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為加強我區高速公路養護施工的安全管理,規范養護施工安全生產的行為,推進養護施工安全標準化建設,促進我區高速公路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C H30-2004)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實際,制定本規定。一、業主單位(一)日常管理1.貫徹落實國家、xx政府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部署。2
2、.按要求參加各類安全生產活動、培訓,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的有關資料。3.項目業主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內部各部門安全責任明確,明確歸口部門和責任人。4.建立安全會議、檢查、隱患整改及事故報告等制度。5.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監管。(二)合同管理1.招標文件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必須取得考核合格證書(A類和B類證書)。2.在招標文件中,應當對施工單位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具體的要求。3.與中標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4.單列安全專項經費并明確經費使用規定。(三)檢查和培訓1.根據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項目
3、的安全檢查,每次檢查后形成檢查通報。2.督促施工單位對安全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書面反饋整改情況,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應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及防范措施。3.對施工隊伍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等進行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作業培訓和考試,出具培訓考核合格證明。4.對作業安全設施(含施工車輛、機械)檢驗合格后,出具檢驗合格證明。5.對施工單位安全工作進行定期考核,進行獎優罰劣。(四)專項工作1.編制項目應急預案,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演練。2.按要求及時支付安全專項經費。3.按要求報送事故信息,協助處置事故的善后工作和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二、養護施工單位(一)施工單位資質要求1.從事大型、特大型
4、橋梁和長、特長隧道以及特殊復雜結構的橋隧構造物的中修和大修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具備公路養護工程一類資質。2.從事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橋、涵洞、中段隧道、綠化及沿線設施(不含監控、通訊、收費管理系統)等的中修、大修養護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具備公路養護工程二類甲級資質。3.從事高速公路小修保養的施工單位應具備公路養護工程三類甲級資質。(二)辦理進場施工手續1.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應編制項目施工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安全保障方案、施工安全標志設置平面圖,填寫高速公路涉路施工作業申報表,簽訂高速公路施工作業安全監督協議書。2.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含施工人員、施工車輛駕駛員、特種作業人員等)進行安全培訓
5、和教育,并將培訓記錄和簽到表交路政大隊存檔。3.到路政部門辦理涉路施工證。公路養護作業單位進行施工作業前,向當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門報送下列材料,經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場施工:(1)公路養護作業施工合同和公路經營企業相關證明。(2)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具備有關資質條件。(3)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4)安全保障方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材料,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6)申報的公路養護作業計劃。(7)公路養護作業需要封閉或者占用半幅公路進行作業。(
6、8)因施工需臨時拆除、移動公路附屬設施的申請。(9)其它。4.如需延期施工、夜間施工、法定節日或重大活動期間施工、施工作業半幅封閉或中斷交通、因施工需臨時拆除、移動公路附屬設施等,按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三)安全制度建設及安全責任落實1.建立養護施工安全生產組織體系,明確項目負責人、各部門、作業層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目標責任書齊全。2.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責任制、檢查、培訓、隱患排查、安全會議、專項方案審查,事故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特種人員管理、安全技術交底(含風險告知)、安全專項經費管理、隱患整改等工作制度,并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時效性。(四)安全工
7、作計劃制定養護施工項目安全工作計劃,按要求進行安全目標分解。(五)人員管理 1.專職安全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取得C證,從事大中修項目施工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取得A證,養護工程項目負責人應取得B證,證書內單位名稱應當與中標單位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內。2.合同價在100萬以下或施工單位人數在20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合同價在100300萬或施工單位人數在2050人的,至少配備2名專職安全員。3.特殊工種應持有效證書,證書應當按照要求進行年審,類別應當與標段內使用的機械設備、作業對應,有進出場時間紀錄。4.制定勞動用工人員登記臺帳,不能聘用殘疾或智障人員在高速公路上施工作業。5.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
8、劃,對所有進場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對新進場、轉崗、復工工人開展安全培訓教育。6.對于相關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技術交底,項目培訓資料應包括全體作業人員。7.為現場作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六)專項方案1.對養護工程項目進行危險源分析,編制安全專項方案。2.按照要求制定和論證危險源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報業主單位審批后執行。3.專項方案經審查通過后在現場予以實施,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方可開工。4.嚴格按照審批的專項方案組織施工。5.編制臨時用電方案,在現場有效實施。(七)專項經費使用1.根據安全工作計劃、專項方案和規范要求,以及現場安全防護、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編制安全經費使用計劃。2.建立安
9、全經費使用臺帳,為現場作業人員配備安全防護、勞保用品,不得挪用安全生產經費。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xx實施辦法、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04)、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G H10200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和xxxx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作業的規范要求。(一)養護安全設施1.錐形交通路標 宜由橡膠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應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狀為圓錐形,其顏色、尺寸和形狀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的規定
10、,布設間距宜為10m20m。用于夜間作業時應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燈號。2.路欄 應由剛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間作業時應有反光功能,其顏色、尺寸和形狀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規定。3.防撞桶(墻) 應為半剛性裝置,由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強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裝置,其上有黃黑相間色,頂部可安裝黃色施工警告燈號,使用時內部應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墻應兩個為一組組合在一起使用。4.移動式標志車 帶有動力裝置或可移動裝置(拖車)的安全防護設施,顏色應為醒目黃色,裝有黃色施工警告燈號,其后部有醒目的標志牌,圖案和顯示形式可按實際需要改變。使用時其尾部應面向交通流方向,設置于上游過渡區或緩沖區內
11、。5.施工警告燈號 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規定。施工警告燈號宜與其它安全設施一起組合使用。(二)機械設備1.施工機具建立分類管理臺帳,大型設備及模板、架設系統,建立“一機一檔”,有進出場時間。2.起重機械、大型提升及架設設施等特種設備、壓力容器、避雷設施經法定檢測或專項檢測合格。3.具有完善的設備操作規程,按照要求進行設備維護。4.配電箱開關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要求,布線、配置規范,電箱有門有鎖,并有防風防雨措施。(三)設置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1.作業控制區應由警告區、上游過渡區、緩沖區、作業區、下游過渡區及終止區組成。(1)警告區最小長度:設計時速120km/h或100k
12、m/h時為1600m,設計時速80km/h或60km/h時為1000m。(2)過渡區最小長度:上游過度區:封閉車道寬度3 m時為70 m,封閉車道寬度3.53.75 m時為90 m,封閉路肩寬度2.5 m時為30 m,封閉路肩寬度3 m時為40 m,封閉路肩寬度3.5 m時為50 m。下游過渡區最小長度:30 m(3)緩沖區最小長度:50 m(4)終止區最小長度:30 m(5)作業區:除搶險工程外,小修作業控制在2 km范圍內,改道不宜超過2 km;大中修作業控制在4 km范圍內,改道不宜超過4 km。(6)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設置詳見附圖2.占用車道的同向相鄰兩個作業區,第一個作業區的下游過
13、渡區終點與第二個作業區的上游過渡區起點間的距離不宜小于2 km,單個施工點的長度應不超過2 km(不含標志牌擺放距離,大修工程除外)。3.在同一彎道內不得同時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作業控制區。(四)錐形交通路標、安全帶、路欄、施工隔離墩、防撞桶、移動標志車、施工警告燈號、夜間照明設施等設置和擺放符合規定。1.養護維修作業的安全設施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在未完成施工作業之前,任何人不得隨意撤除或改變安全設施的位置、擴大或縮小控制區范圍,以保證養護維護作業控制區安全控制的有效性。2.在高速公路上設置施工標志時,應順著交通流方向設置安全設施,從上游向下游依次擺設;作業完畢時,應逆著交通流方向撤除為養護維修
14、作業而設置的安全設施,從下游向上游依次拆除施工標志,并清理現場,作業車輛和人員按規定路線安全離開高速公路,恢復正常交通。3.在上游過渡區起點至下游過渡區終點之間應放置錐形交通標志,錐形交通標志和反光材料應完好有效,兩相鄰錐形交通標志之間的布設距離為1020m。緩沖區和工作區交界處應布設路欄或施工隔離墩、防撞桶。4.改道施工時,必須設置引導車輛改道的閃光導向標示。5.坑槽修補和砼路面的換板工程應當天完成,如確實不能完成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和閃光導向標志。6.施工隔離墩、防撞桶(墻)使用時內部應灌水,水量應不少于內部空間的2/3。(五)養護維修安全作業(含路面養護安全作業、橋隧養護安全作業、冬季
15、除雪除冰安全作業、汛期雨季安全作業、霧天養護安全作業、山區養護安全作業、清掃、綠化養護及道路檢測安全作業)、養護維修機具安全操作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1.上路從事養護、維修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帶有反光標志的桔紅色工作裝(套裝),管理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志的桔紅色背心,且反光標志完好有效。2.必須按規范要求設置相關的渠化裝置和標志,并有專人負責維持交通。3.作業人員進入出養護施工場地應用車輛接送,作業人員必須在作業控制區內進行作業,不得在控制區外活動,嚴禁在作業控制區外放置工具、設備、材料或隨意穿越走動,不得在作業現場嬉鬧,嚴禁向高速公路上正常通行的車輛拋擲物品或有影響其安全行駛的行為。
16、4.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利用人力拌和混凝土材料。在山體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避免落石危及行車安全,并設專人觀察,一旦發生險情立即采取措施。5.橋隧養護作業、登高養護作業、雨天養護作業、山區養護作業等必須嚴格遵守規范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6.作業車輛、機械設備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明顯標志,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與施工條件,由專人操作,并有專人指揮,在安全前提條件下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車輛、機械設備作業時不得伸出或超出控制區范圍危及正常行駛的車輛。7.確需夜間作業的,應執行有關規定。作業控制區必須設置照明設施,照明設施必須滿足作業要求,并覆蓋整個工作區域
17、,照射方向不得朝來車方向;作業控制區必須設置施工警告燈號;作業控制區必須安排專人(安全員或其它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照明設施和各類安全警示標志(設施),各類安全設施、標志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8.除搶險工程外,在能見度較低的大雨和大霧天氣不能進行養護施工,并組織施工人員撤離高速公路的范圍。9.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10.高速公路養護施工應當注意保護環境,避免和減少高速公路環境污染;施工產生的垃圾、雜物等建筑廢料應當按規定統一堆置在指定位置,并在施工完畢三日內清運和處理。11.不得在高速公路路面范圍內搭建工棚等臨時性建
18、筑,因施工需臨時拆除、移動公路附屬設施的應經當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門批準。12.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國慶和東盟博覽會期間不進行施工作業,確需施工的,需經xx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審批同意后才能進行。(六)安全防護1.施工便道、臨時便橋、施工場地硬化,臨時設施滿足要求。2.施工現場與外界隔離,圍擋設施齊全。3.“四口”“五邊”等防護防滑措施到位,防止物體、人員墜落的安全網、防護棚齊全,上下通道搭設滿足要求。4.模板支架、腳手架、垂直升降設備、起重設備、電氣焊等安全防護措施到位。5.基坑開挖、水上水下作業、爆破、高邊坡開挖、隧道、索塔、沉箱施工等安全措施到位。6.施工現場落實各項安全用電措施。7.各
19、種作業按照規程進行,作業人員按照要求佩戴防護用品。(七)按規范設立安全警示標志1.施工單位應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在有危險因素的道路、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按規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等。2.施工單位應在設備設施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在檢維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3.各種標志的大小尺寸、形狀、內容和使用的材料應符合規定。(八)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內必須設置告示牌,明確項目名稱,作業內容、施工單位、責任人、安全員等。(九)檢查整改1.建立階段性、可操作性強的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有相應的文書表達形式和獎懲辦法。2.專職安全員每日組織安全巡查,每月由項目負責人帶隊組織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并根據工作需要加大安全生產檢查頻率,具有安全巡查記錄,安全生產檢查應有通報并附有整改回單。3.建立隱患排查登記和銷號制度,現場各種安全隱患進行有效防控直至消除。4.認真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意見,積極整改。5.根據檢查情況定期獎優罰劣。(十)應急救援1.項目部應按要求編制項目綜合應急預案,根據危險源分析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2.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配備應急設備、物資,組建應急隊伍,預留應急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