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近期建設規劃文本深圳市近期建設規劃文本 1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 1 第二章 目標與規模 . 1 第三章 行動與計劃 . 4 第四章 政策與措施 . 16 第五章 附則 . 19 附表 1:近期城市發展指標體系一覽表 附表 2:近期城市重點發展地區一覽表 附表 3:近期城市重點改善建成區一覽表 附表 4:近期重要功能區建設一覽表 附表 5:近期重大交通設施建設一覽表 附表 6:近期重大公共設施建設一覽表 附表 7:近期重大市政設施建設一覽表 附表 8:近期新增土地供應時序安排一覽表 附表 9:近期土地供應結構一覽表 附圖 1:土地利用現狀圖 附圖 2:城市布局結構規劃圖 附圖 3:
2、土地控制框架圖 附圖 4:建設重點示意圖 附圖 5:重大交通設施規劃圖 附圖 6:重大市政設施規劃圖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指導城市近期建設項目安排,加強城市建設 監督管理,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建設 部近期建設規劃工作暫行辦法、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 暫行規定和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10)、深 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結合深圳市的實 際情況,制定本規劃。 第二條 本規劃的規劃區為深圳市行政轄區,包括深圳 經濟特區(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鹽田區)和寶安區、龍 崗區,總面積 2020 平方公里。 第三條 本規劃的期限為 20032005 年。 第四條
3、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以及必要的圖紙、 說明組成。 第五條 在本規劃期限內, 凡在本規劃區范圍內進行的各項土 地及空間利用規劃和建設活動,均應符合本規劃。 第二章 目標與規模 第六條 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建設國際化城市和現 代化中心城市的發展目標,以及建設高科技城市、現代物流 樞紐城市、區域性的金融中心城市、美麗的海濱旅游城市、 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態城市的功能定位,近期建設規劃重點落 實區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城市空間發展、支柱產業發 展和交通運輸發展等 5 個方面的目標與對策,推進國際化城 市建設。 第七條 推動區域合作,進一步提升深圳在“珠三角” 城市群的中心地位。 1、促進深港兩地在各個領域的全方位合作,重點加強 跨境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口岸通關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 合作。 2、加強與“珠三角”地區城市間產業的分工與協作, 增強城市間的城際快速交通聯系,提高大型公共服務設施及 市政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