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小區裝修單元及施工人員違章處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 花 園施工違章處理辦法1、 業主/住戶裝修動工前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除應補辦審批手續外,增收管理費1000元。2、 施工隊進場前未辦理登記、審查手續的,除應補辦手續外,增收管理費1000元。3、 施工人員未辦理臨時出入證進場施工的,除應補辦證件外,增收管理費100元。4、 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或樓宇不按規定佩帶臨時出入證的,除應立即糾正外,增收管理費50元。5、 借用他人或涂改、偽造臨時出入證,除沒收有關證件外,增收管理費50元。6、 遺失臨
2、時施工出入證者,增收證件工本費及管理費50元。7、 不講究公共衛生,隨處吐痰,亂扔煙頭、雜物等,除責令清理公共衛生外,增收清潔及管理費50元。8、 施工期間不按規定關閉單元戶門,造成施工噪音及粉塵外泄,除應立即糾正外,增收清潔及管理費100元。9、 施工人員不按指定路線或不使用指定設施(包括載客電梯)進出大廈,除應立即糾正外,增收管理費50元100元。10、 施工人員進出小區或在施工現場儀容不整(主要為光膀子及穿著拖鞋),除責令整改外,增收管理費50元。11、 實際裝修項目與裝修申報內容不相符的,除應根據實際情況糾正外,每項增收管理費100元500元。12、 未經批準,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的,除應
3、恢復原狀外,增收管理費500元20000元。13、 未經批準,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壞原戶墻、柱、梁、樓板的,除應恢復原狀及加強承重外,增收管理費10000元50000元。14、 私自增加電氣線路負荷、擅自改動上、下水管道的,除應根據實際情況糾正外,增收管理費5000元20000元。15、 施工期間,違反安全用電、用水規定的,除應糾正及賠償外,每項增收管理費200元500元。16、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施工規范,造成相連單元受到影響的(包括上下水滲漏或阻塞等),除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外,增收管理費1000元5000元。17、 未經批準,擅自改變樓宇外立面門窗之型號、款式、色調的,除應恢復原狀外,每
4、項增收管理費100元500元,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18、 擅自改變外墻裝飾的,除應恢復原狀外,增收管理費1000元,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19、 未經批準,擅自封閉、占用公共門廳、過道、消防通道、天臺、屋面及通道、梯、廳間墻壁的,除應恢復原狀外,增收管理費5000元10000元。20、 擅自安裝不符合消防規范之進戶防盜門,除應重新安裝統一防盜門外,增收管理費200元。21、 擅自在窗戶外側、生活陽臺安裝防盜網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復原狀外,增收管理費200元500元。22、 擅自拆除地漏網蓋和向地漏傾倒渣物的,除承擔大廈主管道清理疏通責任及修復損壞部位外,增收管理費1000元3
5、000元。23、 擅自在公共部位堆放材料、施工廢料,除立即糾正外,增收堆放管理費100元。24、 擅自進入空置單元或將空置單元、公共通道、門廳作臨時施工場所,除責令清理及撤離現場外,增收違章管理費500元1000元。現場范圍內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章者承擔。25、 清運余泥等廢料后,不及時清理受污染之部位,造成公共部位清潔衛生受到破壞的,除負責清理外,增收清潔及管理費100元500元。凡因運輸操作不當,造成公共部位之裝飾材料受損者,還需承擔修復之責任。26、 動火作業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除責令停工并補辦有關手續外,增收管理費100元500元。27、 動火作業安全防范措施不足,除應責令停工整改外,增收管理費100元500元。28、 莽顧施工及消防安全,各類易燃材料與化學溶劑亂堆亂放,或在進行油漆工序時吸煙的,除應責令整改外,增收管理費50元200元。29、 使用超量或少量可燃材料未做阻燃處理的,除責令進行防火處理外,增收管理費100元500元。30、 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氣霧材料,未派警戒和向公共部位排放的,除責令停工外,增收管理費100元200元。31、 動用和移動消防設備設施的,除責令停用及還原外,增收管理費500元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