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設施工現場車輛、人員進出入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施工現場車輛、人員進出入管理規定1、范圍1.1、本制度規定了外來車輛、私人車輛進出入現場的要求。1.2、本規定適用于工程建設期間所有外來車輛和個人。2、目標和原則規范施工現場車輛、人員的出入,保障工程安全和順利實施。進一步強化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車輛、人員的安全監管,保障項目工程施工的安全進行,結合公司及項目部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制定本辦法。3、職責由項目安全部負責項目部車輛、人員的進出入。4、管理規定4.1、凡出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均需辦理出入
2、證(門禁卡)或臨時出入證,并應佩戴規范,主動出示證件。無證人員不得出入施工現場。4.2、出入施工現場應舉止文明、著裝規范,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或赤腳、袒胸露背等衣冠不整者進入施工現場。4.3、凡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到門衛處進行登記,并應自覺停車接受檢查,走過水槽,同時主動出示相應證件或有效證明。未經許可不得強行進出入施工現場。4.4、在施工現場大門口建造洗車池,對出入現場的車輛用高壓水進行清洗,防止將泥土等工地廢料帶入城市道路。對于易產生揚塵的車輛要用蓬布覆蓋;所有進出現場的車輛要按預先制定的路線進出現場及市政道路,禁止超載、超高、超速行駛。對工地周圍的道路要求專人清掃,及時清除撒落的塵
3、土砂石。4.5、出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嚴禁超速、亂行、亂放。4.6、各分包作業單位的各種車輛均應在駕駛室玻璃右上方張貼由項目部統一印制的單位名稱和通行證。分包商組織供應的架料、設備、租賃材料應按照計劃時間、數量組織進場,分包單位應按平面布置圖立即組織卸車,并碼放整齊,不得影響道路的暢通,材料的堆放應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4.7、施工工程機械進入現場時,由設備部、安全部對相關機械進行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入現場;特別是運送塔吊、施工電梯、鋼筋機械等車輛。4.8、運送材料的車輛進入現場時,應按照現場的規定路線進入、碼放材料。出場時,自覺停車接受門衛的檢查。4.9、現場材
4、料、機械需要運送出廠時,必須要簽訂車輛放行條。如下表:項目放行條需要放行(單位)人: 年 月 日物資名稱物資數量車型或車牌號放行時間物資帶出原因備注項目經理(生產經理): 物資設備部: 安全部: 申請人:4.10、無關人員或車輛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將小孩、親友或其他人員及其車輛擅自帶入施工現場。業務人員聯系工作,應征得接待單位同意,并在門衛登記后方可出入。4.11、外來參觀、實習人員需要進入施工現場時,由接待的施工單位同意后到保衛部門辦理“參觀證”或“實習證”。4.12、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需要進入施工現場時,由接待部門與門衛值班員聯系,做好接待工作。4.13、違反本規定,保衛部門有權根據公司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未盡事宜,按照項目部的相關規定和項目部總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