它同意不同意整改3-2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流程圖3.2-1為加強安全監督管理,施工升降機納入市建設安監管理工作范圍,屬一類設 備的,由市級安監機構受理安裝告知手續。3. 2.2安裝單位資質要求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起重
19、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或增項資質和安全生產 許可證,外地企業需到市建委辦理資質備案手續。安裝告知資料及有關事項要求(l)辦理告知時提交的資料包括:經審批的含基礎設汁的安裝方案;安裝單位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設備的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非標設備不要求);上次安裝的備案登記牌(外地進入的設備可提供在當地監督機構辦理的備案資料。二類設備不要求);維修保養資料;擬安裝設備的工地已申報安全監督的證明資料;設備安裝工程合同(含安全責任的約定內容)。首次辦手續時應提供原件及蓋持證單位印章的復印件,核對后原件退回。日后在同一 機構辦手續時可只提供蓋持證單位印章的復印件。(2)告知書上
20、安裝單位的印章應與資質證書持有單位的名稱相一致。(3)設備安裝方案須由安裝單位編制、使用單位會簽、監理單位審批;地基基礎設計部分應符合沒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由土建施工單位編制或復核驗算并具體施工,設備安裝前須有基礎隱蔽驗收記錄。3.2-4設備安裝(含拆卸、加節)和維護保養要求(l)設備安裝、加節、拆除作業嚴格按專項方案實施,并對相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作業前監理單位應向監管的建設安監機構監督員報告。安裝單位、監理單位要指定專人指揮和監管,作業現場應設置作業公示牌。(2)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3)應明確設備維護保養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專職管理
21、部門或人員并落實相關職責。設備應按相關規定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機械設備檢測周期建筑起重設備使用期滿一年必須進行年審檢測,由使用單位自行向專業安全檢測單位申報設備年檢,并到建設安監機構辦理備案登記牌(二類設備暫不要求),其他非定期檢測按相關規定執行。安全事故、設備重大故障報告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應制定起重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或重大設備故障,應立即向建設安全監督機構報告。4 施工升降機安裝作業控制要點及目標值4.1總目標值實現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和拆卸施工全過程安全無事故。4.2具體目標值序號控制要點目標值1 安裝單位資質符合國家及地方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2基礎方案經監理單位
22、審批3安全(拆卸)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批4安裝、拆卸、操作運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資格證書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延期復核合格的,資格證書有效期延期2年。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h5安裝、拆卸、操作運行安全交底參照省安全統表,根據現場情況分析制定6技術、安全人員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7施工升降機基礎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l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 0mm,并應有排水設施8安裝驗收
23、詳見省安全統表 9加節安裝驗收詳見省安全統表10墜落試驗 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l2m 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11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 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5 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51 審查安裝單位資質和作業人員資格安裝單位資質符合2007
24、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承擔業務。承包工程范圍: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起重沒備的安裝與拆卸。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10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l20t及以下的起重機和龍門吊的安裝與拆卸。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8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60t及以下的起重機和龍門吊的安裝與拆卸。安裝單位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限內。安裝、拆卸、運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
25、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l)資格證書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延期復核合格的,資格證書有效期延期2年。(2)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h。(3)首次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實習操作不得少于3個月。實習操作期問,用人單位應當指定專人指導和監督作業。指導人員應當從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無不良記錄的熟練工中選擇。實習操作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方可獨立作業。安裝單位安裝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先由總承包單位審核,再報監理單位核查并備案。5.2審
26、批基礎施工、安裝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升降機基礎施工方案(1)施工升降機基礎施工方案由總包單位或土建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方案要滿足有關規范標準、規程及施工升降機說明書要求。電梯基礎按電梯使用說明書中的標準要求制作安裝,預埋框必須用水平儀調平并與基礎鋼筋連接(最大安裝高度所要求的地基承載力不大于地基實際承載力)。(2)預埋框四個基準點不平度(水平高差)不大于Ll/ 1000(L為兩點間的距離,單位為m)。(3)地基應澆制混凝士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4)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 宜選用較小的
27、安裝尺寸。(5)基礎施工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進行基礎施工,并由總、分包和監理單位 驗收,形成隱蔽工程驗收表及施工電梯基礎驗收表等。(6)只有當基礎達到設計強度并滿足設計要求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操作,禁止使用 不合格產品。施工升降機安裝專項施工方案1)施工升降機安裝專項施工方案由安裝單位負責編制,經總承包單位審核同意后報 監理單位審批。(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2002年版房屋建筑部分)中的有關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2)是否符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升降機的各款規定;(3)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安全保證措施是否符合要求;(4)各種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是否符合建設
28、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各款的要求;(5)申報的施工升降機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是否有效;安裝或拆卸施工單位專 業資質證書和操作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有效和為同一單位,若操作人員是聘 用關系,應檢查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必須完善后才能批準安裝或拆卸施工。2)安裝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要點包括:(1)安裝作業資質。(2)設備概況(使用單位、設備名稱、設備性能(參數)、安裝位置(給出安裝位置圖并說明選擇依據)、使用高度、使用時間)。(3)人員組成(現場負責人、安裝作業技術指導、現場安裝作業負責人、安裝作業指揮人員、作業班組人員、電工、安全員)。(4)安裝工藝流程。(5)安全技術措施。(6)質量技
29、術要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l)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均須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經總包單位和監理單 位審批。(2)總承包單位須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監理單位審批。(3)總承包單位應組織各相關單位進行應急救援演練。5.3施工升降機安裝監控核查安全技術管理資料1)出租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明,提交安裝使用說明書。2)每臺施工升降機,包括產權單位、出租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施工升降機的安全技術檔案。施工現場應有滿足設備安全運行的使用說
30、明、維護管理的技術資料和各方人員履行職責的記錄資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出租單位、自購施工升降機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其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購銷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歷次安裝驗收資料,如每次啟用時間及安裝地點(含安裝檢測報告、安裝使用登記 牌);其他資料,如設備、人身事故記錄、設備存在的問題和評價等。(2)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安裝、拆卸合同及安
31、全協議書;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安裝工程驗收資料;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凡在建設工程上使用的施工升降機(包括建筑企業的自有設備和租賃單位的出租 設備,在用設備及閑置設備),須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首次進入省建筑工地使用前,應執行省初次登記制度,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向 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申請初次登記,取得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證。(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升降機不得進場并安裝使用: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經檢驗達不到
32、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安裝告知安裝單位辦理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告知手續前,應當將以下資料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 監理單位審核,經接受告知后方能在施工現場安裝設備。辦理安裝告知手續提交的資料包括:(l)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申請表;(2)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證;(3)經批準的安裝方案(含基礎設計方案);(4)安裝單位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5)特種操作人員名單及資格證;(6)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7)上一次備案登記牌(或準用證或檢測報告);(8)維修保養證明;(9)監督機構登記證明文件:(l0)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的安全協議證明文件
33、;(1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安裝前監理核查1一般核查(l)核查安裝操作工人是否全部持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頒發的特種作業證書,人證是否相符,嚴禁無證作業和酒后作業;(2)核查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進行現場監督;(3)核查使用單位是否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并進行 現場監督檢查;(4)核查總承包單位是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施工升降機安裝;(5)監督總承包、安裝單位對全體作業操作人員進行安裝方案和安全工作交底;(6)安全防護措施情況,包括是否懸掛“施工現場起重設備安裝作業公示牌”。2安裝作業前對施工升降
34、機的核查(1)導軌架、吊籠等金屬結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2)傳動系統的齒輪、限速器的裝配精度及其接觸長度;(3)電氣設備主電路和控制電路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標準;(4)基礎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該產品的設計要求;(5)附墻架設置處的混凝土強度和螺栓孔是否符合安裝條件;(6)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安裝位置是否正確牢固,各限位開關動作是否靈敏、可靠;(7)升降機安裝作業環境有無影響作業安全的因素。3安裝中的安全技術要求(l)操作人員必須按高處作業要求,在安裝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并將安全帶系在立柱節上。(2)安裝過程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劃出警戒區域,專人監控。(3)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
35、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4)每個吊籠頂平臺作業人數不得超過2人,頂部承載總重量不得超過650kg.(5)吊桿額定起重量為180kg,不允許超載,并且只允許用來安裝或拆卸升降機零部件,不得作其他用途。(6)遇有雨、雪、霧、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安裝和拆卸作業。施工升降機的安裝、使用交接檢驗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 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吊籠有垂直導向的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GB6557)規定的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升降機在每班
36、首次載重運行,當梯籠升離地面l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 性;當發現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l外觀用肉眼檢查重要部位焊縫情況,如:標準節、主傳動系統、吊籠立柱和上下承載梁及鋼絲繩錨固點的焊縫的質量及尺寸符合規定;零部件良好,應符合制造廠工作圖紙的規定;手動操作的部件操作靈活、平穩,緊固件已牢固鎖定;傳動齒輪箱、液壓裝置等充油部件無滲漏等缺陷。2傳動系統(1)對SC型升降機,應檢驗驅動齒輪、限速器齒輪裝配是否良好。相鄰標準節的兩齒條,在對接處,沿齒高方向的階差不得大于0.2mm,沿長度方向的齒周節誤差不得大于0.5mm。(2)對SS型升降機,應檢驗傳動系統各零部件裝配是否良好
37、,導向滑輪足否轉動靈活并能保征鋼絲繩不脫槽(應設防脫槽裝置),鋼絲繩繩頭在卷筒上的固定是否牢靠(人貨兩廂升降機鋼絲繩在驅動卷筒上的繩端應采用楔形裝置固定,貨用升降機可采用壓板同定),鋼絲繩卷八卷筒時是否排繩整齊。(3)傳動系統、齒輪與齒條、滾輪與導軌,在正常工作過程中,運轉應平穩,不得有沖擊、振動及不正常響聲。(4)吊籠在某一些作業高度停留時不應出現下滑現象,在空中再啟動上升時不允許出 現瞬時下滑現象。3性能試驗l)空載試驗空載試驗前,首先應確認當對重壓在緩沖器上時空載吊籠不能提升。吊籠應進行全程 不少于3個工作循環的空載試驗,每一循環的升降過程葉,應進行不少于 2次的正常制 動,其中在行程上
38、部應至少進行一次吊籠上升的制動試驗觀察有無制動瞬時滑移現象。雙籠升降機應按左、右吊籠分別進行空載試驗。進行空載試驗過程中,應同時對各聯鎖裝置及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各裝置動作應準確可靠。 2)額定載荷試驗吊籠內裝上額定載荷,載荷重心位置按吊籠的寬度及長度方向,分別以內偏及外偏1/6的位置放置,按說明書規定的接電持續率全行程連續運行1h(內偏及外偏各做30min),每一工作循環的升降過程中,應進行不少于1次的正常制動。升降機額定荷載試驗后,應測量減速機和液壓系統油的溫升,不得超過45(蝸輪蝸桿減速機溫的溫升不超過60),并按“吊籠墜落試驗”規定的要求進行1次吊籠墜落試驗。雙籠升降機應按左、右分別
39、進行額定載荷試驗和額定載荷墜落試驗。試驗過程中應同時對各聯鎖裝置及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3)超載試驗取125額定的載荷,在吊籠內均勻布置,吊籠的全行程循環不得少于3次每一工作循環的升、降過程中應進行不少于1次正常制動。同時,應進行聯鎖裝置及保護裝置靈敏度試驗。傳動機構不得有異常,金屬部分不得出現永久變形、可見裂紋、連接松動等現象。不作超載墜落試驗。4導軌架垂直度應對安裝完畢的導軌架全高用經緯儀、直尺及間隙規檢查,導軌架各立管的管壁對底座水平基準面的垂直度偏差,應不大于垂直度偏差表:垂直度偏差表高度(m)偏差(mm)高度(m)偏差(mm)70 0.001H100-1509070-10070130
40、-200110 注:H為導軌架高度。(1)垂直度測定:吊籠空籠著地,從垂直于吊籠長度方向與平行于吊籠長度方向分別測量導軌架的安裝垂直度,重復3次取其平均值。(2)導軌架變形測定:吊籠空籠著地作為零點,在吊籠內裝入額定荷載、載荷重心位置按內外偏16布置,將吊籠直升至上限位制停,按上條中規定的兩個方向分別測量導軌架結構的變形值,重復3次,取平均值。(3)雙籠升降機按一個吊籠工作另一個吊籠空載著地的狀態,按以上規定進行導軌架安裝垂直度和導軌架結構變形的測定。5吊籠墜落試驗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
41、程序應按說明書規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 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m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用滿1年后,均應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1)凡新安裝的升降機應進行額定載荷下的墜落試驗。對正在使用的升降機,應按使用說明書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一次額定載荷的墜落試驗。(2)墜落試驗時,吊籠內不允許有人。試驗前,應確保制動器工作正常。吊籠有對重時,墜落試驗時應帶有對重。(3)墜落試驗前,不得對安全裝置進行超出使用說明書
42、規定的維修保養。更換安全裝置應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時間進行更換。(4)對SC型升降機,進行墜落試驗時,吊籠內加額定載荷,通過操作按鈕盒,驅動吊籠以額定起升速度上升約3-10m。按墜落試驗按鈕,電磁制動器松閘,吊籠呈現自由狀態下落。直至達到試驗速度時,安全裝置動作,測量制停距離記入表中。試驗結束后,重新將安全裝置復原。(5)對SS型升降機,進行墜落試驗時,吊籠內加額定荷載吊籠以起升速度上升約5-10m停住,再以正常工作速度下降,距地面3m時,在下降中作模擬斷繩試驗試驗安全裝置的可靠性,測量制停距離記人表中。(6)墜落試驗中,當安全裝置動作使吊籠制動停止后,升降機構及連接應無損壞、永 久變形;吊籠底
43、板在各方向的水平度偏差不應大于31mm。6安裝中監理注意事項(l)督促施工單位在安裝作業前,對升降機各零部件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若發覡有不符合安裝要求的零部件,不得進行安裝。(2)無論安裝還是拆卸作業,要求安裝單位盡量在白天進行,若一定要安排在晚間進 行的,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和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3)高處作業時,是否按高處作業要求,正確、合理地配備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4)施工升降機導軌架提升加節和附壁連接,是安全監理的重點之一。導軌架加節安裝時,吊籠內只可載兩名安裝工人和必要的使用工具,因此時尚未安裝上限保險,所以必須控制吊籠的上滾輪升至離齒條頂端50cm處;另外,因吊籠處于無配重運行
44、,工作時還必須用鋼絲繩作保險,把吊籠頂部與鋼絲繩牢固連接在導軌架上隨導軌架的接高,必須按規定進行附壁連接,第一道附壁桿距地面應為10m左右,以后每隔6m(按說明書規定)作一道附壁連接,連接件必須緊固。要隨緊固隨時調整導軌架的垂直度,每10m偏差不大于5mm。(5)安裝及拆卸時,在無配重的情況下升降機載重量應拆減50%。(6)升降機安裝完畢時,應督促總包(使用單位)及時搭設地面出入口的防護棚。具體要求是:材料選用普通腳手架鋼管,防護棚長度不應小于5m,有條件的可與地面通道防護棚連接起來,寬度應不小于升降機底籠最外部尺寸,其頂部材料可采用50mm厚的木板或兩層竹笆,上下竹笆間距應不小于600mm。
45、(7)查各樓層平臺通道是否平整牢固,出入口防護欄桿和防護門是否按規定要求進行 設置,聯絡通信裝置是否靈敏有效。5. 3.5施工升降機的檢測和驗收1)施工升降機安裝完成后,安裝單位應進行調試、自檢。2)安裝單位憑安裝告知回執向專業安全檢測單位申報設備檢驗檢測。檢測單位七個工作日內對設備進行檢測,檢測后五個工作日出檢測報告。(1)安全檢測機構應具備政府相關部門核準的資格,并向開展檢驗檢測業務所在地的 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方可開展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檢驗檢測工作,檢驗檢 測應當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檢測報告應當使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的 示范文本。(2)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
46、升降機的檢測應當執行監督檢驗規程。3)如存在一般檢測項目不符合,安裝或使用單位要限期整改,按要求整改后申報復撿并提拱書而整改報告。4)設備檢測合格并取得檢測報告后,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安裝單位和監理單位要組織驗收,設備驗收后可投入使用,并在取得合格的檢測報告后15d內,憑檢測報告、驗收表及相關的整改報告領取使用登記牌。施工升降機的使用及維護管理1)施工升降機的安全使用(1)督促總包(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和健全施工升降機各類管理制度,明確安全使用和管理責任制。建立施工升降機檔案和使用管理制度、維修保養制度。(2)使用前,做好檢查工作,確保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和電氣設備正常。(3)必須由經考核
47、取證后的專職電梯司機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4)總包(使用)單位要督促司機做好班前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為:空載及滿載試運行,檢查制動器的靈敏性和可靠性。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運行,并做好檢查記錄。操作過程中,司機要隨時注意觀察吊籠的運行通道有無異常情況,發現險情立即停車排除。(5)電梯底籠周圍2. 5m范圍內,必須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停靠層的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欄桿應安全可靠。( 6)查吊籠門、底籠門聯鎖裝置。只有當吊籠門和底籠門安全關閉時才能啟動,要防止人員墜落和物料滾落。各停靠層通道口處,應安裝欄桿或安全門。其他周邊各處,應用欄桿和立網等材料封閉。要求司機隨時注意樓層門
48、的開閉情況,當樓層門未關閉時,不應使吊籠上下運行。(7)查吊籠配重未加配重禁止使用。查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是否牢靠、符合要求。(8)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應進行空載、滿載試運行,將梯籠升離地面1m左右停車,檢查制運器靈敏性,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9)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10)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11)多層施工交叉作業,同時使用電梯時,要明確聯絡信號。(12)司機因故離開吊籠時,應將吊籠降至地面,切斷總電源并鎖好電箱門,防止無證人員擅自開動吊籠。作業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
49、,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13)升降機應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14)嚴禁在升降機運行狀態下進行維修保養工作,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切斷電源, 在醒目處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15)當升降機運行中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將吊籠降到底 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16)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17)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運行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施工升降機使用期滿一年,應督 促總包(使用
50、)單位對升降機的限速制動器進行年度檢測。2)施工升降機的維修保養施工升降機的維修保養內容包括:檢修蝸輪減速機;檢查配重鋼絲繩;檢查齒輪齒 條;檢修限速制動器;檢修其他部件、部位的潤滑等。3)施工升降機日常安全檢查(l)基礎有無沉降。(2)導軌架是否垂直,連接是否牢靠;各附墻支撐是否牢固可靠。(3)小齒輪與導軌架嚙合間隙是否合適,工作籠及平衡重運轉是否正常。(4)限速制動器及各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5)鋼絲繩及各種卡具是否符合要求,需不需要報廢更換。(6)司機是否持證操作,是否嚴格執行了安全操作規程,有無超載現象。(7)各停靠站的安全防護門是否齊全有效。(8)各層與司機的聯絡信號是否得
51、當。(9)下班后司機是否切斷電源和鎖好了工作籠的籠門等。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委托檢驗檢測機構對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新安裝或移裝的;(2)連續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3)正常安裝使用后,設備停止作業90d以上重新復工的;(4)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起重機械損壞需修復的;(5)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6)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5)日常使用中,承包單位或監理單位進行檢查并督促整改。加節安裝監理(l)施工升降機加節、拆除業務的安裝作業隊伍,必須具備安裝資質和符合相應等級,并在當地建委辦理資質備案手續;使用單位不得雇用無資質的隊伍作業。安裝作業單位要
52、指定專人負責,明確安全責任。(2)對施工升降機加節、拆除作業,應有經審批的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并由項目監理機構向所在建設工程安臨機構的監督員報告。(3)每次的加節作業,必須有針對性地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作業單位必須指定一名相關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為現場指揮,項目監理機構派員旁站監督,加節后須嚴格按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調試和驗收。(4)每次的加節及拆除,應有完整的施工記錄和安裝(拆除)作業單位操作人員的簽名等見證資料。施工升降機常見安全隱患(l)無專業拆裝資質進行拆裝,或者雖有專業拆裝資質,但因人手緊缺,便臨時拼湊一些普通員工,在未經培訓的情況下就實施拆裝,造成拆裝時違章作業,安裝質量差,留
53、下重大安全隱患。(2)無拆裝方案,或雖有方案但簡單草率無針對性,缺乏必要的審批手續,使整個拆裝過程處在無序管理的狀態,安全行為失控。(3)施工升降機安裝完成投入使用前,不履行相關的驗收手續和試驗程序,輕率地投入使用,此極易引發各類事故。(4)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缺乏必要的監護措施,違章作業隨處可見。(5)安裝質量不高,尤其是導軌架的安裝精度差,垂直度嚴重超過允許偏差或機件安裝間隙超標等,這給升降機的安全運行留下極大隱患。(6)樓層門設置不符合要求。最常見的是層門凈高度偏低和制作材料選用不當。(7)無證操作。司機因故離開駕駛室,未關閉電源,運料人員擅自駕駛,一旦遇到意外
54、情況,不知所措。(8)超載使用。這種情況給升降機的安全運行帶來嚴重威脅。(9)不按設計要求及時裝配對重。直到導軌架不再加節時才安裝對重,極不利于升降機的安全運行。(10)不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按有關規定,升降機的限速器使用后,每一個月應作一次墜落試驗。但在一些工地上只管使用,不作試驗,一旦限速器失靈將產生嚴重后果。(11)不及時安裝聯絡通信裝置。導軌架加節后樓層升高,聯絡通信裝置不及時安裝到位,導致上下人員無法聯絡,不僅影響施工進度,而且也給安全帶來了隱患。施工升降機在施工現場管理和使用中的常見通病還有:不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地面出入口防護棚搭設不符合要求等。5. 3.9施工升降
55、機資料整理(l)施工升降機基礎施工方案及審批表。(2)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批表。(3)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頂案及審批表。(4)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5)安裝、拆卸、操作工人的上崗操作證。(6)施工升降機基礎驗收表。(7)施工升降機生產廠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8)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安裝質量檢測報告及安裝驗收表。(9)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限速器(升降機安全器)檢測報告。(10)限速器墜落試驗記錄表。(1)施工升降機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12)施工升降機加節安裝驗收表。 (13)其他。相關用表6.1 施工升降機安裝作業旁站記錄 編號:工程名稱總包單位旁站監理部位(安裝位置)安裝單
56、位旁站監理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旁站監理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一、作業前檢查內容:必須有物料提升機安裝方案和應急預案口;方案和預案必須經過監理審批口;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口;是否對機架基礎進行綜合驗收(如:混凝土強度和厚度、標高、排水措施、應預埋安裝井字架底座的地腳螺栓預埋件等)口;是否按要求對物料提升機進行備案豋記管理口二、對安裝作業及指揮人員資質及對人貨梯機械的要求:1、安裝(超重司機)作業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并持有效證件上崗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口 2、人貨梯出廠時須有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生產許可證副本及隨機資料,性能良好并檢驗合格,必須具有起重機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許
57、可證口三、人貨梯安裝作業安全旁站監理檢查內容:(一)安全裝置:1、制動器:制動器是否經權威部門檢測合格口:是否經常性維護并保持自動調節間隙機械的清潔口 2、限速器:限速器是否進行墜落試驗;按要求對限速器每兩年標定一次(去指定單位進行標定,安全檢查時應檢查標定日期和結果)口3、門聯鎖裝置:門聯鎖裝置須按規定做關閉嚴密試驗時梯籠是否能投入運行口 4、上、下限位裝置:上、下限位裝置是否有驗證位置的正確及裝置靈敏可靠口(二)安全防護1、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是否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口;2、進出口處的上部是否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口;3. 防護棚是否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口;4、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
58、中,是否在兩側設置兩道護身欄及擋腳扳并用立網封閉外口;5進出口處是否設置閉型的防護門口防護門構造是否安全可靠是常閉型門口;6、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是否采用5cm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周口;7是否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口;8板與板是否進行固定口;9沿梯籠運行側(有沒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三)負荷:由于人貨梯一般均束裝設超載限制裝置,所以施工現場使前是否要有明顯標志牌口(四)架體穩定導軌架安裝時,是否用經緯儀對人貨梯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且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按照說明書規定口;導軌架頂部自由高度、導軌架與建筑物距離、附壁架之間的垂直距離及最低點附壁架離地面高度均是否超過說明書規定;附壁架是否按照施工方
59、案與建筑結構進行連接并對建筑物規定強度要求,嚴禁附壁架與腳手架進行連接口(五)電氣安全:人貨梯是否單獨安裝配電箱并按規定做保護接零(接地)、重復接地和裝設電保護裝置。裝設在暗處的電梯或夜班作業的電梯是否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顯的層站編號標志燈具口 (六)避雷:避雷項目是否符合規定檢查的項目口四、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旁站監理人員(簽字): 年 月 日6.2施工升降機安裝作業安全監理檢查表 一、基本核查情況施工升降機工地編號工地安全位置安裝類型型號制造廠家制造許可證號合格證號制造監督驗證號2007年1月1日后出廠的施工升降機提供“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出廠編號/出廠日期購買(過戶)日期設備購置形
60、式口一手 口二手升降機類型口人貨兩用 口雙籠 口齒輪齒條式傳動系統 口不帶對重裝置口貨用 口單籠 口鋼絲繩式傳動系統 口帶對重裝置額定載重量kg最大架設高度 m提升速度m/min附著后自由端高度m吊籠重量kg對重重量kg吊籠內尺寸(LWH)m電機功率kw產品說明書產權(出租)單位備案證明(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情況)產權(出租)單位自檢合格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二.總包單位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使用單位使用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安裝單位安裝單位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
61、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管理人員安全員安裝、拆卸特種作業人員保險購買情況安裝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安裝(拆卸)協議安裝特種作業人員姓名操作類別證號三、安裝方案、應急預案編制與審批情況1、安裝單位安裝專項施工方案(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三級教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使用單位安全防護措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審審核安裝單位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審核使用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四、其他資料施工升降機基礎驗收安裝告之施工升降機檢測施工升降機安
62、裝驗收施工升降機使用登記廣東省建筑工程起重機登記證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履歷手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6.3起重機械設備法定程序及資料檢查表(本表適用于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序號檢查內容備注1驗收及使用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省廳對鋼井架無此種要求)、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按廣州市規定,2007年1月1日后出廠的,施工升降機應有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出租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機械自檢合格證明是否已履行初次登記制度(履行初次登記手續后,建設行政王管部門發紿廣東省建筑施工機械登記證和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履歷手冊)QT60/80塔式起重
63、機、井架式塔式起重機已被明令禁止使用 國外進口產品應提供“商檢”證明和產品使用說明書的中文譯本 2安裝前,是否履行安裝告知制度起重機械在安裝、加節頂升、拆卸作業前,均應向工程所在地受理部門辦理告知手續3辦理安裝告知手續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對安裝單位的如下資料進行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明(應已取得廣東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證和建筑施工起重機詘履歷手冊) 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安裝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依照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質200875號)的要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
64、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安裝(拆卸)合同及安裝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安裝單位負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輔助起重機械資料及其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4驗收及使用是否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是否填可井字架安裝驗收表、施工電梯基礎驗收表、外用電梯安裝驗收表、施工電梯加節安裝驗收表、塔式起重機基礎驗收表、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 否已取得使用登記牌并將登記牌置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5施工總包單位和項目監理部是否對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使用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6是否編制起重機械安拆專項監理細則7是否對安拆過程進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記錄序號撿查內容備 注8不同施工單位在同施工現場使用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建設單位應當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9督促使用單位對存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其、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