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 則第1條 為了加強全局營業線施工、維修作業和施工安全管理,適應全路第六次大面積提速的要求,做到運輸、施工兩兼顧,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7186號)、技規和路局行規,并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細則。第2條 營業線施工系指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分為施工作業和維修作業。主要項目如下:1.施工作業(1)線路及站場設備技術改造,增建雙線、新線引入、電氣化改造等施工。(2)跨越、穿越
2、線路、站場,架設、鋪設橋梁、人行過道、管道、渡槽和電力線路、通信線路、油氣管線等設施的施工。(3)在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架設、鋪設管道、渡槽和電力線路、通信線路、油氣管線等設施的施工。(4)在規定的安全區域內實施爆破作業,在線路隱蔽工程(含通信、信號、電力、電纜徑路)上作業,影響路基穩定的各種施工。 (5)在信號、聯鎖、閉塞、CTC、列控等行車設備上的大中修施工作業;(6)線路大中修,路基、橋隧大修及大型養路機械施工作業,接觸網大修作業。2.維修作業維修作業系指利用“維修天窗”進行的作業,作業開始前不需限速,結束后須達到正常放行列車條件。第3條 營業線施工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
3、,預防為主”的方針,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行車組織、設備管理等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納入天窗,對影響行車和施工安全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強化管理,確保行車和施工的安全。第4條 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運輸、施工兼顧的原則,切實加強施工組織和施工期間的運輸組織。積極推廣使用先進的施工機具和科學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業效率,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各項施工作業。二、天窗和慢行處所的規定第5條 天窗是指列車運行圖中不鋪畫列車運行線或調整、抽減列車運行線為營業線施工、維修作業預留的時間
4、,按用途分為施工天窗和維修天窗。時間規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線路大中修及大型機械化養路作業、接觸網大修時,不應少于180分鐘。2.維修天窗:電氣化雙線不少于90分鐘,單線不少于60分鐘;非電氣化雙線不少于70分鐘,單線不少于60分鐘。維修天窗在時間安排上應與施工天窗重疊套用,除春運、暑運、專特運、黃金周及部令停止外,原則上每月每區間不少于20次(雙線為單方向)。3.各條線路天窗時間和位置在編制列車運行圖時確定,鐵路局調整繁忙干線和影響跨局運輸的干線天窗必須報鐵道部運輸局批準。4.雙線車站同時影響上下行正線的渡線道岔或影響全站信號設備正常使用的電務設備檢修,每月應確保兩次30分鐘的封鎖
5、時間。編組、區段站,可按接發列車方向劃分聯鎖區,按聯鎖區每月應確保一次30分鐘封鎖時間。第6條 各項施工、維修作業要采用平行作業的方式,綜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嚴格按照運行圖預留的慢行附加時分控制線路施工慢行處所,原則上單線一個區段慢行處所不超過兩處,雙線一個區段內每個方向慢行不超過兩處;同一區間內慢行處所不超過一處。各項施工要按規定控制慢行距離(線路大修應控制在2500米以內)和慢行速度,橋涵頂進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應低于45公里/小時;在施工慢行限制速度35公里/小時及以上地段,機車乘務員操縱列車通過的速度,不得低于限制速度10公里/小時。因特殊原因,干線慢行處所須超過規定時,由主
6、管業務處在局交班會上提請審議,在路局交班會上決定。干線設備維護施工慢行區段的劃分見附錄2。三、施工作業等級的劃分第7條 營業線施工等級分為三級。1.級施工包括:繁忙干線和干線封鎖5小時以上、影響信聯閉8小時以上的大型站場改造、新線引入、大型信聯閉改造、大型電氣化改造施工,大型換梁、上跨鐵路結構物施工,2.級施工包括:(1)繁忙干線封鎖正線3小時以上,影響全站(全場)信聯閉4小時以上的施工;(2)干線封鎖正線4小時以上, 影響全站(全場)信聯閉6小時以上的施工。3.級施工包括級、級施工以外的各類施工各專業的施工級施工及維修作業分類見附錄1。四、施工組織領導第8條 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組織領導,路局
7、、站段(達成公司)針對各級施工應成立相應的施工領導小組。施工領導小組的職責:1.負責審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組織召開施工前協調會,協調并解決營業線施工、運輸、安全等問題,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2.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協調工作。檢查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掌握施工進度,維護施工期間的正常運輸秩序,協調解決施工各部門臨時發生的問題。3.施工結束后負責召開施工總結會,對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施工前協調會由主體施工單位按照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安排,負責通知相關施工配合單位按時參加。第9條 級施工由局主管運輸副局長、有關主管副局長(總工程師)
8、擔任施工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成員由行車組織、設備管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安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級施工由鐵路局運輸處、有關業務處(室)主管副處長擔任施工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成員由行車組織、設備管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安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主管人員組成。級施工由車務段(直屬站)主管副段長(副站長)或指定人員擔任施工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行車組織、施工、設備管理等有關單位成員組成。第10條 施工現場由施工單位明確施工負責人;多個單位綜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區間作業時,由運輸部門指定施工主體單位,明確施工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作業組織,協調各單位的施工作業,并對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9、負責。各單位必須服從施工負責人指揮,按時完成施工和維修任務,確保達到規定的列車放行條件。多個單位作業車進入同一個區間移動作業時,由主體施工負責人統一劃分各單位作業車作業范圍及分界點,作業單位必須按規定分別進行防護。線路大修施工向封鎖區間開行組合路用列車,按一個路用列車車次憑調度命令分組進入封鎖區間。各車組進入封鎖區間的時機,按施工負責人的通知,由車站準備好進路后,各車組乘務員按施工負責人的指示分組進入封鎖區間。進入封鎖區間的作業安全和各車組的運行安全由施工負責人負責。各車組分別到達前方站后,由施工負責人確認各車組均已到達,區間空閑后,按規定銷記開通區間。、級施工由路局施工領導小組指派(在施工電
10、報中明確)施工協調人,施工協調人負責落實施工領導小組職責(本辦法第8條第2、3項)工作。施工協調人由局施工主管業務處派員擔當。施工協調人具有以下職權:(1)根據施工電報組織召開施工前協調會,協調并解決施工中各項組織、準備工作及運輸、安全配合等問題。嚴格按施工電報規定的施工范圍、時間組織施工,以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2)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協調工作。檢查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掌握施工進度,解決施工中臨時發生的問題。(3)施工結束后負責召開施工總結會,對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總結。(4)施工協調人依據xx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有權對違反施工電報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修正
11、,停止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作業。(5)各施工及配合單位必須服從施工協調人的指揮。第11條 為強化天窗修的管理,路局成立天窗修領導小組,下設天窗修辦公室。主要職責:加強天窗修管理和考核標準,檢查指導有關單位實施天窗修基礎管理、現場作業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協調、解決天窗修出現的問題,負責考核天窗兌現率、利用率和設備質量,定期總結工作,不斷提高天窗修質量。運輸、機務、工務、電務、建設、總工程師室是實施天窗修的主要責任部門,要確定專兼職管理人員,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五、施工計劃審批權限第12條 營業線施工實行鐵道部、鐵路局、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分級管理,逐級審批
12、制度。1.鐵道部審批的施工計劃(1)影響跨局旅客列車停運、變更運行區段、改變始發終到時刻和局間分界站運行時刻。(2)影響繁忙干線和干線跨局貨物列車停運。(3)調整繁忙干線和干線跨局貨物列車編組計劃。(4)調整繁忙干線和干線跨局車流運行徑路,實行迂回運輸。(5)變更繁忙干線和干線跨局貨物列車牽引定數。(6)編制跨局施工分號列車運行圖。(7)繁忙干線封鎖正線150分鐘及其以上、影響全站(全場)信聯閉240分鐘及其以上的施工。(8)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線(大秦線、石太線,侯月線,新焦線新鄉至月山段,新菏線,兗菏線除外)慢行處所超過第6條的規定時。由鐵道部審批的施工計劃,各鐵路局應于施工前月13日前以鐵
13、路局文件或電報上報鐵道部(繁忙干線施工申請計劃經鐵道部施工計劃管理系統上報),對于繁忙干線和干線以外的其他線路影響跨局運輸的施工,施工計劃可由施工鐵路局與相鄰鐵路局商定后報鐵道部備案。2.鐵道部負責審批的施工計劃以外的施工及維修天窗,全部由鐵路局負責審批。3.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負責維修天窗作業計劃的審查和安排。第13條 影響行車或行車設備穩定、使用的施工項目未經申報批準嚴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擴大施工內容和范圍的,一經發現立即停工并嚴肅追究施工單位責任。我局營業線施工實行“八不準”制度。1.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2.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3.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
14、準施工;4.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5.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6.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7.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8.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六、施工審查及規定第14條 各種施工計劃必須經路局主管業務處(室)審查批準后,方可按規定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組織實施。各種施工計劃的審查包括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審查。一、施工審查程序:(一)施工單位(業主單位、建設管理單位)需完成相關施工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措施,向路局主管業務處(室)提請施工計劃審查。(二)路局主管業務處(室)對提請的施工計劃
15、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按專業進行審查,并向施工單位出具施工審查批復書(施工審查批復書范本見附錄3)或施工審查會議紀要。(三)施工單位憑路局的施工審查批復書(單)或施工審查會議紀要和相關已修訂施工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措施與相關設備管理單位和運輸組織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四)施工單位與相關設備管理單位和運輸組織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后,將施工安全協議書交路局主管業務處(室)和安監室審查。各種施工按上述程序完成審查后,由施工單位于每月10日前向屬地設備管理單位申報施工計劃,按規定進入月度施工計劃的編制程序。二、施工審查的規定(一)歸口審查1.外委施工,由業主單位(建設管理單位
16、、施工單位)向局總工程師室和主管業務處提請施工審查申請,同時抄送局運輸處和相關業務處(室)。局總工程師室和主管業務處接到施工單位的施工審查申請后,組織相關業務處及設備管理單位對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2.基建項目的施工,由各建設指揮部對施工方案組織初審后,向局建設管理處提請施工計劃,同時抄送局運輸處和相關業務處(室)。局建設管理處接到建設指揮部提請的施工審查申請后,由其組織相關業務處對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3.除上述工程外的工務、供電、電務、水電、信息、通信專業的施工,由工務段、電務段、供電段、鐵通公司、信息所分別向局主管業務處(達成公司)提請施工審查申請,局主管業務
17、處接到施工審查申請后,由其組織對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各主管業務處(室)接到施工單位提請的施工計劃審查申請后,級施工由局主管副局長主持,、級施工由局相關主管業務處(室)領導主持施工方案審查。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措施的審查工作,要對施工全過程完整性一次審查到位,不準多次、分階段審查。(二)施工審查的職責:1.總工程師室職責:負責審查外委工程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協議書內容的安全、科學、合理和完整性。包括審核施工單位的資質、施工負責人資質和上崗合格證。負責安排或聘請具有相關施工和管理經驗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會。負責起草、下發外委工程的施工方
18、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安全措施的批復意見。審查施工單位(業主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的施工安全協議。2.建設管理處職責:負責審查基建項目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的完整性。包括審核施工單位的資質、施工負責人資質和上崗合格證。負責安排或聘請具有相關施工和管理經驗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會。負責起草、下發基建項目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批復意見。3.運輸處職責:參加各種施工的設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審查會。負責審查各種施工的組織設計中有關運輸組織措施和列車運行條件內容。審查施工主體單位(或建設管理單位、業主單位)與車務站段簽訂施工安
19、全協議。4.其他業務處職責:負責審查本專業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協議書內容的安全、科學、合理和完整性。包括審核施工單位的資質、施工負責人資質和上崗合格證。組織或參加各種施工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審查會。按照有關設計、施工規范和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相關專業內容。審查施工單位與相關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更改項目按專業由主管業務處負責審查。(三)審查施工安全協議的規定1.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安全協議書,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和安監室負責審查。施工安全協議書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運輸組織單位分別簽訂。安全協議書的
20、基本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雙方安全責任、權利、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對需簽訂施工安全協議的施工,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及施工安全協議未經批準的,嚴禁施工。施工安全協議范本見附錄4。2.施工安全協議簽訂按下列規定進行 、級施工和有件名的級施工以及外委、基建涉及慢行和站場改造引起的信聯閉設
21、備及接觸網改造的級施工按件名、工點與屬地設備管理段、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按年度簽訂一次(年度指當年春運結束起至次年春運開始時止,以部令為準),由局主管業務處和局安全監察室負責審查。非件名的級施工項目列表,與屬地設備管理段、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一年按年度簽訂一次(年度指當年春運結束起至次年春運開始時止,以部令為準),由相關主管業務處和各鐵路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負責審查。日常維(養)護作業,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各種施工的施工安全協議的簽訂需在路局主管業務處對施工方案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批準后,在進入月度施工計劃上報程序前簽訂完畢。各級施工的施工安全協議由運輸站段、設備管理單位分類存檔。七
22、、年度和月度施工計劃的編制第15條 施工計劃分為年度輪廓施工計劃、月度施工計劃和施工日計劃。鐵路局年度輪廓施工計劃、月度施工計劃由鐵路局運輸處負責組織編制,鐵道部運輸局負責部管項目繁忙干線月度施工計劃的編制并安排繁忙干線及干線分界口施工停運計劃,鐵路局調度所負責編制施工日計劃,繁忙干線施工日計劃由運輸局調度部負責審核。第16條 鐵路局運輸處每年3月組織編制“鐵路局年度輪廓施工計劃”,各業務處應于每年2月向運輸處提報站場、線路、橋隧、信聯閉、接觸網等行車設備大、中修及技術改造的年度施工計劃。在此基礎上,鐵道部運輸局組織有關鐵路局召開繁忙干線年度輪廓施工計劃協調會,協調鐵路局繁忙干線年度輪廓施工計
23、劃。第17條 運輸處負責編制局月度施工計劃,各種施工(維修天窗作業計劃除外)均應納入月度施工計劃。月度施工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一、月度施工計劃的上報流程1.各種施工,由施工單位加蓋本單位公章及主管領導簽字后按施工等級進行分類匯總,以規定的電子文檔格式于每月10日18:00前向屬地設備管理單位技術科書面上報施工計劃。施工單位上報的施工計劃內容應包括:路局施工審查批復書、施工方案設計(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及施工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2.屬地設備管理單位技術科接到施工主
24、體單位上報的施工計劃后,對施工方案設計中的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和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組織及施工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及與本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進行專業核對,核對無誤后,由設備管理單位將上報的施工計劃列入次月月度施工計劃,經主管副段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每月13日18時前,同時以公函和通過局月度施工計劃信息管理系統,向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技術科提交。3.屬地設備管理單位對上報的每項施工的路局施工審查批復書(單)、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協議書由技術科指派專人負責存檔備查。4.屬地設備管理單位對經路局
25、主管業務處(室)審查批準的施工項目,必須據實上報,不得刪減。對未經路局主管業務處審批的施工,不得受理和上報,如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將追究相關屬地設備管理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5.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技術科接到經屬地設備管理單位提交的次月月度施工計劃后,由主管副段長(副站長、副總經理)負責召集相關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對上報的次月度施工計劃進行集中審查。審查各項施工計劃的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批復及與車務站、段簽訂的安全協議內容是否齊全。對內容齊全的施工,按等級、作業內容、地點、影響范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商定具體的施工日期和施工時間,并制定施工安全及防護辦法后,于每月18日18:
26、00前,由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技術科通過局月度施工計劃信息管理系統統一上報局運輸處技術科。6.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對上報的每項施工的路局施工審查批復書、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協議書由技術科指派專人負責存檔。二、月度施工計劃的審批程序:局運輸處接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上報的次月月度施工計劃后,由運輸處負責根據施工計劃內容召集相關處(室)和主要施工單位召開月度施工計劃審批會,編制次月月度施工計劃,經主管運輸的副局長批準后,以鐵路局文件下發各站段和有關施工單位。對于涉及局間分界口的施工已納入月度施工計劃,但還未經鐵道部批準的施工;經路局主管業務處批準的確需納入
27、月度計劃的特殊緊急,但未經過審查的施工;對綜合性、級施工,如重要車站(含編組站、區段站、局間分界口站)大型站場改造、新線引入、換梁、更換正線道岔、上跨鐵路結構物、大型信聯閉施工、大型電氣化改造的、級施工,以及專用線及專用鐵路接軌及站場改造引起的線路、信號、接觸網、級施工,在月度施工計劃中將納入專題研究項目,以便進一步優化施工方案,以減少施工對運輸的影響。三、納入月度施工計劃中專題研究項目的施工的審批規定1.由主管業務處(室)根據月度施工計劃中公布的專題研究項目,按月度施工計劃規定的施工日期提前7天發布施工審查會會議通知。級施工由局主管運輸的副局長或主管副局長、級施工由主管業務處(室)領導主持審
28、查會。運輸處按會議通知參加施工審查會,具體審查施工方案設計,優化施工組織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并形成會議紀要。級施工會議紀要由主管業務處(室)負責整理、發布。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按會議紀要的要求,組織施工單位進一步完善施工方案,并以機關上行文的方式擬發施工請求電報,級施工主送鐵路局,抄送局相關業務處(室);級施工主送運輸處,抄送局相關業務處(室)。2.運輸處根據會議紀要和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上報的施工請示電報,擬發施工電報,相關業務處(室)會簽完畢后,級施工轉主管運輸的副局長簽發,以局文(電)執行;級施工以處室聯合文(電)執行。所有與施工相關的電報歸口于運輸處下發,其
29、他業務處不得下發涉及施工的電報。各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單位、運營站段及局調度所只能執行運輸處下發的施工電報。四、超出維修天窗時間的區間裝卸路料計劃應納入月度施工計劃;未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臨時區間裝卸路料,有關業務處提前兩天向調度所提出計劃,由調度所負責協調安排。防洪、搶險區間裝卸路料由調度所及時安排。在維修天窗內進行的區間裝卸路料在天窗時間內完成的,按列車區間帶卸辦理,由調度日班計劃安排,不按施工辦理。工務大修和大機綜合維修的宿營車、長軌列車及施工、實驗用車輛掛運計劃(內容應包括運行和限制條件),由主管業務處(或專業調度)按規定核查檢車等手續完備后,提前兩天向調度所書面提出,由調度所安排。第18
30、條 鐵道部運輸局負責編制繁忙干線部管項目月度施工計劃及繁忙干線和干線分界口停運計劃,編制程序如下:(1)每月13日前,鐵路局運輸處與相關處室及施工單位協調編制次月繁忙干線施工申請計劃及繁忙干線和干線分界口停運申請計劃,經主管運輸副局長批準后,繁忙干線施工申請計劃經鐵道部施工計劃管理系統、分界口停運申請計劃以電報形式上報運輸局調度部,同時抄送運輸局相關專業部門。(2)鐵道部運輸局每月17日左右召開月度施工計劃審查會,由運輸局調度部主任(副主任)組織,運輸局調度、基礎、裝備部負責人參加。審查研究確定次月繁忙干線部管項目月度施工計劃。(3)繁忙干線部管項目月度施工計劃及繁忙干線和干線分界口停運計劃,
31、報鐵道部總調度長批準后,于每月20日前以鐵道部文件形式下達有關鐵路局,納入鐵路局月度施工計劃。第19條 鐵路局調度所負責鐵路局施工日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1.施工單位于施工前三日將施工計劃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經主管業務處審核(蓋章)后,于施工前二日9:00前向調度所施工調度提報施工計劃。2.級施工和繁忙干線部管施工項目,鐵路局調度所于施工前二日15:00前將施工計劃申報運輸局調度處,運輸局調度處根據鐵道部繁忙干線月度施工計劃和批準的施工文電進行審核后,于施工前一日10:00前反饋相關鐵路局調度所。(3)月度施工計劃是編制施工日計劃的依據,施工調度應將主管業務處提報的施工計劃與月度施工計劃(臨時
32、施工計劃與批復文電)進行核對,無計劃和施工計劃內容不相符的不準施工。核對無誤編制成施工日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作為編制調度日班計劃的依據。繁忙干線和干線施工日計劃于施工前日15:00前報運輸局調度處。(4)經批準后的施工日計劃有關調度命令,在施工前一日12:00前下達給有關的機務段、運轉車長值乘單位和車站,同時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通知施工單位。第20條 繁忙干線和干線影響較大的部管項目的施工,由路局提出施工方案、運輸組織和安全措施等報鐵道部運輸局。根據施工對運輸的影響情況,運輸局組織有關鐵路局及施工單位進行專題研究審定。第21條 建立健全繁忙干線施工日分析制度,鐵路局調度所每日對施工天窗和工作量
33、進行分析,對于未能按施工計劃完成施工任務,特別是施工延時造成較大影響時,鐵路局調度所要督促施工單位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寫出書面報告,于每日20:00前報運輸局調度處。八、計劃變更及臨時施工第22條 未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施工項目原則上不準施工。特殊情況必須施工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施工申請,并簽訂安全協議,制定安全措施,通過主管業務處審查,并在局交班會上提出,經主管運輸副局長批準,由運輸處安排施工。第23條 月度施工計劃原則上不準變更。特殊情況必須進行調整時,由施工單位提前5天向局主管業務處和運輸處提出書面申請,由運輸處調整施工計劃。月度施工計劃原則上不得跨入下月實施。遇特殊情況,必須順延至下
34、月實施的,經相關業務處(室)主管領導審批,書面向運輸處提交順延施工的公函,由運輸處在次月10日前安排順延計劃。如發現施工單位利用該措施擴大施工范圍,施工的內容與計劃不符,將立即停止其施工,同時列施工單位和主管業務處的同等責任。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施工項目原則上不準停止施工。因專特運、事故、自然災害及調整車流等原因須停止施工時,經主管運輸副局長批準并于施工前日14:00前以調度命令通知有關單位。第24條 對突發性設備故障和災害的緊急搶修及軌道狀態超過臨時補修標準處所的臨時補修等臨時封鎖要點施工,按下列程序辦理1.需臨時封鎖要點時,由設備管理單位向鐵路局主管業務處提出申請,主管業務處審查,經主管運輸
35、副局長批準后,由調度所安排施工。2.危及行車安全需立即搶修時,設備管理單位立即通知配合單位和主管業務處及專業調度,并按規定登記,通過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經調度所值班主任批準,發布調度命令進行搶修。九、時速160公里以上區段施工組織實施第25條 為確保160km/h以上區段的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時,鐵路局和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保證鄰線列車運行和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在線間距不足6.5m地段進行清篩或成段更換鋼軌、軌枕及成組更換道岔、成錨段更換接觸網線索作業時,鄰線列車應限速160km/h,并按規定進行防護。第26條 施工單位在提報施工計劃時,應提出鄰線限速的條件,鐵路局調度所編制施工日計劃時,應注
36、明施工地段鄰線限速條件,由列車調度員及時向有關車站及動車組發布限速調度命令。第27條 綜合檢測列車及設備管理單位發現160km/h以上區段行車設備需要臨時維修時,由設備管理單位向鐵路局主管業務處提出施工申請,同時報調度所,由主管業務處會同調度所向主管運輸副局長匯報并同意后,由調度所及時安排施工。第28條 施工機具、物料和人員不得在兩線間放置和停留,放置路肩的機具設備、物料應碼放整齊,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并置于兩側的封閉柵欄內。因施工臨時拆除封閉柵欄時,由施工單位設置時防護設施并晝夜派人看守。十、維修天窗的組織實施第29條 維修天窗內安排的作業項目,其條件是作業開始前不需限速,結束后須達到正常放行
37、列車條件,并且在維修天窗時間內能完成的項目。雙線V型天窗區段,一線作業時不得影響另一線行車設備的正常使用。第30條 為提高維修天窗的兌現率和利用率,維修作業實行綜合維修作業。各設備管理單位向有關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提報維修作業計劃后,由其組織設備管理單位按日歷以接觸網供電臂的供電范圍為固定區域,以電務段為主體施工單位,電務維修作業人員為主體施工負責人,在同一圖定維修天窗內統籌安排各專業的維修作業地點、項目及軌道車開行方案等內容,并編制成次月綜合維修計劃,報鐵路局運輸處審批后,由車站安排實施。綜合維修作業計劃,要注明作業項目、地點、主體施工單位、主體施工負責人、配合單位、影響范圍等。綜合維
38、修作業的組織實施,由各設備管理單位的固定維修作業人員按月度綜合維修計劃,于施工當日施工前40分鐘分別按規定到相關車站進行登記,登記完畢后,向綜合維修天窗主體負責人匯報后,由主體負責人在固定區域內的固定車站向車站值班員提出綜合維修作業申請,由車站值班員于圖定維修天窗開始前10分鐘向列車調度員申請綜合維修作業,列車調度員接到請示后,發布綜合維修作業調度命令組織實施。綜合維修作業計劃由設備管理單位于每月13日前以書面和通過局月度施工計劃信息管理系統向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技術科(室)提報,由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負責組織審批,于每月18日18:00前,由屬地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
39、技術科通過局月度施工計劃信息管理系統統一上報局運輸處,經運輸處批準后,由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編制成次月維修作業計劃,并轉發給各設備管理單位。第31條 同一區間當日安排有施工天窗時,綜合維修作業與施工套用,并在施工天窗內完成。為做好日常運輸調整工作,施工天窗和維修天窗全路統一逢5、逢10停止安排,貨物列車小于8對的達成線、達萬線、遂渝線、德天、成汶支線、xx樞紐西環線除外。第32條 車站不辦理接發列車(含到達場、出發場不辦理接發列車一端)的行車設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維修作業由車站負責安排進行。編組站、區段站駝峰設備檢修實行“停輪修”,應利用交接班、調車作業間休等時間,由車站調度員安排作
40、業時間,在駝峰信號樓進行登記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編組站、區段站和中間站調車設備、貨物線的施工及維修作業,按月度施工計劃和綜合維修計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經列車調度員口頭準許后,由車站負責安排進行。機務、車輛段內有關行車設備的施工及維修作業,按月度施工計劃和綜合維修計劃,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機車出入、車輛取送的前提下,由機務、車輛段與車站聯系,按車站安排的時間,由機務、車輛段負責進行。第33條下列維修作業可在天窗點外進行,但嚴禁利用速度在160km/h及其以上的列車與前一趟列車之間的間隔時間作業,其他維修項目必須納入天窗。(1)日常在道床坡腳(限界)以外,可進行整修柵欄、油刷線橋標志等不影響
41、路基(道床)穩定,不侵入限界,不影響線橋設備正常使用的作業。(2)在道床坡腳(限界)以內,不影響路基、道床穩定,不使用有礙行車的中小型機具,進行均勻道砟、個別松開扣件墊片、調整軌距、緊固各類螺栓、使用道尺弦線檢查線路等不影響線橋設備正常使用的作業,可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進行。(3)不影響電務設備機械強度、電氣特征,進行道岔缺口檢查、道岔轉換試驗、軌道電路電壓測試、主副燈絲轉換試驗、各部螺絲檢查堅固等不影響電務設備正常使用的作業,按規定登記后由車站值班員掌握安排。無論天窗點內、外作業必須設置駐站聯絡員。第34條 運輸部門要加強運輸組織和調度指揮工作,確保天窗次數及時間兌現。因客運列車晚點等原因,準許
42、變更天窗起止時間(保證給足規定的時間,天窗給點每次不準低于30分鐘),列車調度員應提前3小時通知有關車站值班員,車站值班員通知施工負責人(因突發事件除外)。十一、施工登銷記程序第35條 進行施工和維修作業時,施工負責人應確認已做好一切施工準備,于施工前40分鐘,由施工負責人(或駐站聯絡員)在車站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上登記。各配合單位按規定同步進行登記,車站值班員提前30分鐘報告列車調度員,由列車調度員在施工前5分鐘向有關車站和相關單位發布實際施工調度命令,列車調度員下達施工調度命令后3分鐘內車站值班員將施工調度命令發布給施工負責人第36條 封鎖施工時,施工單位在車站行車室設駐站聯絡員
43、,施工地點設現場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應經過考試合格的人員擔當。駐站聯絡員與現場防護員要保持隨時通信狀態,發現異常及時通知車站值班員和施工負責人。第37條 施工單位應在實際施工調度命令的起止時間內完成施工作業,施工單位作業完成后,經施工、設備管理單位檢查達到放行列車條件,由施工負責人(或駐站聯絡員)、設備管理單位檢查人(或設備單位指定人員)辦理開通登記(施工銷記),車站值班員簽認后,由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開通線路。對擾動道床不能預先軋道的線路、道岔施工,開通后第一趟列車不準為旅客列車,大型機械施工經過穩定作業,施工后經過單機或重型軌道車牽引的施工列車可視為軋道。速度160km/h以
44、上區段施工和維修作業開通后,第一趟列車不準為動車組。多工種、多單位聯合施工時,施工單位在車站同一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上按施工作業項目分別進行登銷記。當施工中有其他配合單位參與作業時,主體單位施工負責人應確認施工項目涉及的所有作業完成,達到放行列車條件,方可辦理開通手續(分步開通時除外,但必須明確該階段恢復使用的范圍和條件)。請求施工和開通恢復時,各個設備管理單位應分別確認后,寫明單位并簽名。現場實際施工負責人與施工計劃調度命令中公布的施工負責人不一致時,不準施工。確需變更施工負責人時,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協調會提出并填寫施工負責人變更通知書提交車站。由車站根據施工協調會的決定,當日上報局調度所。
45、次日施工前,由變更的施工負責人到車站登記,車站值班員核對無誤后,將施工負責人變更通知書貼在“運統-46”背面,并向列車調度員匯報施工負責人的變更情況,列車調度員根據車站的匯報發布相關調度命令。在施工工期中需要更換施工負責人時,由施工單位填記施工負責人變更通知書,報相關業務部門審核,報調度所備案。各車務段(直屬站、達成公司)印制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編號:運統46(施工)】(內容見附錄5),登記簿紙張格式統一為B4紙(364mm257mm)紙對折方式。施工負責人變更通知書見附錄6。十二、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第38條 確保施工安全是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行車組織、設備管理部門的共同責任。各單位要牢固樹
46、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正確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落實安全措施和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具體,管理到位。建設單位必須認真按照國家及鐵道部有關規定審核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機械設備、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等,確保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建設管理過程中,要充分發揮確保行車安全的主導作用,在設計、工程招頭投標、審批施工方案、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的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工程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上,要做好確保行車安全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第39條 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必須明確定出
47、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條件,施工影響范圍內各種行車設備的狀況,對所涉及的行車設備的防護措施,以及為確保行車安全必須采取的施工工藝和采用的材料等。因設計原因造成責任行車事故的,設計單位負主要責任,建設單位負重要責任,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視具體情況確定;因擅自變更設計或施工方案造xx路交通事故的,由擅自變更單位負主要責任,監理單位負重要責任。第40條 施工單位是施工安全的主體,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
48、施。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xx路交通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對未經設備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鐵路交通事故,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第41條 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監理合同,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標準和有關規范、規定施工,及時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徹底消除因施工質量不良給行車安全留下的隱患。因施工質量不合格造xx路交通事故的,施工單位負主要責任、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負重要責任。第42條 行車組織部門必須嚴格按照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的規定及xx鐵路局非正常情況行車安全管理辦法指揮行車。要積極做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一般施
49、工要根據施工方案及安全卡控措施,對運輸影響較大的施工,施工單位還要運用“兩圖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圖,施工作業流程計劃圖,安全關鍵卡控表)完善施工方案,嚴格落實施工天窗和封鎖、慢行計劃,為施工創造條件。第43條 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作業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質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隱患要責令施工單位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設備管理單位對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xx路交通事故的,負主要責任。因監督不力發生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責任外,同時要追究設備管理單位及部門的責任,影響安全成績。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的點前
50、準備、點中控制、點后開通、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護工作,實行開通、提速檢查簽認制度(開通和提速的標準按附錄7執行)。第44條 保證行車安全是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行車組織及設備管理單位和部門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行車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在施工中,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位要相互協助,加強現場監控,嚴格履行施工安全協議的職責。施工單位發現設備異常時必須立即停工處理,盡快恢復正常使用。設備管理單位發現質量不合格及安全隱患要責令施工單位立即糾正,并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施工質量、安全整改通知書(附錄8)。對危及行車安全、違反施工“八不準”和超范圍施工的
51、,必須立即停工整改。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位或路局施工領導小組檢查人員可直接向施工單位發出停止施工通知書(附錄9)限期整改,同時報主管業務處(室)和局安監室。十三、施工過渡方案第45條 施工過渡是增建雙線、新線引入、技術改造、電氣化工程等營業線建設項目組織施工和運輸配合的重要環節。設計單位要在設計中提出指導性的施工過渡方案,并根據運營情況及施工需要制定安全的過渡措施。施工過渡具體實施方案由施工單位編制,建設、行車組織、設備管理、設計和監理等單位和部門參加審定,報施工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第46條 嚴禁進路有關道岔未納入聯鎖時開放信號接發列車。營業線站場改造工程中,凡接入或移動的道岔(在牽出線、
52、專用線等非聯鎖區段插入的臨時道岔除外),必須按信號過渡工程設計、施工,將道岔表示納入車站聯鎖后方可開放相應的進出站信號機。否則,只能按非正常情況辦理接發列車作業。第47條 設備管理單位應積極協助設計和施工單位核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施的準確位置。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由設計單位會同施工、設備管理單位(對行車安全影響較大的還必須有鐵路局參加)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并在簽訂安全協議時,明確各方安全責任。第48條 設計和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由于設備管理單位提供的設施位置錯誤造成損壞的,設備管理單位應承擔責任并及時修復。因設計單位提供的
53、設施位置不準確或遺漏造成損壞的,設計單位應負主要責任;提供的設施位置準確,但因施工造成的損壞,施工單位應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部門要經常監視既有設備,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停工處理,確認對既有設備無影響后,方可繼續施工。第49條 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發生損壞時,施工單位應及時組織搶修,設備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十四、嚴密防范易發事故第50條 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線路維修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信號維護規則、接觸網運行檢修規程、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范等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對于施工前超范圍準備、施工中挖斷電纜、爆破損壞行車設備、作業車輛溜逸、軌道車
54、輛違章行駛、施工后線路未達到臨時補修標準及放行列車條件違章放行列車、開通后整修線路不及時、機械和料具侵限、違章使用封聯線或手搖把等易發事故和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堅決杜絕。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必須加強管理,落實措施,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十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第51條 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單位必須提高安全意識,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檢查的職責;要經常對全員進行遵章守紀的教育,建立施工單位內部全面的安全責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認真予以落
55、實。第52條 施工單位必須明確施工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對施工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因施工原因發生的鐵路交通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負責人的責任。施工負責人應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質。施工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道部(或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不允許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第53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單位領導的責任;培訓合格的上述人員擔任工作時,因業務素質不達標發生事故的,將追究培訓部門的責任。第54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準備,并提前
56、向設備管理和使用單位進行技術交底,特別是影響行車安全的工程和隱蔽工程;施工中,要嚴格執行技術標準、作業標準、工藝流程和卡控措施,嚴禁超范圍作業,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成后,必須達到線路臨時補修標準和放行列車條件并經設備管理單位確認后,方可申請開通線路。軌道車、施工機械等自輪運轉特種設備上線運行必須符合鐵道部的有關規定。施工單位要接受運輸、設備管理單位和部門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立即整改。第55條 封鎖施工后新開通的線路,施工單位要加強檢查和整修。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檢查、嚴格把關,開通后列車運行速度必須按速度階梯逐步提高(按附錄7起執行)。慢行開通后的線路應盡快恢復正常速度,并按
57、有關規定盡快辦理交接。第56條 設備管理部門和單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監督體系。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專業性質,對安全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培訓,并對合格人員發培訓合格證。設備管理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派出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的管理,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違章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及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封鎖施工要根據施工質量,最終確認滿足線路臨時補修標準和放行列車條件后,方可開通線路。線路開通后,對于需要慢行的地段還要對慢行的速度、距離和時間進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修,直到列車恢復常速、線路質
58、量穩定后方準離開。第57條 行車部門要加強施工期間行車組織和調度指揮,非正常情況下接發列車,站長(或主管副站長、車間主任)須到崗監督作業,嚴格執行作業標準,落實施工安全卡控措施。控制好發布行車命令、確認區間空閑、進路檢查確認、行車憑證填寫交付、引導信號使用等關鍵環節。施工開通必須嚴格執行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單位登記開通、車站簽認和列車調度員發布開通命令的程序。第58條 運營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費用納入概(預)算,按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 2006113號)的規定和安全協議支付。運營單位既有運營設備的大中維修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費用按局有關規定或批準的預算執行。各設
59、備管理單位進行的施工、維修作業,需其他設備管理單位配合時,必須提前3日以配合通知書的形式向其他設備管理單位提出配合要求,配合單位不得因無配合費或配合費少而拒絕配合;嚴禁亂收費。確因工作需要無法按時配合時,應立即書面回復作業單位,共商可配合的時間(不得超過3天)。第59條 施工單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設備管理單位接到施工單位的施工請求后,應對施工方案和計劃及影響范圍進行認真核對,并在施工開始前派員進行施工安全監督。第60條 要提高施工單位科技裝備水平,加快大型機械在營業線施工作業的比重,加大對營業線設備的投入,從根本上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第61
60、條 建設單位或負責大修、中修、維修施工項目的管理單位要定期組織行車組織、設備管理、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部門對營業線施工安全進行聯合檢查。第62條 設備管理單位進行影響行車安全的維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等有關規定,落實安全責任;對有可能影響其他部門設備安全的要與有關部門簽訂安全協議或共同進行聯合整治。第63條 加強施工組織領導,強化專業監督檢查責任。1.加強施工的組織領導。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級施工路局主管領導要做到“五親自”,親自組織方案審查、親自召開施工協調會、親自組織現場施工、親自檢查責任落實情況、親自組織工程驗交;、級施工相關業務處負責人、站段領導和專業技術干部到崗到位,落
61、實施工的各項措施。級施工站段領導和專業技術干部到崗到位,落實施工的各項措施,路局相關業務處、室對級施工進行抽查。2.各業務處、室要切實履行施工專業管理責任。各業務處是施工安全管理的專業主管部門,負有“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對每項施工都必須嚴把“六關”,即嚴把施工設計、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施工計劃、施工組織、交付質量和非正常情況下的行車組織關,確保技術措施準確無誤、施工程序完整有序、結合部管理緊密銜接、施工質量安全可靠。3. 各業務處、室根據月度施工計劃要制定合理的監督檢查計劃,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實施監督檢查,努力提高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效率和質量。4. 路局安監室對所有級施工要到位進行監
62、督檢查,對級施工進行抽查。各鐵路辦事處安監室對轄區內、級施工到場進行監督檢查,對級施工進行抽查。5各運輸站段根據月度施工計劃要安排人員對、級施工到場實施監督檢查,及時制止施工違章蠻干行為。6.監督檢查人員檢查結束后要在施工日志或干部檢查記錄簿上簽字,提出施工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7.設備管理單位必須認真履行施工安全協議,加強對施工安全和質量的監督檢查,尤其是局外單位影響既有線安全的施工。要指派專人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作業進行全過程監督,并建立到崗到位及監督檢查記錄。一是各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后,要及時組建安全監督檢查隊伍,并進行培訓。同時通知相關業務科、室和車間、工區,相關工區要
63、傳達到每一名職工,尤其是巡道工。二是相關車間、工區要注意施工單位的進場情況,對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擅自在既有線影響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施工,要及時上報車間、段,并及時制止。三是施工單位進場后,設備管理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隊伍要及時到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并建立到崗到位及監督檢查記錄。第64條 監督檢查重點重點監督各項施工準備是否充分,各級領導干部是否到位,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各項作業標準是否執行,放行列車是否達到放行列車條件。施工安全管理檢查主要內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并審批; 車務站、段是否制定非正常情況下行車組織辦法和施工安全措施; 是否簽訂施工安全
64、協議; 是否召開施工協調會; 是否按審批的方案和批準的計劃組織施工; 開工前對職工、民工進行培訓及考試的情況。施工現場作業控制檢查主要內容: 施工登消記執行情況;檢查“一事一令” 執行情況;施工“八不準”執行情況; 堅持標準化作業情況;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情況; 堅持放行列車條件,不盲目放行列車情況;干部上崗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堅持線路巡養制度執行情況; 路料回收管理情況。督促并重點檢查封鎖前準備工作、開通前放行列車條件、慢行過程中安全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施工過程中的突發問題,組織制定確保安全的應急處理方案;參加施工總結會,分析、查找施工中
65、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各部門、級施工到崗到位及施工安全檢查規定見附錄10。十六、工程驗收交接第65條 營業線基建、更新改造項目的施工必須遵照“建成一段,投產一段”的原則,及時驗收交接、撥接開通。未經驗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撥接開通使用(涉及行車安全的過渡工程、臨時營業便線需由建設管理機構組織參建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檢查驗收,明確在過渡期間施工和設備單位各自的義務和責任)。第66條 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基建、更新改造項目必須達到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且竣工資料齊全后方可申請驗交開通。工程經檢查后,糾正工程的缺點和缺陷工作未完
66、成的,不準驗收。行車組織、設備管理部門要提前做好各項接管準備工作,對新增人員提前進行培訓,提前調配到位。電氣化改造項目在受電前15天由項目管理單位將具體受電日期通知路內外有關單位,并進行路外安全宣傳。第67條 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理1各級施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章施工行為。凡發現違章蠻干的情況要立即糾正、制止、處理、匯報,對存在的問題沒有發現或發現了問題不及時處理要追究監督不力的責任。2.各級施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秉公辦事,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要及時糾正。對嚴重“兩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現場失控的施工點和個人進行罰款。罰款由監督檢查人員提出,路
67、局安委會辦公室辦理。對個人的罰款為50200元,對單位的罰款為50020000元。3發現較為嚴重的安全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安監人員填發安全監察通知書,其他部門人員填發安全檢查通知書,并及時追蹤問題整改及處理情況,必要時停工整頓。4各單位對檢查指出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切實整改。對收到的安全監察通知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核實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處理情況經單位主管領導簽認后,于7日內反饋給填發部門。第68條 營業線的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工程完成并達到設計要求后,施工單位要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驗收交接申請;建設單位按照鐵道部鐵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交接辦法及時組織工程驗收交接。
68、驗收交接工作要在開通使用前進行,且必須有施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竣工驗收交接簽字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單位運營或投產使用,未辦理驗收交接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則,將追究施工領導小組責任。第69條 鐵路建設項目新線施工中的正、站線在驗交開通前要經過機車多次軋道(正線軋道50次、站線軋道30次)、檢查、整修或大型養路機械整道,直至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經竣工驗收交接簽字后方可開通。凡正式辦理驗交手續的線路及設備,均應由設備管理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對不能預先軋道的線路、道岔施工,由施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并確認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經竣工驗收交接簽字后方可開通。開通后由
69、施工、運營接管單位共管。共管期間施工單位要及時檢查整修;接管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強監督檢查和安全把關,必要時要參與整修(運營接管單位參與檢查整修提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按規定支付),開通24小時運營單位必須接管,并使其盡快達到規定的允許列車速度。第70條 車站電氣集中設備施工后,必須進行聯鎖試驗,確認聯鎖關系無誤后方可開通使用。嚴禁利用列車間隔進行聯鎖試驗。十七、加強勞務工的管理第71條 參加營業線施工(包括營業線維修)的勞務工必須由具有帶班資格的正式職工(即帶班人員)帶領。不準勞務工單獨上道作業。用工單位對勞務工要進行施工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營業線施工的軌道
70、、橋隧、信號、接觸網等技術復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項目,嚴禁分包。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護員及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由于對勞務工使用管理不嚴造xx路交通事故的,列施工單位責任事故,追究施工單位領導及帶班人員責任。十八、加強施工中的防洪工作和道口安全第72條 切實加強雨季施工安全工作。營業線施工要認真執行鐵道部鐵路實施細則,落實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須保持營業線排水系統的暢通,對可能影響營業線路基、橋涵、隧道等設施設備穩定的任何作業,必須有足夠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建設單位要及時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及設備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對施工地段聯合進行
71、汛前防洪檢查,發現的問題由設計、施工單位及時處理。凡可能影響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單位要認真接受防洪部門的防洪檢查和指導,按要求認真落實責任,并制定防洪預案。第73條 施工期間需設置臨時道口時,要依照鐵道部設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辦法(鐵道部令第20號)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施工單位在臨時道口設置期間要設人看守,并按規定日期拆除。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必須保證道口(含臨時道口)設備符合標準,并按鐵路道口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因雙線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設計,達到道口標準后方可啟用,防止道口事故。十九、嚴格施工考核和安全獎懲制度第74條 鐵路局要加強對施工的考核工作,建立經濟考核
72、制度和獎懲辦法,對施工計劃和施工天窗的兌現率、施工天窗的利用率進行考核。運輸部門考核兌現率,兌現率是指運輸組織部門實際給點時間、次數與計劃時間、次數之比。設備管理部門考核利用率。利用率是指施工單位實際作業時間、次數、工作量完成與計劃時間、次數、工作量之比。路局施工考核按月進行,對超過“兩率”基數的要給予獎勵,對達不到兩率基數的要給予經濟處罰。具體考核由局安監室負責,具體考核辦法另文下發。第75條 在營業線施工中,路局建立施工安全獎懲制度和抵押金制度。對在營業線施工保證行車安全做出貢獻的人員和單位,要給予獎勵。對不遵守鐵路施工安全規范,影響鐵路行車安全及運輸設施安全的施工單位,要按照鐵路運輸安全
73、保護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發生責任行車、路外傷亡事故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要根據事故性質,按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和鐵道部營業線工程施工招標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理方式可采用停工整頓、責令改正、賠償經濟損失、辭退責任施工單位等;鐵路運輸企業在一定期限內不再委托責任單位承擔鐵路營業線工程項目或招投標時進行扣分。具體處理辦法應在施工安全協議書中予以明確。第76條 鐵路局安監室每月10日前將局管內上月有關施工單位發生事故(包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情況,上報鐵道部安監司。鐵道部建設司根據安監司的事故統計報告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鐵路工程
74、項目投標時,招標人要將事故責任情況作為評標重要的評標條件。第77條 發生事故,要按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認真分析,查明原因;鐵路局對施工的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和定責情況,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設計院、工程局、監理公司),要責成其對事故責任者、責任單位及有關領導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二十、其他第78條 本細則中規定使用的電子文檔統一為Word文檔,規定使用的電子表格統一為ExceL表格。第79條 本細則由xx鐵路局運輸處負責解釋。第80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其他有關規定(規則)與本實施細則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細則為準。附錄:1.各專業級施工及維修作業 2.干線設備維護施工慢行區段的劃分 3.施工計劃審批表 4.各系統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5.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6.施工負責人變更通知書 7.xx鐵路局工務施工作業放行列車條件 8.施工質量、安全整改通知書9.停止施工通知書10.各系統、級施工到崗到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