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主要污染源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1 施工現場主要污染源的管理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主要污染源包括:粉塵、噪聲、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1.1.1.1 粉塵(揚塵)控制(1)產生粉塵的作業1)切割及打磨金屬、木材、石材、瓷片等材料;2)樓板、墻壁孔(洞)作業、刨溝槽作業;3)搬運、使用、傾倒粉質材料;4)室內場地揚塵;5)露天場地、道路風沙、揚塵;6)電焊產生的煙塵等;7)使用玻璃纖維保溫時產生塵屑。(2)個人防護操作人員應穿戴好防護用品,如口罩、工作服、眼鏡、耳塞、工作帽、安全帽
2、等。(3)環境保護1)切割及打磨時,應盡可能采用濕式作業。2)操作設備要有防護裝置,特別是切割木材、金屬等材料時,應有擋板。3)批量材料切割時,應盡可能集中安排在有圍蔽的場所進行。4)搬運有關物資時,應文明操作,防止野蠻裝卸。5)清理施工垃圾時,禁止拋擲、拋撒。6)室內應經常灑水清掃,保持地面干凈。7)室外主干道要作硬化地面處理,現場出入口設置沖洗車輪的水槽和沉淀池。1.1.1.2 噪聲控制(1)產生噪聲的作業1)切割、打磨、打鑿、敲打等;2)使用空壓機、射釘槍、沖擊鉆、電鉆、風鎬等;3)安裝或裝修以及裝嵌時的重力敲打等。(2)個人防護操作人員應穿戴防護用品,如耳塞等。(3)環境保護1)做好機
3、械設備的日常維護,防止異常噪聲產生。2)對噪聲源應盡可能進行擋隔,如關閉門窗等。3)合理安排作業工序,盡量避免產生噪聲的作業同時在同一區域、場地進行,防止噪聲混合。4)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特別注意敏感區域和時段對施工噪聲的控制,防止噪聲擾民。5)購買設備時,盡可能選用低噪聲符合國家安全、環境要求的設備。1.1.1.3 廢水(液)控制(1)產生廢水的作業1)機械加工、切割、打磨作業;2)管道清洗作業;3)清洗場地、工具;4)生活污水排放等。(2)環境保護1)機械、機具冷卻盡量采用滴水,保持濕潤不過量;清洗場地時多用灑水,少用水龍頭沖水,以減少廢水產生。2)施工廢水應經自然沉淀過濾后再排放,生活廢水
4、應排入城市下水道。1.1.1.4 廢氣控制(1)產生廢氣的作業1)油漆作業;2)墻體涂料作業;3)風、電焊作業;4)其它化學危險品使用;5)柴油發電機發電等。(2)個人防護作業人員應佩戴相應施工環境的個人防護用品,周圍其它作業人員做好自身防護。(3)環境保護1)油漆應盡量在固定地點配制;2)保持作業場所通風良好,必要時配置通風設備;3)油漆、涂料等物品應使用合格產品。1.1.1.5 固體廢棄物控制(1)分類1)按類別分,包括a施工垃圾;b生活垃圾。2)按性質分,包括:a可重復利用的;b可再生利用的;c不可回收的。(2)環境保護1)施工后班組應及時清理場地,分類收集施工垃圾,堆放到指定地點。2)生活區應設立垃圾箱,分類收集生活垃圾。3)項目經理部應及時處理已收集的固體廢棄物。對可重復利用的,可安排在工程項目使用;對可再生類的,可轉賣給有經營資格的物資回收公司;對不可回收的,可委托有關環衛部門清運。1.1.1.6 監督、檢查(1)項目經理部和工程部應對施工現場粉塵、噪聲、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氣物的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予以記錄。(2)檢查發現不符合的執行不符合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