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規劃設計合同規劃設計合同 合 同 編 號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 計 人 簽 訂 日 期 合同起草及使用說明合同起草及使用說明 為更好地維護公司的合同權益, 請在使用或參考使用本合同范本 前,仔細閱讀本合同范本的各條款,并特別注意如下使用說明: 1在進行某項具體交易過程中使用或參考使用本合同范本時, 須根據當時已修訂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合同范本的條款進行逐一審 閱, 并根據具體交易的特點進行相應的修改或補充, 以確保這些條款: (1) 適合該交易項目; (2) 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 2由于缺乏具體交易的信息,在本合同范本中不可避免地存在 某些待填充的空白項。在
2、使用本合同范本時,使用者須根據交易項目 具體情況適當填充這些空白項。 某些條款和用語加上了括弧并標明了 注意事項,使用者/起草者須對這些條款和用語特別注意,根據交易 項目具體情況進行適當選擇、修改或刪除。 3.在本范本中,有些條款或詞語前加有 ,表示可根據項目實 際情況進行選擇,如有增項,可在該條列項后面增補。 4實踐操作中,有些地方的政府機構要求按政府制定的合同范本 進行備案。如存在此種情形,請結合具體備案合同的體例,將本范本 的主要內容在備案合同的相關補充條款中體現出來。 目目 錄錄 第一條 合同依據. 4 第二條 設計依據: . 4 第三條 總則. 4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 6
3、第五條 發包人責任. 6 第六條 設計人責任. 8 第七條 設計成果. 11 第八條 設計費用及付款方式. 12 第九條 現場服務. 14 第十條 設計版權及延伸成果之權利歸屬. 15 第十一條 合同修改. 15 第十二條 合同中止或終止. 16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7 第十四條 合同糾紛. 18 第十五條 通知和送達. 18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19 第十七條 其他. 19 發包人發包人 : 設計人設計人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行業地方規范條例,經平等協商,發 包人委托設計人(設計人接受委托)承擔項目規劃設計服務工作,為 明確雙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第一條 合同依據合同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1.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及其他國家及地區有關建設 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市城市規劃條例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