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融科智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北京融科智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管理,嚴格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并參考聯想集團控股公司的相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第二章 出勤出勤 第三條 公司實行定時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每日工作時間為 8 個小時,上班時間為 9:00,下班 時間為 18:00,中午休息 1 小時(含就餐時間)。各部門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可根 據工作性質進行調整,并報公共事務部備案。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刷紙卡制, 因工作事由未進行正常
2、刷卡的須及時在紙卡上填 寫未打卡理由,并經其部門負責人確認。 第五條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為帶薪節假日。其中元旦、國際勞動 節和國慶節的休假時間按政府規定執行,由公共事務部提前統一發布通知;春節 的休假時間由公司總經理室決定,由公共事務部統一發通知。 第六條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后 30 分鐘(含)內到崗的為遲到。 第七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為曠工: 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未經批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 60 分鐘到崗的,或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的; 上班或下班未刷卡,又未補簽原因的。 第三章第三章 請假和休假請假和休假 第八條 員工休假的審批權限:3 日內(含 3 日)的假期由部門總經理(
3、含常務 副總,下同)審批,3 日以上 10 日以下(含)的假期由公司總經理室分管領導 審批,10 日以上的假期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總經理休假由公司總經理室分 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室成員休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 員工休事假、年假和婚假,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出申請,經 批準后方可休假,并將請假條給考勤專管員備案。員工休病假、產假、喪假,因 緊急情況不能事先申請的,可以在休假開始的當日以口頭(或電話)形式申請, 事后 2 日內補寫請假申請單并將請假條給考勤專管員備案。 (2001 年 6 月 27 日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通過) 第十條 假的種類: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年假等。 (一) 病假 病假在 2 個工作日(含)以內的,無需開病假證明;2 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 院的病假證明。5 個工作日(含)以上的病假,應有二級以上醫院證明。 (二)事假 事假 1 年內累計不得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