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項目強夯地基處理工程施工方案目 錄1、工程概況41.1、項目概況41.2、自然地理概況41.3、區域地質構造42、編制依據43、施工部署53.1施工場地現狀53.2、具體施工條件63.3、具體施工安排64、項目管理機構65、主要施工方法和技術措施75.1、試夯75.3、施工程序95.4、地基處理設計要求105.5、沖溝開挖回填要求:115.6、6000kN.m能級強夯夯點布置大樣圖115.7設備組織126、質量保證措施136.1工程質量預控136.2質量檢查驗收147、 安全保證措施167.1 安全環保工作方針167.2安全環保工作目標167.3.安全保證體系圖177.4、具體安全措施18
2、1、工程概況1.1、項目概況*項目位于*高速連接線北側,東側為*環城公路,場地北側為后期規劃公路,車輛可以通行進入施工場地。總建筑面積約為413724m2,建筑占地面積約為23200m2,一期項目地上計入容積率面積約為101642 m2。由住宅和商業工程及部分地下室組成。一期項目總共有11棟樓,共包括:營銷中心(2層)1棟、洋房(8層)2棟、洋房(11層)2棟、住宅(18層)2棟、住宅(25層)4棟。1.2、自然地理概況*屬亞熱帶季風性山地濕潤氣候。冬少嚴寒,夏無酷暑,雨量充沛,雨熱同期,四季分明;因地形錯綜復雜,地勢高低懸殊,又呈現出極其明顯的氣候垂直地域差異,海拔落差大,小氣候特征明顯,垂
3、直差異突出。境內年均氣溫16.2,年平均降水量1600毫米。1.3、區域地質構造*區域地質構造由北部大巴山脈的南緣分支巫山山脈,東南部和中部屬苗嶺分支武陵山脈,西部大婁山山脈的北延部分齊躍山脈等三大主要山脈組成的山地。全州地勢是三山鼎立,呈現北部、西北部和東南部地勢高,逐漸向中、南傾斜而相對低下的狀態。2、編制依據(1)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2)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3)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13)(4)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5)強夯地基處理技術規程 (CECS 279-20
4、10)(6)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7)復合地基技術規范(GB/T50783-2012)(8)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50123-1999)(9)其他相關規范、資料等。3、施工部署3.1施工場地現狀項目施工場地地勢起伏較大,大部分場地為原地貌,局部位置部分已回填。在場地南側有已建成的沖溝在場地穿過。如下圖所示:3.2、具體施工條件根據場地規劃平面圖和地形圖,回填區域范圍較大,最大深度約為26m。按建設方要求,回填土主要從鄰近山體挖山回填,不足部分外調,全部為新回填土。填土之間有空洞,均勻性差、結構松散,任意堆填物,自重固結性未完成,屬高壓縮性土,工程性質差,為滿足設計承載要
5、求,需對該場地進行強夯地基處理。3.3、具體施工安排因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地質資料不全,為便于提前開展工作,現參考臨近工程*項目相關資料編制本方案,待本工程施工圖紙到位后,如有不同再據實調整。具體施工方法為位于回填區的回填土采用分層回填+分層強夯的方式進行地基處理,對該場地分層回填,每層回填厚度約7-8米,均采用6000kN.m能級強夯施工。為保護已建成的沖溝,按要求在沖溝12m(中心線兩側各6m)范圍內不得進行強夯施工。4、項目管理機構結合本工程的特點,我們將采用項目部管理模式來組織本工程施工,充分發揮項目部的優勢與特點,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領導的組織結構,下設工程技術部、安全監督部、合同預算
6、部、質檢部、物資設備部、財務部、綜合辦公室六部一室, 并由公司的相關職能部門來進行監管,整個項目管理設置形成以公司各職能部門協調和資源供給,充分發揮集團總承包的優勢來進行項目管理。針對本工程的業主要求及我公司實際管理制度模式,確定采用以下項目組織結構管理模式。5、主要施工方法和技術措施5.1、試夯采用強夯法處理的地基,應進行強夯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和處理效果,確定合適的強夯設計參數和施工參數強夯試驗應達到以下要求:(1)確定地基有效加固深度,確定處理后地基土的強度、承載力和變形指標;(2)確定合適的夯擊能、夯錘尺寸和落距等施工參數;(3)校核強夯后場地的沉降量或抬升量,為確定起夯面標高提供依據;
7、(4)確定夯點間距、夯擊次數、夯擊遍數、最后兩擊夯沉量和間隔時間等設計參數;(5)確定強夯施工停夯標準等施工質量控制指標;(6)了解強夯施工振動、側向擠壓等對周邊環境和工程的影響,確定與周邊工程的安全施工最小距離。(7) 試驗區數量應根據場地復雜程度、工程規模、工程類型及施工工藝等確定,強夯試驗面積不應小于 20m20m。根據初步確定的強夯參數,提出強夯試驗方案,(8)進行現場試夯。應根據不同土質,待強夯結束一至數周后,對試夯場地進行檢測,5.2、強夯技術要求(1)位于回填區域的回填土采用分層回填+分層強夯的方式進行地基處理,對該場地分3層回填,每層回填厚度約6-8米,第一、二層回填層厚各8米
8、,第三回填層厚6-8m。(2)均采用6000kN.m能級強夯施工,為保證強夯處理質量,填土區域上下層土質需均勻,建議以兩米一層逐層回填,防止從高處填士時出現石頭沉底的現象;原始地面若存在淤泥或軟弱土層,應在場地回填前清除,場地回填土應選用級配較好的土質,嚴禁回填含水量大的土質。5.3、施工程序1 清理并整平施工場地;2 標出第一遍夯點位置,測量場地高程;3 夯機就位,起吊吊鉤至設計落距高度,將吊鉤牽引鋼絲繩固定,鎖定落距;4 將夯錘平穩提起置于夯點位置,測量夯前錘頂高程;5 起吊夯錘至預定高度,夯錘自動脫鉤下落夯擊夯點;6 測量錘頂高程,記錄夯坑下沉量;7 具體施工工藝:第一遍強夯第二遍強夯第
9、三遍加固夯滿夯(1)第一遍6000kN.m能級強夯,正方形布置,間距6m。收錘標準: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不大于100mm,擊數控制在8擊左右,施工完成后將夯坑填平。(2)第二遍6000kN.m能級強夯,夯點為第一遍夯點中間插點,正方形布置,間距6m。收錘標準: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不大于100mm,擊數控制在8擊左右。(3)第三遍2000kN、.m能級加固夯,梅花形布置,位于第一、二遍原點上。收錘標準: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不大于80mm,擊數控制在6擊左右,施工完成后將夯坑填平。(4)滿夯能級為1200kN.m,每點2擊,夯一遍,夯印要求搭接1/3面積,滿堂處理。8 用推土機將夯坑填平或推平,用方格網
10、測量場地高程,計算本遍場地夯沉量。5.4、地基處理設計要求根據本建筑設計及工程場地地質條件情況,處理后的地基必須滿足如下要求:(1)強夯前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區,進行試夯或者試驗性施工,每個試驗區面積不宜小于20m20m。實驗區數量應根據建筑場地復雜程度、建設規模及建筑類型確定。根據初步確定的強夯參數,提出強夯試驗方案,進行現場試夯,應根據不同土質條件待夯實結東一至數周后,對試夯場地進行測試,并與夯前測試數據進行對比,檢驗夯實效果,確定工程采用各項強夯參數。1)強夯處理后的地基竣工驗收承載力檢驗,應在施工結朿后間隔一定時間方能進行,對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間隔時間可取7
11、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強夯置換地基間隔時間可取28d。2)強夯處理后的地基竣工驗收時,承載力檢驗應采用靜載試驗、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2)強夯地基處理范圍應大于工程基礎范圍,每邊超出外緣的寬度宜為基礎下設計處理深度的1/2至2/3,并不宜小于3m。(3)填土前應先清除或處理場地填土層底面以下的耕植、淤泥等軟弱士層。(4)強夯有效加固深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要求加固后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fak180kPa。(5)增加處理深度內地基土的密實性,降低深層土體的壓縮性,減少建筑物沉降。(6)處理后的地基需滿足下臥層驗算要求。5.5、沖溝開挖回填要求:(1)回填材料宜先回填挖槽中
12、的優質土,且回填土中不得含有有機雜質,粒徑不應大于50mm,含水量應符合壓實要求,并對回填土分層夯實。(2)當挖槽中土質較差時,換填時優先采用粘土、砂土,并分層夯實。(3)嚴禁使用建筑垃圾、淤泥質土做回填材料。(4)排水溝基槽開挖應避開塔樓范圍,以免影響后期塔樓樁基施工。5.6、6000kN.m能級強夯夯點布置大樣圖 5.7設備組織(1)根據強夯的工程量和工期安排,我公司擬投入1臺(套)強夯機參加施工,并配備挖掘機、裝載機等機械配合,同時投入全站儀、水準儀、鋼卷尺、塔尺等測量儀器。(2)根據設計要求的強夯能級,選用帶有自動脫鉤器裝置、與夯錘質量相匹配的履帶式起重機,起重機配門架或采取其它措施,
13、防止落錘時機架傾覆。(3)脫鉤器的設計應保證強度和耐久性,結構形式應輕便靈活、易于操作。(4)夯錘底面為圓形,重心應在中垂線上,且低于 1/2 夯錘高度,夯錘底面積宜按土的性質確定,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可取 25kPa40kPa,高能級強夯,錘底接地壓力值可增加至 80kPa,強夯夯錘宜按底面積大小,均勻設置 46 個直徑250mm500mm 上下貫通的排氣孔。強夯置換夯錘宜在周邊設置排氣槽。夯錘質量應有明顯、永久的標志。(5)強夯的主要技術參數:序號主機型號夯擊能級(KN.m)吊桿(m)錘底直徑(m)錘重(KN)落距(m)16000302.228021.52計算公式單擊夯擊能級(KN.m)/錘重
14、(KN)=落距(m)6、質量保證措施6.1工程質量預控6.1.1建立全面培訓制度第一,項目全體人員質量意識的培訓工程開工前將針對本工程特點,由項目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編寫本項目的質量培訓計劃。計劃內容包括公司質量方針、項目質量目標、項目質量計劃、技術法規、規程、工藝、工法和質量驗評標準等。通過培訓加強各類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的質量意識,并貫穿到實際工作中。項目各級管理人員的質量意識培訓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及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參與施工的各分包方各級管理人員由均在培訓范疇內;施工操作人員由各分包方組織培訓。第二,加強對施工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人是各分項工程的直接的操作者,只有提高工人的技術實力
15、,工程質量才能達到既定的目標,因此我們將著重對施工隊伍進行技術培訓和質量教育,幫助施工單位提高管理水平。項目對各班組長及主要施工人員,按不同專業進行技術、工藝、質量綜合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分包隊伍不允許進場施工。項目經理部將責成各施工隊伍建立責任制,并將項目的質量保證體系貫徹落實到各自施工質量管理中,督促其對各項工作落實。6.1.2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施工本方案的實施要通過方案提出討論編制審核修改定稿審批交底實施幾個步驟進行。方案一旦確定就不得隨意更改,并組織項目有關人員及施工隊伍負責人進行方案書面交底。如提出更改必須以書面申請的方式報項目技術負責人批準后,以修改方案的形式正式確定
16、。現場實施中,項目經理部派專人負責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現場實施中的跟蹤調查工作,將方案與現場實施中不一致的情況及時匯報給技術負責人,通過內部洽商或修改方案(有必要時)的方式明確如何解決。工程技術部定期收集檢查分包協作單位對操作人員的培訓交底記錄。6.2質量檢查驗收6.2.1施工質量控制與檢測施工質量偏差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1)夯點測量定位允許偏差5cm;(2)夯錘就位允許偏差15cm;(3)滿夯后場地整平平整度允許偏差10cm;6.2.2 施工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下列監測工作:(1)施工前檢查夯錘質量和落距,確保單擊夯擊能符合設計要求;(2)在每一遍施工前,應對夯點放線進行復核,夯完后檢查夯
17、坑位置,發現偏差或漏夯應及時糾正;(3)按設計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和最后兩擊的夯沉量;(4)施工過程中應對各項參數及施工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6.2.3 施工與竣工后的場地均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防止場地被雨水浸泡,應符合以下規定:(1)在夯區周圍根據地形情況開挖截水溝或砌筑圍堰,保證外圍水不流入夯區內,在夯區內,規劃排水溝和集水井。夯坑內有積水,可采用小水泵和軟管及時將水抽排在夯區外;(2)當天打完的夯坑及時回填,并整平壓實;(3)如遇暴雨,夯坑積水,必須將水排除后,挖凈坑底淤土,使其晾干或填入干土后方可繼續夯擊施工。(4)竣工驗收后的強夯場地應及時投入使用,不應久置。(5)強夯竣工面應
18、防止重型車輛碾壓。6.2.4應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各項測試數據和施工記錄,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補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檢測項目按表 6.1.1 的規定執行。7、 安全保證措施7.1 安全環保工作方針誠信守法,科學管理,精心施工,顧客滿意,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護環境,追求卓越。7.2安全環保工作目標7.2.1安全環保管理目標(1)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等級職工傷亡責任事故,減少和控制協作單位人員傷亡事故;(2)不發生重大機損責任事故,減少和控制一般機損責任事故;(3)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責任事故,不發生民用爆炸物品涉爆責任事故、案件;(4)不發生因生產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缺陷導致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
19、或吊銷的事件;(5)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安全生產受控;(6)施工現場班組長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分公司統一管理,教育培訓內容應具有針對性;(7)重大危害因素、較大及以上等級事故隱患及時得到控制和消除;(8)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9)安全檢查、安全會議及安全信息化軟件運行正常;(10)廢水(氣、渣)和噪聲排放符合屬地環保部門規定。7.2.2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控制指標(1)職工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死亡率為0,重傷率為0;(2)企業重大機損責任事故為0;(3)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較大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為0;(4)較大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為0;(5)較大及以上等級的
20、環境責任事件為0。7.2.3社會、業主、員工、相關方的重大投訴控制目標(1)依法實施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2)無相關各方投訴、上訪等影響企業社會聲譽的事情發生。7.3.安全保證體系圖7.4、具體安全措施7.4.1環境保護強夯施工前應做好強夯振動、噪聲和揚塵可能對周圍環境、居民、工程、設施設備和工作生產造成的影響及風險的評估,并與當地環保部門溝通聯系和備案,并制定防護措施。在被保護的工程周圍應采取以下隔振防振措施:(1)設置應力釋放孔;(2)開挖隔振溝;(3) 應力釋放孔和隔振溝的深度應大于強夯振動速度衰減到滿足安全標準時的深度,孔內和溝內可回填鋸末、木屑等異性介質;(4)在靠近被防護對象的地帶
21、,可采取降低強夯能級或分層強夯的措施,還可采取改變施工參數,用小面積夯錘、小夯擊能的施工方法。7.4.2安全措施(1)在施工現場布設標志牌,用于施工現場的安全提示、警告、禁止標識。(2)認真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3)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4)選用的機械設備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起重機械要有足夠的安全系數,所有強夯裝置都必須加設防后傾裝置,配電柜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和緊急跳閘裝置。(5)強夯作業時,設立明顯的安全警戒線,警戒線以內,任何非施工人員都不得入內,吊臂范圍內嚴禁站人。(6)起吊夯錘保持勻速,不得高空長時間停留,嚴禁急升猛降防錘脫落。停止作業時,將夯錘落至地面。夯錘起吊后,臂桿和夯錘下及附近30m范圍內嚴禁站人,記錄、測量人員應待飛石下落之后方可進行作業。(7)當風力大于5級時,應停止強夯作業,以防機械傾倒,保證安全。(8)吊車的卷揚、變幅、轉向和行走,每天應進行例行檢査,并填寫安全記錄。(9)所有進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電工必須穿絕緣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