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確 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依據縣教體局2011 年學校安 全生產工作計劃和2011 年春季開學階段學校安全工作的 通知,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從職責明確、制度健全、安全教 育到位三個大方面制定本校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安全管理及職責 1、成立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 第一責任人,全面考慮、籌措、安排、指揮學校的安全工作。 分管副校長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各項安全工作, 包括安全制度、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實施等。 學校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簽訂安全責任書。(校長與主管副校
2、 長簽訂安全責任書,主管副校長與政教處簽訂安全責任書,政 教處與直接責任人簽訂責任書,責任書一式三份,各執一份、 存檔一份) 2、政教處為全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機構,全盤負責學 校安全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措施的制定檢查、消防工作、校 內外安全工作的協調、校園安全檢查及督促整改、學校安全保 衛等工作。同時,負責我校流行病的宣傳和預防,食品衛生及 飲水衛生的安全檢查,確保不出現群體性的公共衛生事件。 3、校門派專人對其進行管理,并與專管員簽訂安全責任 書。同時要與飲食、飲水主管人簽定安全責任書,確保住宿學 生及我校的飲食、飲水安全。 7、學生的日常安全由班主任負責。上課期間(如實驗課、 音樂課、微
3、機課、體育課、輔導課)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由科 任教師承擔全部管理責任。 8、各處室的安全(包括用電安全)由各處室管理員負責。 9、日常安全工作管理由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室負責。 10、其它方面依據專項組織機構和專項制度執行。 二、成立各項組織機構 三、重新修改各項制度及管理辦法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為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 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部門負責人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要定 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 、后勤、政教、教務各部門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 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 、針對各部門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 知識宣傳; (五) 、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