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1. 質量目標31.1 施工內容符合設計圖紙和合同文件;31.6 焊接一次返修率4以下;31.8 試運投料生產一次成功,爭創優質工程。32. 施工質量控制原則33. LPEC項目質量組織機構及職責43.2.1 項目經理:43.2.3施工經理:63.2.3施工專業工程師:73.2.4項目文秘職責:83.2.5 施工文檔控制工程師:96. 施工過程標識186.4 屬于HSE方面的標識,應按照有關規定醒目標出。187. 施工質量的控制198. 施工不合格
2、品的控制228.1 施工不合格品性質評價及處置權限228.1.1不合格品性質評價分類:228.1.2不合格品的評審和處置228.5 對尚未構成質量缺陷的問題處理按以下程序:248.5.4 整改完成后由LPEC專業工程師驗證后關閉。248.6 對施工不合格品的處理按以下程序:248.6.3 處置方案報LPEC施工經理審批;248.5.5 對重大質量不合格品啟用質量事故處理流程。249. 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24E. 實施質量處理中的有關原始數據、記錄、資料;2510. 施工承包商向LPEC專業工程師提交的質量記錄2511. 進度款支付時質量簽證2712. 工程質量評定2812.1 工程質量評定標準
3、2812.2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2913. 工程中間交接3013.1 工程中間交接應具備的條件:3013.6 工程中間交接的內容3114. 工程交工驗收3115. 工程分包管理3116. 工程保修與回訪3217. 施工應執行的主要標準規范33分包商/供貨商:35XX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施工質量管理規定1. 質量目標1.1 施工內容符合設計圖紙和合同文件;1.2 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有關驗收標準,交工資料及時、真實、齊全、正確;1.3 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評率100;1.4 分項工程合格率100;1.5 單位工程優良率:安裝工程90以上、土建工程50以上;1.6 焊接一次返修率4以下;1.7 質量
4、控制點一次報驗合格率98%以上,重大質量事故為零;1.8 試運投料生產一次成功,爭創優質工程。2. 施工質量控制原則以LPEC質量管理體系為基礎,建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同時監控施工分承包商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制訂施工階段質量控制程序,對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策劃、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技術措施(方案)、施工機具、檢測設備、施工環境等有關形成質量的要素進行有效控制;根據國家標準、合同要求和施工方案設定施工過程的A、B、C三級質量控制點,同時加強對特殊工序、關鍵工序和隱蔽部位的質量控制,通過定期對質量過程檢查中發現問題的統計、分析,找出影響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不斷減少
5、質量問題出現的頻度,杜絕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并以此形成對本項目施工質量的動態管理和數據化管理,使工程施工質量處于受控狀態并不斷得到改善,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3. LPEC項目質量組織機構及職責3.1 LPEC項目質量組織機構姓名職務辦公電話移動電話傳真 項目經理 質量保證工程師 設計質量控制 采購質量控制 施工質量控制 管道質量工程師 土建質量工程師 設備質量工程師電氣質量工程師儀表質量工程師專業質量工程師焊接質量工程師3.2 LPEC質量組織機構主要人員職責3.2.1 項目經理:a. 項目經理對公司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建設質量、工程進度、項目費用、項目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6、負全面責任。b. 項目經理組織編制并批準本項目的質量管理計劃、ITP計劃;項目經理組織編制并批準本項目部向業主和公司有關部門提交的質量狀態報表。c. 項目經理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負責督促、指導、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標準、規定及法規;負責督促、指導、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包括質量體系文件)和本項目部的各類項目管理規定(工作程序)。質量保證工程師: a.項目實施過程中,質量保證工程師在項目經理和質量管理部雙重領導下,負責監督、檢查、協調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工作。 b. 質量保證工程師負責建立并運行本項目的質量管理體系。依照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和本項目部的有關規定編制 “項目質量計劃”等文件
7、,;指導編制并校核設計質量工作計劃(規定)、采購質量工作計劃(規定)、施工質量工作計劃(規定)。質量保證工程師負責跟蹤、監督項目質量計劃的執行;負責項目質量有關的協調工作。 c. 質量保證工程師負責處理項目質量控制活動中出現的有關的質量問題,定期匯總項目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實施情況,及時向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部或管理者代表報告質量狀況和建議;質量保證工程師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隨時終止正在進行的存在質量問題的有關工作。 d. 質量保證工程師組織對分承包方的項目質量保證體系的審核工作,并提出建議。 f. 參加工程中間交接及交工驗收有關的質量管理工作。g. 工程完工后,質量保證工程師負責編制“項目質量管理
8、工作總結報告”。3.2.3施工經理:a. 編制項目施工實施計劃,建立現場施工質量管理體系,組織編制本項目施工管理和施工質量管理方面的規定、程序和作業指導書;貫徹執行公司及項目的質量方針、目標,執行LPEC質量體系文件及其支撐性文件,確保施工組成員執行的標準、規定、程序、作業指導書為有效版本;b. 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c. 審查施工分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質量計劃、措施(包括施工管理規定、程序、作業指導書)等;d. 組織制定各專業的質量控制點檢查測試計劃,組織工程質量評定、質量檢查、處理質量事故;e. 對施工質量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f. 負責監
9、督分承包方保證項目施工質量,組織對施工質量的抽查和大檢查,發現質量問題責成分承包方提出糾正措施,寫出質量檢查報告,提交項目經理批準,并建立檔案。組織對工分承包方的工作進行檢查,協調與控制;g.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和參加有關施工質量例會和其它工作會議。h. 組織施工組人員參加土建、安裝工程的交接驗收和工程中間交接;i. 編制單位工程劃分統一規定和交工資料管理規定,負責組織驗收交工技術文件;j. 定期向項目經理和建設部提交施工質量狀態報告。3.2.3施工專業工程師: a. 施工專業工程師為施工過程各專業質量管理(控制)人員,對質量保證工程師和施工經理負責。項目施工過程中,在施工經理和質量保證工程師領導
10、下,負責與其專業有關的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協調。b. 負責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標準、規定及法規及項目規范;負責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 (包括質量體系文件)和本項目部的各類項目管理規定(工作程序)。c. 負責組織進行本專業的施工有關的技術管理工作。參加其專業有關的施工組織、施工方案等審查、確認工作;參加其專業有關的技術協調、技術措施等管理工作。d. 對本專業施工分承包方人員資質進行控制;e. 指導施工分包單位專業工程師進完善質量控制和自檢工作,必要時組織本專業的有關培訓工作;組織、參加現場設備、材料進場的檢驗和試驗工作; f. 檢查本專業各種施工標識管理(可追溯性)的執行情況(現場設備、材料標識、產品標
11、識、檢驗試驗狀態標識等);負責對分承包方檢驗、試驗設備的狀態進行控制;g. 參與編制和實施“施工專業質量控制點檢查測量計劃”,跟蹤專業施工質量,組織專業施工質量控制點檢查和日常巡檢工作,(填發監理報驗申請)準備報驗材料,填寫“質量控制點檢查表”,簽署各種質量控制點檢查表格,填寫“質量整改通知單”、“不合格項報告”,組織實施本專業的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編制并向施工經理提交“施工工作日報”;組織處理其專業的施工質量問題,參加有關的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監控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狀況,監督管理其質量“三檢制”的運行,審查、確認施工分承包方提交的其專業有關的各種檢驗/試驗報告和質量證明文件的工作;
12、代表施工組參加有關的設計質量檢查和采購質量檢查等工作,并會簽有關的質量報告,協調處理相關專業的質量管理工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當發現其專業存在重要質量問題而未處理時,施工專業工程師有權隨時直接向施工經理、質量保證工程師、項目經理匯報(書面報告方式)有關的項目質量問題;施工專業工程師有權隨時終止(書面通知方式)正在進行的存在施工質量問題的有關施工工作。g. 負責組織處理其專業有關的項目(施工)變更事宜。負責其專業有關的施工協調、聯絡等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的接口關系;參加工程中間交接的有關工作,檢查本專業施工分承包方文件資料管理以及交工資料管理工作。h. 參加各種有關的施工質量工作會議;參加本專業的質
13、量會議。j. 工程完工后,施工專業工程師負責編制“專業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總結”。3.2.4項目文秘職責: a. 項目文秘在工作業務上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文秘是項目經理的文件資料的對外接口關系的委托責任人。 b. 項目文秘按照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和本項目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工作程序)的要求,負責建立并運行與本項目相適應的項目文件及資料管理體系;負責項目文件和資料(管理類)的編號、首頁、文頭、簽署欄等規范化處理工作;負責制作項目文件和資料的管理類表格,并負責有關的登記、簽字管理;負責項目文件、資料的接收、發送、整理、歸檔等管理工作;負責建立項目文件和資料目錄的計算機檢索系統。 c. 項
14、目文秘負責協調設計、采購、施工的資料管理人員的有關文件及資料的管理工作。 d. 項目文秘作為記錄人參加項目經理組織的各種工程會議,并編寫有關的會議紀要。 e. 項目文秘負責編寫“項目日志(項目大記事)”的工作。 f. 項目文秘協助項目經理現場考勤(月)報表的統計和編制工作。 g. 項目文秘負責完成項目經理委托的其它事務性工作。 h. 工程完工后,項目文秘負責編制“項目文秘工作總結報告”。 3.2.5 施工文檔控制工程師:a. 負責工程所需施工圖紙、各種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資料等的登記、接收,發放,對所有接收和發放的資料按規定要求分類、建冊和保管,做到及時、準確、清楚;b. 負責向施工分承包方闡明
15、必須執行的交工技術文件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SH3505-2001及LPEC有關交工資料的統一規定;c. 參加質量大檢查,與專業人員配合督促施工分承包方及時填寫交工資料,并妥善保管;d. 督促施工分承包方及時整理并交付交工資料,并對交工資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做到準確、齊全、完整,并符合有關規定;e. 負責向業主提交交工技術文件;f. 做好應負責歸檔的項目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4. 項目質量控制協調流程4.1 LPEC質量控制協調流程完成臨設、設備、材料、人員等資源準備、質量計劃和協調流程、企業資質等提交業主和監理公司,辦妥當地政府部門有關手續等。開工準備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報業主和監理參加)
16、LPEC或分包商修改后重報施工實施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報業主和監理審批)否是制定質量控制點和等級劃分(批準的ITP計劃)參加業主和監理的質量會議認真貫徹會議決議進場設備、測量儀器、第三方實驗室的控制(場地移交)現場施工LPEC、業主和監理日常巡檢工序完工分承包商自檢完成,填寫質量控制點報驗單報LPEC對見證點和一般檢查點,由LPEC進行檢查確認,業主和監理進行抽查。 對停檢點,由LPEC確認后,分承包商通知業主和監理進行檢查確認。采取糾正措施LPEC與業主和監理約定的質量控制點,由分承包商通知LPEC、業主和監理共同進行檢驗。否分包商整改,LPEC監督實施驗證。檢查是否合格(不合格品報告)
17、是簽署資料,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按質量控制點等級劃分重復檢驗流程工程質量評定按要求,審核分承包商交工資料并及時向業主和監理提交工程質量評定報監理 工程交工驗收(通知業主和監理)4.2 分承包商質量控制協調流程完成臨設、設備、材料、人員等資源準備、質量管理和控制文件、協調流程、企業資質文件等提交LPEC,辦妥當地政府部門有關手續等。開工準備組織圖紙會審、參加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施工方案(LPEC審批)分包商修改后重報否是按裝置、分區制定質量控制點參加LPEC質量會議認真貫徹會議決議進場儀器設備、材料、人員資質等的質量控制現場施工(場地接收)LPEC巡檢報告,整改后關閉LPEC、業主和監理日常
18、巡檢承包商質量自檢體系報LPEC/業主/監理檢查(質量控制點報驗單)按業主/監理意見整改,由LPEC/業主/監理復查整改結果后關閉。按不合格項報告、質量問題整改單意見整改,由LPEC復查整改結果后關閉。配合LPEC/業主/監理的質量事故調查,實施處理方案,接受LPEC/業主/監理的過程檢查、最終驗收,及時提交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及處理報告書試 車工程質量評定報監理 工程中間交接(LPEC/業主/監理)按LPEC/業主/監理要求提交交工資料4.3業主/監理巡視和停檢點檢查發現的質量問題處理流程業主/監理發現的一般質量問題、嚴重質量問題、重大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工程質量事故通知單工程質量問題通知單工程質
19、量問題整改單LPEC組織質量問題調查、審核分承包商處理方案、檢查整改意見的落實、復查整改結果分承包商按意見整改,LPEC檢查整改意見的落實、復查整改結果啟動質量事故處理流程(見3.3: 質量事故處理流程)施工分承包商向業主/監理提交問題整改完成報驗單施工分承包商向監理提交問題整改完成報驗單業主/監理工程師復查否LPEC組織分承包商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避免問題重復出現是檢查是否合格否LPEC組織分承包商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避免問題重復出現是檢查是否合格業主/監理工程師復查4.4 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巡視和質量控制點檢查發現的質量問題(缺陷)處理流程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巡視和質量控制點檢查、驗收等質量
20、控制點整改通知單不合格(項)品報告巡檢報告對巡視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嚴重質量缺陷,向分承包商發布不合格(項)品報告構成質量事故的,同時啟動質量事故處理流程。(見4.5: 質量事故處理流程)諸如質量控制點檢查中不符合標準、規范圖紙要求的項目,一一列出,責令分承包商按巡檢報告要求的時間逐一整改。諸如一般施工過程質量缺陷、施工工藝不當、成品保護、檢測儀器過期、施工標識等問題,責令分承包商按巡檢報告要求整改。分承包商整改完成,在質量控制點整改通知中填寫整改完成自檢情況,并按要求簽署,將質量控制點整改通知回復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分承包商按不合格(項)品報告要求,分析原因,申報整改方案,方案批準后,
21、按方案組織整改,整改完成,分承包商應組織自檢,并報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分承包商整改完成,在巡檢報告中填寫有關整改措施等內容,并按要求簽署,將巡檢報告回復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檢查是否合格LPEC施工經理組織施工工程師分專業每月對巡檢報告、質量控制點整改通知、不合格(項)品報告進行統計分析,召集分承包方有關人員召開質量例會,全面分析原因,確定糾正措施,下一步有針對性地加強控制,確保質量狀態持續改進。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填寫并關閉不合格(項)品報告,歸冊、保存。是是否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落實。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填寫并關閉質量控制點整改通知,并歸冊、保存。檢查是否合格
22、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接到回復,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落實。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填寫并關閉巡檢報告,歸冊、保存。檢查是否合格是LPEC施工專業工程師接到回復,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落實。否4.5 質量事故處理流程發生質量事故48小時內上報24小時內上報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書報LPEC、業主/監理LPEC施工經理簽發停工令上報主管部門事故調查研究、制定處理方案施工承包商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組織審查事故調查報告(必要時,請有關專家參加) 原 原因不清研究確定處理方案實施處理方案補充調查 LPEC、業主/監理參加過程檢查、最終驗收發出復工令提出新方案恢復后序工序施工處理完畢2日內向業主/監理提交工程質量事
23、故調查及處理報告書5. 質量控制點等級劃分5.1 根據本工程施工中各工序的質量控制點對工程最終質量影響的重要程度劃分,現將質量控制點的級別劃分為三個級別:A點:重要、關鍵工序(包括隱蔽工程)的質量控制點(也稱停止點)。該級控制點通常是指在施工過程或工序施工質量不能通過其后的檢驗或試驗而充分得到驗證的特殊過程或特殊工序。A級控制點由業主代表、監理代表、LPEC、施工承包商有關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簽證。否則,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B點:較重要部件或工序安裝質量控制點(也稱見證點)。由LPEC專業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專職質檢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簽證。C點:一般要求的質量控制點。由施工承包商質檢人員自行檢查。L
24、PEC專業工程師可根據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進行抽查。5.2 本項目施工質量A、B、C控制點應按裝置、單元、分區、專業、工序編制,并與施工三、四級進度計劃保持一致,施工工程師。5.3 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A、B、C控制點(詳見見各裝置、單元的質量控制點檢查測試計劃)6. 施工過程標識6.1 在施工前,LPEC施工組或施工承包商應編制施工標識及可追溯性工作程序和現場設備、材料設備標識及可追溯性管理規定,報請LPEC項目部批準后執行。6.2 施工承包商應根據現場設備、材料設備標識及可追溯性管理規定對出庫設備、材料進行符合性檢查后做好標識。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承包商應根據施工標識及可追溯性工作程序在各
25、階段做好過程標識。根據要求可采用在材料、設備、構配件上做標志、掛標簽、著顏色,在容器和管道焊縫處打鋼印,必要時應在容器排版圖和管段圖上標明焊工代號,有防腐保溫的壓迫進行標識移植,保持標識的完好性和準確性。6.3 在施工中除施工承包商設置的標識外,應保證設備、儀表、電氣等產品上原有的標識不被損壞和不被覆蓋。6.4 屬于HSE方面的標識,應按照有關規定醒目標出。6.5 項目施工驗收、交工時,施工承包商應保證各階段所有的標識全面、完整、準確,否則LPEC有權拒收。6.6 對重要施工工序、有試運要求設備機組、系統或裝置其施工質量狀態進行可追溯性管理,LPEC的專業工程師應對施工過程的質量狀態進行記錄。
26、施工中專業工程師對有關質量問題的處理報告、備忘錄、質量會議紀要、工序或實體檢查(抽查)記錄必須作為可追溯質量記錄保存。7. 施工質量的控制7.1項目開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須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報LPEC項目部審批,還應分階段、分部、分項上報施工方案、大型設備吊裝方案、設備現場組裝方案、設備及管道試壓方案、大型機組安裝和調試方案、電纜鋪設方案、單機試車方案等必須報請LPEC工程項目部審批。否則,施工承包商不能開工或進行有關的施工。對施工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施工承包商應提供其試驗報告及技術鑒定書報LPEC項目部審批,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7.2 施工承包商
27、應提交用于工程施工的施工機具的清單及性能、參數、狀態表,報LPEC項目部審查后方可投入使用。7.3 對用于工程施工中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第三方實驗室資質等,要求施工承包商提交檢測、測量工具和設備清單、校準記錄,由LPEC施工經理組織各專業工程師審查認可后交施工承包商實施。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承包商應接受LPEC專業工程師不定期的對其所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使用有效期和設備狀態進行抽查,確保儀器的使用精度和檢測質量。7.4 施工承包商對進入現場的設備、原材料、構配件(包括閥門、管配件)等,在安裝前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施工工藝標準的要求進行質量檢驗,核對質量是否符合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并
28、將檢查試驗記錄和檢驗報告提交LPEC相應專業工程師確認。施工承包商必須保證不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設備、材料。7.5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批準的施工方案,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格按照設定的施工質量控制點進行報驗、檢查。對一些重要、關鍵工序的質量控制點應按照停檢點的控制程序進行報驗,對施工質量不合格品按要求限期整改、修復或拆除。7.6 對A級控制點的檢查。施工承包商對A級控制點報驗應提前24小時書面分別通知LPEC專業工程師、 業主代表、監理代表對控制點共同檢查確認。檢查驗收合格后,應在相應的質量表格或記錄上簽字。如果業主代表、監理代表、LPEC專業工程師三方或一方
29、不能按約定的時間到場檢查,不能到場的一方應在通知單上說明不能到場的原因,并進行指示(或委托),或另行安排檢查時間。而施工承包商在沒有業主代表、監理代表、LPEC專業工程師中任何一方到場檢查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和隱蔽。如果業主代表、監理代表、LPEC專業工程師未說明原因不到場的,施工承包商可對此事記錄,作為對LPEC或業主提出工程進度或費用索賠的依據。7.7 對B級控制點的檢查。由施工承包商應提前書面通知LPEC專業工程師檢查確認。如果LPEC專業工程師未按約定的時間到場檢查,施工承包商專職質檢人員可單獨進行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質量狀態,事后報LPEC專業工程師。如果LPEC
30、專業工程師對該控制點施工質量有懷疑時,可以重新進行檢查或試驗。當施工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切費用均由施工承包商負擔。如果檢查結果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提出重新檢驗的一方應對施工承包商額外的支出予以補償。7.8 LPEC對控制點的檢查確認應有書面記錄或表格,并以此作為衡量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及規范要求,以及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對向業主/監理/LPEC提交的各級控制點的檢查記錄格式采用石油化工工程建設交工技術文件規定SH3503-2001中相應專業記錄(表格)格式或約定的補充記錄格式,質量檢查記錄應與施工同步進行,檢查通過后施工分包商及時簽署歸檔。7.9 施工承包商對停檢點、見證點報驗應
31、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所發的的H、W級控制點報驗書面通知應包括工程名稱、控制點級別、檢查內容、檢查時間和地點、接收單位、接收時間、接收人。在檢查時準備好自檢記錄,承包商自檢未完成或沒有記錄的,工程師可以拒絕檢查,并按工程質量管理獎懲規定進行處理。(見附表)7.10 為保證工程施工質量,施工承包商應按照施工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合同規定進行施工,隨時接受業主代表、監理代表或LPEC質量控制人員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條件。 在施工工程中,業主代表、監理代表和 LPEC的質量控制人員有權對工程質量有懷疑的部位進行剝露、鑿洞或挖孔檢查。如發現質量缺陷,檢查、修復及復原的一切費用均由施工承
32、包商負擔。如果檢查結果滿足有關規定的要求,提出檢查方應對施工承包商額外的支出予以補償。7.11 業主代表、監理代表、LPEC專業工程師對工程施工質量的檢查,不解除施工承包商對工程質量應負的責任。7.12 施工承包商應每周向LPEC項目部提交工程施工各專業質量周報和施工周報。7.13 項目實施中的更改或變更控制。在施工過程中任何與適用標準規范、設計圖紙、審批通過的施工方案不一致的更改或變更都必須經過LPEC項目部批準后,施工承包商才能進行施工。7.14 施工承包商對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評定必須報請LPEC項目部,經專業工程師審核后報監理單位。單位工程評定應有LPEC、監理的有關人員參加
33、。8. 施工不合格品的控制8.1 施工不合格品性質評價及處置權限8.1.1不合格品性質評價分類:a類: 經返工能達到設計要求;b類: 經返修能滿足使用要求或不經返修可作為讓步接收;c類: 可作為降級使用;d類: 拒收或報廢。8.1.2不合格品的評審和處置a: 初步性質評價屬a類的不合格品,由施工承包商自行組織評審和處置,結論由施工承包商規定的負責人批準,并簽字。返工后應按照設計要求重新進行檢驗;b: 初步性質評價屬b、c類的不合格品,由LPEC施工經理組織專業工程師、設計人員、監理、施工承包商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評審和處置,經設計人員確認后由LPEC施工經理批準,簽字;c: 初步性質評價屬d類
34、的不合格品,應拒收并通報LPEC項目經理,由LPEC施工經理組織項目專業工程師、業主代表、監理代表、施工承包商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評審和處置,結論由LPEC項目經理批準,并簽字。d: 對重大的質量不合格品(質量事故),應及時通報LPEC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監理代表。由LPEC項目經理組織質量保證工程師、施工經理、專業工程師、設計人員、業主代表、監理代表、施工承包商的有關人員,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進行評審和處置,召開質量事故專題會議,分析質量事故發生原因、性質和程度,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報業主、監理單位。對重大的質量不合格品(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按第4.4規定進行。8.2 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不合
35、格品,施工承包商質量檢查人員應及時向LPEC施工經理或專業工程師通報,按不合格品評審和處置權限規定作出初步性質評價和處置,并填寫“施工不合格品評審和處置記錄”(見附表)。8.3 LPEC專業工程師及施工管理人員在施工中對質量控制點進行監督檢查、測試確認的不合格品,施工承包商應在相應的部位上標注“不合格”或“暫停施工”字樣,或懸掛標簽進行標識,并做好記錄。LPEC專業工程師應及時填寫不合格項報告(見附表),通知施工承包商立即整改,必要時可以暫停施工。8.4 施工承包商接到工程不合格項報告后,報LPEC整改方案,經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由LPEC工程師驗證通過后予以關閉。8.4.1 處置結果為返工時
36、,返工方案應報LPEC施工經理審批。返工后填寫返工狀況記錄,并經LPEC專業工程師會同施工承包商的檢驗人員按施工規范進行質量檢驗達到合格標準予以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8.4.2 處置結果為返修時,返修完畢必須按檢驗規定進行檢驗,達到滿足使用要求。如達到讓步接收的要求,由施工承包商提出讓步接收報告,經設計人員認可后,報請LPEC施工經理審批后方準投入使用或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8.4.3 處置結果為降級使用的設備、材料,必須經設計人員認可,并報請LPEC項目經理審批。8.4.4 因施工質量問題需拒收或作報廢處理時,由施工承包商負責報廢處理,提交報廢記錄和有關分析記錄,并報請LPEC項目經理、業主代
37、表審批。8.5 對尚未構成質量缺陷的問題處理按以下程序:8.5.1 由LPEC專業工程師填寫工程質量問題整改單;8.5.2 由分承包商總工程師或質量管理人員確定處置方案并采取整改行動; 8.5.3 由分承包商施工經理組織實施,總工程師或質量管理人員核實整改結果;8.5.4 整改完成后由LPEC專業工程師驗證后關閉。8.6 對施工不合格品的處理按以下程序:8.6.1 由LPEC專業工程師填寫不合格(項)品報告,施工經理或其授權人簽批;8.6.2 由分承包商總工程師或質量經理/施工經理認可不合格項事實,并確定如何處置; 8.6.3 處置方案報LPEC施工經理審批;8.6.4 由分承包商項目經理或施
38、工經理組織實施;整改完成后由LPEC專業工程師驗證后關閉。8.5.5 對重大質量不合格品啟用質量事故處理流程。9. 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9.1工程質量事故是由于工程質量不合格和質量缺陷,而造成或引發經濟損失、工期延誤或危機人的生命的事件。本規定所說的工程質量事故特指下列情況之一者:a) 建筑物、構筑物或其它主要結構倒塌者;b) 超過規范規定或設計要求的設備基礎嚴重不均勻沉降、建筑物傾斜、主體結構強度嚴 重不足,影響結構物的壽命,造成不可補救的永久性質量缺陷或事故;c) 影響裝置設備及系統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質量缺陷者;d) 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者。9.2 質量管理人員在對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依
39、據是質量事故調查報告、設計文件、施工驗收規范、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記錄、檢查記錄、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施工建設法規以及其它有關資料。9.3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按第3.5條規定。9.4質量事故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A. 質量事故描述;B. 質量事故的調查和檢查情況,包括調查的有關數據、資料;C. 質量事故原因分析;D. 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及技術措施;E. 實施質量處理中的有關原始數據、記錄、資料;F. 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和驗收;G. 結論意見。10. 施工承包商向LPEC專業工程師提交的質量記錄 為便于LPEC專業工程師隨時對工程的施工質量體系和質量狀態作出評價,施工承包商根據專業工程師的需要(或
40、指示)應提供以下工程質量文件、資料和圖表: 施工組織設計、單位工程或專業施工方案及質量計劃 質量控制點檢查、試驗測試計劃(ITP) 現場所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校驗狀態一覽表 設備、材料以及施工過程標識管理規定 施工過程控制管理規定 施工不合格品管理規定 施工質量周報 質量控制點檢查通知單及自檢記錄 第三方實驗室資質 現場混凝土澆注記錄、砼級配試驗記錄和試塊試驗報告 施工分承包商自購原材料、構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質量報告 施工分承包商自購水泥、沙、石材料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建筑物、構筑物的測量定位記錄、基礎沉降記錄 焊接工藝評定 焊接材料質量證書、復驗報告 焊工人員的鋼號、焊接項目、合格證
41、情況表 無損檢測人員情況表 現場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情況表 現場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情況表 特殊作業人員資質記錄 現場閥門試壓記錄 管材、管配件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材質復驗報告 工藝管道焊口總量、管道級別、管線號、探傷比列、實際焊口探傷數量、焊口返修數量情況報表 設備、管道焊縫無損檢測報告及焊縫返修記錄 標有焊口及探傷位置的管道單線圖 設備試壓、試運記錄 大型機組調試記錄 電氣、儀表安裝調試記錄 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 其它必要的質量記錄。11. 進度款支付時質量簽證11.1 LPEC專業工程師應及時對已完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或驗收,以確保每月在向計劃工程師提交“月工程實物量完成情況報
42、告”中的完成工程量是質量合格的。未經LPEC質量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確認的,計劃或費用控制工程師不得支付當月進度款。11.2 LPEC專業工程師對施工承包商的工程質量有認可和否決權,凡質量不合格可拒絕驗收。11.3 嚴格按合同中的經濟條款處理質量問題,對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堅決進行返工,并根據合同和工程質量管理獎懲規定進行罰款,對施工中造成的永久性缺陷,除采取補救措施外,還要按合同規定進行索賠。12. 工程質量評定12.1 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原則上應按照國家頒發的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紤]到目前我國現行的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有國家標準、部頒(行業)標準、地方及企業標準。因此規定國家標準
43、是必須執行的強制標準;當無國家標準或國家標準規定不具體時應執行部頒標準或地方及企業標準,但原則上不能降低國家、部頒標準的要求或與國家標準規定相抵觸。引進設備的安裝質量評定,應按合同規定的標準進行評定。本項目采用的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如下: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建筑采暖衛生與煤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2-88)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通風與空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4-88)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252-94)石油化工設備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SHJ
44、514-90)工業金屬管道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184-93)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SY4030.2-93)石油建設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通則(SY4024-93)架空電力線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SY4030.1-93)自動化儀表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SY4031-93)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185-93)鋼結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22195)12.2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12.2.1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分項工程質量應在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施工承包商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定,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并填寫相應專業的分項工程評定表格。施工
45、單位進行分項工程評定必須與施工進度保持同步。12.2.2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承包商根據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結果,參照相應的分部工程評定標準,由施工承包商技術負責人組織檢驗評定,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工程應由施工承包商技術和質量部門組織核定,按相應評定標準填寫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格,并報請LPEC的專業工程師審核驗收。LPEC專業工程師應保留其中必要的評定記錄。12.2.3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施工承包商在分項工程、分部工程評定驗收的基礎上,由施工承包商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評定,檢驗評定應從質量保證資料、分部工程質量、工程觀感質量對單位工程進行綜合
46、評定。評定結果應報請LPEC專業工程師工程師(必要時報LPEC項目部施工經理)、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由專業工程師組織質量人員驗收,如不合格應發出整改通知。LPEC項目部必須保留各個單位工程評定記錄。12.2.4 當單位工程由不同的施工承包商施工時,各施工承包商應按合同規定的質量評定標準要求進行評定,將評定結果及有關資料交LPEC統一核查評定,并報監理核定。12.3 質量檢驗評定中有爭議時,應采取重新評定或現場抽樣檢驗(試驗)或報請有關部門裁決。12.4 LPEC施工經理負責協調監理對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進行最終核定。13. 工程中間交接工程中間交接是工程項目由施工向生產(或下道工序)辦理中間交工的
47、一種形式,表明合同范圍內的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中間交接只涉及裝置的保管、使用責任的移交,并不解除施工承包商對工程質量、交工驗收應負的責任。13.1 工程中間交接應具備的條件:a. 工程按設計內容施工完;b. 工程質量驗收評定通過;c. 工藝、動力管道的試壓、吹掃、清洗、氣密完;d. 靜設備強度試驗、無損檢測、清掃完;e. 動設備單機試車合格;f. 電氣、儀表調試合格;g. 裝置區臨時設施已拆除,豎向工程施工完,防腐、保溫基本完;h. 對聯動試車有影響的設計變更和尾工處理完,其它未完項目責任已明確。13.2 單項工程完工后,施工場地工完、料凈、場地清。施工承包商應自行組織內部預驗收,預驗收通過后
48、,提前5天向LPEC項目部送交工程中間交接驗收申請報告。LPEC項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施工經理組織質檢工程師及施工管理人員,并通知業主代表、QSSS參加,審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交工資料并對完工項目初驗。對初驗提出的問題及工程尾項由LPEC專業工程師整理出清單,由參加檢查的各方代表確認,并定出整改完成日期。13.3 對初驗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施工承包商按清單在規定日期內整改完。13.4 LPEC根據確定的整改完成日期,按整改清單逐一檢查整改完成情況;業主、LPEC、施工承包商對不影響聯動試車、正常生產的少數未完尾項,進一步明確其整改責任。繼續限期整改,但應按期辦理工程交接手續。13.5 初驗合格后,
49、由LPEC項目經理或施工經理組織,業主代表、監理代表、施工承包商參加的正式工程中間交接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向LPEC辦理交工資料移交,對監理工程交工驗收格式見石油化工工程建設交工技術文件規定SH3503-2002,對業主交工資料格式按其要求進行。交工資料審查合格后,由LPEC在中間交接應證書上簽字。中間交接證書格式見石油化工工程建設交工技術文件規定SH3503-2002表106。13.6 工程中間交接的內容a. 按設計內容對工程實物量的核實;b. 工程質量初評資料及有關調試記錄的交接與驗證;c. 安裝專用工具和剩余隨機備件、材料的交接;d. 工程尾項清理及完成時間的確認;e. 工程技術資
50、料的交接。14. 工程交工驗收聯動試車、投料試車和生產考核由業主組織,LPEC和施工承包商提供保證服務。生產考核達到要求后,由LPEC項目經理組織向業主及監理辦理交工驗收及資料移交。對監理工程交工驗收格式見石油化工工程建設交工技術文件規定SH3503-2002,對業主交工資料格式按其要求進行。15. 工程分包管理15.1加強施工分包管理,是保證工程總體質量的重要環節。施工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必須按合同嚴格執行相關條款,如果確需對部分工程需要再分包時,必須報請LPEC項目部批準。15.2待定的分包單位應提交工程分包申請報告(由LPEC QA/QC提供),LPEC項目部施工經理組織專業工程師對施工
51、分包商的資質進行評審。15.3對施工分包商的審查應重點審查施工分包商的質量保證體系、施工技術實力、工程業績、工程經驗、施工機具等情況,以確認分包商是否具備完成所分包工程任務的能力。15.4 施工分包商必須嚴格執行LPEC項目部對本工程施工質量的管理規定和施工質量檢查程序。如果發現分包商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質量規定的行為,LPEC專業工程師有權停止分包商的施工工作。同時,專業工程師及時通報LPEC施工經理。15.5專業工程師應嚴格檢查分包商質量體系運行有效性,核查其施工中使用的設備種類、數量以及施工人員資格的情況。15.6施工分包商的質量體系必須納入施工承包商的管理體系之中,負責監督其質量保證體系
52、有效運行。16. 工程保修與回訪16.1工程交工驗收后,雖然通過了交工前的各種檢查、檢驗,但仍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或隱患,直到使用過程中才能逐步暴露出來。為使工程達到最佳使用狀態,發揮最大經濟效益,LPEC應根據合同規定認真做好回訪與保修工作,使業主滿意。16.2在保修期間,施工分承包商應參加LPEC組織工程回訪活動,聽取業主對工程的使用情況和意見。對業主反映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和確認,商討返修事項。16.3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保修期內收到LPEC的“工程保修通知單”后,應盡快地派人前往檢查。對業主提出的質量問題,會同LPEC專業工程師、業主提出修理方案,組織人力、物力進行修理。16.4 在發生問題
53、的部位處理完畢后,要經LPEC專業工程師、業主、監理代表檢查驗收簽字確認。17. 施工應執行的主要標準規范本工程建設施工,應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業主的項目規范(Specification)、設計文件中要求的標準規范,中石化集團公司標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檢查及驗收統一標準(SH350696)規定的有關規范與標準,以及經批準使用的企業標準。巡檢報告編號: 位置:承包商: 日期: 工作完成 是 否參考的檢查單、規范或圖紙:檢查的項目/工作說明:觀察結果:缺陷被通知人: 承包商/姓名/職位 專業工程師(姓名/日期) 審核人 采取的整改行動:由承包商核查: 姓名_ 簽字:_ 日期:_整改行動經過核實并
54、且巡檢報告關閉:專業工程師核實(姓名) 日期 審核人 日期不合格(項)品報告編號:停工標簽 o Yes o No分包商/供貨商:圖號:位置:項目說明:不符情況描述:專業工程師 (姓名/日期) 審核人: 承包商處理方案:o 按現有狀態使用 o 返工o 修復 o 其它處理說明: 承包商總工程師/質量經理(姓名/日期): 承包商處理方案評價: o接受 o不接受 評價: 施工經理: 日期: 由下列人員核實整改行動并且關閉不合格項報告: 專業工程師 (姓名/日期) 審核人 XX集團公司XX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項目部項目號: 質量控制點整改通知單編 號:日 期: 2004.項 目 名 稱: 單位工程名稱: 檢查內容: 整改內容:1 2 3 4 5 6 7 8 9 要求整改完成時間: LPEC專業工程師: 日期:整改完成情況: 1 2 3 4 5 6 7 8 9 整改完成時間:施工單位質檢員: 日期: 復查結果:LPEC專業工程師: 日期:分承包商 質檢員: 日期:施工班組 質檢員: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