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小區公眾管理制度住宅小區公眾管理制度/ /規定規定 為加強城區住宅小區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及 我物業管理公司的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 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及前期服務合同、業主臨時管理規 約制定本制度。物業管理人員及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自覺遵守。 公共秩序管理規定 1、必須遵守國家、省市和地方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守小區管理委員 會公布的、旨在維護住宅區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 2、密切配合物業公司,主動參與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巡視人 員因故查詢時,給予積極配合。 3、勇于制止、舉報破壞住宅區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隱
2、患的人和事,并協 助處理。 4、必須及時向物業公司或居委會申報留住的流動人員、暫住人員,前者 應在三天內,后者應在十天內持有效證件申報。 5、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有責任保護住宅區的保安設施,大人并教育兒童要 正確使用電子防盜門、電子防盜對講系統,不得損壞住宅區的各類保安設施。 6、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有責任維護小區居民生命財產及車輛的安全。出入 必須鎖好本戶的門窗、車輛,不得讓陌生人進入住宅,積極采取有力的自我 防范措施,并積極參加人身、財產和車輛保險,以減少損失。 7、不得在住宅區內進行非法及違法活動。 8、不得在住宅區內使用汽槍進行射擊。 9、居民有權監督物業公司安全巡視管理人員的違章行為,及時向
3、物業公 司或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10、維護公共衛生,不亂丟亂倒垃圾,不高空拋物。 11、住宅區居民,凡不遵守本規定的,將按章處罰,造成惡果的,將追究 法律責任。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不得有影響市容的亂搭、亂貼、亂掛、亂寫、亂畫等行為; 2、遵守市容及環境衛生保潔規定,自覺將家居雜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 場地,不得亂拋垃圾、雜物,嚴禁從門窗、陽臺向外拋擲垃圾和雜物等。 3、不得損壞公共綠化及設施,包括公共綠地、花草樹木、建筑小品、體 育設施等。不得向綠地、花草樹木潑污水和有害物質。 4、 業主飼養動物, 應當遵守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并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5、注意保護樓梯等共用場地的環境衛生,如有物品灑落在共用場地,請 自行清除,污染、破壞地面,需恢復原樣。 6、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綠化養護管理規定 為創造小區的優雅環境,搞好綠化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業主和住戶、訪客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