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項目群塔作業防碰撞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項目效果圖編制: 審核: 審批: (三號黑體,居中、加粗) 目 錄一、 工程概況1二、 編制依據1三、 群塔作業分析1四、 防碰撞施工措施21、 技術措施22、 組織措施43、 多機同時作業的運行原則44、 多機同時作業現場安全措施4五、 應急預案91、 應急組織機構92、 應急救援職責93、危險源識別分析104、應急演練105、應急處理流程106、應急處理方法107、應急救援電話機路線11六、 附圖111、 施工總平布置圖(塔吊平面位置關系)112、 塔吊限位平面布置圖12xx項目群塔作業防碰撞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一、 工程概況1.常規建筑概況:包括工程地理
2、位置,建筑面積,棟號數等;(以填空形式體現)2.擬安裝塔吊樓棟的基本信息:樓棟用途(辦公、住宅)、建筑面積、層高、建筑總高度等;(以表格形式體現)3.群塔情況施工現場4#樓9#樓計劃布置6臺QTZ63型塔吊,其中1#(4#樓)、2#(5#樓)、3#(6#樓)塔吊為QTZ5610,臂長56m米;4#(7#樓)、5#(8#樓)、6#(9#樓)塔吊為QTZ5013,臂長50m米。1#-6#塔吊在主樓屋面工程完成后拆除。塔吊進出場時間表機械設備編號安裝時間拆除時間塔吊1#xx.6.30xx.8.202#xx.6.10xx.5.113#xx.6.15xx.5.114#xx.7.5xx.8.245#xx.
3、7.5xx.8.246#xx.7.5xx.8.24群塔情況不限于上述,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加以修改。4、其它需說明的情況:方案編制目的等。二、 編制依據序號類別名稱編號1國標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5144-2006.2行標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 JG/J100-19993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 JGJ60-20084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JGJ196-20107塔式起重機設計規范GB/T 13752-1992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119危險性較大的分
4、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設部87號文.地標.10其他XX工程施工組織設計11XX工程施工設計圖紙.(編制依據不限于表中所列,各項目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添加,但需保證規范名稱及編號準確,并確保規范是在使用的)三、 群塔作業分析本期工程預計配備 臺塔吊,隨工程進度安裝,平面布置圖見附圖 。從平面布置圖可以看出,為盡量減少施工盲點,并滿足施工效率的要求,各塔吊覆蓋范圍多處相交,在塔吊作業時或有風時易發生碰撞,必須進行群塔管理,以免出現塔吊安全事故。群塔作業潛在危險源如下:1、低塔起重臂與高塔起重臂;2、低塔起重臂拉桿與高塔起重臂的碰撞;3、低塔起重臂與高塔鋼絲繩的碰撞;群塔作業相互干涉情況一覽表:X#
5、塔X#塔X#塔X#塔X#塔X#塔X#塔X#塔X#塔X#塔X#塔X#塔四、 防碰撞施工措施1、 技術措施 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中多機作業的安全距離要求,使各機間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就可以有效地解決塔吊起重臂與平衡臂、拉桿、塔身之間的碰撞。1.1 當塔吊與建筑在平面上發生沖突,建筑物施工高度超于臨近塔吊,此時要對臨近塔吊進行回轉限位;本工程塔吊限位情況詳見附圖。1.2 相鄰兩臺塔機的高度(含升至最高點),控制在至少4米的高差,保證處于高處塔機的起重臂距處于低位塔機的頂部至少有4米的距離,且保證安全施工作業高度;1.3 當塔吊覆蓋超出施工范圍,應在覆蓋范圍
6、的道路等設置標識標牌。 1.4 場內建筑物布置比較密集,在塔機安裝過程中采取 階梯式 的安裝方法。后需附塔吊安裝信息表,相鄰塔吊初始安裝立面圖(塔吊初始安裝高度、相鄰塔吊立面關系及距離)。塔吊安裝詳表機械設備編號基頂標高初始安裝高度備注塔吊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5 以本工程為例:率先進行5#樓、6#樓塔吊提升(提升后,確保7#樓塔吊低于6#樓塔吊,6#樓塔吊低于5#樓塔吊),然后進行4#樓塔吊提升(提升后,確保4#樓塔吊低于5#樓塔吊),然后進行8#樓、9#樓塔吊提升,(提升后,確保7#樓塔吊低于8#樓塔吊,8#樓塔吊低于9#樓塔吊)。各項目根據實際
7、情況闡述各塔吊提升先后順序、高度及提升后塔吊位置關系;到某一高度需要縮臂(接臂)的情況。2、 組織措施項目部應組織多機作業的相關人員,如施工調度員、塔機操作人員、司訊人員進行相應的崗前培訓和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塔機使用過程中應合理的安排工程進度,保證回轉范圍內發生干涉的塔機在頂升加節時保持足夠的高度差。應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則,根據工程進度統一確定塔機的頂升高度和到位時間,各塔按照正確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或延時。3、 多機同時作業的運行原則3.1 低塔讓高塔:塔身高度較低的塔機,在轉臂前應觀察塔身高度較高的塔機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3.2 后塔讓先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
8、,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3.3 動塔讓靜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遇有運行時,在一塔機無回轉、變幅等動作時,另一進行回轉或變幅的塔機應對其進行避讓。3.4 輕車讓重車:在兩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機應避讓有載荷塔機。3.5 客塔讓主塔:以不同單位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時,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單位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3.6 在前者優先:執行上列原則,當出現多項時,按排列順序在前者優先。4、 多機同時作業現場安全措施4.1 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措施“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無論塔機的高度調整,還是塔機的回轉限位,真正要求塔機能正常安全運行還得依靠人的指揮和操作,
9、尤其是指揮起重工和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因此,為了保障現場多塔塔機的安全、有序運行,避免發生碰撞,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如下操作規定:4.4.1 所有作業人員(司機、信號指揮、司索等),必須進過專門的培訓,持證上崗,要了解機械的構造和作用原理以及操作方法。4.4.2 司機熟悉機械工作原理,保養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執行。4.4.3 全體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當班期間必須在駕駛室值班,嚴禁酒后當班,嚴禁疲勞當班,嚴禁當班時間接打手機。4.4.4 起重機安裝后必須進過運轉試驗并經調整方可使用。4.4.5 塔式起重機必須用可靠的接地,所有電器設備外殼都應與機體妥善連接,其接地線斷面不小于25
10、mm2,接地電阻不大于4,主回路和控制回路的絕緣電阻均不得小于0.5。4.4.6 塔式起重機安裝后,應重新調節好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和限位開關。4.4.7 塔式起重機一般準許工作氣溫為-20- +400C,風速低于6級。4.4.8 合上總閘后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是否有漏電現象,確認安全后方可上梯子進入駕駛室。4.4.9 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潤滑是否良好。4.4.10 用空車運行的方法檢查三個控制器的轉動裝置有無毛病,制動器是否靈敏,傳動部分潤滑油量是否充足,聲音是否正常。4.4.11 檢查電源電壓,是否符合起重機工作電壓要求。4.4.12 嚴禁人員乘坐或利用起重機升降。4.4.13 塔機長時
11、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到最近點并卸去吊鉤上的吊索,大臂按順風向停置。4.4.14 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動頻率,且要做到專機專用。4.4.15 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和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4.4.16 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塔機的編號,待塔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4.4.17 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顧周圍相鄰
12、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4.4.18 操作控制器時,首先從停止點(零位)轉動到第一級,然后逐級增、減速度,禁止越級操作。4.4.19 任何一個機構換向時,都應將控制器平盤指針先轉到零位,并待運動停止后在轉向另一個方向。4.4.20 吊鉤起升的最大高度應距離起重臂1米以上。4.4.21 工作中休息和下班時,不得將起重吊物懸掛在空中。4.4.22 駕駛室中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不得放置妨礙操作的物品。4.4.23 起重機在操作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操作,并設法放下其中物進行修理。起重機發生異常要及時報告處理,嚴禁帶故障作業4.4.24 雷雨、暴雨
13、、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使用,并將吊臂放在安全位置。4.4.25 塔吊在起吊重物后應首先變換幅度,將重物回拉到靠近大臂根部適當位置后,在旋轉大臂。4.4.26 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4.4.27 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4.4.28 起重工作業前、中、交班時,必須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經司機全面檢查,確認起重機已具備安全可靠使用條件,并做好保養作業和檢查記錄后,方可按指揮信號作業。司機操作時要集中精力,注意信號和作業場區,避免發生過卷和碰撞。起重機起落臂
14、桿、行走、回轉時要注意觀察周圍情況,由塔機指揮負責指揮和監護。4.4.29 在吊運過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設備或其他物體1米以上,吊件下不得有人,不得將吊件從人頭頂上運行吊運。當確認塔機各性能正常且塔吊作業幅度范圍內無障礙物及人員滯留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都正常。4.4.30 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塔機司機,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嚴謹自律,一絲不茍,禁止各行其是。4.4.31 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鈴聲或報警。4.4.
15、32 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對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絕執行。4.4.33 對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要采取塔臂回轉限制措施。4.4.34 起重機在工作中,不容許任何人員上下爬梯,也不得檢修和調整機件。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4.4.35 起重機在運行過程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滑輪,以防止發生事故。4.4.36 多臺塔吊同時工作時,應保持兩塔之間的安全距離,吊鉤上所懸物體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4.2 塔機操作完畢后的安全規則4.2.1 每班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起升至離起重臂23米處。
16、4.2.2 所有控制器的手盤指針必須轉至停止點(零位),切斷總電源。4.2.3 駕駛室所有門窗關閉好,鎖好。4.2.4 潤滑油、棉紗頭等易燃物品不易存放過多,以免引起火災。4.2.5 消防工具(絕緣把的剪刀、斧子等)要放在易取之處。4.2.6 如發生電器失火,禁止用水滅火,須用干粉滅火器或其他不導電的東西滅火。4.2.7 在六級以上大風或暴風雨時,須用用4根纜風繩,張拉塔身(駕駛室上方四角的耳環與地面錨環固定)。4.3 鋼絲繩使用的注意事項4.3.1 鋼絲繩使用一段時間后,會產生斷絲、腐蝕、磨損現象,起承載能力降低,鋼絲繩在一個節距內斷絲的數量超過10根時,就應當報廢,鋼絲繩表面腐蝕或磨損程度
17、(以每根鋼絲繩的直徑計)達到35%時,鋼絲繩就應當報廢。4.3.2 鋼絲繩穿過滑輪時,滑輪槽的直徑應比鋼絲繩的直徑大12.5mm,滑輪的直徑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012倍,以減少鋼絲繩的玩去應力,禁止使用論辯破損的滑輪。4.3.3應定期對鋼絲繩加潤滑油。4.3.4 在使用中,如果股間有大量的油擠出,表明鋼絲繩的荷載已相當大,這是必須勤加檢查,以防發生事故。4.3.5 鋼絲繩上卡頭要一順排列,U形部分與繩頭接觸,夾頭數量及夾頭間距應根據GB/T5976-2006鋼絲繩夾表A1和JGJ33-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表4.1.20及JGJ160-2008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表6.1.
18、8-2中鋼絲繩公稱直徑確定。4.3.6 鋼絲繩上夾頭必須將螺栓擰緊,直到繩被壓扁1/31/4直徑為止,并在繩受力后,再將夾頭螺栓擰緊一次,已保證街頭牢固。4.3.7 鋼絲繩在起吊過程中,不容許纏繞打結,必須理順后再起吊。4.3.8 吊索街頭采用編織接頭時,各股鋼絲相互交叉搭接的長度不小于2d(吊索直徑),接頭處必須砸緊。4.3.9 吊索應按與所吊物品重量選用,起吊物品重量不能超過吊索容許拉力。4.4 認真做好交接記錄和相關記錄塔機在作業前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運轉記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日常安全檢查記錄,當發現有異常情況時,交班司機和接班司機必須當面交接,嚴禁交班司機和接班司機不接頭或經他人轉
19、告交辦。在作業前必須經下列檢查,確認完好后方可開始作業:4.4.1 接通電源前,各控制手柄應處于零位。4.4.2 檢查機械傳動減速機的潤滑油量。檢查制動器、各工作機構是否靈敏可靠,吊鉤及各部滑輪導繩輪應轉動靈活,各部鋼絲繩應完好,斷絲在允許范圍內。4.4.3 檢查三限位是否可靠。4.5 嚴格執行“十不吊”4.5.1 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4.5.2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4.5.3 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5.4 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4.5.5 歪拉、斜吊不吊; 4.5.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4.5.7 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
20、全措施不吊; 4.5.8 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 4.5.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撥、不吊; 4.5.10 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內容不限于上部所述,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加以修改。五、 應急預案1、 應急組織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機構如下:組 長:項目經理姓名、電話副組長:項目執行經理姓名、電話組 員:小組成員姓名、電話2、 應急救援職責2.1指揮領導小組職責:(1)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和演練;(2)組建義務應急救援隊,并組織實施救援行動;(3)檢查督促做好塔吊施工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4)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5)向公司分管領導、相關部門
21、通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公司相關部門人員負責向自治區和有關上級單位通報事故情況;(6)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2.2 救援專業組分工(1)應急救援組:發生安全事故,由于應急援救組是塔吊公司本預案的主管部門,負責本預案的編制、修改與演練的實施;警情判斷,判別事故響應級別。(2)后勤保障組:擔負應急車輛、資金的調配以及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救援、器材、物資的供應任務。(3)治安保衛組: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人員疏散。(4)技術分析組:由技術部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人:技術部經理。負責收集有關設計、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工程
22、日志和班前安全講話等相關材料,對有關設備、設施、器具、起因物(指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物體)、致害物(指直接作用于人體引起傷害和中毒的物質、物體)、痕跡、現場遺留物等進行技術分析、檢測和試驗,提報事故報告。(5)善后處理組:由綜合辦等有關單位人員組成,負責人:綜合辦主任。負責指導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和死亡人員的喪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核定撫恤、喪葬等費用,協調善后處理各項事宜。3、危險源識別分析4、應急演練項目安全部應定期組織安全應急演練,負責組織全項目部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緊急事故應急救援的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
23、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5、應急處理流程5.1 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急救援組組長,由救援組長指揮對傷員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5.2 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及請求求援。6、應急處理方法6.1 指揮與控制:6.1.1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 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6.1.2首先搶救組和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低壓電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它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組織實施。6.1.3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
24、貌用語。6.1.4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6.1.5 搶險組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6.1.6 對傾翻變形塔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指導下進行。6.1.7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立即召集副經理、技術員、安全員和分包單位現場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6.1.8 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7、應急救援電話機路線7.1 指揮部應急救援電話項目指揮部應急電話:綜合辦公室座機電話:移動電話號碼:7.2 應急救援醫療電話急救電話:120 市第醫院電話:- 7.3 應急救援路線圖內容不限于上部所述,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加以修改。六、 附圖1、 施工總平布置圖(塔吊平面位置關系)以下圖為例:2、 塔吊限位平面布置圖以下圖為例:圖中陰影區域即為塔吊限位。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加以修改。