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公司直屬工程建設企業施工分包管理規定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總則1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直屬企業工程施工分包的管理工作。1第二章直屬企業施工分包管理職責1第四條明確施工分包管理的責任部門,并將分包管理納入內2第六條組織編制和審批項目施工分包計劃(策劃)書。2第八條全面履行施工分包合同約定的權利、職責和義務,按2第九條負責對分包商實行資格管理和動態考核。3第三章分包商準入和資格管理3第十條對分包商的資格管理要嚴把資質審查關,注重服務3第十二條分包商只有通過直屬企業的資格審查并注冊后才3第十三條直屬
2、企業根據分包商的資信、施工能力和業績等3第四章施工分包過程管理3第十九條分包商發生HSE事故,直屬企業必須按規定程序4第五章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與處罰5第二十五條分包商發生事故的,依據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6第六章附則6第二十六條各直屬企業應在本規定原則下,分別制定本企6第二十七條直屬企業工程總承包與施工總承包間的承發包6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工程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6 直屬工程建設企業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直屬工程建設企業(以下簡稱“直屬企業”)的工程施工分包行為,保障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XX工程
3、項目管理要求制定。集團公司工程企業管理部負責對直屬企業的施工分包活動施行監督管理。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直屬企業工程施工分包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直屬企業施工分包管理職責第四條明確施工分包管理的責任部門,并將分包管理納入內控程序和管理體系,保障施工分包活動有效實施。第五條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分包商,及時簽訂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分包的決策和合同簽署等重要管理環節必須由直屬企業本部實施。第六條組織編制和審批項目施工分包計劃(策劃)書。第七條負責對施工分包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HSE、質量、進度、人員和機具設備等要素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分包商進行相關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第八條
4、全面履行施工分包合同約定的權利、職責和義務,按時支付施工分包工程款和勞務費;制訂和落實分包商按期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有效監管措施。第九條負責對分包商實行資格管理和動態考核。第三章分包商準入和資格管理第十條對分包商的資格管理要嚴把資質審查關,注重服務業績、實施動態管理。第十一條分包商應當熟悉并服從XX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特別是HSE和質量方面的相關管理規定。主要分包商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專業承包壹級或施工總承包貳級以上資質,其他分包商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相應的施工資質和特種行業許可證。第十二條分包商只有通過直屬企業的資格審查并注冊后才能承攬施工分包工程。第十三條直屬企業根據分包商的資信、施工能力和業
5、績等的綜合評審,對分包商進行分級管理。第十四條直屬企業應當對分包商進行年度考核評審,相應做出保留資格、升降級或清出處理,發布更新本企業的合格分包商名單,并將考核情況向工程企業管理部備案。第十五條直屬企業不合格分包商名單和相關信息情況,由工程企業管理部在直屬企業范圍內進行通報,或限制其在直屬企業范圍內參與相關施工投標。第四章施工分包過程管理第十六條直屬企業應當對分包商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指導分包商進行風險識別,加強對施工分包的界面管理和關鍵環節的監控,確保施工分包的過程管理始終處于受控狀態,杜絕“包而不管”“以包代管”或管理失控的現象發生。第十七條施工分包合同應當明確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的要求
6、并規定相關各方的HSE工作內容、責任和獎罰。對現場直接作業人員勞動保護的基本要求必須明確;保障分包商的合理安全生產費用。同時雙方應簽訂HSE協議書和廉政協議書。第十八條分包商的項目經理和HSE管理人員必須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分包商的現場HSE管理人員必須持有工程企業管理部頒發的HSE監督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第十九條分包商發生HSE事故,直屬企業必須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第二十條直屬企業要配備足夠的HSE監督管理人員,并將分包商的HSE管理工作納入企業和項目的HSE管理體系,認真履行HSE管理職責:(一)
7、直屬企業項目部HSE負責人應當由本單位管理人員擔任,原則上應為項目部的領導班子成員。(二)直屬企業項目部應當在至少派出2名現場專職HSE監督管理人員的基礎上,按照現場每3個分包商增派不少于1名專職HSE監督管理人員的比例進行人員配備,臨時外聘人員所占比例不應大于50%;分包商現場專職HSE監督管理人員占現場作業人員的比例不應小于2%。(三)負責制訂施工分包HSE管理制度,審批施工分包商HSE管理計劃、實施程序和操作規程,并組織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四)負責現場HSE隱患排查,指導分包商開展項目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五)負責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或審查,并監督方案的具體落實;對重點工作實行許可制度。
8、第二十一條直屬企業要配備足夠的施工分包質量管理人員,并將分包商的質量管理工作納入企業和項目質量保證體系,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職責:(一)要求分包商必須配備相應資格的項目質量控制負責人,明確質量責任,履行分包工程質量自檢與控制。分包商現場質量檢查員的比例不應小于現場作業人員總數的2%。(二)審批分包商編制的質量計劃及施工方案。根據項目特點設置質量控制點及跟蹤監控辦法。(三)要求分包商在施工過程中應及時辦理工序交接手續并做好相關記錄。分包商之間的工序交接必須經直屬企業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確認。(四)做好分包工程質量評定及驗收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分包商的質量事故。第二十二條直屬企業應對分包商的機具
9、設備進出場計劃和相關證照等進行審核,負責對進入現場特種設備的審批和對一般設備的備案管理,對分包商進入現場的車輛要指定專人監管。定期組織對分包商機具進行設備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并保存檢查和整改的相關記錄。第五章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與處罰第二十三條直屬企業負責組織開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和對分包商的監督檢查;由直屬企業本部組織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兩次,并及時向工程企業管理部報告檢查結果。第二十四條工程企業管理部對直屬企業的分包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將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拖欠分包工程款或對支付農民工資情況監管不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或限制其在XX參與工程項目投標的資格。第二十五條分包商發生事故的,依據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按照事故情況追究直屬企業的責任。第六章附則第二十六條各直屬企業應在本規定原則下,分別制定本企業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實施細則,并上報工程企業管理部審核批準。第二十七條直屬企業工程總承包與施工總承包間的承發包關系不屬于施工分包關系。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工程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同時,XX化工集團公司工程建設企業施工分包管理辦法(試行)(XX建企2006124號)終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