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 內部控制制度要求凡是涉及資產、實物款收付、 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 以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 收款員與會計的相互制約 1、各銷售現場收款員每日填寫收款日報表,確保銷售明細清 單、現金交款單、收據三者一致,并及時交會計記帳,同時做好 備查記錄手續。 2、收款員必須據實開具事先印有連續編號的收據,采用復寫 方式,一式三聯。為保證收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會計應對收款 員交來的收據進行核對。 3、會計根據審核的收款單據,填寫會計憑證。 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 會計與出納的相互制約 1、實行錢帳分管,會計工作與出納工
2、作要嚴格分開,不得兼 管或頂替對方工作。 2、出納人員結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做到日清月結, 銀行日記帳與總帳的當月借方發生額、貨方發生額、余額應一 致。 3、出納人員必須根據經會計審核后的計算機制會計憑證輸款 項支付,包括簽發支票、辦理借款等業務; 4、出納要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如有短缺應負責賠償,審核 會計有權隨時清查出納保存的庫存現金。 5、出納應對每月銀行存款收付業務與對帳單進行核對,編制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會計應檢查當月發生的末達帳項是否屬 實、有效,督促出納及時清理落實未達帳項。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在換崗或臨時替崗時,必須了結和完 善本崗經管的各項帳務,并做到帳帳、帳表、
3、帳表、帳證相符, 同時填制交接清單由會計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離崗。 稽稽 核核 制制 度度 第三十條第三十條 會計機構對于會計核算工作進行的自 我檢查或自我審核,目的在于防止會計核算中出現 的差錯和有關人員的舞弊,及時糾正日常核算工作 中出現的疏漏、錯誤。 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 財務部內設稽核崗位, 確保稽核制度 的有效執行。 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 崗位職責 1、檢查反映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制度、財經紀 律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抽查會計基礎工作質量,檢查各財務事項存在 的問題,審核會計報表。 3、檢查財產物資的清理情況,并提出處理報告。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 工作職責 1、日常檢查所有的會計憑證,側重審查其對經濟業務處理是 否恰當,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情,要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專項 檢查。 2、以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依據,加強對會計憑證的填制、 帳簿設置和記錄、會計報表編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