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鹽城博億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商鋪( 區 層 號)商住房( 區 層 號) 為加強江蘇明珠世貿商城消防工作,保證經營戶(自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提高 經營戶的消防安全意識,根據江蘇省消防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精神,甲乙雙方簽 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嚴格遵守省、市有關消防管理條例,對明珠世貿商城的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控、 管理。 2、甲方負責對明珠世貿商城進行日常消防管理,維護好商城內的消防設備。 3、定期巡視、測試、修理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其完好、正常,使用率達到 100%, 一旦發生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4、定期檢查供電系統和商住房的罐裝煤氣的安全使用,及時排
2、除不安全隱患。 5、負責對明珠世貿商城內的經營戶(自營)戶進行消費安全檢查工作(包括經營 場所內) ,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經營戶進行批評指出、停業整改、罰款。 6、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 二、乙方責任 1、租賃區域內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2、不得移動、搬遷、關閉、更換、取消、拆除任何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占用、 堵塞消防通道。 3、嚴禁隨意亂扔煙蒂、焚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 品,禁止在電梯內吸煙。 4、乙方需動用明火作業時,須向甲方申請,辦理“動火許可證”并獲得甲方書面 同意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做好防火措施和滅火準備工作。 5、遵守安全用電有關規定,嚴禁亂拉電線
3、、亂接電源,若需拉接的需經甲方批準 同意后才可按要求進行。 6、電器設備安裝時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線路布局合理,對不符合要求的線路、 開關、照明燈等電器設備應及時維修更換,切勿用銅絲代替保險絲和超負荷用電。 7、裝修時應根據消防管理條例,采用不燃或防燃材料,不得改變影響消防設施。 8、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生火警應及時采取搶 救措施,并報“119”,不準乘電梯,應沿樓梯迅速疏散到遠離火災區。 9、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電器設備及門、窗等。 10、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對消防安全管理的合理要求。 11、乙方違章操作引起的火災等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應嚴格執行。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或簽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