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高處安全防護施工作業技術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施工項目高處施工作業技術規定一、基本要求(一)高處作業的標準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的級別:高度在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高度在5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高度在15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2.高處作業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種。其中特殊高處作業又分為以下幾個類別:強風高處作業、異溫高處作業、雪天高處作業、雨天高處作業、夜間高
2、處作業、帶電高處作業、懸空高處作業、搶救高處作業。一般高處作業系指特殊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二)安全防護措施1.從事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和穿軟底鞋,不準穿塑料底和帶釘子的硬底鞋。2.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腳手架以及其他危險邊沿進行懸空高處作業時,臨空一面必須搭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工作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3.安全網必須隨著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網距離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過3m。安全網搭設外側比內側高0.5m,長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環上。4.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準掉下。嚴禁使用拋擲方法傳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和工具應該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內。5.在
3、3m以下高度進行工作時,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鐵桶、磚堆等物)上進行工作。6.高處作業人員使用電梯、吊欄、升降機等設備垂直上下時,必須裝有靈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裝置。7.雪天高處作業,必須及時將各走道、腳手板等處的霜、雪、冰清除干凈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則不得施工。8.高處作業使用的材料應隨用隨吊,用后及時清理,在腳手架或其他物架上,臨時堆放物品嚴禁超過允許負荷。9.上下腳手架、攀登高層構筑物,應走斜馬道或梯子,不得沿繩、立桿或欄桿攀爬。10.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沒有特別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從事高處作業。11.進行三級、特級和懸空高處作業時,必須事先制定安
4、全技術措施。施工前,應向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施工。二、腳手架1.鋼管腳手架的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1)鋼管外徑應為4851mm,壁厚33.5mm,長度以46.5m和2.12.8m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或裂紋的不得使用。(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脆裂、變形滑絲的不得使用。(3)鋼制腳手板應采用厚23mm的3號鋼鋼板,以長度1.43.6m、寬度2325cm、肋高5cm為宜,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面應有防滑孔,凡是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2.竹腳手架的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1)立桿、大橫桿、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5cm。小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9cm,
5、69cm之間的,可雙桿合并或單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紋、蟲蛀的竹桿不得使用。(2)竹編腳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cm,螺栓孔不得大于1cm,螺栓必須擰緊。(3)竹編腳手板,其兩邊的竹桿直徑不得小于4.5cm,長度一般為2.23.0m,寬度以40cm為宜。3.腳手架的支撐桿,在有車輛或搬運器材通過的地方應設置圍欄,以免受到通行車輛或搬運器材的碰撞。4.腳手架應定期檢查,發現材料腐朽、綁扎松動時,應及時加固處理。靠近爆破地點的腳手架,每次爆破后應進行檢查。三、常用安全工具高處作業的常用安全工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安全網等。安全用具應有鑒定合格證書,否則不準采購和使用。安全帶的掛鉤,應掛在牢固的物體上或可靠的安全繩上。拴安全帶的安全繩,不得過長,一般不應超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