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號:編號:BTBT- -CWCW- -213213 版版 本本 號號 A A 票據管理細則票據管理細則 修改次第修改次第 0000 頁次頁次/ /總頁數總頁數 1 1/ /5 5 票據管理細則票據管理細則 受控狀態:_受控_ 發放編號:_ 生效日期:_2007-04-02_ 編號:編號:BTBT- -CWCW- -213213 版版 本本 號號 A A 票據管理細則票據管理細則 修改次第修改次第 0000 頁次頁次/ /總頁數總頁數 2 2/ /5 5 版本/修改次第 更改頁次/章節 編制 審核 批準 生效日期 編號:編號:BTBT- -CWCW- -213213 版版 本本 號號 A A
2、 票據管理細則票據管理細則 修改次第修改次第 0000 頁次頁次/ /總頁數總頁數 3 3/ /5 5 1 1 總則總則 1.1 1.2 1.3 1.4 為加強百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票據管理,嚴格執行稅 收征管法規,根據國家有關相關管理規定,制訂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各控股公司負責人、財務人員、業務人員應各負其責,共同作好本單位重要 票據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對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任何人均可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舉報,集團公司 為舉報人保密,經查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2 2 發票管理發票管理 2.1 2.2 2.3 2.4 2.5 2.6 2.7 2.
3、8 2.9 已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的控股公司,應到稅務主管部門辦理發票領購簿。 各控股公司應由專門負責發票管理工作的人員持發票領購簿到稅務機關領 購發票。 對外發生經濟業務時,應由收款方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各控股公司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需支付款項時,均應向 對方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對方改變用途和金額數量等。 各控股公司不得收取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更不得收取假發票。財會人員對不 符合規定的發票,必須予以拒收。 開具發票時應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 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使用電子計算機或稅控收款機開具發票的,需經稅務主管機關批準,并使用 稅務機關提供的統一監制機外發票或卷式發票。 開具后的存根聯應按順序裝 訂成冊。 開具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需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